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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十万大山

我手上一阵疼痛,血液和破衣服里露出的棉花黏在一起,现在天气又冷,我不敢乱扯伤口处的棉花,害怕把结痂撕裂。

“我恐怕不能在安阳逗留了。”我把右手伸出,中指指甲被绷断了一块。

“为什么?”老妖问我,“难道是想直接去湘省么?”

我摇摇头,解释道:“可能没时间了,这次我主动把仙玉放弃,右手里的寄生虫趁机往手臂上跑了很远,也许下次再丢掉仙玉,他们就会往我的头部蔓延。”

“之前我还说各回各家,是忘记了我身体里的隐患。”我说,“接下来我打算直接去广西,我怀疑在我身体里的东西是某种蛊虫,只有去那里才可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我真的怕了,这些虫子太过可怕,平时休眠在我的血肉之中,不痛不痒,却随时随地在我的身体里吸取我的生机,一旦复苏,多半能够爆发出来,直接跟随血液蔓延到全身。这就如一个不稳定的炸弹一般,威胁着我。以至于我已经很久没有睡好觉了,每次半夜惊醒第一件事就是去隔着衣服摸摸仙玉还在不在。

“要去广西么?”老妖沉思一番,也打定主意道:“也好,那就去广西那边吧!如今异族入侵,这一片都不太平,在那边虽说也有土匪,好歹也要讲规矩不是么?”

闷汉身上还有金叶子,他的衣服又破又厚,金叶子藏在棉衣里子中,竟然没有被盗墓贼搜出来,一片不少。唯一可惜的就是老妖的祖传罗盘,毁在一场大火之中。

说去广西,其实并不好走,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像之前跟着丁丁猫东躲西藏的到达混乱之地。我们三个衣衫破则破矣,却可以在大城市火车站赶上火车,中间转几次,直接到达广西。

乘坐火车,加上在路上逗留的时间,花了半个多月才到达广西桂林。

其实少数民族与汉族混居,大多数生活习惯已经改变,我要找到会养蛊虫的人,只有继续往南方走。

一直到达临近越南的一片原始森林,位于大山深处,偶尔可听人语,也不能见人影。山高林密,加上这里冬天也不是很冷,我身上的衣服早就换了一套。

在大山深处,有一片木屋建筑群,其时间不短,外面木质已经变成黑色,青瓦楞与屋上尖角,上刻有龙子螭吻,螭吻为龙第九子,龙首鱼身,也被称为吞火兽,常被雕刻在屋脊尖角,寓意防火。

还未靠近,前方箭塔上的两人已经发现了我们。他们弯弓搭箭,对准我们,嘴里发出一阵怪叫,也许是特殊发音,只是我听不明白而已。

我们穿的不是他们的服装,看起来也不像是本地人,明显的一副外来者装扮。那两人怪叫之后,我立刻警觉,举起双手站立不动,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箭塔上一人对我们叽里呱啦喊了半天,我却一句话也没听懂。以后,一人只好用蹩脚汉语喊话:“什么人,站住!”

我一听他们说的汉语,立刻回答道:“我们是外地来的,逃难来的!”

楼上那人明显是懵比了,我喊的语速有些快,让他听不懂。无奈之下,我又连续重复几次,才让他明白我的意思。

大概是在这深山老林中居住久了,没有怎么接触外人,也可能是长期以来,对汉人的排斥与恐惧,一听我说汉语,立刻就拉弓瞄准。吼道:“外人,快走,这里不欢迎你们!”

“怎么办?”我小声问老妖,“这里的人都太过排外,根本就不会相信我们,更不会让我们进村子里去,我们若是再前进,说不得身上要被射出几个窟窿,难道真的就这么走了,再找一个村落?”

老妖听我说完,摇摇头回答道:“不可能的,这里的村子应该都很排外,他们常年居住在这种地方,自给自足,不会和外来人产生多大的交集,加上我们又是汉人,恐怕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去到哪里都一样,还得用时间来证明一切。”

取得他们的信任,又该怎么取得,用金银么?别逗了,自古以来,少数民族从来不缺金银。因为其部落与部落之间常常有战争发生,所以使得这些人都勇猛异常。他们的财产因为迁移和战争的原因,大多会换成金银来打造成首饰,这样一来,一旦部落之间爆发出战争,撤退时带走财务就会方便很多。

这些人不缺金银,手链脚链甚至腰带和碗都是银制,银不仅方便带走,更有治病养生奇效,它不易氧化,能够很好的杀菌和保存食物。我们身上这点金叶子拿出来,相比之下,只会让人笑话。

“我们真是流民,落难来的,你们就行行好,帮帮忙怎么样?”我再次大喊。

“不行!”那人警告道,“再前进,我就要射箭了!”

另一人也表示赞同,挥手驱赶我们,说:“三花脸,太猥琐,肯定不是好人!”

我尼玛啊!我这是招惹谁了?这个样子虽然是看起来娘了一点,脸上的结痂已经脱落了两处,还有一处结痂没有脱落,加上新生出的肉与脸上其他部位的肤色不一样,看起来依旧是花脸的样子。

“草他大爷的!”我低声骂了一句。一个人说我三花脸猥琐,我不放在心上,两个人说我三花脸猥琐,我只当他们全是瞎了,不过现在第三个人出现了,依旧说我猥琐,我只能说这些人统统都是傻叉!

“淡定!先退!”老妖劝我说,“刘备不是找了三次诸葛亮才让他出山么?咱们这才一次而已。”

“那要是三次他们都不能让咱们进村子呢?”我泄气的问。

“这……”老妖无语了,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我。要是这些人还是不让我们进村子呢?我还是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怀着希望而来,要受打击暂时离开,这个地方不亏是有十万大山的名号,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当初进山来时我都以为自己深入丛林走丢了,回到了史前。

这里到集市上最少要走上一天的时间,其中路途坎坷,是山路和峡谷。我现在也终于明白了神话故事中愚公为什么要移开门前的两座大山了。

既然回头路离集市太远,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继续往深山中深入进去。说不定可以看到山中采药人留下的木屋,要是遇不到,我现在的位置也相当于十万大山深处,在往前走就到了边缘地带,到了越国边境线,加上靠近云南,这种位置很特殊,有许多采药人都会在这种地方聚集,也许那里会有集市也说不定,更有可能汇集一些有真本事的养蛊高人!

我们转身准备走人,打算爬山绕过这个村子。听起来绕过这村子很简单,其实在这大山之中,十分难走,不但要爬树,借助藤蔓行走,还要小心山中猛兽与毒虫。

身上的雄黄酒只有一葫芦,还是在前面的集市买的,这比大多数驱虫药都管用,虽说冬天不一定有蛇虫存在,不过带上一葫芦雄黄酒,使我心中稍安,把雄黄酒抹在衣服上,全身都带有中药和酒味儿,某些虫子就不敢近身了。这地方冬天也不冷,就怕有什么虫子还在活动。

看似这十万大山中行走都要在身上涂抹东西,在春夏来临,温暖炎热的季节,十万大山中变得潮湿炎热,要在身上涂抹盐巴,来防御细菌和蚂蟥,无数么旱蚂蟥爬到树上,一感觉到有温血动物走过,就会从树叶上弹下来,无声无息落在身上吸血。

蚂蟥吸血时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酶,来防止血液凝固,所以被蚂蟥吸血过后,即使蚂蟥离开了或者被杀死了,伤口的血液也一时不会凝固。

好在蚂蟥害怕盐巴,一旦沾染,那可就是伤口撒盐般的痛。

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响起,从山上响起,有往下的趋势。

再看周围山地,因为有人居住在这里,所以村子周围的树木与草都被清理了很多,让大型野兽不能在村子附近隐匿身形。同时也可以防止其他村子的斥候躲避在村子附近打探情报。

同时在清理了树与杂草后,空出来的土地就用来种植一些农作物,十万大山之中,危险众多,其中威胁人类的还是野兽、同类、食物三样。开垦了这些土地,一下子把三样问题都解决了。

白天,男人们会带上捕猎用的工具上山去打猎,而妇女与儿童则会留在村子里。光靠男人打猎回来的食物肯定不够。所以每次去集市上售卖野兽皮毛时,都会换取一些外面粮食的种子。

这样一来,妇女和留在村子里的人就能耕种,她们在耕种之时,又有小孩与老人在一边帮忙,站在山上,可以看得更远,一旦有风吹草动,在山上的人们就会以敲锣打鼓为信号,警告村里的人有事情发生,准备好防御工作和战斗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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