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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读《胡适杂忆》(1)

读唐德刚教授的《胡适杂忆》(华文出版社,一九九〇年)首先读到的是周策纵先生的序。序中说道:“唐德刚教授在这里把胡适写得生龙活虎,但又不是公式般装饰什么英雄超人。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就传记文学的写作而言,这般判断算不得新鲜独到,但唐教授所写的是一个“箭垛式”人物,这就显得很难。直至读罢《胡适杂忆》全书,我便心悦诚服地感叹起唐德刚教授的才华笔力,以及那种对于对家的入木三分了。写人难,写伟人更难。写“箭垛式”的名人可谓难上加难。《胡适杂忆》真的是把胡适写活了,在这些严肃的或谈笑风生的文字中,唐教授并不因了自己是胡适的弟子或朋友,而掩饰对象的诸如思想、学术、才华。做人之类的“白璧微瑕”,也不回避其中的缺点、错误。但越是这样写,便越使人觉得胡适的高大。这自然要归功于唐教授的功夫了;不过,功夫不是技巧,或不仅仅是技巧,而是功夫者的辨识学问的结果。

所以周策纵先生说:“读了德刚的胡适,你也可以和他握手寒暄,笑语谈辩,不知夜之将尽,人之将老,也在胡适里找到唐德刚。”于是,我们既读到了胡适,也读到了唐德刚。这便是随时随地可以从《胡适杂忆》中领略到的那种“大家”写“大家”的文采或风度。中国是一个传记文学的世界大户,自司马迁的《史记》始,便有了纵横自如而活灵活现的传记人物传统,而现代(包括当代)中国可以作为传记文学对象的人物,大约不容易数清,但至今却无几部可读可信的作品,更见不到几部于自成一格的文字中把人物的灵魂及音容笑貌坦然推到读者面前的“传记文学”。这不能不认为是炎黄子孙的羞愧与悲哀了。当然,其中不能仅仅指责作者的无才无识一它实在是一个时代的文化氛围所致啊!

周策纵先生不失为唐教授的知音(“我的朋友”),他深谙“被序者”做学问写文章的旨意,也熟悉对方传达见解的方式与效果,所以他说:“我们不必要同意作者所说的一切。因为我知道,他所提倡的,正是要大家各自去独立思考,独立判断。他如能引起你多去想一想,那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一大半了。至于你作出什么结论,那只是你自己的事。”我想,今天的文章者、学问者,乃至作家者、评论者,所缺少的正是这种度量、这种涵养、这种机智呀!倘如今的文学界、学术界,也多一点儿唐教授的这种提倡,那不知会增添多少倍的活泼与生机。

夏志清先生也为《胡适杂忆》写了序文,且带有考证与研讨的气息。他对唐德刚教授的“才气纵横、博学多智”极为赞赏。他说:“今日散文界有此唐派新腔可听,我觉得十分可喜。”又说:“《胡适杂忆》出版后,我想他应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我们暂且不论夏志清先生对于《胡适杂忆》的评价,因为读了唐教授的着作之后自会意识到夏先生的判断的精当可靠。这里值得一提的,倒是夏先生对于《胡适杂忆》的文体称谓。在夏先生的心目中,《胡适杂忆》是散文,而周策纵先生在序中则称唐教授的写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我想说的是,把《胡适杂忆》称为散文或视作传记文学,都是可以的,况且,传记文学(国内又被视为报告文学的一种)本来就是散文的一种形态,只不过是坚持了非虚构叙述的真实原则(而其他散文形态是允许虚构或夸张的散文是一种自由而广泛的文体,除了传记文学或报告文学之外,诸如游记、杂文、随笔、札记之类,大约都是可以称为散文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胡适杂忆》给我们开拓了散文的视界,并拥有一种震动国内散文观念的力量。这种感觉与前几年读林语堂的《吾土吾民》(八十年代国内译本为《中国人》)之后所产生的感觉有点儿相似。国内的文学创作界一提到散文,不由自主地想起杨朔、秦牧、刘白羽等散文家,而很少想到鲁迅也是一位长于杂文的散文家,更提不到胡适、林语堂、周作人、郁达夫、梁实秋、沈从文的散文了。这几十年来,国内散文的创作路子越走越窄,几乎是步入了一条小胡同一凡编辑“散文集”,也就很少把传记文学、杂文、随笔、序跋、札记之类的“美文”纳入其中,而“杨朔式”的散文又往往乏于精彩的洞观及见解而令人感到单薄、肤浅、枯燥。更令人沮丧的是,中国有两千年的散文传统,自诸子百家始,曾留下了数不清的散文珍品,但在高奏弘扬民族文化大调的今日文坛,我们究竟领悟与发扬了多少“民族文化”?我想,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如今从事散文创作的作家或热爱散文的读者,潜心读一读漂泊海外几十年的唐德刚教授的《胡适杂忆》,那将是一桩收益无穷的美事。

唐教授的作品博学恣肆,气度不凡,字里行间都是才华见解,可谓信手拈来皆成好文章。《胡适杂忆》虽是经由“杂忆”而刻画人物,但唐教授并不拘泥于单轨道的人物刻画或人物议论一他总是横论不断,闲笔成趣,读来常常给人以舒展轻松的感觉,或者是启开情智的滋味。可见散文创作的“横论”或“闲笔”,只要运用恰当,一样可以成为作品的思情支撑力量。实际上,“横论”要比“纵论”难,“闲笔”要比“正笔”难,因为无论“横论”还是“闲笔”,若不见悟性与智慧的底气,就要被读者视作“离题万里”的累赘。所以,这样的“横论”或“闲笔”,倘要做到“横而不横”或“闲而不闲”,那就不是平庸者所能做到的了。

在《回忆胡适之先生与口述历史》一章中,当说到五十年代的旅美或留美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景况时,唐教授的叙述就横生出这样的“闲笔”:为着最低限度的生存,笔者当时也是改行有心,而无魄力认真执行的少数弱者之一。我那时还在哥大有气无力的继续读我的美国史博士学位。这是个最吃力不讨好的傻事。读到读不到,不用说我毫无把握,读到了,又干啥?我自己也不能解答。“读书”这个行为,事实上只是“不读书又干啥?”这个问题,自我解嘲的答案而已。

适之先生那时是师友中唯一劝我“不问收获”读下去的人,但我把他老人家的劝告,全然当作耳边风。我之所以读下去的道理,实是个性优柔寡断的结果,拿不出勇气,把这块鸡肋丢掉。既无决断,那就变成漫无目标的“拖”了。曰子“拖”久了,檐溜穿石,糊里糊涂也就读完了;时代也变了。在原来无心参加的洋科举里,忽然混了个洋功名;居然又靠这洋功名穿衣吃饭,一切一切,均非始料所及。在一个惊涛骇浪的时代里,一个懦夫,随俗浮沉,身不由己,最后还是走上胡适之先生教书吃饭的老路,岂命也失?

这段文字与《胡适杂忆》的宗旨无关而又相关,是地道的“横论”或“闲笔”一一其中的精彩,读者也是能够领悟到的;唐教授为兴致及感叹所驱使,丢开《胡适杂忆》而谈论起自己的经历命运来了,且于自我倾诉之中,可以见到世事沧桑、风云变迁的斑斑点点,可我们在这些不是正面论及胡适的文字中,却见到了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胡适老先生的笃诚形象。这就叫“横而不横”、“闲而不闲”。

夏志清先生在序中说,《胡适杂忆》最精彩的一章是《国语‘方言’拉丁化》。唐教授为了补充与修正胡适对于中国语言文字沿革史的判断及理解,确实道出了一番独到而深刻的宏论一一那种史学家的素养,那种中西文化及中西文字比较研究的功力,那种爱护方块字、坚决反对汉字拉丁化的诚挚爱国主义热情,也就从这些“横论”或“闲笔”中流淌出来了(夏志清先生在序中引述了这段文字,我们不妨再引述一回要言之,我们有了方块字,教育愈普及,则民族愈团结;民族愈团结,则政治统一便愈容易推动。政治、文字、教育有其一致性,它也就限制了方言的过分发展。如今世界,四个人之中,便有一个是“炎黄子孙”,电偶然哉?

文艺复兴以后的欧洲便适得其反。他们教育愈发达,则方言愈流行;方言愈流行,则政治愈分裂。这就是今日白鬼种族繁多之所以然也。这也就是两种不同文字“偶然”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所发生不同的“必然”后果。

该章还写到了(基本上照录夏先生序的原文):秦朝一统天下后,废除篆字,推行隶书,“其惠百世不斩,余泽及于我辈!它是我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文字大改革’”。唐教授认为汉字可以再简化,但绝不可以“拉丁化”。一旦拉丁化,古书就会变成无法看懂的“有字天书”了。中国文化也要中断,而“我们亚洲的黄人,也就变成美洲的红人了”。唐教授又认为,方块字不难学,拼音文字也不容易。主要问题在中小学教育;目今纽约市文盲特别多,这是市政府教育制度之大失败……唐教授如此侃侃而论,绝非借“闲笔”显示学问,目的还在于“横而不横”、“闲而不闲”,因为胡适老先生不仅提倡白话,也赞助“汉字拉丁化运动”,假如唐教授不在这儿杀出一个程咬金,不把汉字的沿革脉络及利弊关系说个究竟,那要叫人理解胡适这位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以及他的“是”与“不是”,就有点难度了。

类似这样的“横论”、“闲笔”,在《胡适杂忆》中真是多得不可胜数——读唐教授这样的文章,既领略见地,又感悟情趣;学识、才华、智慧、妙语一盘端给你,犹如漫步在迂回曲折的溪涧之侧,汨汨奔涌中涟漪丛生,凡爱读书的朋友都会感到是一种津津有味的享受。

唐德刚教授的《胡适杂忆》的对象,自然是胡适先生,但“杂忆”确无溢美的本意,即唐教授决无把胡适“杂忆”为“完人”的意思——然而,恰恰是这样的方式,才奇迹般地写出了一个可以与之“握手寒暄,笑语谈辩”的人物,而且是一个高大可信的、值得纪念的历史人物(或一个在中国近代史上“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通观《胡适杂忆》,作为后辈的唐教授,几乎时时在批点胡适老先生,乃至站立在中西文化历史的峰巅,或占据了沧桑巨变之后的时世高度、俯瞰剖析与评说胡适的是非功过,但给人的印象却又是一个无比真实的“当代第一人”。其中的“奥妙”真可以说是“无比奥妙”!

不言而喻,唐教授的感情因素不可不考虑,但最重要的,恐怕是唐教授始终把胡适视作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杂忆”的缘故。怎样把一个拥有世纪意义(特别是文化历史意义)的人物,真正刻画成一个现实的人、一个生活着的人、一个在潮流中显现性格与精神的人,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使我想到,《胡适杂忆》所积累的经验,不仅可以给散文、给人物传记的写作提供某些启示,同时也可以给国内小说的人物塑造提供一定的借鉴——其实,无论是塑造小说中的人物,还臭刻画传记文学中的那些“确有其人”的人物,“适得其反”的教训早不是新鲜事了:你越是往高大完美英雄主义方面描写,其结果就越是不高大、不完美、不英雄主义,这既不是神差鬼使,也不是文学故意与你作对,更不是描写技艺不高的问题,说来说去还是不真实,还是与读者的生活经验不吻合。“不完美”才是“完美”之“美”呀。可们的写作者常常记不得这个道理。倘若你坚持了真实的原则,不是借着所谓“艺术真实”的幌子而背离生活的原生模样,那即便是不高大、不完美、不英雄主义,或毫不避讳地写了人物的(尤其是伟人名人的)缺点、错误,最后还是给人留下高大完美英雄主义的印象。何故?乃是合乎生活的逻辑,合乎人的情理;读者都明白,无论怎样的人,他们都是人,“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哪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哪个人都可能有缺点,都可能犯一点儿错误。白璧尚且有瑕,何况人呢?人就是人,若人成了神,那便是乌托邦的幻想了。

唐德刚教授之于胡适先生的理解,自然是渗融于《胡适杂忆》的全部叙述之中,但书中依然留下了一些值得品味的段落及评语;这些段落及评语直截简洁,生动而富概括性,例如:

胡先生是一位十分可爱的老人家。他不是官僚,他更不会摆出什么大师或学者的姿态来装腔作势。他也没有“荷兰大叔”的怪脾气。他和普通人一样地有喜有怒,其喜怒的对象也不一定正确。一个人喜怒的对象如果太正确,那这个人一定不近人情,而胡先生却是最近人情的“人”。

胡适不是什么超人,更不是什么完人或圣人。这“人”字上面的一些形容词,原都是一批道学先生或性好阿谀的文人杜撰出来的。慈禧太后一个老太婆就占用了十六个字。胡适的伟大,就伟大在他的不伟大。他的真正的过人之处——至少是我这个后辈的看法一一是他对上对下从不阿谀。他说话是有高度技巧的,但是在高度技巧的范围内,他是有啥说啥!通常一个有高度清望的人,对上不阿谀易,对下不阿谀难,而胡氏却能两面做到。

胡氏的一喜一怒,也确是他的真情的流露。但是十分真诚的人,往往流于迂、傻、笨或蠢,而胡先生却是有高度智慧的真诚。他的极高度聪明的先天禀赋里,是没有迂、傻、笨、蠢的丝毫踪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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