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日(丁未),谕军机大臣等:『前据刘韵珂奏「台湾生番献地输诚,请归官开垦」一折,当交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兹据会议具奏:『该番性类犬羊,嬴居崖谷;忽因衰弱穷困,献地投诚,恳请官为经理。恐有汉奸怀诈挟私,潜为勾引;一经收纳,利之所在,百弊丛生,有非豫料所能及者」。此事大有关系,着该督于明年二、三月渡台后,将该处一切情形亲加履勘,悉心体察,筹及久远,据实奏明。未奉谕旨之先,不准措办;断不可轻听属员怂恿,以为邀功付好,受其朦蔽,率行议准,致贻种种后患。懔之!慎之!原折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寻奏:『自福州起程东渡,即亲诣水沙连各社体察番情,履勘地势』。得旨:『懔之!慎之!不可顾目前、留后患也』。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六。
十二月十四日(乙丑),以宗人府府丞彭蕴章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留福建学政任。
十六日(丁卯),以福建按察使陈士枚为四川布政使、降调布政使按察使衔周开麒为福建按察使。
二十日(辛未),调福建按察使周开麒为直隶按察使、直隶按察使兆那苏图为福建按察使。
二十五日(丙子),调福建巡抚郑祖琛为广西巡抚、广西巡抚徐继畬为福建巡抚。
二十六日(丁丑),谕内阁:『刘韵珂等奏「招商贩运米石以裕民食」一折,福建沿海各属现在米价增昂,台米转运无多,沿海各郡购粜维艰;自应豫为筹备,俾无缺乏。着照所请,准其查照成案,由司出示招商,颁给执照,前赴江、浙沿海产米各郡分投采买,转运至闽,听其自行售卖;经由各口,随时查报放行,毋许照外夹带偷漏,亦不得留难阻滞,以期迅速。一俟民食渐充,即行停止给照』。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七。
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丁未)春二月二十六日(丙子),谕军机大臣等:『向来闽海征收课税,从无短缺;乃自近年以来,据报征收数目每不足额。是否敬〈〈穆,去禾〉攵〉未能认真稽核或用人不当,致有偷漏等弊?或任听胥役串通朦混?种种侵蚀,恐皆不免。着刘韵珂接奉此旨,随时留心严加访察;如查有前项情弊,即行据实具奏,断不准稍涉瞻徇。将此谕令知之』。寻奏:『遵查闽海关税务,虽分六口,而厦门一口向居税额之半。
厦门贩海之路,有透北、过台、出洋、广拨四项货船;自五口通商以后,洋船所贩之货,即系出洋、广拨两项船只所贩之货,以致出洋、广拨二船,收帆歇业,洋税日增、常税日绌。拟将洋船所占华商进口洋货、棉花、布匹出口杂货等税,拨归闽海关常税征报,其洋船进口吨钱、出口茶叶、湖丝各税,仍归洋税征收』。下部议。寻议:『洋税归常税,恐洋税所征无几;请令于每年洋税项下拨补常税银若干两,酌定数目奏闻。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三十九。
夏四月十五日(癸亥),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刘韵珂密奏:「现在渡台阅伍,所有福、厦两口洋务由徐继畬督同鹿泽长随时措置。惟鹿泽长现系六品顶带,职分较小,不足见重洋人;可否赏给四品顶带」等语。鹿泽长甫经到闽,尚未着有劳绩,无庸赏加四品顶带;此后遇有交涉洋人事件,着准用前任道员官衔。将此谕令知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一。
六月二十日(丁卯),以械斗案内捐输抚恤及获犯出力,赏福建知府仝卜年、参将吕大升、游击安定邦、同知曹谨花翎,予知县胡国荣以同知直隶州知州补用,千总曹宗铨、曾元福以守备补用并赏花翎,赏千总李朝祥等蓝翎有差。
二十九日(丙子),闽浙总督刘韵珂因病给假,以福建巡抚徐继畬兼署总督。
以内大臣壁昌为福州将军。
予故福州将军敬〈〈穆,去禾〉攵〉祭葬如例。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三。
秋九月三十日(丙午),谕军机大臣等:『福建台湾地方,远隔重洋,风汛靡定;遇有文报往来,传递迟速,原不可以时日道里计。然如本日递到武攀凤等奏「审办凤山县焚抢杀人首要等犯」一折,系正月二十四日所发,何以迟至八月之久,始行递到?此折原无关紧要;倘系紧要事件,如此迟延,成何事体?且恐有藉词遇风,有意逗延等弊。着刘韵珂查明台湾驿站水程,向来如何计算?何以漫无限制?务即随时整顿,定立章程;俾文报迅速传递,以肃邮政。至此次因何迟延之处?一并查明具奏。将此谕令知之』。寻奏:『遵询武攀凤等五月所发折报系在洋遭风,飘至琉球属岛,九月甫抵厦门,委无迁延等弊。查台湾传递文报,向分三口;一由鹿耳门递至厦门收口,一由鹿港之番仔洼递至蚶江收口,一由淡水之八里坌递至五虎门收口请仍照旧章,分作三口递送,期免迟误』。从之。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七。
冬十月十九日(乙丑),谕内阁:『刘韵珂奏「履勘台湾水沙连六社番地,体察各社番情,据实覆奏」一折,当交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该部悉心计议。兹据穆彰阿等公同酌核,「以该生番输诚献地,固因不谙耕作,谋食维艰,欲求内附以为自全之策;惟利之所在,日久弊生。况生番、熟番合壤而居,不能不与汉民交易;倘日后官吏控驭偶或失宜,即易激生事端。国家开辟边境,计划必周;与其轻议更张而贻患于后,不若遵例封禁而遏利于先。所议自系筹及久远,未肯迁就目前。且此项番地暂以土牛为界,乾隆年间复立石碑,例禁綦严;自应恪遵旧章,永昭法守」。该督所请六社番地归官开垦之处,着毋庸议』。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四十八。
十二月初七日(壬子),以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显生为广东南澳镇总兵官。
十四日(己未),谕内阁:『本日军政届期,开送履历迟延有因之台湾镇总兵官武攀凤等,俱着免其议处』。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
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戊申)春二月十七日(辛酉),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武攀凤奏「患病垦恩开缺,并请简放」一折,已降旨准其开缺回籍,并令该督派员署理台湾镇总兵矣。台湾为海疆重地,民情素称浮动,且时为匪徒窃发;非熟悉情形得力之员,不足以资控驭。着刘韵珂于闽、浙两省总兵人员内,择其才力胜任者奏请调补;或副将中有出色之员,堪膺海疆专阃之任,亦着据实保奏,候朕简用。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六日(庚午),以福建督标中军副将吕恒安为台湾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二。
三月十七日(辛卯),以福建台湾报销军需出力,予县丞娄浩等加衔、升叙有差。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三。
秋九月初五日(乙亥),以福建按察使兆那苏图为山西布政使、江南盐法道积喇明阿为福建按察使。
二十一日(辛卯),以剿捕洋匪出力,赏福建守备陈兴隆花翎;余升叙有差。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五十九。
冬十月初二日(壬寅)谕内阁:『刘韵珂等奏「遵旨清查通省仓库,并限结交代勒提存库银两,认真清厘」一折,福建省仓库自乾隆六十一年清查,至今款目繁多,倍形轇轕,亟应彻底钩稽;着予限两年,由该督等督同藩司遴委干员分别设局,将司库款项先行查明;其各属仓库银谷各款,限三月查造确册,加结汇送,一律清查。并勒限严催各属未结交代,赶紧结报提解。倘查有捏饰、那移、侵亏入己情弊及结报迟逾各员,均即据实严参。所有清查条款并以后筹补考核章程,着悉心妥议具奏。至台湾一府,孤悬海外,势难汇总归省局查办;着责成该道督饬府、厅、各县就近清查,另行造册由该督等核实报部』。寻奏:『请自嘉庆元年始,至道光二十八年止,司库属库及各属仓谷一体清查,分别筹补。一面将各属未结交代并查明实缺银谷,造册结报。应参追者,立予参追;应赔补者,勒限赔补。并酌拟章程十二条:一、司属各库,宜一体清查。一、借垫各款,宜一律收补。一、未结交代,宜遵限结报。一、各属仓库,宜划清提解。一、因公那用,宜严限勒追。一、应赔代完,宜展限追补。一、垫解垫给,宜核明追抵。一、漏豁漏销,宜确查蠲免。一、咨追无着,宜设法筹办。一,流摊未完,宜分别删补。一、仓储谷石,宜酌筹买补。一、仓库银谷,宜分别造册』。下部议,从之。
十六日(丙戊),谕内阁:『刘韵珂奏「查明告病总兵在任诸多废弛」一折,前任台湾镇官兵武攀凤,先因约束兵丁,失之过宽;经该督面加训饬,非惟不思策励,转复怠荒逸豫,养尊处优。直至诸务废弛,方始引疾告退,实属辜恩溺职。着交部严加议处。刘韵珂辖两省营伍,既查明该镇有废弛规避情事,即应据实参奏;何必委曲周旋,语多秘密,转失光明正大之意。刘韵珂并着传旨严行申饬』。
二十五日(乙未),以营务废弛,革福建台湾总兵官武攀凤职。
——以上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一。
十二月十八日(戊午),福州将军壁昌因病解任,调江宁将军裕瑞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二。
道光二十九年(一八四九、己酉)春二月初二日(辛丑),谕内阁:『刘韵珂、徐继畬奏「台湾北路各厅、县被水地震,委员妥为抚恤」一折,台湾彰化、嘉义两县并鹿港厅地方于上年十一月初八日同时地震,城垣、衙署均有坍塌,并倒坏民房、伤毙人口;据该督等奏称:「该厅县陡遭地震,计及二百余里;小民困苦流离,实堪悯恻。至淡水、噶玛兰两厅先经被水,田园庐舍多彼冲坏,人口亦多淹毙;被水之后,复遭地震,小民尤为可悯。亟应查勘抚恤,以惠灾黎」。着刘韵珂等派委明干大员迅速前往,会同该道、府确查情形,分别抚恤,并将该民人等妥为安顿。其委员所带司库银两如有不敷,即照议由该道、府筹款拨给;务使实惠均沾,无令一夫有失,别滋事端。事竣,造册报销。余均着照所拟办理』。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四。
夏五月初十日(丙午),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黄赞汤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编修史谆为副考官。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八。
六月十八日(甲申),谕内阁:『吴文镕奏「筹运米粮以济民食」一折,本年浙江灾区宽广,粮价昂贵,小民乏食堪虞;除外江内河商运米粮赴浙售卖者经过各关,昨已降旨均免纳税外,其福建省如何招商贩运台米,均着各该督体察情形妥遵办理』。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六十九。
秋八月丙寅朔,以兵部右侍郎黄赞汤提督福建学政。
二十四日(己丑),福建按察使积喇明阿因病解任,以广东惠潮嘉道陈阡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七十一。
九月十五日(己酉),以福建布政使陈庆偕为山东巡抚。
十六日(庚戌),以江苏按察使庆端为福建布政使。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七十二。
冬十一月十七日(庚戌),以剿办福建台湾府嘉义县匪徒,赏知县王廷干花翎,予通判张启瑞等议叙有差。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七十四。
十二月初三日(丙寅),调兵部右侍郎黄赞汤为刑部右侍郎,仍留福建学政任。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七十五。
道光三十年(一八五○、庚戌)春正月十四日(丁未),上崩于圆明园慎德堂苫次。
——见「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四百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