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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就这样,李司坐在我的对面,她的面容显得憔悴,下眼睑已经出现了眼袋。外面的细雨并没有淋湿她的衣服,却有—些淋在头发上,她干净明亮的额头上的发丝打起了绺儿。

我问李司,要不要喝点热咖啡。

李司问我,有没有吃的?我饿坏了。

这两天赵阿姨没来,我的厨房里除了一些可以用来直接食用的点心、水果和罐头之类的“成品”以外,没有生的东西。我说的生东西是指米面、鱼肉以及蔬菜什么的。其实,在我的印象中,李司也不下厨,生东西没用。

我说冰箱有些东西,你一定不喜欢吃。要不这样,我带你去东海渔村海鲜馆,那里有活海鲜。

李司说算了,还是吃点点心吧,最好有酸奶。

我想应该是有的,于是说,我房间里的东西都属于你,说到这儿,我又补充了一句,吃的东西,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李司吃东西时,我给云舒挂了电话,告诉云舒我不能去蓝色港湾俱乐部了。云舒在电话的另一端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啊,我知道了。

云舒总是这样,她不会像别人那样问我不去的原因,她不会在情绪中强烈地表现她的不满,她总是那么平静如水。

李司吃过点心,又洗过澡,然后,她变得从容了,仪态优雅地坐在我的对面。

我知道李司真的是饿急了,不然,她进了房间应该先洗澡,然后才就餐,程序上的变化体现了她的心态。这大概是我接她电话之后的第二个疑点。

“最近怎么样?”李司先说话了。

“还那样。”

“还那样是什么意思?”

我说你是知道的,我一直没干什么。

“你好像比以前白了。”

我笑了笑,说:“算是恭维我?”

“你认为是就是吧。”

我是不是真的白了,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从逻辑上推论,我常年在这所老房子里,裸露在阳光下的时间艮少,人是经不住“捂”的,一“捂”就该白了。可实际是不是这样?当然,白并不是“恭维”人的要素,真正贵族的皮肤应该是暗红色,配上颜色适中的髙档面料服饰,才有味道。那种暗红不是日光暴晒的结果,而是经过遮挡和养护形成的。比如在高尔夫球场,你要戴有“舌头”的帽子,阳光通过折射给你的皮肤一点点染上了暗红色,这种颜色与暴晒的区别是,有递进的层次感,不易发黑。而白,并不符合我现在的身份。

我摇晃着手里的咖啡杯,等待着李司说话。她突然出现,似乎应该对我有一些说明。李司静静地看着我,似乎在等我说话。

李司不说话,我只好说话了。

“晚上请几个朋友过来?”

李司说:“算了吧,现在谁都不想见。”

“那么,孙博士呢?”

“你告诉他我来啦?”李司显得紧张的样子。

“没有。”

李司松了一口气,她说我真的谁也不见,而且,我希望你不要告诉任何人。

“为什么?”

“我现在不想告诉你。”

“为什么?”

“怕你有负担。”

“我们不是朋友吗?”

“如果我说我现在是在逃犯,你不会有负担吧?你有负担不说,我也会有负担的。我怕……你一时冲动,生出正义感,来个大义灭亲,把我送给检察院。”

我笑着说,看你的样子还真像一个逃犯。

李司本能地瞅了瞅自己的衣着(实际上,衣着什么都看不出来,她现在穿的是睡衣)。她说是吗?……你知道吗?我没坐飞机,我是坐汽车来的,折腾得很疲劳:“你没坐飞机?”

“是啊,我想,我已经被监控了,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一定会认识我。”

这时,我一定惊讶得张大了嘴巴,我变得有些口吃,我说:“你怎么说得跟、跟真的似的。”

李司瞪着发圆的眼睛,她说本来就是真的。

“是吗?”

“怎么,你害怕了?”

“我没有。”

“可是,我已经’着出你害怕了。”

“我只是觉得突然,突然并不是害怕。”

“那么,下一步你想怎么办?大义灭亲?”

我说谈不上大义灭亲,我们之间没有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应该有血缘关系,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李司说那可不一定,夫妻之间就没有血缘关系。

我说可那是一种间接的血缘关系。

“我们之间呢?”

李司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瞅我,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司说没关系,你想告发我,我也不会怪你的,只能怪我自己,是我自己看错了人。

李司这样说。她就是这样的人,这才真正符合她以往的性格。表面上看,她说的话是把决定权给了你,实际上她已经做了决定3这个决定是:你不可以告发我。其实,我还没想过告发她的:问题,我一直対“告密者”有一种本能的排斥,我不想成为“告密者”。

我说你看人没错,我不可能告发你。

李司说你不要匆忙做决定,你应该好好想一想,一旦我被抓了,你可能成为窝藏犯。

我说这些不需要你的提醒,奴果你不信任我,一定不会同我讲你的事,既然你巳经讲出来,说明你心里有底,知道我不会告发你的。

“那你……真的不怕被连累?”

“怕。”

“还不是!”

“可我不知道我就不怕了,我只是接待了一个老朋友,别的什么都不知道,既然不知道,我怎么会是窝藏犯?”

李司咯咯地笑,她说你这个家伙!

李司的确没对我讲什么,比如她因为什么被通缉的,严重到什么程度?这些她都没讲,我也没问她。不管怎么说,在我家里,她似乎有了安全感,刚开始见到她时的窘迫神态荡然无存,她又有了无拘无束(多少有点放肆)的笑声,她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李司。

李司不说什么,我想我也可以猜测出来,这些年,我身边的同业朋友纷纷改弦易辙,解甲归田。他们用“上下进出”来概括和描述。上,就是提拔了,李司属于这一类的,她由分公司经理提拔到总部,做了分管经营的老总。下,就是下来了,比如我,退出金融证券业,賦闲在家,有点养尊处优也有点百无聊赖。进,就是进去了,整天和钱打交道的人,似乎对钱司空见惯了,可喜欢钱的胃口更容易增大。这些年,政策的调整太快,管理上的缺口也太大,一些人在“淘金”的过程中出现了闪失,被司法机关抓进了监狱。出,就是出国了。而有的时候,“上下进出”还相互转换,比如李司,她本来是“上”的,现在恐怕面临着“进”的问题。还有,我想李司遇到的麻烦可不是小麻烦,她被通缉的惟一原因也只能是经济问题,而且不会是小问题,一个动用上亿元资金就像小孩过家家的人,如果经济上出了问题会是小问题吗?按现行的刑法,恐怕脑袋难保。

想到这儿,我瞅了瞅李司,李司笑眯眯的,一点也没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李司是逃不掉的,逃了今天逃不了明天,被抓只是迟早的事。像我这么幸运的人应该是十万甚至百万分之一。李司会这么幸运吗?如果不是,在我这里大概是她剩下的最美好的时光了。

那天晚上,我们就坐在壁炉边谈往事,提起一些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讲一些以前发生过的“有意思”的事。

后来李司困了,她就去客房睡觉了。我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说是看电视,其实,电视里播放了什么,我一点都没印象。

我得承认,我的确与李司有过一段比较开心的情感经历,可惜,那一段经历很短,犹如一场华丽的巡游表演,热闹气派,然而喧闹过后,再也没有了影子,除了记忆,什么也找不到了。

那年秋天在上海,那是我们认识一年以后。我和李司在宾馆的套间里相互抚摩,可我们似乎都没有了欲望。后来我们就到二楼的咖啡厅里聊天。李司说真对不起,我一点心情都没有。我说是啊,不瞒你说我也兴奋不起来。李司说我们只爱了三个月,本来,我打算跟你一起生活的。

“你是说,我们的爱情太短暂了是吗?”

“是啊。为什么呢?”

“不知道,也许我们发生的不是爱情,只是一种错觉罢了。

“不,”李司说,“发生的时候是真实的,不真实的也许是你。”

“我也是真实的。”

“那么现在的感觉不是真实的?"

“现在的也是真实的。”

“那是什么?难道我们两个人都属于易变的那种人?”

“不知道,可能感情是分阶段的。”

这就是我们当时得出的结论。后来,我和李司就像普通朋友那样来往着。有趣的是,在事过四年——上海秋天的四年之后,我觉得自己想明白了。那是我所经历的“物质打败精神的个案”。当然,我所以想到了这样的结论,与此之前发生的另一件物质打败精神的事有直接的关系。我想,我和李司之所以萌发了那么激烈的情感,发生了一系列浪漫的行为,是因为我们当时的认识基础。那时的李司还是弥漫着小资情调的李司,比较适合我的感觉。而我身上那种感情至上的气息也吸引了她。当然,那个时候我们都没有钱。后来,李司开始搞经营,她在与我谈论钱和如何不择手段地赚钱时,我想我情感深处的热情被凉水浇灭了。尽管当时我只是觉得不舒服,并没有后来的理性认识。同样,在她感觉到我的“模糊”和漂浮时,她也会觉得我不适合她了。

我和李司一定是有了认识和感觉上的距离才分手的。后来我们都有钱了,却也把那种感觉丢失了。

好在我们像老朋友一样相处。那年”我去深圳看她,她说我记得你喜欢红红(为避免引起诉讼,只得用假名)。我说那当然了,我是她的追星族啊。李司说,我给你创造一个机会,我不能保证她对你产生感情,不过,一夜情还是可以的。

我说那真是太好了。

李司翘着头说:“你怎么感谢我?”

我看她的姿势以为她要我吻她,没想到我刚要做出吻她的姿势时,她却躲开了。李司说:我要让你知道,我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事实上,李司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是云舒。

我和红红在离深圳二十公里的一个别墅里见面了。当时,我努力不让自己激动,可还是手脚发抖。红红却很大方,她从浴室里出来,披一件类似婚纱的睡衣,洋红色透明的“睡衣”下面,她什么都没穿,完全裸露给我。我被吓呆了。我原以为我们会有浪漫的情感交流的,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没有。更让我觉得意外的是,红红的声音一下子变了,嗲声嗲气,问我她怎么样?像不像仙女下凡?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说你挺可爱的。

红红说可爱你倒是爱呀!

我只是觉得心惊肉跳,没办法爱起来。

红红矫情地做了各种各样的姿势,有的姿势十分下作。

我幵始觉得发呕。

红红大概认为我在她这位几乎是全国家喻户晓的大明星面前胆怯了,她说哦亲爱的哦达令,让我们做爱吧,做一个世纪大爱!说着,她过来把我的两只脚拎了起来——后来我回忆起红红用力拉我的脚的情景,怎么想我都觉得她像一个屠夫而不是我印象中那个柔情似水的女人。当时,我吓得惊叫起来,我似乎变成了女人而红红变成了男人,如同我将要被人强暴了一般。

事后我才知道,李司找的朋友为周旋我和红红的“一夜情”,他付给对方五万元“陪夜资”。

第二天,李司和几个朋友请我吃希奇古怪的特色大餐,我一口都吃不下去,直想吐。

李司问:“昨天晚上怎么样?”

我说我总算活着回来了。

“她的功夫那么厉害?”

我说我什么都没做。

“真是个笨蛋。”李司说。

我说我不是笨蛋,我只是觉得恶心,正因为我不是笨蛋我才觉得恶心的。

“怎么啦?你这人,全当她是妓女得了。”

“她连妓女都不如。”说到这儿,我又连忙补充一句,“虽然我没接触过妓女。”

李司诡秘地笑了(她总是习惯那种诡秘地笑,不过很有魅力),她说:“我相信你没接触过妓女,我保证。”

那顿大餐也是李司他们精心安排的,就像把红红安排给我一样,可眼前的大餐我吃不下去。

“为什么不吃?”

我说没什么就是想吐。

“是因为红红还是眼前的菜?”

“不知道!”

这时,楼梯口那架古老的时钟又响起来了。先是咝咝的盘丝声,后来就当当地响了。我扭头看了一眼,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伸了一个懒腰,回卧室睡觉。

我本应在人睡前向李司道晚安的,现在,她不需要了。不知什么时候,我一下子醒了过来。李司穿着睡衣,睡衣没系带子,裸露地站在我的床前。

“我睡不着。”李司说。

我眯缝着眼睛,漫不经心地说:“需要先生服务吗?”“不需要。”

为了进一步确认她的话是不是真心的,我伸手拉了拉她。她的手向回缩了,回收得十分有力。“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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