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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夷坚甲志卷第十十九事

桐城何翁

舒州桐城县何翁者。以赀豪于乡。嗜酒及色。年五十。得风疾。手足奇右不能举。舆之同郡良医李百全几道家。治疗月余。而病良已。将去。几道饮之酒。酒半问之曰。死与生孰美。翁愕然曰、公医也。以救人为业。岂不知死不如生。何用问。几道曰。吾以君为不畏死耳。若能知死之可恶甚善。君今从死中得生。宜永断房室。若不知悔。则必死矣。不复再相见也。翁闻言大悟。才归即于山颠结草庵屏处。却妻妾不得见。悉以家事付诸子。如有二年。勇健如三十许人。徒步入城。一日行百二十里。几道见之曰。君果能用吾言。如持之不懈。虽未至神仙。必为有道之士。翁自是愈力。但多酿酒。每客至。与奕棋饮酒。清谈穷日夜。凡二十有五年。建炎初。江淮盗起。李成犯淮西。翁度其且至。语诸子曰。急窜尚可全。诸子或顾恋妻孥金帛。又方治装。未能即去。翁即杖策。腰数千钱。独行至江边。贼尚远。犹有舩可度。径隐当涂山寺中。诸子未暇走。而贼至。皆委锋刃。翁在寺。与邻室行者善。一日呼与语曰。吾欲买一棺。烦君同往取之可乎。曰、何用此。笑不应。遂买棺归。置室内。数自拂拭。又谓行者曰。吾终慁公矣。吾屋后储所市薪。明日幸以焚我柩。恐有吾家人来。但以告之。行者且疑且信。密察其所为。至暮卧棺中。自托盖掩其上。明日就视死矣。时年七十九。后岁余。翁有侄亦脱贼中。访翁踪迹。至是寺方闻其死。翁与中书舍人朱新仲翌。有中外之好。朱公尝记其事以授予云。

庞安常针

朱新仲。祖居桐城。时亲识间一妇人妊娠将产。七日而子不下。药饵符水。无所不用。待死而已。名医李几道。偶在朱公舍。朱邀视之。李曰、此百药无可施。惟有针法。然吾艺未至此。不敢措手也。遂还。而几道之师庞安常。适过门。遂同谒朱。朱告之故。曰、其家不敢屈先生。然人命至重。能不惜一行救之否。安常许诺。相与同往。才见孕者。即连呼曰。不死。令家人以汤温其腰腹间。安常以手上下拊摩之。孕者觉肠胃微痛。呻吟间生一男子。母子皆无恙。其家惊喜拜谢。敬之如神。而不知其所以然。安常曰。儿已出胞。而一手误执母肠胃。不复能脱。故虽投药而无益。适吾隔腹扪儿手所在。针其虎口。儿既痛即缩手。所以遽生。无他术也。令取儿视之。右手虎口针痕存焉。其妙至此。新仲说。

红象卦影

绍兴二年。庐陵董良史廷试罢。诣红象道人作封影。欲知其低昂。卦成。有诗曰。黑猴挽长弓。走向天边立。系子独高飞。中人嗟莫及。良史不能晓。占者曰。事应乃可解。及唱名。张子韶九成为榜首。张生于壬申。所谓黑猴者也。长弓、张字也。良史在三甲。其上孙雄飞。所谓系子高飞也。其下仲并、所谓中人莫及也。良史说。

谭氏节操

英州真阳县曲江村人吴琦。略知书。其妻谭氏。绍兴五年闰二月。本邑观音山盗起。攻剽乡落。琪窜去。谭氏与其女被执。并邻社村妇数人偕行。谭在众中颇洁白。盗欲妻之。诟曰、尔辈贼也。官军旦夕且至。将为齑粉。我良家女。何肯为汝妇。强之不已。至于捶击。愈极口肆骂。竟毙于毒手。后盗平。邻妇同执者皆还。曰、使吴秀才妻不骂贼。今日亦归矣。因备言其死状。吴生始知之。闻者高其节。予尝为之传云。

草药不可服

绍兴十九年三月。英州僧希赐。往州南三十里洸口扫塔。有客船自番禺至。舟中士人之仆脚弱不能行。舟师悯之。曰、吾有一药。治此病如神。饵之而差者。不可胜计。当以相与。既赛庙毕。饮胙颇醉。入山求得药渍酒授病者。令天未明服之。如其言。药入口。即呻呼云。肠胃极痛。如刀割截。迟明而死。士人以咎舟师。舟师恚曰。何有此。即取昨夕所余药。自渍酒服之。不逾时亦死。盖山多断肠草。人食之辄死。而舟师所取药。为根蔓所缠结。醉不暇择。径投酒中。是以及于祸。则知草药不可妄服也。

南山寺

郑良、字少张。英州人。宣和中。仕至右文殿修撰广南东西路转运使。累赀为岭表冠。既奉使两路。遂于英筑大第。垩以丹碧。穷工极丽。南州未之有也。靖康元年。或诉其过于朝。朝廷遣直龙图阁陈述为漕。俾鞫之。述至英。良居家。初不知其故。盛具延述。述亦推心与饮。缔同官之好。至广州。始遣使逮良下狱。穷治其赃。榜笞不可计。奏案上。方得出狱。出之一日而良死。比断敕至。止于停官编隶。已无及矣。家人未能葬。权厝于英之南山寺。所追录宝货甚多。述遂摄帅事。建炎二年代还。以它事复为转运使许君所劾。下廷尉。削籍编置英州。太守置之南山。时良已迁葬数日。殡宫空。欲述居之。或告以实。述曰、吾前治其狱。王事也。今已死。何足畏。即居之。才三四日。白昼见良。惊曰。郑良何敢来。即感疾死。时建炎二年也。良之宅今三分为天庆观州学驿舍。其家徙江西云。三事英僧希赐言。

贺氏释证

贺氏者。吉州水新人。嫁同乡士人江安行。有二子。自夫死不茹荤。日诵圆觉经。释服不辍。或劝更诵他经。贺氏曰。要知真性。本圆本觉。不觉不圆。是为凡夫。我不诵经。要遮眼耳。长子楹。登进士第。绍兴六年。为贺州签判。迎母至官。贺氏从容语其妇曰。吾诵经以来。了无梦想。比年夜艾。常见瑞光中有猊坐。欲升之未果。今白日闭目亦见佛相。是岁五月甲戌。沐浴易衣。明日食罢。盥漱如常。忽收足端坐。两中指结印。瞑目而逝。家人仓黄召医。已无及矣。郡守范直清帅其属瞻礼。叹曰。大丈夫不能如此。命画工写其像。像成。惟目睛未点。乃祷曰。精神全在阿堵中。愿赐开示。俄两目炯然。子孙扶视。皆谓再生。点睛讫复瞑。时年七十七。傅雩彦济言。

昌国商人

宣和间。明州昌国人有为海商。至巨岛泊舟。数人登岸伐薪。为岛人所觉遽归。一人方溷不及下。遭执以往。缚以铁绠。令耕田。后一二年稍熟。乃不复絷。始至时。岛人具酒会其邻里。呼此人当筵烧铁箸灼其股。每顿足号呼。则烘堂大笑。亲戚间闻之。才有宴集。必假此人往。用以为戏。后方悟其意。遭灼时忍痛啮齿不作声。坐上皆不乐。自是始免其苦。凡留三年。得便舟脱归。两股皆如龟卜。张昭时为县令。为大人言。

盘谷碑厄

孟州济源县。韩文公送李愿归盘谷序碑。唐元和中。县令崔浃所立。岁月既久。湮没为民井甃。政和三年。县尉宋巩巡警至其地。洗濯视之。曰、此至宝也。村民愚以为真有宝。伺宋去。碎之。无所获。弃于道上。高密人孟温舒、为令。闻之舁归县。龛于出治堂中。出治堂者、元佑中宰傅君愈所建。秦少游作记。且书之刻石。崇宁时为观望者去。温舒得旧本于民间。再刊之。但隐其姓名。亦好事君子也。

孟温舒

孟温舒。为濮州雷泽令。吏不敢欺。尝有喑者投空牒诉事。左右皆愕。温舒械之。曰、彼恃废疾来侮我。命二吏随扶以出。肆诸通衢。复潜遣谨厚者物色其旁。曰、有所闻即告。果有语者曰。是人佣于某家。累年负其直不偿。故诣令诉。特口不能言耳。今乃获罪。安用令。吏以白温舒。遣执语者讯之。遂得直。一县称为神明。郭枢密三益作温舒墓志。书此事。

盗敬东坡

绍兴二年。虔寇谢达陷惠州。民居官舍。焚荡无遗。独留东坡白鹤故居。并率其徒葺治六如亭。烹羊致奠而去。次年。海寇黎盛犯潮州。悉毁城堞。且纵火。至吴子野近居。盛登开元寺塔见之。问左右曰。是非苏内翰藏图书处否。麾兵救之。复料理吴氏岁寒堂。民屋附近者。赖以不热甚众。两人皆剧贼。而知尊敬苏公如此。彼欲火其书者。可不有愧乎。

鬼呼学士

范镗、字宏甫。建州浦城人。布衣时。至日中无炊。里人未之奇也。一夕寒甚。自村墅回邑。假寐溪桥。中夜闻人声从桥出。若有询之者。应曰、学士寝于是。镗不疑其鬼。徐徐听之。皆涉水而济。黎明镗还浦城。人目教授生童者为学士。意所称谓此。未几镗登第。终龙图阁学士。盖宿桥之夕。相去五里许。一家设水陆。呼学士者乃鬼也。

惠兵喏声

黄荐可、字宋翰。福州长溪人。绍兴中除惠州守。迓兵已至。有日者过门。闻从吏声喏。告其人曰。吏声无土。公必不赴。未行果罢。三事黄文誉说。

廖用中诗戏

廖尚书用中刚崇宁初。以士人为辟雍录。已而擢第。宣和中。复以命士为录于太学。时蔡鲁公方盛。用中尝戏作诗寄所善者。曰、二十年前录辟雍。而今官职俨然同。何当三万六千岁。赶上齐阳鲁国公。好事者传以为口实。郑樵说。

观音医臂

湖州有村媪。患臂久不愈。夜梦白衣女子来谒曰。我亦苦此。尔能医我臂。我亦医尔臂。媪曰、娘子居何地。曰、我寄崇宁寺西廊。媪既寤。即入城至崇宁寺。以所梦白西舍僧忠道者。道者思之曰、必观音也。吾室有白衣像。因葺舍。误伤其臂。引至室中瞻礼。果一臂损。媪遂命工修之。佛臂既全。媪病随愈。湖人吴价说。

李八得药

政和七年。秀州魏塘镇李八叔者。患大风三年。百药不验。忽有游僧来与药一粒令服。李漫留之。语家人曰、我三年间化主留药多矣。何尝有效。不肯服。初李生未病时。诵大悲观音菩萨满三藏。是夜梦所惠药僧告之曰。汝尚肯三藏价诵我。却不肯服我药。既寤。即取服之。凡七日。遍身皮如脱去。须眉皆再生。边公式说

佛还钗

平江民徐叔文妻。遇金人破城。独脱身贼手。出郭于水中行。惟诵观音佛名。首插金钗恐为累。掷置水中。半途迷所向。有白衣老媪在岸。呼之令上。指示其路。曰、遇僧即止。又云、恐汝无裹足。赠汝金钗。视之盖向所弃者。至一林中。见寺遂止。乃荐福也。次日、其婿蒋世永适相值。乃携以归。

佛救翻胃

平江僧惠恭。病翻胃。不能饮食。夜梦一狸猫自项背入腹中。从此日甚。每过市见鱼。深起嗜想。遂发意诵观音菩萨百万声。日持大悲咒百八遍。复梦至山中遇道人。相慰问曰。吾与汝药。俄青衣童笼一鸡至。前猫自僧口出。径入笼擒鸡。因惊觉。病顿愈。

欧十一

湖州民欧十一。坐误杀人。配广中。其妻在家斋素。日诵观音。欧在配所。见一僧。呼曰、汝家妻孥极念。汝欲归否。曰、固所愿。遂出药。擦其腕。初无痛楚。腕已堕地。血流不止。僧曰、可持以告官。当得归。收汝断手。勿失也。欧如言得放还。及中途。复见僧曰。汝断手在否。曰在。取而续之。吻合如初。三事皆李柽与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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