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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葛喜来入狱,毁掉了苗雨所有的寄托跟希望。她想过回山西老家,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做个农民,再也不想去城里享受什么荣华富贵了。然而,当她一想到老家的黄土高坡,想到东西南北风卷着黄土沙尘没日没夜地刮,想到牵着毛驴驮着水桶沿着山间小道到十里之外的河滩里拉水吃,她的主意马上就动摇了。如此一个丧家犬似的回家,她觉得没法见爹娘,宁可要饭,她也要留在北京。自从家里被抄,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沉重的房租让她不得不退掉那座仅仅住了一年多的舒适小院。她没有生过孩子,也没有亲戚跟在身边,不管干点啥,自己养活自己应该不成问题。家里已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她只拿了一条被子,一些日常所需的零碎用品,便含着眼泪离开了这座曾经令她引以为豪的宅院。大街上人头熙攘,却没有一个她所熟悉的,更没有一个可怜她的人为她安排一处容身之地。想到葛喜来在的日子,想到往日前呼后拥富足一时的奢华生活,她忍不住潸然泪下。她先是找了一座烂尾楼,没住几天,就被人驱赶出来了。后来她又来到棚户区,觅到一处拆迁拆了半截、仅剩下一间张牙舞爪、岌岌可危的破平房,就凑合着住进去了。白天她在附近的小饭馆给人打工,端盘子洗碗,勉强维持自己的生活。晚上一个人守在被拆去了门窗、四处透风的房子里,像个孤魂野鬼,像个穷困潦倒的乞丐,更像一只流浪狗,惊怵不安地度过一个个漫长的夜晚。困境中她想到了暗恋已久的匡世勇,此时如果有世勇陪在身边,她也不会有这般孤寂和没落。再有几个月世勇就可以出狱了,他说过,出狱之后他将留在北京继续打拼,不混出个人样来誓不为人。到时候,能跟着世勇一起干,自己的境况肯定要比现在好得多。世勇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有主见有理想的男人。他们两口子对匡世勇有知遇之恩,相信他不会忘恩负义对她不管不顾。至于三年之后的情景,苗雨连想都不敢想,一想起来就如噩梦缠身。到了那个时候,葛喜来已经是个将近五十岁的半大老头子了,继续跟这样一个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的刑满释放犯当老婆,除了丢人败兴、吃苦受罪,对他已经没有什么好图的了。想到这些,苗雨突然生出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她要缠住世勇,用真情来感化他,了却同葛喜来不到两年的短暂姻缘,改嫁给匡世勇做老婆。她跟他年龄般配,有感情基础,又同为落难之人,假如能走到一起,应该是一个既现实又理想的归宿。要实现这一打算,苗雨首先想到了世勇的前女友卢花。卢花虽说已经跟世勇退婚,但他们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破镜重圆的可能并不是没有。论相貌论感情论文化,她觉得自己一点儿都不比卢花差,差就差在自己是个已婚嫁过的人,而卢花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他俩是同乡,身边又有多嘴多舌的匡世宗和肖菡为他们促合,想把他们分开,恐怕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她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让他们两个见面,阻断他们旧情复燃的机会。正是出于这样一个目的,苗雨才向警方编了个“百人堵门要账”的理由,头一天就把他从狱中给接走了。

“嫂子,你准备领我去哪?”

“到咱家啊!”

“哪个家,燕春胡同?”

“不是,那里的房子早已经退掉了,房租太高,住不起啊。退了房之后,我像个难民一样四处颠沛流离,后来在棚户区找到一间没人住的老房子,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一直住在那里,虽说简陋,但总比没房住要好。”

走到街口,世勇不走了,一屁股蹲在地上,心事重重地望着街上的行人,低声咕哝了一句:“嫂子,我想去华克大学,见见我哥,顺便也问问卢花还在不在北京。”

“以后机会多得是,干吗非现在去?”苗雨蹲在世勇的身边,急慌慌地劝道,“就你现在这个样子,你哥和卢花见了一准将你训斥一顿,蹲监狱本来就够倒霉的了,出来之后再受别人的奚落,吃别人的白眼,听别人的冷嘲热讽,你受得了吗?受不了咋办?吵?翻脸?闹掰?与其说那样,倒不如现在就跟我走,到家先洗洗澡,换身衣裳,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调整一下心情,然后咱们商量商量今后的出路,选择一项挣钱的营生,等你过得像个人样的时候再去见他们,难倒不好吗?”

“也,也好,就听你的。”

苗雨心怀叵测,巧舌如簧,极力挑唆引诱。匡世勇羞于见人的心理恰恰被她抓住,心一横,稀里糊涂便跟着苗雨走了。他大概不知道,匡世宗、卢花、肖菡三个人这会儿正心急火燎地满大街找他。棚户区地处偏僻,便于隐蔽,能把匡世勇藏在这里,苗雨有种如愿以偿的安慰和踏实。她把水准备好,让世勇洗着,自己掂上个袋子就去了大街,准备买些酒食,回来为他压惊。

世宗世勇嘴说是兄弟,但毕竟没有血缘,无论长相还是脾气性格,两个人都有着明显的差异。匡世勇个头敦实,四肢粗短,肤色黝黑,汗毛发达,不像世宗那样高大帅气。他的脑袋长得有点与众不同,眉额前凸,人称门楼头,圆鼓鼓地像扣着一只黑砂锅,好像专门是为了给藏在眉额下面的一双又大又圆的豹子眼遮风挡雨似的。虽然他的形象有点丑陋,但他却颇有女人缘。前边有卢花,后边有苗雨,争着抢着爱他。以她们两个的话说,别小看世勇的门楼头,里边可装着一兜子智慧呢。人虽然倔点,但他很有主见;皮肤虽然黑点,但他很仗义。与男人打交道,他准够朋友,与女人打交道,他准够大丈夫。哪个女人要是跟了他,准有安全感。

从头到脚擦洗了一遍,犹如抖去了浑身的枷锁,让他感到无比的轻松。他独自站在旧房拆迁留下的一堆瓦砾上,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望着棚户区里的袅袅炊烟,望着天上自由飞翔的灰色白色黑色的鸽子和一群群嗡来踅去的麻雀,刚刚走出高墙大院的他,突然觉得自己真的自由了。他伸出双臂,望着蓝天白云,忍不住大声呼道:“自由了——我自由了——”

一个小时以后,苗雨掂着一兜子东西从外面回来了。匡世勇赶忙跑上前去,从她手里接过袋子,说:“谢谢嫂子这般破费,手里的钱不多了吧?以后要省着点花。”“钱多钱少也不在乎这一顿,大喜的日子,应该祝贺祝贺。”苗雨喜眉笑眼地一边应和,一边拿出刚从街上买来的一身新衣服,说:“赶紧换上,刚买的,驱驱狱中的晦气。”

屋地上有块半截水泥预制板,苗雨拿过一把笤帚,扫了扫预制板上的尘土草屑,对世勇说:“把酒菜摆上去,就拿它当桌子吧。”世勇说:“不比从前了,凑合着点吧。”边说边将盛满肉食的几个一次性饭盒、一瓶北京二锅头、两个白瓷碗、两双木筷子放在预制板上,像在酒店里摆席坐大桌一样,摆得整整齐齐、像模像样的。随后又从屋外搬来几块旧砖,一边放上一摞,当凳子坐。世勇打开酒,一人倒了半碗,而后便站起来,对苗雨说:“嫂子,世勇不成器,事没多干,倒给你和葛总惹下不少麻烦,你们对我的好,今生今世我也报答不完。”说毕,冲着苗雨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接着又是一躬,说是鞠给身在狱中的葛喜来的。“千万使不得,快别这样。”苗雨赶忙阻止,“葛喜来把你害成这样,你还老念着他,你可真够义气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是他当初把我收下,说不定到现在我还在大街流浪呢。”匡世勇念念不忘葛喜来的旧恩,接着说,“我倒不认为他是有意害我,跟我一样,他也是个来城里闯荡的农民,加上没文化,他哪懂得什么叫走私?”“不说了,不说了,咱们喝酒。”苗雨端起盛好酒的两只碗,递给世勇一只,亲热地说,“来,为祝贺你重新获得自由,为我们两个落难之人再次团聚,干杯!”两只碗当地一碰,脸一仰,脖子一抻,像小鸡喝水一样都喝干了。

匡世勇一边倒酒,一边关心地询问:“嫂子,下步你有什么打算?是继续留在北京,还是想回老家?”

苗雨翻了世勇一眼,说:“想回去早就回去了,还用等到现在?我苦苦等你半年,为的就是跟着你留在北京继续干。”

“留下好,留下咱们一起干,来,为了我们合作愉快,干!”

第二碗酒又干了。

“嫂子,你酒量可以呀。”

“见了你高兴,谈不上什么酒量。”

匡世勇看着苗雨已经透出红润的白脸蛋,问:“嫂子,去看望过葛总吗?他如今怎么样?”

“只顾看你了,哪顾得上看他。”

“为啥?”

苗雨垂下头,脸红得跟石榴花似的,没有作答。

匡世勇以为苗雨仍然在为丈夫的不幸而痛苦,便安慰说:“嫂子,别不高兴,想开点,三年转眼就过去了,到时候葛总一出来,我就把你毫发无损地交还给他,让你们重新团圆。”

“谢谢你这么重情重义。”苗雨淡淡地应了一句。

“应该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今日受人一把米,明日还人十斗粟。做人要有良心,不能忘本。”匡世勇拍着胸脯,情绪激昂,情真意切,“嫂子,我觉着,葛总现在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你应该去看看他,让他知道你还记着他,还在等他,你一去,就是对他的最好安慰。这样吧,以后咱俩一起,每个礼拜去看他一趟,好不好?”

苗雨凝着脸,对世勇的话无动于衷。她故意岔开话题,说:“以后就不要嫂子嫂子地叫了,听着心里怪别扭。往后你我就兄妹相称,我叫你哥,你叫我妹子,或者叫我苗雨、小苗、雨儿,都行,这样才显得亲切。”

“不行不行,你是葛总的夫人,叫嫂子天经地义,哪能随便改口。”世勇说。

“你觉得我俩像夫妻吗?像父女还差不多。”苗雨说。

“你是不是后悔了?”

“有点。”

“有新目标了?”

“嗯……”

“谁呀?”

“你。”

“胡说!喝多了吧?”

“我说的是心里话。”

“你是葛总的夫人,乘人之危,夺人之妻,你要陷我于不仁不义啊?”

“我不管,你可以不答应,但我是铁了心的。”

“行了行了!喝酒喝酒!嫂子,你可真会开玩笑。”

苗雨是认真的,而世勇却认为她在说醉话。

几天之后,两个人在街上租下一间门店,干起了销售“天丽牌”奶茶的营生。多亏房主心善,租金先欠着,答应延到一年头上再补交。新进的商品也是从厂家赊来的,售完一批交一批钱,一批滚着一批往前走。据市面上的人对他们说,“天丽牌”奶茶是市内一家中日合资企业“天丽饮品公司”生产的产品,其口味新潮,营养丰富,老少皆宜。一些人还神乎其神地说该产品具有抗衰老、预防骨质疏松、增强身体免疫力等诸多功效,目前在北京市场可谓是风靡一时,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争着喝,居家、外出、朋友相聚,谁如果不喝上一杯天丽牌奶茶,准会被人讥嘲为消费观念落伍、土老帽。正是由于有这样好的市场行情,经过几天考察,他们才决定开这样一家小店。“天丽小店”的牌子朝门脸上一挂,选了个吉利日子,放了一挂鞭,他们就开始营业了。他们少进快销,加快周转,将上一次的盈利转为下一次进货的本金,一个月不到,营销额就翻了两番。

生活上他们过得十分节俭,别说吃肉,就连口青菜都舍不得吃,一天下来就煮碗干面条,熬碗小米粥、玉米糊,外加一碟老咸菜就打发了。吃饭上可以凑合,夜里睡觉可就不好办了,房就这么一间,以前住的那间破平房早已拆除,一对孤男寡女,住一起不合适,不住一起又没有别的去处,这可把世勇愁坏了。想不出别的办法,匡世勇只好让苗雨在店内住,自己搬着铺盖卷到街上胡乱找地方凑合。没过几天,苗雨不干了,说自己单独住店里害怕,夜里光做噩梦,非要世勇回来跟她做伴。世勇虽再三拒绝,却架不住苗雨的死缠活赖,便依了她。除去货架柜台,空下的屋地就只能摆下两个地铺,两铺之间就一尺相隔,夜里躺下,肢体磕碰在所难免,好在睡觉时都穿着衣服,也少了肌肤上的相互刺激。

躺在身旁的苗雨,像一炉火似的烤得匡世勇天天都难以入睡。他试图让自己静下来,只当身边没有这个女人,可他又抵御不住异性对他的巨大诱惑。他担心自己失控,做出对不起葛总的事来,便从铺上爬起,说他不习惯,睡不着,还是到外头住为好。说着就往起卷被子。

苗雨好不容易才把世勇弄到一块来住,如何能轻易让他离开。她一骨碌滚到世勇的铺上,抱住世勇的腿腕子,身子在被子上压着,哼哼唧唧,嗲里嗲气,说啥都不让走。“我怕,夜里有鬼,有小偷,有地痞流氓,你就不怕我被他们欺负被他们绑架走?你走我也走,你去哪儿我去哪儿,我离不开你。”苗雨死乞白赖。

在世勇的心目中,苗雨就是位高不可攀的贵妇人,他的年龄虽然比她大一岁,但他却十分敬重她,张口必称夫人、嫂子,从未直呼过她的名字。如今这位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冷不丁地做出这样的举动,这让他感到既无奈又诚惶诚恐。“嫂子,快放开,不要这样,我不走就是了。”他不得不再一次做出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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