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故水本寒。寒急则水冰如地而能载物。水发而雹雪。是水寒亢极。反似克水之土化。是谓兼化也。所谓寒病极者。反肾满也。左肾不足。济之以水。右肾不足。济之以火。故此脏水准则静顺。不及则涸流。太过则流衍。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厥谓气逆。固谓禁固。气逆则肝肾失守。失守则不能禁固。出入无度。燥湿不恒。
故气下则愈也。经所谓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肺者脏之长也。为心之华盖。故肺热叶焦。发为痿 。是气郁不利。病喘息而呕也。
呕谓呕酸水。火气炎上之象也。胃膈热甚。则为呕也。若衰火之炎。痿 则愈。利肺之气。喘息自调也。道路开通。吐呕则除。凡病呕涌溢食。皆属之火也。王注曰。内格呕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经所谓三阳有余。
则为痿易。王注曰。易有变常用。自痿弱无力也。故此者热之明矣。
诸热瞀螈。皆属于火。热气胜则浊乱昏昧也。瞀视乃昏也。经所谓病筋脉相引而急名曰螈者。故俗谓之搐是也。热胜风搏。并于经络。故风主动而不宁。风火相乘。是以热瞀螈而生矣。治法祛风涤热之剂。折其火势。
热螈可立愈。若妄加灼火。或饮以发表之药。则取死不旋踵。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栗惊惑。如丧神守。悸动怔忪。皆热之内作。故治当以制火。制其神守。血荣而愈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寒湿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阳膀胱经属水而位下。所以湿可伤也。其脉起目内 。
上额交于巅上。其支别从巅入络于脑。还出别下项。故主项强。太阳表中风。加之以湿。客于经中。内挟寒湿。
则筋脉抽急。故痉项强而不柔和也。此太阳寒湿。当详有汗无汗。治以流湿祛风缓发表而愈也。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冲攻也。气炎上。故作呕涌溢。食不下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肺主于气。贵乎通畅。若热甚则郁于内。故肺胀而腹大。是以火主长而高茂。形现彰显。升明舒荣。皆肿之象也。热去则见白利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胃实则四肢实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诸阳之本。经所谓阴不胜阳。则脉流薄疾。病乃狂。是以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神明之乱也。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谓也。治之以补阴泻阳。夺其食则病已。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炎威而害也。强劲有力而不能和柔也。乃厥阴风木势甚而成此。王注曰。阳郁于内。
而阴行于外。千金曰。强直为风。治以泻火补金。木能自平也。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者。热气甚则然也。经所谓热胜则肿。此之类也。
是以热气内郁。不散而聚。所以叩之如鼓也。诸腹胀大。皆为里证。何以明之。仲景曰。少阴病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所谓土坚胜水则干。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故知无寒。其热明矣。
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肿热胜。内则阳气滞故也。疼酸由火实制金。不能平木。则木王而为酸。酸者肝之味也。故经所谓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王注曰。肝主惊。然肝主之。原其本也。自心火甚则善惊。所以惊则心动而不宁也。故火衰水准。治之本也。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热气燥烁于筋。故筋转而痛。应风属于肝也。甚则吐不止。 热之气加之以泄。湿胜也。若三气杂。乃为霍乱。故仲景曰。呕吐而利。名为霍乱。故有干霍乱。有湿霍乱。得其吐利。
邪气得出。名湿霍乱也。十存八九。若不得吐利。挥霍撩乱。邪无由出。名曰干霍乱。十无一生。二者皆以冒暑中热。饮食不节。寒热气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则为此病。若妄言寒者。大误矣。故热则小便浑而不清。寒则洁而不浊。故井水煎汤沸。则自然混浊也。
诸病水液。澄彻清冷。皆属于寒。水液为病寒也。故水清净。其气寒冷。水谷不化而吐利。其色白而腥秽。
传化失常。食已不饥。虽有邪热不杀谷而不饥者。无倦而常好动。其便色黄而酸。王注曰。寒者上下所出。即吐出溺出也。又法曰。小寒之气。温以和之。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流而不腐。动而不蠹。故吐呕吐酸者。胃膈热甚。则郁滞于气。物不化而为酸也。酸者肝木之味。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暴注者。是注泄也。乃肠胃热而传化失常。经所谓清气在下。
则生飧泄。下迫者。后重里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造物故也。俗云虚坐弩责而痛也。
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涩枯者。水液气衰少。血不荣于皮肉。气不通利。故皮肤皴揭而涩也。
及甚则麻痹不仁。涸干者。水少火多。系辞云。燥万物者。莫 乎火。故火极热甚。水液干而不润于身。皮肤乃启裂。手足有如斧伤而深三二分者。冬月甚而夏月衰。故法曰。寒能收敛。收敛则燥涩皴揭。热能纵缓。纵缓则滋荣润泽。皆属燥金之化也。王注曰。物之生滑利。物之死枯涩。其为治也。宜开通道路。养阴退阳。凉药调之。荣血通流。麻木不仁涩涸干劲皴揭。皆得其所。慎毋服乌附之药。经所谓金木水火土营运之数。寒暑燥湿火风临御之化。不失其道。则民病可调。凡受诸病者。皆归于五行六气胜复盛衰之道矣。王注曰。人生有形。
不能无患。既有其患。亦常有逃生化出阴阳者也。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得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气宜论第八
论曰。治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主。五脏所宜。五行之营运数。六气之临御化。然后明阴阳三才之数。故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故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经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 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昂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
则天地之门户也。是以将前三数与天象俱明。始终之六气所司之高下。在泉浅深之胜复。左右之间同与不同。
三纪太过不及之理。故可分天地之化产。民病之气宜矣。经所谓太阳司天之政。故岁宜苦以燥之温之。阳明司天之政。故宜以辛苦。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咸。少阳司天之政。故岁宜以咸宜辛宜酸。渗之泄之渍之发之。
观气寒温。以调其过。太阴司天之政。故宜以苦燥之温之。甚者发之泄之。不发不泄。则湿气外溢。肉溃皮拆而水血交流。少阴司天之政。故岁宜咸以 之。而调其上。甚则以苦发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之。厥阴司天之政。故岁宜辛以调上。以咸调下必折其郁气。先资其化源。是以迎而夺之。王气之法也。故云六气有余。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故王注曰。夏寒甚。则可以热犯热。寒不甚。则不可犯也。若有表证。若有里证。故法云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发不攻。而犯寒犯热。使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故无者生之。有者甚之。所以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其寒至。则坚痞腹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 昏郁。注下 螈。肿胀吐呕。鼽血衄血。头痛骨节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王注曰。食已不肌。吐利腥秽。亦寒之疾也。暴喑冒 。目不认人。躁扰狂越。谵语骂詈惊痫。亦热之病也。故经所谓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也。倘不知斯。寒热内贼。失气之宜。因不知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术不通经。为粗工之戒。是以六气上司九宫。中司九元。下司九宣。三数俱明。
各分主客。胜复淫治。克伐主病。岁物气味之浓薄。故经所谓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故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此所谓天化地产。故天地气合。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经所谓谨候气宜。无失病机。病机者。寒暑燥湿风。金木水火土。万病悉自此而生矣。故谨察病机之本。得治之要者。乃能愈疾。亦常有不明六气五行之所宜。气味浓薄之所用。人身为病之所由。而能必获其效者。鲜矣哉。
本草论第九
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则可以语七方十剂。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是十剂也。大小缓急奇偶复。是七方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成方焉。
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气味生成。而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中。
气味兼有。一药之内。理性不无。故有形者为之味。无形者谓之气。若有形以无形之治。喘急昏迷乃生。无形以有形之治。开肠洞泄乃起。经所谓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王注曰。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泻之窍。气无形。
故上出于呼吸之门。故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王注曰。气化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是以有生之大形。精为本。故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天产养精。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形精交养。充实不亏。虽有苛疾。弗能为害。故温之以气者。是温之以肺。补之以味者。是补之以肾。是以人为万物之灵。备万物之养。
饮和食德。以化津液。以淫筋脉。以行荣卫。故经所谓阴之所生。本在五味。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所以为全生之术。故五谷五畜五菜五果。甘苦酸辛咸。此为补养之要也。何则谷入于口。而聚于胃。胃为水谷之海。喜谷而恶药。药之所入。不若谷气之先达。故治病之法。必以谷气为先。是以圣人论真邪之气者。谓汗生于谷。不归于药石。辨死生之候者。谓安谷则生。过期不惟数于五脏。先明胃气为本。以此知五味能养形也。
虽毒药攻邪。如国之用兵。盖出于不得已也。是以圣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故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随五脏之病证。施药性之品味。然后分奇偶大小缓急之制也。故奇偶者。七方四制之法。四制者。大小缓急也。所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故大小者。君一臣二。
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所以七方者。四制之法。奇偶四制。何以明之。假令小承气调胃承气为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为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用者如此。桂枝麻黄为偶之小方。葛根青龙为偶之大方。所为因其发而用之者如此。经所谓近者奇之。远者偶之。身之表者为远。身之里者为近。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不以者。不用也。故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故味浓者为阴。薄为阴之阳。为味不纯粹者也。故味所浓。则泄之以下。味所薄。则通气者也。王注曰。味浓则泄。
薄则通。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之阴。故附子干姜味甘温大热。为纯阳之药。为气浓者也。丁香木香味辛温平薄。为阳之阴。气不纯粹者也。故气所浓则发热。气所薄则发泄。经曰。
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王注曰。阴气润下。故味薄则发泄。阳气炎上。故气浓则发热。味薄为阴少。故通泄。
气薄为阳少。故汗出。是以论气味之薄浓。合奇偶之大小。故肾肝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不能发散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气易散。
可以补上也。王注曰。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常数也。若奇之不去则偶之。
是谓重方也。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王注曰。是以圣人反其佐。以同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