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命布政使衔、署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斐凌阿巴图鲁随带加二级陈,为札饬事。本年正月十九日,据准补恒春县李时英详称:案奉爵抚宪刘札开,照得台南、北两府所属,现在办理清赋,恒春县新设地方,究竟能否一律举办,应即委令该员前往查看情形,再行酌办,合行札饬。札到该令,立即遵照,克日驰往详细察看,据实禀复,听候察夺,毋稍迁延,切切,此札,等因。奉此,卑职叩辞时,经奉爵抚宪面谕,将奉札缘由,详请宪台札饬现代恒春县何令会同查看,禀复察夺。除分别详请本府外,理合具文详请察核,实为公便,等由,到道。据此,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会同查看,禀复核办,毋延,此札。
光绪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札。
第一七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行知事。案奉爵抚宪刘札开:照得台湾现在举办清赋,所有南北各属丈量田亩,稽核勤惰,绘造图册,事务繁重;将来丈量完竣,酌量损益,按则科赋,以及裁并屯租、番租等项杂款归入正供,头绪繁多,必须综核精详,丝丝入控,非设立全台清赋总局,遴派总办大员,提纲契领,不足以归一律,而专责成。查有全台总粮台沈前藩司、台湾陈前署道堪以委令,会同总办全台清赋总局,除分批饬遵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通饬所属一体知照,毋延,此札,等因。奉此,除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毋违,此札。
光绪十三年六月日札。
第一八谕示
头品顶戴、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台湾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出示晓谕事。照复全台田亩,历查各县新旧荒熟垦地混淆隐匿,是以奏明清丈,以重国课。现在南北两属,将次丈量完竣,查该业户等从前所执契据,或曾经投税,或空执白契,或现丈与该业户内前执田契不符,以及新垦溢田,暨从前有田无契者,统不划一,此次清丈后,应由藩司一律刊发丈单,该业户即可永远作为契据管业。其原有红契固可照执为据,即使红契与现丈田甲不符者,亦准照给丈单。所有应收丈量单费,当候本爵部院出示晓谕,定明数目,按甲抽收,不准地方官及委员胥吏私索分文。除通饬各县遵照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业户一体知悉:嗣后如有此等情弊,即行指名禀追,本爵部院现在访闻各县委员内有私索丈费之事,倘或已被索付者,准即来辕指禀查追抵缴,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三年九月日给。
告示实贴晓谕。
第一九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五月二十七日,蒙本道宪唐札开,准台藩司移,奉台藩司移,奉总督部堂杨宪札,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准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杨等奏:台湾办理清赋,所需清丈经费无从筹划,拟仿照江苏等省举办清丈,就田抽收丈费,除拨还清赋经费外,其余拨归铁路、地价、车房等项,应俟收齐,再同支销数目另行分别归案造报,附片一件。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奉朱批:该衙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相应恭录谕旨,移咨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暨台湾巡抚遵照,并令俟前项丈费收齐时,将某则田园若干?共收丈量费若干?拨给清赋经费若干?拨归铁路、地价、车房等项若干?以及支销细数,迅速逐一分晰报部查核,毋稍迟延可也,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就行司即便遵照办理,等因,到司。奉此,合就移知,请烦查照转饬施行,等由。准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札到该府,即便转饬所属查照,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亟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部行办理,即将收支丈费细数,逐一分晰造报,毋违,此札。
光绪十四年七月初二日札。
光绪十四年七月初七日奉。
第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五月二十九日,蒙台藩宪邵札开,据该府详称:案奉宪札,饬将各属清丈经费核实具报等因,业经分饬遵照;并据各厅、县按月造册到府,又经转送;并将卑府局用款,造册报销在案。兹查卑府属清丈,现已于本年二月底一律完竣,应即截数,查造总册具报。计自开办清丈起,至竣事止,支给清丈各款共银九万一千六百四十三两一钱八分六厘三毫四丝四忽,内除台北府在于清赋捐收款内,移解银七千两外,尚挪动征存戴案等叛租银八万四千六百四十三两一钱八分六厘三毫四丝四忽,理合造具四柱总册,具文详送察核,批示祗遵,实为公便。再嘉义、凤山、彰化、恒春县查造八筐鱼鳞册,俱未申送;惟嘉义仅将员薪书伙造报,即经汇转。至凤山、彰化、恒春三县造册用款,俱未请销,将来送到,附入给单收费案内造报,合并声明等由,到司。据此,除各属所报用款,由局另行核办外,惟清丈经费应在征收丈费内核实支销,所有该府属挪动戴案等叛产银八万四千六百四十三两零,应按各属原挪银数,在于收完单费内随时由府催提,拨还戴案等叛租,解储司库,备给加饷等项之需,以清款项。除呈报爵抚宪,并移请赋局查照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遵照提补具报,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除移行遵办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将该县领用清丈各款银两,在于收完单费内随时提拨解府,以凭归还挪动叛租款项,解司备给加饷,毋违,此札。
光绪十四年七月十二日札。
第二一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任候补道宪台南府正堂军功一级纪录二次吴,为照抄札发事。本年九月二十九日,蒙台藩宪沈札开:照得台地田园清丈给单将次报竣,如有原丈遗漏,未经领单田园,应准首报补丈,现经由司出示晓谕,以杜隐漏,合行札发。为此,札仰该府立即照抄转发所属,分别抄写多张,粘贴晓谕,毋延,切切,此札。计发告示一道,等因。蒙此,合行照抄札发。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将发来告示照抄多张,分别粘贴晓谕,仍将收到日期,并贴过处所具报藩宪,并报府查考,毋违,切切,此札。
计发照抄告示一道。
光绪十五年十月初六日札。
光绪十五年十月日奉。
第二二谕示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级纪录十次沈,为示谕事。照得台地此次清丈,填给丈单,原为各户执业承粮之据。现在各属给单陆续办竣,如有原丈遗漏,未经领单田园,准于囗日内报明带领补丈;倘逾延不报,一经察出,田园入官,并究以欺隐之罪;其本人不报不认,经田邻或乡族首报引丈者,将田园截半充赏,给单承粮,以一半拨充公用,先由县召佃收租承粮,以杜隐匿,合亟示谕。为此,示仰各属粮户人等一体知悉:自此次示谕之后,果有隐匿别经发觉者,定即分别究办,决不姑宽,毋贻后悔,凛之,特示。
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给。
第二三执照
代理埔里社抚民分府补用县正堂林,为给发垦照事。案据垦户曾如从禀请:窃从上年间垦辟鹿挝庄前后山林埔园一所,东至大仑分水界,西至大仑分水界,南至路牌小溪界,北至大仑分水界,四至界址分明。前经于去年五月初一日禀请在案,但未蒙恩恳分执,未免有糊混之虞;若蒙准赐给发垦照,庶可再兴工开辟,待耕成请丈,分别课纳,永远掌耕。理合沥情禀请,叩乞电詧施行等情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永垦。为此,照仰该垦户即便遵照开成田园报丈升科,以杜争端,切切,须照。
拑享第二十一号。右照给垦户曹如从准此。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一日给。
分府限囗囗日销。
第二四执照
台湾府彰化县谈,为恳给执照,以便募民招垦事。据薄升澯具禀:请垦布屿禀堡荒芜青埔草地一所,东至大坪,西至海,南至虎尾溪,北至海丰港为界。查明四至无碍,合就单付垦户薄升澯前往呈请界内,募佃垦耕,随垦随报,照例升科,毋得欺隐,给此执照。
右单给垦户薄升澯执照。
雍正二年十二月日粮给。
第二五垦单
特简州正堂管彰化县正堂张,为请垦荒埔,以裕国课事。据贡生杨道弘具禀前来,词称:农为民事之本,产乃国用之源,弘查兴直埔有荒地一所,东至港,西至八里坌山脚,南至海山山尾,北至干荳山,堪以开垦。此地原来荒芜,既与番民无碍,又无请垦在先,兹弘愿挈借资本,备办农具,募佃开垦。爷台爱民广土,恤土裕国,恩准给垦单告示,弘得招佃开荒,随垦升科,以裕国课等情。据此,饬行乡保通事查明取结外,合就给垦。为此,单给贡生杨道弘即便照所请垦界,招佃垦耕,务便番民相安,随垦随报,以凭转报计亩升科,供纳课粟,不得遗漏,以及欺隐侵占番界,致生事端,凛之,慎之。须至垦单者。
右单给贡生杨道弘准此。
雍正五年二月初八日给。
第二六执照
执照
特派台湾噶玛兰管理民番粮捕海防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徐,为恳恩给垦等事。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三日,据大里简隘民壮首吴安祥禀称:祥蒙恩宪暨前宪准允大里简隘民壮首小心督伙,防御凶番,巡护行人,未常有误。因隘寮前后有砂石瘠地,于嘉庆十七年,祥父吴宋起赴翟前宪报垦,续于同任内报升,尚有寮后左右附近崎山未能一并垦透,叩乞给照招垦等情。计粘山图一纸,业经饬差查勘在案。兹据该差禀复前来,除分别批示外,合行给照招垦。为此,照给大里简隘民壮首吴安祥即便遵照后开给垦山地四至界址,招佃开垦,限年报升,毋许籍照越界侵占,致干查究,无违,须照。
计开:
垦户吴安祥给垦山地,东至海自界为界,西至仑顶扩仔寮及水为界,南至大溪福德祠地为界,北至嶐嶐石围汛革岭顶远望坑隘界地为界。
右照给垦户吴安祥准此。
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第二七执照
执照
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请定报垦给照之例等事。乾隆十八年五月十三日,奉准户部咨,广东司案呈,本部议覆浙江按察使同德条奏:报垦荒地,令布政司刊发执照,给业户收执一案,请嗣后民间报垦荒地,令布政司刊刻执照,钤盖司印,预行颁发各州县,俟垦户呈报勘明,即将业户姓名、亩分数目及四至,填明照内,给发业户收执;所有给过司照数目,及业户姓名、亩分、四至,岁底造开汇报藩司查核。其开垦成熟者,于应行起征之年,照例催征;其认垦之后,或因丁壮消亡,或因地土硗薄,实在垦不成熟者,准令呈明该地方官勘明销缴。如业户不请司照,即以私垦治罪;地方官查勘不实,擅行滥给,亦即严行查参。庶豪强不得兼并,官吏无从欺隐,而贫民业开垦之利矣!于乾隆八年四月初七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通行各该督抚遵照可也,等因,咨院行司。奉此,合行给照。为此,照给该垦户即便查照收执,须至执照者。
今开:
宜兰县垦户林隆报垦不入则田一分九厘二毫,坐落内外石空庄地方,东至山仑处,西至山仑处,北至坑底处,实系自垦田地,应以光绪二十年起科。
右照给宜兰县垦户林隆准此。
光绪二十年九月 日给。
布政使司 布字四百十七号。
第二八垦照
按司道垦照
钦命二品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按察使衔霍伽春巴图鲁唐,为给照管业完租事。照得军功厂一带海埔,前奉总督部堂赵、巡抚部院孙准予给照召佃,垦筑田园鱼塭,征收租息,以为修港之资。此次清丈,经委员勘丈,分别报升填单,酌议定章,归厂纳赋。除出示晓谕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垦户张福成即便收执,将所管安属内武定里田园鱼塭后开坵甲,照章按甲完租,每年统于冬季交由管事赴辕缴纳租银,以为提完正供修港之款;敢有藉端缺租,匀混匿报等弊,察出定拏该垦户照例重究,将业充公,毋违,须照。
计开:
一、垦户囗囗,承耕下园囗坵,计丈囗囗囗;又下下园囗囗坵,计丈囗囗囗;又盐园囗坵,计丈囗囗囗,又中塭一口,计丈三十五甲七分三厘九毫七丝六忽正;又下塭一十二口,计丈一十一甲九分九厘九分毫四丝一忽六微正。
右照给垦户张福成收执。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 日。 新字第四百二十九号。
第二九执照
(前文略)给照成垦事。案据吴永兴禀称:承父遗下垦管木屐囒、长寮两处地方,东至木屐囒大山,西至长寮大山,南至囗囗囗,北至珠仔山岭脚,四至界址明白。内荒埔较多,成田尚少,逐年配纳番租四十五石,又带茄道坑园地一所,东至溪头,西至火空,南至木屐囒山,北至西鲁榻仑,四至界址明白。该处地方俱未领垦,叩乞准予给照等情,业经票差查勘在案,旋据该差具覆界址相符,并无轇轕等情,据此,合行给照。为此,照仰该业户吴永兴即便遵照所有荒地,限一年内赶紧招佃开透,报丈升科;如逾二年,仍旧抛荒,另有别人开辟,该业户不得借口相争,切切,勿违,须照。
右照给业户吴永兴准此。
一、批明:永兴、振成兄弟,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间分爨,凡所承物业,照两大房均分。兹因垦照难以开折,其二比房份应得界址,俱载阄书合同字内明白,批明为照。
光绪十三年六月日给。
一、批明:内抽出外加道坑草地荒埔一所,付佃人吴德坤前去开创,批照。
一、批明:内抽出水井湖、盐涂坑两处草地荒埔二所,付佃人吴万丰官前去招佃辟创,批照。
第三○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