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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生活(1)

我的家庭

提笔叙述我的人生之时,我不由得一阵惶恐。对于揭开笼罩在我幼年生活之中的神圣面纱,我总有些迷信似的迟疑。写自传,这可绝非易事。回想童年的记忆,我发现多年前的现实与理想已经不再界限分明,却又是一条纽带,将过去与现在联系在一起。描绘童年的经历时,女性总会充分发挥创造力。然而,在我人生的最初阶段,除了少数鲜活生动的影像外,全是监狱般的黑影。

此外,许多童年的欢乐与悲伤,在时光的淘洗下也失去了甘苦,我可以淡然处之。那些幼时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也在新的伟大发现的兴奋中被淡忘了。

因此,为了不至于让读者厌烦,我会把生命中自认为最重要而又富有趣味的一系列片段呈现给大家。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亚拉巴马州北部小镇塔斯坎比亚。我的父系祖先来自瑞士,名叫卡斯帕·凯勒。他定居在马里兰州。我的瑞士祖先中有一位就是聋哑教育家,在苏黎世办学,并且著书立说。这仅仅是个巧合,不过世事难料,王子成乞丐,奴隶变贵胄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的祖父,卡斯帕·凯勒之子,在亚拉巴马州购置了大片土地,最后定居于此。我听说他每年都要骑马从塔斯坎比亚镇去费城,购买庄园所需物资。我婶婶还保留着他出门在外时捎回的家书,里面描绘了许多活灵活现、迷人有趣的旅途见闻。

我的祖母凯勒的父亲叫亚历山大·摩尔,是一位侍从武官。她的祖父是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英国殖民时代弗吉尼亚州的总督。她还是罗伯特·E·李将军的表妹。

我的父亲,亚瑟·H·凯勒,曾是南军的上尉;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比他小很多。母亲的祖父本杰明·亚当斯,娶了苏珊娜·E·古德休,居住在马萨诸塞州的纽波利多年。他们的儿子(我的外公)查尔斯·亚当斯生于马萨诸塞州纽波利港,后移居堪萨斯州的海伦娜。内战爆发时,他站在南军一边,成为一名准将。他娶了露西·海伦·埃弗里特,露西同爱德华·埃弗里特和爱德华·埃弗里特·黑尔博士同宗。战后,外公、外婆搬家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在我因病失去视觉和听觉之前,我一直住在一座小屋里面,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小的给仆人住。在南方,人们都习惯在大屋一边修一间小屋,以备不时之需。我们的房子是父亲在内战后修的,与母亲结婚后就住进来了。小屋完全被葡萄、攀缘蔷薇和金银花包围着,从花园里望去就像一个凉亭,不大的门廊完全被一面由黄玫瑰和南方天冬草构成的屏风遮蔽着。这儿是蜂鸟和蜜蜂的乐园。

凯勒家的大屋,也就是爷爷、奶奶的住处,距离我们的“蔷薇凉亭”不远,被称为“常春藤绿园”,因为房子被大树和爬满常春藤的篱笆包围着。这座大屋的老式花园是我童年的伊甸园。

甚至在我的家庭老师——沙利文小姐到来之前,我也常常摸索着,沿着坚硬的长方形黄杨木篱笆前行,由味觉指引,找到首先绽放的紫罗兰和百合花。每次发完脾气后,我也总是去那里寻找慰藉,把涨红的脸庞埋在清凉的叶片和芳草之中。徜徉在百花盛开的花园中是多么的快活啊!四处漫游,最终摸到一株美丽的葡萄藤,我是通过它的叶片形状和花朵的香味认出它的。我还知道这株葡萄藤的位置在花园的尽头,覆盖在那间破旧的避暑小屋上。这里还有拖在地上的铁线莲和低垂的茉莉花,还有一种叫作蝴蝶百合的十分罕见的花,娇嫩的花瓣就像蝴蝶的翅膀。但蔷薇绝对是我的最爱。在北方的温室里,我从没找到过和我家的攀缘蔷薇一样令人心旷神怡的花儿。它们像彩带一样挂在门廊上,使空气中充满芬芳,超凡脱俗。而在清晨,它们沐浴在露水中,如此的柔软,如此的纯净,让我不禁猜想,上帝花园中的神圣花卉就是这样的吧。

我早年的生活简单平常,与任何其他小生命大同小异。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我来,我见,我征服。家人们热烈讨论,精心斟酌我的名字。每个人都满怀热情想给我取个好名字。父亲建议取名缪德莉·坎贝尔,并且固执己见。那是一位他非常尊崇的先辈的名字。后来还是母亲改变了父亲的主意,以她母亲的闺名海伦·埃弗里特给我命名。然而在去教堂的路上,激动的父亲理所当然地把这个名字忘在脑后,因为他本来就不赞成。当神父问他我的名字时,他只记得要以外婆的名字给我命名,所以就说是海伦·亚当斯。

大家都说我早在襁褓中就显示出热情、固执的个性。大人们做任何事,我都一定会效仿。六个月大时,我就吐出许多似是而非的单词。有一天,我相当清楚地说出“茶——茶——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即使后来发病以后,我依然记得“水”这个词怎么说。失去说话能力后,我还能模糊说出“水——水”。

一直到我真正学会拼写“水”这个字后,我才不再模糊发出那种音。

据说我一岁就开始走路了。母亲把我抱出浴缸,将我放在她的大腿上。突然,我被光滑地板上闪烁的树影所吸引,从母亲腿上滑下,几乎是跑着过去的。

这阵冲动来得快去得也快,我跌倒在地,哭喊着要重回妈妈的怀抱。

好景不常在。知更鸟歌唱的春日,果香花开的夏季,金穗红叶的秋天一晃而过,留给一个热情快乐的孩子无数礼物。接着在荒凉的2月,一场疾病夺走了我的视觉和听觉,将我打回神志不清的婴儿状态。医生称之为急性脑溢血,认为我的病已回天乏术。然而,一个早晨,高烧如同它突然到来一般,毫无预兆地神秘消失了。那一早,全家欢声笑语,但没有人发现我再也看不到、听不到了。医生也没发现。

至今,我仍然能回忆起病中的一些片段。我很清晰地记得,母亲温柔地抚摸我,试图拂去我高烧状态下的焦躁与挣扎,以及我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的痛苦与迷惘;我转着又干又热的双眼,朝向一边的墙壁,那里有我热爱的光明,而我看到的却是一日胜于一日的模糊。除了这些似是而非的记忆以外,一切都如此不真实,像是一场噩梦。渐渐地,我适应了围绕着我的寂静和黑暗,忘记了世界曾经的不同,直到我的老师到来,是她放飞了我的灵魂。

但是,在我生命之初的十九个月里,我已经对这个世界有过惊鸿一瞥,绿意盎然的广阔田野,明亮的天空,树木花草,这一切都不是随后的黑暗能够抹杀的。老话说得好:“时间属于我们,时间向我们展示的一切也是我们的。”

黑暗中的探索

我完全记不清我病后的第一个月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无论母亲在家里做什么,我都跟着她,要么坐在她的腿上,要么抓着她的裙子不放。我的双手感知着一切事物和活动,这样我也学到不少东西。很快我感到某种与他人交流的需要,于是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手势。摇头是“不”,点头是“是”,拉表示“来”,推表示“去”。如果想要面包,我就做出切面包片和抹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母亲给我做冰激淩,我就会做搅拌的动作,并且发抖表示冷。而母亲通常也能让我明白她的意思。我会根据她的指示跑上楼或其他地方去,拿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的爱与智慧,使我在无尽黑暗中体验到光明与美好。

对于身边发生的事,我大多能理解。五岁的时候,我学会了折叠和收拾清洗好的衣物。我还可以找出其中属于我的衣服。我顺便还知道了母亲和姨妈什么时候会出去,而且每次都求她们带我一起去。家里有客人来时,我都会出来问安,客人离开的时候,我也会挥手道别。

有一次,几位先生来拜访母亲,我感觉到前门的关闭和其他振动,表明了他们的到来。一念之下,在其他人阻止我之前,我跑上楼,穿上一套我认为合乎礼仪的服装。然后,我站在镜子前——我见过别人这样,我在头发上抹上油,脸上涂上厚厚一层粉,又在头上套上面纱,腰上绑上一个巨大裙撑。这下我的脸和肩膀都隐没在面纱的褶皱中间,裙撑把我的裙子后缘挑起来,在后面一摇一摆的。

这样盛装打扮好之后,我下楼帮助款待客人。

我也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异于常人的,但肯定是在老师来之前。

我注意到,母亲和朋友们都不像我得用手势来表达需要,而是用嘴交谈。有时,我站在交谈的两人之间,触碰他们的嘴唇。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觉得十分苦恼。我动着嘴唇,试着模仿,却毫无效果。这往往让我恼怒异常,又踢又叫,直到精疲力竭。

我想我知道自己是个捣蛋鬼,因为我知道只要踢打奶妈艾拉,她就会难受。

发完了脾气后,我又觉得抱歉,但我不记得有任何时候我会因为后悔而不再继续调皮。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我还是会大闹一番。

在那些日子里,我的玩伴是黑人小女孩玛莎·华盛顿——我们家厨师的孩子,以及曾经的好猎手:老狗贝拉。玛莎·华盛顿理解我的所有手势,因此和她交流我很少遇到困难,总能让她按照我的要求去做。玛莎总是屈服于我,也不和我正面冲突。那时我健康活泼,不计后果。我神思敏捷,总是自行其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们常常在厨房玩耍,揉面团,帮忙做冰激淩,磨咖啡豆,为了一个做蛋糕的碗而吵闹不休。我们还喂养跑到厨房门口觅食的母鸡和火鸡。这些动物都非常温驯,它们会到我手上来吃食,还让我抚摸它们。有一天,一只公火鸡从我手里抢走了一个番茄,并立刻逃跑。也许是受火鸡先生的启发,我偷了一个抹满糖霜的蛋糕,在柴房里吃了个精光。之后我闹了肚子,不知道火鸡先生遭了报应没有。

珍珠鸡喜欢把巢筑在偏僻的地方,我最喜欢的活动是在深草丛中找寻它们的蛋。我没法告诉玛莎·华盛顿我想去找蛋。但我会双手握拳放在地上,表明草里有圆形的东西,玛莎就懂了。如果我们幸运地发现一窝珍珠鸡的蛋,我会用强调手势告诉她,不允许她把蛋拿回家,因为我怕她会摔跤,把蛋跌破。

储藏谷物的粮仓,养马的马厩,一早一晚挤牛奶的牛圈,都是我和玛莎永不厌烦的兴趣之源。挤奶工挤奶的时候,会让我把双手放在奶牛身上,通常奶牛都会用尾巴来回敬我的好奇心。

为圣诞节做准备从来都是我的一桩乐事。当然我并不明白这日子到底有何意义,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享受弥漫在屋里的美食香味。为了让我和玛莎安静,大人不停地塞给我们零食。我们老是给大人添麻烦,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尽享节日的快乐。大人们让我们磨香料,挑选葡萄干,还让我们舔舔搅甜点的勺子。像别人那样,我也挂起长袜。然而我不记得对这个节日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地方。我的好奇心也没驱使我大早起来查看获得的礼物。

玛莎·华盛顿的调皮捣蛋不弱于我。7月的一个燥热的下午,两个小丫头坐在房子大门口的房檐下:一个黝黑如檀木,毛茸茸的头发用鞋带绑成一条条发辫,像一个个螺丝锥立在头上;另一个白皙如雪花,满头卷曲的金发。一个是六岁的盲童——那就是我,另一个大两三岁,那就是玛莎·华盛顿。我们正忙着剪纸娃娃。很快我们失去了兴致。剪断了两人的鞋带和所有够得着的金银花叶子后,我的注意力转到玛莎的“螺丝锥”上。起初她不怎么乐意,最终还是屈服了。不过为了公平起见,她也用剪刀剪去我的一缕鬈发。要不是母亲及时出面制止,我恐怕要被剪成光头。

猎犬贝拉是我的另一个伙伴。可是她又老又懒,宁肯趴在壁炉边睡大觉,也不与我一同嬉戏。我使出浑身解数,想让她学会我的手语,但她既迟钝又懒惰,完全行不通。有时她也会激动起来,兴奋得浑身颤抖,接着又完全安静下来,就像猎狗锁定猎物时那样。我那时并不知道贝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现。

我只知道她没有随我的愿,总是恼羞成怒,对她拳脚相向。贝拉会起身,伸个懒腰,发出一两声不屑的响鼻,然后到壁炉的另一边躺下。我既失望又疲倦,只好去找玛莎玩。

早年的这些小事烙印在我的脑海里,互相不连贯,但却清晰鲜明,让我对那种没有声音、没有目标、没有昼夜的生活记忆犹新。

有一天,我不小心把水洒在围裙上面。为了让它干得快些,我把围裙铺在客厅壁炉里快要熄灭的炉火前面。围裙干得还是不够快,我就凑得更近一些,直接将围裙塞到滚烫的炉灰上。火苗重新跳动起来。我被火焰包围,我的衣服全部烧起来了。我惊骇的尖叫声招来了维尼,我的老奶妈。她扔过来的一条毯子,扑灭我身上的火焰,救了我的小命,同时也差点让我窒息。除了我的双手和头发,我没有大碍。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我了解了钥匙的功用。一天上午,我把妈妈锁在食品室里面长达三个小时。仆人们都不在近处,她不停敲门也没用。我则坐在门廊台阶上,一边高兴地大笑,一边感觉敲门造成的振动。这次十分恶劣的恶作剧让父母明白我需要管教,而且越快越好。我的老师沙利文小姐刚来后不久,我就找到机会把她锁在自己的房间里:妈妈要我给沙利文小姐捎件东西,我拿着上楼给了她,转身出来时“砰”的一声把门锁上。然后,我把钥匙藏到大厅的衣柜里面,无论如何也不坦白钥匙的位置。父亲不得已找个梯子把沙利文老师从窗户接出来。我却得意非常。几个月以后,我才把钥匙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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