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眼角抽了抽,转身便走:“寒兄什么时候也变得恶趣味了?天色不早了,改日再战。”若是以前,别说这个从未正眼看过的鸡妖,纵然是狐美人,只要兄弟们有意,他都可以割爱,但现在……他岂能让那女人去逍遥快活?
不管是鸡妖还是穷神,那都是他的姬妾,竟敢全然不将他放在眼里,还把他的爱妾们给活活烧死,她算什么神仙?不是说仙神个个都慈悲心肠吗?回头便让她好看。
‘王,奴家真的好爱你呜呜呜呜……王……救救我……’
‘呜呜呜呜为什么你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上千年了,我只想陪伴你左右……’
如此一想,布满阴暗的俊脸出现了丝丝笑意,他已经忘记为什么鸡妖会喜欢他,也忘记是怎么将其娶进门,只知道对方是穷神幻化,而自己却没看出,也未曾善待,脑海中划过那一身破旧着装和完美无瑕的面容,真没想到穷神竟是如此的爱慕着他。
为什么非要化作鸡妖呢?该不会是怕他为了壮大妖界,逼她让怒元出世吧?白痴女人!
穷神……呵呵,穷神,仙界怎会有如此可爱的神位?有趣,实在有趣。
这厢,澜音飞遍全城,最终把玩着两片银叶子落到了最奢华的一间酒楼门口,望着无数怪模怪样的妖邪如鱼贯入,忍不住吸吸口水,一看就知道厨子手艺堪比食神,可惜活了这么久,也就三万年前偷吃过一回,还是素菜。
没错,天庭仅有素食,可她偏爱大鱼大肉,所以每次下凡都会偷偷一饱口福,至于为何要说偷偷,废话,仙神是不允许杀生的,更不许将生灵吞之入腹,否则就是违反天规,要受五雷轰顶之罪,只能偷偷摸摸。
但现在嘛,哼哼,就是天皇老子也管不着,这得感谢妖魔两帝设下的瘴气结界,别说千里眼,就是万里眼他也看不到这里,否则方才还真不敢把那三个妖女给活活打死,咳咳,好吧,她跟别的神仙是不一样的,因为她信降龙尊者,酒肉穿肠过,玉帝心中留!
美,美得很,来妖界最大收获估计就是可肆无忌惮的胡吃海塞了,算因祸得福。
大摇大摆地走进,闻着那些沁人心脾的菜香,五脏庙瞬时翻江倒海,恨不得扑人家桌上将那些鸡鸭鱼肉统统一扫而尽,呼出口气,不行,她是有素质的神仙,不可同扫把星那般疯疯癫癫,气质这个东西决定一个人的修养,丢不得。
来到靠窗一桌,冲那蛙头人身的小二道:“把你们这里的荤菜……”欲言又止,扔出那两片银叶子:“出来得急,就带了这些,你看着能弄什么就弄什么吧,尽量是荤菜美酒。”
“吸!”
“好多钱!”
“出手真大方。”
周遭不少人开始盯着那两片银叶窃窃私语,个个眼冒金光,特别是那店小二,立即点头哈腰:“客观您稍等,绝对是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后快速收走银叶飞向厨房。
“她是谁啊?我看了半天,就是只芦花鸡,怎么这么有钱?不是说鸡妖界是最穷的一族吗?”
“是啊,钱都拿去保命了,不会是偷的吧?”
“只有王者一族才可用金银,就凭她,能去他们身上偷钱?开什么玩笑。”
澜音耳朵动动,不至于吧?就两片银叶子而已,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会不会太夸张?不露声色地蹭蹭侧脑,闭目接受来自鸡妖的所有记忆,果然是只芦花鸡,还是位鸡族公主,父亲乃鸡王,法力嘛,还真不如那条四尾狐狸精。
生活艰苦,随时都会面临着被宰杀,是个超级弱肉强食的世界,鸡族修炼成精只需要十个年头,运气好的,也可以修成正果,比如昴日星官还有十二生肖里的鸡神君,这种几率只有百分之一,其余的不到几十年就被抓来当下酒菜了。
鸡妖的父亲鸡王已有三千多年寿命,可离成仙还差太远,兴许永远都不可能,但不想死,那是他唯一的出路。
而这只鸡公主名为灵芦,存活已过千年,在鸡族中,算是佼佼者了,非常不易,这不,最后还是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至于为何两片银叶子能引起轰动,原来妖界是三界中最穷的一界,这一点可看出人类才是最强大的。
勤劳是美德,说的都是那些凡人,别看他们寿命不多,但有生之年锻造出来的金银却是最繁多的,而妖界个个都以修炼为主,并没太多时间去锻造钱币,在凡间两个铜板一个馒头,在妖界,两个铜板能买一百个馒头。
所以大多数妖怪只用铜板,金银全被各个王族垄断,黄金对他们来说,可以当无价之宝供奉着,连夜帝也仅有一座金床,宫殿均由宝石启程,问他们为何不去人间抢夺?
废话,天上那么多神仙也不是养来看的,大多数还都在凡间办公,而妖帝夜凛为保大局,下令妖族不可进出人间,毕竟惹怒人族就等于逼迫天庭联合魔族杀入妖界,而魔族亦是如此,有能耐的妖魔基本不会祸害人间。
那些不听话禁不住诱惑前往人界的妖魔出了事,他们也会袖手旁观,想不到这些妖怪还挺精明,但是很自私,因为他们这些头领一个个吃饱喝足,穿金戴银,很少去管那些弱者,夜凛那话,要真有本事,只要修炼到一定境界,便赏金赏银。
嗯,如此说来,他还是很精明嘛,逼也得逼着族民们潜心修行,好壮大妖界,不会真想攻打天庭称霸三界吧?也不知何时这些妖魔才肯安分守己,听命于天庭,算了,自己的任务不是维护三界和平,只是抓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