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为道“损益法”之为道的升华—无不为
“无为”而“无不为”
前面一再强调了“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则,顺应社会潮流,对他人有益的事,这些都要有为,应该积极有为;而对于破坏自然,破坏环境,污染环境,妨害社会,危害他人就不能为,这种不为就是无为。无不为,不是无法无天,胡作非为。这个必须搞明白,不能错误地认为无不为,无所不为,我可以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了,这就是强词夺理。别人一问,还回答说是老子说的,是圣人教我们的。那还了得,那不把老子气活了吗?所以我们对“无不为”要用正思维去理解。任何问题,都有正的一面,负的一面,从负面理解就是无法无天的“无所不为”了,这当然是错误的。所以首先必须顺其自然。
有一位哲学家到大街上去补鞋,他的鞋已经是补了又补了。补鞋的师傅说:“你这双鞋早该换了,你是位学者,不是没钱呀,怎么不换一双新鞋呢?”哲学家说:“我习惯了,别的鞋我都不习惯”。修鞋师傅说:“你这人真怪。如果我像你就没有饭吃了,我什么人都习惯,不管什么样的鞋我都补”。哲学家一听,对呀,怎么我研究哲学却不懂哲学?这说明,这位哲学家是在“有为”,执着于自己的习惯。而补鞋的人不懂哲学,他是一种“无为”,他什么人的鞋都补,而且不管怎样破的鞋都能补,这不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吗?
哲学家懂的是哲理,而他却执着自己的习惯,这就不能顺其自然了。本来就应该自然一点,潇洒一点,不能执着于一双破鞋,而且对别的鞋还不习惯。所以他不自在,不自在就不是“无不为”的境界,而是“无能为”、“无法为”的尬尴。无不为的境界,才是自在的境界。
正知识上升到一定的自在境界,就是无所不为的境界,就没有分别心了。那个补鞋的就没有分别心,他生活得很好,这也是一种生存法则,是一种“无为无不为”的生存法则。哲学家的生存法则是把自己束缚在一双鞋子的习气里面,这就是“有为”了。这里还靠自己去理解。
这大题里讲到了日益、日损、无不为、益中有损、损中有益,这样才能得自在,得了自在就能无不为,得了大自在,就能无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