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现场没有发现第二把枪,已经把现场提取的子弹头和样弹作了对比,因此得出,现场也没有发现第二颗不同批号和不同类型的子弹。凶手是从门入室的,而不是从窗外,因为窗外是陡峭的墙壁,何况,卧室的玻璃窗也没有遭到任何的破坏。
如果现场有两枚弹头,我们就可以分别把它们放在对比显微镜下做检验,假如我们发现了两者反映出的膛线的数量、旋向、宽度相一致,如果,膛线的擦划纹线比对接合也相符合,我们就可以认定这两颗子弹是同一支枪所发射。如果现场只提取了一枚弹头,那么我们就会在实验室用可疑手枪发射另一枚子弹,这枚子弹被称为样弹,我们要把这些样弹编上序号,而且样弹至少要有三颗。
我们选用的样弹实验,尽量希望是同类型和同批号的,实在不行,我们就用捕弹器将它搜索出来。然后,再将犯罪现场的弹头和样本弹头,置于比对显微镜下检验,如经膛线痕迹比对,我们就会发现两者数量、旋向、宽度相一致,而且线条比对也接合地自然、连贯和吻合,如果稍微有点变化,我们有的时候发现后还是不能贸然下结论,这是出于我们对工作谨慎的态度,而不是什么胆小怕事,因为,我们要对人的生命负责。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只要做一下弹道检查就可以知道是自杀还是他杀了,这项技术很早以前就已经很成熟。因为枪身原来就侧刻着许多条螺纹状的线,称为复线。枪有了来复线,子弹才能够以旋转的方式飞出,并且射向目标,命中率高,这其实是和陀螺的原理是一样的。
因为枪的种类不同,所以枪的来复线的幅度和深度,还有角度也就都不相同。这个道理其实我们也知道一些,就是同型号的枪,它的枪身,也是在来复铣床上一支一支刻上去的。当我们剖开枪膛以后再用显微镜观察,这时候我们就会知道,无论哪一支枪,它们的来复线都不同,不过这种不同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而发射出去的子弹却都有那种来复线痕迹。因此只要查一下那种来复线,我们大概就会知道,这颗子弹是从哪支枪里面发射出来的。也就是说,来复线就是枪的“指纹”。
在一些枪杀案件中,也有这种情况,就是先将尸体上的子弹取出,然后再同嫌疑犯持有的枪支所试射的子弹一起放在显微镜下进行比较检查。如果两颗子弹的来复线一致,那就可以断定,嫌疑犯的枪是作案时用过的枪。这是因为世界上无法制造出完全相同的两支枪。其实我们还有一个比对方法,那就是“弹尖陆碰痕迹对比”。最后,我们发现两颗弹头的弧形部磕碰痕迹纹线,比对接合自然、连贯,还有吻合,所有的这些稳定,以及相符的痕迹特征,这就构成了现场弹头和样本弹头则为同一支枪发射的认定依据。
再有,我们询问过厄尔,如果你的妻子凯瑟琳见着生人进了她的卧室也不大声叫喊,或者是呼救,而且是让一个陌生人十分平稳地从门外进来,然后又平静地走到窗前,接着又看见那个男子举起枪对着凯瑟琳,凯瑟琳也无动于衷,那么在这个时候,你的妻子凯瑟琳不但不阻止这个杀人行为,她还会去主动配合凶手,那又是为什么?
我们这样问厄尔,那个时候你在干什么?但厄尔说他当时并没有看见外面有什么人进入到他妻子的卧室,而凯瑟琳肯定是自杀。厄尔的回答,平静得简直有点让人吃惊。
厄尔说听到枪响的时候,自己正在刷盘子,因为那天中午回家晚了,他们夫妻俩开着一辆车,沿着奥尔巴尼大街朝西,经过埃文芒廷路的时候,厄尔说他要到附近的公园去看一看。
我和奥米也到通向那个公园的路上开着车溜达了一圈,观察到路的两旁都是一些浓密的树林,一条公路就这样被那些树林夹在中间,越往西开,车辆也越来越少,但是在碧空蓝天下,我们还是对这里的风光比较满意,只是没有心思去欣赏。
我们去那个公园主要是想揣摩一下,当时厄尔带着妻子凯瑟琳到这里来的真正意图。埃文芒廷路是一条二车道的路,中间有双色的黄线,而路上的车辆却越来越少,我们越往西开,越就觉得这里离城市越来越远,这里更加人烟稀少。
枪击案发生在他们夫妻俩回来之后,就在凯瑟琳的卧室里,突然响起了一声枪响,凯瑟琳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在法庭上,厄尔坚持说自己的妻子凯瑟琳是自杀,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想掩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检控官当众向厄尔出示了有关枪杀凯瑟琳的证据,它包括作案工具和现场的一些遗留物,还有对死者枪伤痕迹的确认,以及关于死者中弹部位、射击角度、枪支弹道,还有射击高度、距离、方向等证据。我们为了获得这些证据,曾运用了多种综合的侦查方法,才得以使这些证据趋于完整。
不过,厄尔的抵抗很顽固,一直到最后,当检控官举出更加让他无可辩驳的证据时,他才低下了一直昂着的头。
我到现在还记得检控官在法庭上阐述的那一段击中厄尔要害的话,因为那里面也凝聚着我和奥米这么多天来的心血。
检控官发言有些缓慢,我知道他是在试图向陪审团说明枪击中的一些专业的知识。
“手枪射击,一般都是在没有依托的条件下进行的,厄尔也是属于这种情况。当厄尔在射击的时候,他举枪的重力和他本人的手臂伸长,这就会使手枪的重心距离身体的重心较远。我们知道的手枪射击,绝大多数都是依靠单手来完成举枪和击发动作的,如果手枪本身的重量轻,那么,它就不会非常有效地来压制肌肉的生物颤动。所以,M1911型手枪较之其他枪种,由于它在击发时后坐力大,因此对射击动作的构成还要依赖于射击技术的掌握程度,操作那把枪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是一个毫无枪械知识的人,当他一旦拿到M1911型手枪射击的时候,要将子弹击发出去是容易的,但是要想击中目标,那就太困难了,特别是像击中凯瑟琳左耳朝上一点的致命部位,那就更加显得不容易。如果射手要想把子弹射中目标,那就非要了解和掌握M1911型手枪的动作原理。
手枪射击是一项以动作为主的技能,如果要掌握熟练,还要依靠一个人的本体感觉,这种感觉和手枪的动作原理一样,它能起到提高手枪射击的准确率。
我们分析判断手枪的射击动作原理,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需要建立平衡的下支撑,这样就能够加强射击动作的稳定性。我们还知道,当一个人拿着手枪在射击的时候,他的下支撑就是整个举枪稳定性的基础。下支撑主要是在立姿和跪姿射击的时候由腰胯部和两腿组成的支撑。如果是卧姿射击,那么就要由腰腹部,还有两臂撑地部分所形成支撑。
我们不相信死者凯瑟琳会把手枪举到一个2米以外的地方,然后再朝自己开枪,因为凯瑟琳的手臂,无论如何也没有2米长,即便手臂有这个距离,她举枪时的手腕和小臂的下端部无论如何也形成不了一个九十度的直角,只有九十度的直角,才有可能射击到那个部位,而且这种偶然性的概率几乎是不存在的。这取决于一个人体在下支撑情况下的平衡力如何,它应该取决于一个支撑面和一个稳定角。因为它能够反映出身体在这个方向上的稳定程度。如果稳定角越大,那么支撑稳定的性能就越好。稳定角的大小应该是和支撑面成正比的,但与重心高度却是成反比,如果当重心的高度相同时,那么支撑面也会增大,稳定角也就随着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