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你的核心竞争力
发令枪一响,你是没时间看你的对手是怎么跑的。只有明天是我们的竞争对手。
——马云
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每个人都面临严酷的职场竞争压力。企业在淘汰员工时毫不留情,新人的“死亡率”节节攀升,作为一名职场新人,你该怎么做?
在众多的竞争对手面前,你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答案是:你的专长!一个人没有专长很难成功。无论你从事何种职业,专长这个核心武器必不可少,只有具备它,你才有存活的资本。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更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核心专长。只有这样,你才能永远跑在对手的前方。
财务问题从来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纳税工作更是如此。税收的性质及纳税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纳税工作的艰巨性。如何计算与缴纳税金?怎么才能避免缴纳“冤枉税”?是困扰每个财务工作者的首要问题。所以,能否做好纳税工作就成为广大财务人员的一个竞争热点。
为了满足广大纳税工作者的需要,解决企业纳税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编写此书。
本书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以现行纳税实务操作为指导,详尽地讲解了企业中各个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与缴纳、账务处理、税收优惠及纳税筹划等办税工作中最基本、最实用的技能。
为配合相关内容,本书精选了日常操作中的经典案例,便于广大读者理解。
与同类书籍相比,本书在版式和内容的设计上力图做到要点化、图表化、功能化。每一节都有相关的测试题;书内重点知识点都标有“下划线”和“三角符号”;重要概念都加上了灰色阴影;另外,还设置了“知识链接”、“旁敲侧击”等提示框,使读者一读便知,一目了然。力求让读者花最少的时间,学会最想学也是最实用的纳税知识。
打造你的核心竞争力,就从现在开始!相信有眼光,积极追求进步的你,能从我们的书中收获技能,收获一份竞争优势!
本书的出版过程中,王浩、王铁成、赵春东、马冰、张灵犀、罗珩、孙良珠、郭海平等人提供了众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深表谢意。
在你跨出第一步之前,你的脑海里可能会设想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被拒之门外,根本没有踏入的可能。
其二;跨出第一步之后,先是被排斥,继而被一股强大而冷漠的力量推出来,一无所获。
其三;微笑着走跨出第一步之后,觉得前方的路途太遥远,便自觉地走出门外。
可是,如果你始终没有勇气打破思想的壁垒,跨出成功的第一步,那么,你离成功也会越来越远。
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只有这样,我们才会靠近成功。现在就请作为纳税新手的你,拿出勇气和信心,迈出成功的第一步,跟我们一起走进知识的课章,敲开纳税的壁垒,寻找属于你的成功!
提起税收,人们并不陌生。常言道:“皇粮国税,古已有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一种方式。
企业纳税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税法。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一切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法律依据,也是调整税收关系的准绳。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内容。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又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现就我国的税法的构成要素,简单加以说明。
一、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或个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从法律角度上看,纳税人分为两类:一是自然人,即指公民或个人;二是法人,即指
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社团等。
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或个人都是纳税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能否成为纳税人,需要由税法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来决定。
在我国,纳税人包括:①全民所有制企业。②城乡各类集体所有制企业。③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④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⑤私营企业。⑥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⑦依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个人。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
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也往往是一个税种名称的由来。比如,以产品为征税对象的叫产品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叫增值税,以企业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叫所得税。
每个税种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也就是说,必须有自己的课税对象。一般地,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
目前,征税对象按其性质的不同,通常划分为流转额、所得额、财产、行为及其他五大类。具体如下: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通常,列入征税对象的课税,未列入征税对象的不课税。
(三)税目
税目又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是指税法规定的同一课税对象范围内的具体征税项目。
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
确定税目通常有两种基本方法:
列举法,即按照每一种商品的经营项目或收入项目分别设计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之下划分若干个子目。
列举法的优点是界限明晰,易于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查找。一般适用于税源大、界限清楚的课税对象。
概括法,即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如文化用品类、电子产品类等,一个类别的商品是一个税目。
概况法的优点是税目精简,查找方便;缺点是税目过粗,不便于准确掌握,容易出现纳税税收负担不合理的情况。一般适用于品种类别繁杂、界限不易划清的课税对象。制订税目应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灵活运用。
(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款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计算数额的尺度。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直接体现着国家的税收政策。税率一般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纳税对象或同一税目,实行同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这种计税方法,具有横向公平性,而且计算简便,因而使用范围很广,不仅流转额只能实行比例税率,而且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也可实行比例税率。例如: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等。
在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统一比例税率是指一个税种只设一个比例税率,全部纳税主体都依照这个税率纳税。差别比例税率是指一种税根据具体的征税项目设定不止一个比例税率,不同纳税人依据特定征税项目使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是国家利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的重大举措。
目前通行税制中,差别比例税率主要有一下四种类型:
(1)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按产品种类或品质分别设计不同税率。消费税就是采用产品差别比例税率的典型。有些产品还依据质量标准设计档次税率,如卷烟就是按照不同等级设四等三档税率。
(2)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行业盈利水平不同,对归属于不同行业的应税产品或经营项目设计不同税率。如营业税就是按照行业不同分别设计比例税率。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因其所在地区不同而使用不同税率。农(牧)业税就是采用这种税率。
(4)幅度差别比例税率,即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幅度内,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设计的税率。如现行税制中的地就是由各地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的。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随纳税数额的增加而按相应级距提高的税率。◆这种计税方法多用于所得税的计算。其中,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反之,税率越低。
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