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報科
夫淨心直道,王法所不能加;動念全真,地獄去來無畏。若以六根取著,五道輪迴,輕重出自,身行報對,皆由己分,毫分不失,冥府書愆。《三元品戒經》曰:天官三十六曹,地、水各四十二曹,三官九署百二十曹。曹置一考,官百二十考,吏一千二百考,兵萬二千考,士隨人生時作罪,以考促之。
三元罪戒品目
天官:一宮中府,十二曹。
地官:一官中府,十四曹。
水官:一宮中府,十四曹。
上真禪號高下尊卑功過儀典;
上真眾聖朝禮旋行功過儀典;
上真大聖遊宴從駕功過儀典。
上真總校生死圖籙功過;
上真總領生死命籍筭錄功過;
上真總領生死功德輕重功過;
上真總領鬼神功德報叔轉輪功過;
上真總領鬼神幽責開度功過;
上直總領昇度死魂更生輕重功過;
上真總領死魂受鍊安靈功過;
上真總領神仙得道年月品秩功過;
上真總領萬魔謠歌之音功過。
學上道,不信經戒,懷疑兩心之罪;
學上道,輕慢聖文,評論經典罪;
學上道,輕慢師主,違師主盟誓罪;
學上道,毀謗師父,不崇大義罪;
學上道,竊取經書,無有師宗罪;
學上道,學無師而授弟子罪;
學上道,誘取經書而傳弟子罪;
學上道,得經書而無師盟戒受罪;
學上道,受經不依經科年月傳授罪;
學上道,受經傳授非其人罪;
學上道,受法師門,無開度之功罪;
學上道,無功而傳授弟子罪;
學上道,傳法宿奏不合而傳罪;
學上道,傳經不宿奏五帝罪;
學上道,傳經無信,賤道法之罪;
學上道,遏斷賢路,自取功名罪;
學上道,朝半八節,不禮師罪;
學上道,不修齋直之罪;
學上道,齋直不精之罪;
學上道,誦經越略之罪;
學上道,旋行越次爭競罪;
學上道,恚怒師尊父母罪。
學士及百姓子,攻擊善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惡口赤舌罪;
學士及百姓子,評論師主百姓罪;
學士及百姓子,飲酒失性罪;
學士及百姓子,殺生陰賊罪;
學士及百姓子,貪欲驕逸罪;
學士及百姓子,穢濁道法罪;
學士及百姓子,咒詛神鬼罪;
學士及百姓子,殺害眾生罪;
學士及百姓子,綺言兩舌不信罪;
學士及百姓子,奸淫穢濁罪;
學士及百姓子,盜竊人物罪;
學士及百姓子,嫉賢妬能罪;
學士及百姓子,背師恩愛罪;
學士及百姓子,欺背口舌罪;
學士及百姓子,泄露天文罪;
學士及百姓子,毀謗經法罪;
學士及百姓子,修經中悔罪;
學士及百姓子,不忠於上罪;
學士及百姓子,罔略於下罪;
學士及百姓子,欺罔同學罪;
學士及百姓子,欺罔百姓罪;
學士及百姓子,口善心惡罪;
學士及百姓子,說人過惡罪;
學士及百姓子,輕慢三光罪;
學士及百姓子,穢慢神鬼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一宮中府十二曹,地官一宮中府十四曹,水官一宮中府十四曹,風刀考官主之。
天官:左宮左府,十二曹。
地官:左宮左府,十四曹。
水官:左宮左府,十四曹。
學士及百姓子,妒同學罪;
學士及百姓子,淫華妄語罪;
學士及百姓子,貪利無厭罪;
學士及百姓子,精祿重寶不施散罪;
學士及百姓子,樂人寶物入己罪;
學士及百姓子,願人傷敗流散罪;
學士及百姓子,私畜刀杖兵器罪;
學士及百姓子,屠割六畜殺生罪;
學士及百姓子,射刺野獸飛鳥罪;
學士及百姓子,燒山捕獵罪;
學士及百姓子,捕魚張筌罪;
學士及百姓子,金銀器食罪;
學士及百姓子,貪樂榮祿虛正罪;
學士及百姓子,燒敗見物罪;
學士及百姓子,飲食投水中罪;
學士及百姓子,貪濁滋味肥葷罪;
學士及百姓子,貪食五辛罪;
學士及百姓子,草書偽意罪;
學士及百姓子,合聚草眾罪;
學士及百姓子,圖謀人婦女罪;
學士及百姓子,心謀國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圖謀人家物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麤物易人好物罪;
學士及百姓子,交關天子侯王罪;
學士及百姓子,干知天時星宿罪;
學士及百姓子,火燒田野山林罪;
學士及百姓子,斫伐樹木摘果華罪;
學士及百姓子,與惡人交遊親近罪;
學士及百姓子,交關流俗華競罪;
學士及百姓子,在人中獨食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與世間交關婚姻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放蕩世間伎樂罪;
學士及百姓子,面譽世人陰毀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說人尊上善惡罪;
學士及百姓子,泄露人陰惡私鄙罪;
學士及百姓子,攻擊善人禍生無端罪;
學士及百姓子,妄視人書疏司微罪;
學士及百姓子,與女人行獨語罪;
學士及百姓子,男女同座羣居罪;
學士及百姓子,男女共食交錯衣物罪;
學士及百姓子,男女教化不善罪;
學士及百姓子,自貴憍逸罪;
學士及百姓子,因恨報冤罪;
學士及百姓子,離別家室罪;
學士及百姓子,落子傷胎罪;
學士及百姓子,親宗族疏異姓罪;
學士及百姓子,毒藥投水傷生罪;
學士及百姓子,偏愛弟子罪;
學士及百姓子,收集人眾罪;
學士及百姓子,投書讚世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自許用性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妄作忌諱罪;
學士及百姓子,希人物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評論師友長短罪;
學士及百姓子,輕慢經教法言罪;
學士及百姓子,薄賤他人老病罪;
學士及百姓子,棄薄乞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承勢以陵世間罪;
學士及百姓子,阿黨所親罪;
學士及百姓子,父母兄弟別離各居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左宮左府十二曹,地官左宮左府十四曹,水官左宮左府十四曹,太陽水官考吏主之。
天官:右宮右府,十二曹。
地官:右宮右府,十四曹。
水官:右宮右府,十四曹。
學士及百姓子,瞋恚弟子罪;
學士及百姓子,恚責世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不放生度死罪;
學士及百姓子,富貴忘師罪;
學士及百姓子,食諸天齋果忘道罪;
學士及百姓子,信人言恚師主罪;
學士及百姓子,唱論人惡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笑人頑闇貧賤罪;
學士及百姓子,勸人為惡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禁人作善事罪;
學士及百姓子,快人過失罪;
學士及百姓子,去就背向罪;
學士及百姓子,五嶽三河無簡名罪;
學士及百姓子,汙穢五嶽三河罪;
學士及百姓子,奪人所欲罪;
學士及百姓子,馳騁流俗爭競世間罪;
學士及百姓子,慶弔世間求悅眾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仍他人功為己德罪;
學士及百姓子,名人飲食好惡罪;
學士及百姓子,驚怛百姓衰厄罪;
學士及百姓子,驚怛鳥獸促著窮地罪;
學士及百姓子,驚怖老小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輕陵官長有司罪;
學士及百姓子,論議世間曲直罪;
學士及百姓子,妄論國家衰盛罪;
學士及百姓子,施惠追恡罪;
學士及百姓子,籠飛鳥走獸罪;
學士及百姓子,快人家喪禍罪;
學士及百姓子,以棘刺橫人行道罪;
學士及百姓子,拜禮鬼神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裸形三光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呵罵風雲雷雨罪;
學士及百姓子,換借不遠之罪;
學士及百姓子,罔人求榮稱罪;
學士及百姓子,傲慢三寶輕忽天尊罪;
學士及百姓子,謀人君長師父罪;
學士及百姓子,勸人不孝父母兄弟罪;
學士及百姓子,矯稱自異號為真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信用外道衛邪見罪;
學士及百姓子,無經師說學欺詐人神罪;
學士及百姓子,衣服盈餘弗散窮人罪;
學士及百姓子,竊寫人經戒慢露罪;
學士及百姓子,榮飾衣褐華麗罪;
學士及百姓子,身不潔淨上高座罪;
學士及百姓子,穢慢師門不恭罪;
學士及百姓子,師有哀憂不建齋請
罪;
學士及百姓子,棄師父追世盛罪;
學士及百姓子,豪貴隨逐希望罪;
學士及百姓子,師疾厄不侍省罪;
學士及百姓子,遠危厄逐寬樂罪;
學士及百姓子,出入道戶不關啟罪;
學士及百姓子,妄與他人入道戶語罪;
學士及百姓子,齋請不為三官遷功罪;
學士及百姓子,自愁家門不念他窮厄罪;
學士及百姓子,家有喪疾怨道咎師罪;
學士及百姓子,得師經道而自稱己得罪;
學士及百姓子,傳師道法不折送功信罪;
學士及百姓子,八節不請師言五帝罪;
學士及百姓子,遨遊無度縱恣罪;
學士及百姓子,登高望下罪。
右六十條罪,由天官右宮右府十二曹,地官右宮右府十四曹,水官右宮右府十四曹,太陰水官考史主之。
《真藏經》曰:盜竊人物者,死入金槌獄;妄取人一錢以上者,死入鑊湯獄;妄言綺語者,死入拔舌獄;因恨殺人者,死入五牢大地獄;貪瞋癡很者,死入大檻獄;慢老欺人者,死入豐都獄;咒詛毒心者,死入八闥獄;罵詈高聲者,死入迷犁獄;訾毀謗人者,死入北寒獄;兩舌便佞者,死入火山獄;持人長短者,死入確地獄;好言人惡者,死入黑闇獄;毀善自譽者,死入大劍獄;自驕我慢者,死入憔火獄;蓄毒藥人者,死入石灰獄;投書潛人者,死入黃泉大闥獄;輕慢經教者,死入障明獄;謗毀聖文者,死入銅火獄;恃威凌物者,死入炎鑪獄;殺生淫祀者,死入沸山獄;燒野山林遊獵者,死入分形獄;評論師長者,死入磨山獄;貪惜財物者,死入餓鬼獄;言人陰事者,死入黑水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