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雏之初生,以分其高下。其胎毛或白、或紫、或粉红、或如田鸡背之花者,皆为正色。再项粗、骨重、脚腿周正、项上绒毛不堆厚者为佳。若非白、非紫、非灰、绒毛厚者为下,无用(毛厚、骨轻、项细长、脚爪不正者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