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声瑜看到余致力脸色苍白,衣角衣袖都被鲜血染红了,便点了点头,把歹徒手上的手铐打开,低吼一声:“你滚吧,下次不要让我看见你。”那个歹徒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整个人都呆住了,用一种迷惘的眼神看着面前的两个警察,不知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于是季声瑜又断喝一声:“还不滚,是不是硬要老子把你关进监狱里去。”歹徒这下才醒过神来,立马蒸发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余致力对季声瑜说了一声谢谢,就顿住了,他咂巴着嘴,还想对他说什么感恩戴德的话,但最终还是打住了。季声瑜此刻也从余致力诚恳的眼神中读出了什么,不由得为之而动容。
“我送你去医院吧,你伤得可不轻。”季声瑜用温柔的口吻对余致力说。
“不用,谢谢,没事。”
“你一定要去医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自己去。”
余致力说着,撒腿就跑,季声瑜追了上去,余致力虽然因为受伤的原因,跑起来身子左右摇晃,但他仍然跑得很快,季声瑜根本就跟不上。季声瑜只得停住,望着他不停晃荡的背影,摇了摇头。
何生亮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来到医院来跟余致力换衣服。余致力的小腿内侧有一道撕裂性伤口,缝了三针,同学韩英哲给他送来了治疗费用并始终陪着他。
何生亮见余致力受了伤,忙问原因,余致力只是说不小心摔伤了,何生亮并没有多问,换上警服就要走。余致力见何生亮一直不说他约会曾真的事情,便问道:“领导,你的罗曼史到底进行得怎么样了?”
“革命尚未成功,老子仍须努力。”
何生亮扔下这句话,就大摇大摆地扬长而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余致力恨不得冲上去猛揍他一顿,只有这样方能解他心头之恨。
和韩英哲多次谈心后,余致力终于醒悟过来,心想要做一个机关人,得先做一个城里人,要想在身上散发出一股机关味,得先要消除身上的土腥气。在韩英哲的帮助下,他开始努力改变自己的形象。先是从头发做起,他和所有乡下人一样,最不讲究头发,更不注重发型,总是乱得像一个鸟巢。余致力进城后,都是在社区的小理发店三元五元随便对付一下,而这次韩英哲把他带到了一个美发会所,理一次发的钱比他一年理发的钱加起来还要多得多。然后就是衣服,他喜欢穿一件无袖汗衫,外面套一件白色或者蓝色的衬衣,衬衣袖口长了,还习惯地卷上两圈,十足的乡下青年形象。韩英哲建议余致力穿T恤,浅色的休闲西裤,白色的品牌袜子,这样打扮下来,连余致力自己都觉得,还真的有点城里人的味道了。
尔后,韩英哲又把余致力带到了一家专卖化妆用品的超市。在他的印象中,那些琳琅满目的化妆品都是女人用的,甚至是那些“不要脸”的女人用的,要不是韩英哲紧紧地拽着他,他是死活也不会到这样的地方来的。进城读书多年,他到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食堂和图书馆,看到那些奢华的用品,尤其是女性用品时,他简直心惊肉跳,满脸通红,就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
他从来没有想到男人也有属于自己的香水和洗面乳,光男士洗面乳就有增白、抗痘、爽肤等好多种。他提着一塑料袋的这些东西从大街上走过时,简直有犯罪的感觉。他想起很小的时候,为了好玩,偷偷地抹了一点儿妈妈的雪花膏,结果被爸爸撞见了,一耳光打得他两眼直冒金星,此时,爸爸的话还清晰地在他的耳边响起:“一个大老爷们儿,弄娘们的那些东西,也不怕丑!你要是再、再弄那些东西,下辈子会变女人的!”爸爸是个老实的乡下人,胆小怕事,树叶儿落下来都怕砸垮自家的屋顶,从来没见过他在人面前说过一句完整的话,他从小就从心里瞧不起爸爸,但爸爸的这句话对他影响很大。从那以后,他不仅不沾那些女人们才用的东西,甚至连看都不看。有一次他和同学们在野外宿营,身上全都是蚊虫叮咬的红包,虽然奇痒无比,他却怎么也不肯用花露水,因为打小起,他就认为花露水和香水是一样的,都是女人才能用的东西。
晚上回到出租房,他把那些瓶瓶盒盒一一打开,闻闻,一股股芬芳扑面而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任那芳香在身体游走,竟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舒适。看来以前的拒绝只是心理作用。活了二十多年,他洗澡和洗头都只用那种一两元钱一块的廉价香皂,他洗澡的全部意义只是为了除掉汗渍,所以他的身上经常散发出一股刺鼻的碱味,和韩英哲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好闻的气味有着天壤之别。
余致力的皮肤其实并不黑,但每年暑假他都会回家劳动,整天遭受太阳的暴晒和庄稼叶子的划割,回到城里就会一身黝黑,皮肤也很粗糙。他现在才意识到,男人的皮肤也和女人一样,是需要保养的,是完全可以增白和变得细腻的。
很快,他就从同事的眼中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当然是从女同事林黛芳和叶小青的眼中,她们上下打量着他,笑着说,乍一看,还以为又从哪里钻出来一个帅哥,想不到原来是你。他被她们调侃得有些不好意思,脸蓦地红了。不过,从她们欣赏的眼光中,他有了一些自信。
每天,他很早就来到办公室帮人打扫卫生。二十四处没有专门的勤务人员,几乎都是自己负责打扫自己的办公室,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但是,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处长老董的办公室得由别人来负责打扫。最近一年都是由叶小青来负责的。余致力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做人要勤快,特别是从他进城的那天起,老实巴交的父母对他千叮万嘱的就是这个,乡下伢子别的什么都没有,唯一有的就是力气,什么事都要抢着做,不能偷懒,才能招人喜欢。一直以来,余致力都是这样做的。所以来到二十四处后,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办法多找些事做,现在,他还不熟悉处里的工作,别人不喊他和指挥他做的话,他根本就无从做起。但打扫卫生是他的强项,从他第一次看到叶小青给董处长的办公室打扫卫生起,他就萌生了想把这个任务揽过来的念头。不过,他又隐隐地感到,给领导端茶倒水什么的,是亲近领导,甚至得到领导好感的一个途径,有点类似于领导的半个秘书,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还不知叶小青愿不愿意让给他做。他现在还只是一个机关新人,不能自抬身价。但他又绝对不能太被动,什么事都不做也不好,那就走一步看一步,见机行事吧。
有几次来上班,余致力正好碰到叶小青在搞卫生,到底帮不帮她呢,他很矛盾。有一次,叶小青来得有些迟,背上的包包都来不及放,就直奔洗手间,左手拿着一只湿拖把,右手掏出钥匙打开老董办公室的门,一副很狼狈的样子。余致力见机走了过去。叶小青就像看到了救星似的说:“余致力你来得正好,快点帮我一起搞卫生,董处马上就要过来了。”余致力二话没说,接过叶小青手中湿淋淋的拖把,就低头拖了起来。
他们很快就把处长办公室打扫完了,回到办公室,叶小青心情轻松地吃起了带来的早餐。吃着吃着,还给余致力扔过来一块夹心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