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镇北坊,一座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竖石匾,镌「社仓」二字;署其诗于末云:「聊为吾民留碗饭,岂无来者续心灯」?
一、在东安坊,一间。
一、在永康里,一间。
一、在广储西、武定里,一间。
一、在归仁里,一间。
一、在崇德、永丰里,一间。
一、在新丰里,一间。
一、在长兴、保大西里,一间。
一、在仁德里,一间。
一、在保大东里,一间。
一、在仁和、文贤里,一间。
一、在广储东里、大目降庄,一间。
此知县张宏所建也。康熙四十八年,奉巡抚张伯行牌:各官及绅衿捐输粟石,以备荒旱,就各里设立社仓贮焉。佥举乡之正直者一人为仓长,同耆老看守。遇青黄未接之时,借与乡间为民食;收成后,补还。粟不虞其朽烂,民不忧其待哺,良法美意,孰有加焉?出入悉听民间,令教官查核,毋致侵渔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