旹
康熈歲次癸酉長至日古渝華嵓聖可德玉題于石林面壁嵓
題辭
夫破顏微笑之旨。彌滿五天。自江槎分玉浪以來。始洋溢乎中國故金雞銜粟。馬駒踏人。貴乎見諦。履歷次之。所以五葉蕃衍。中此毒者。病痼弗淺也。即遐陬僻壤知有悟門。竈婦餉兒。擅說法要。累所傳之襍糅。務稟授有苗裔。某為師承。某為嫡嗣。何州之子。何世降神。庶法運毋紊乎主張。而流芳亦邁矣。如德山臨濟。大機大用。殺活自由。無俟外學相助。五季以從。辯藻轉深。往往從義學理窟中翻駁而出。是衲子反帶書生氣耳。其真風變渙由茲而始。昨閱少林纘緒。以大慧易虎丘。付帕為嫡嗣。噫醜詞出自偽口。不遜費于筆端。古之法匠。尚有傳記可攷。非直譜牒而已。適以禪燈題其名。高僧神僧附其右者。恐異日雷同纘緒之謬。以備後之修史者。便于採摭焉。且末法奉教。例多俑人。每臨文而歎息。遂興志以殫修。吾祖之道之傳于諸夏。始于梁。盛于唐。而光顯于宋。其間多能文博達之士。迨懷宗先帝晏駕之後。宼烽霧起。玉石俱焚。其殘篇短帙。或以文傳而辭陋事踈。或尚聲名而志乖隱逸。彼得此失。無所攷者。于是取諸方口實。且刪且衍。以為之書。執筆悲懣。不覺涕泗橫流。而人之所知。不如人之所不知。信哉。近有一夥不明大法之人。祇欲攀高自大。曩者阿難調達。均為釋尊之弟。羅睺善星。同是如來之胤。非道有優劣亦邪正。葢自取之耳。今集中。自四祖以下。迨雙桂印止。于中麟膞猩脣不勝枚舉。僅取觚翰雅尚者。摘其黼藻。及馳他國說法者。名實章程。而乘願入峽利生者。總戢帙內。間有一知半解隱逸嵓阿者。列書號名于目次之後。或烽烟兩地難于捃拾。祈鴻魚以示之。俾金雞銜粟蕃衍中華。斷不類婆須密天皇悟之故事。費後昆之筆舌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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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熈壬子成都府昭覺寺丈雪通醉謹識于不動軒。
古今採摭
佛祖綱目 佛祖通載 佛祖統紀 傳法正宗 禪宗正脈 宗門統要 景德傳燈 五燈會元 人天眼目 禪燈世譜 禪林寶訓 傳燈錄 續傳燈錄 摘要指南 緇門警訓 蓮宗寶鑑 古尊宿錄 禪源諸詮 弘明集 廣弘明集 頌古聯珠 碧嵓集 蘿湖野錄 唐弘秀集 明弘秀集 五燈緒略 清五燈纘緒 五燈嚴統 峩眉誌 [鹵-※+夕]川誌 諸方日錄 高僧傳 神僧傳 續高僧傳 宋高僧傳 明高僧傳 徑石滴乳集
辯譌
唐之止訛說。乃昉法師作。宋之磐法師輯統紀。蔓引昉言。斥嵩禪師定祖圖。以禪經為證。自取其不實。謂師子遭難而無傳矣。吁宗教之徒。競相是非。如獅子身蟲。非外來也。爰婆須密正傳。本位居七。反遺之。誤以末田地填其數。將謂後無人矣。且師子具宿命通。預以大法。囑婆舍斯。斯接不如密。密接般若多羅。羅接菩提達磨。廿八世。明如皎日。若依統紀。則闕三矣。讓祖本金州人。今興安州也。爰興安屬興元。興元今漢中。是訂漢中本屬蜀。及唐以龍安易之。因爾漢中歸秦矣。時以彼方古錐。仍收集內。遂從讓祖。始江陵城西天王寺道悟。而城東亦有天皇寺道悟。兩師同時同諱。後道原禪師。輯傳燈錄。認為一人。費盡後賢筆舌。洞宗刊緒略。強歸天王悟于洞。濟宗輯嚴統。仍收天王悟于濟。少林聞之作纘緒。又揑大慧易虎丘。付帕為嫡嗣。三者之釁。始于原矣。
廬山惠永法師。本內江潘氏子。一本河內鄱氏。
東林總禪師。本劍州施氏子。綱目備具。而會元誤為延平者(謂延平劍故。以劍州認延平也。可笑)。
合州釣魚臺自回禪師。會元誤為台州。
校譌篇
佛祖統紀西土二十四祖紀 末田地系阿難旁出。紀于第四。訛矣。
四祖優婆毱多 五祖提迦多 六祖彌遮迦 婆須密位居第七。紀以遺之。故後數不及。且又少二十五祖婆舍斯。二十六祖不如蜜多。二十七祖般若多羅。
二十四祖師子尊者 縮為二十三。丈雪新添上祈楞嚴主人災梨以成之 前昉法師。譏嵩禪師。廣引抵塞為不實。翻以師子尊者。受罽賓之難。其系以絕。臆何妒哉。如普德勗[、/(、*、)]作七祖傳。亦以宗門互之。是乃引蔓宗傳之別篡也。
凡例
輯斯錄者。自祖道傳於東土。歷朝以來。流通無滯。因明季宼亂。惟蜀最久。恐遺失世譜宗派無稽也。今彙成一書。又附高僧神僧於後。離為二十卷。顏曰錦江禪燈。苐蒐羅難罄。挂漏猶多。冀將來有志補輯者。尋討纂述焉。 採摭歷代諸家語錄。凡產於蜀。而闡揚宗教於異地。或產四方。而建法幢於西川者。略摘上堂小參機緣頌古法語行實。儻現宰官長者居士身。弘護法門。有機緣者。與夫山林隱逸物外高流。如獲言句。已編入帙。俾徵慧命攸歸。淵源有自。若訛謬濫廁者。不敢收入。 採集規式。略依指月寶積諸錄之例。歷代宗支。乃共一源。不析五派。惟於卷目之下。贅大鑒下第幾世。以便披覽。識其所自。蓋海內[打-丁+(乖-北+比)]竿相望。總不越南嶽青原之外也。從大鑒下第一世起。至三十九世止。 是編專言錦江者。蓋天下山水。實由岷山導江發源。入於錦江。而天下洋溢。昔般若多羅。有金雞銜粟之讖。祖道世系。亦自錦江發源。遂及寰區。詎云錦江之燈。不交映於震旦。而震旦之燈。不聯輝於錦江乎。且蜀難之後。兼有冐籍有宗。雜遝緇林者。妄樹[打-丁+(乖-北+比)]竿。恐珷玞混玉。涇渭難分。以證攸歸。莫待後昆悞入羣隊。瞎却正眼。 燈以傳道。統以繼脈。設道之不明。統之不正。先聖所憂也。邇來予見法門有遙嗣無稽者。不得不憂深而慮遠。故輯此書。如憲章祖述之旨。必傳持有譜。承接有系。然後刪繁取要。詳略會同。始收入錄。俾後之學者。開卷而有得也。 集書以來。三十餘稔。甞郵書海內。乞之當代宗師尊宿。不勝枚舉。有見示言句者。止得芳名佳號者。有言句者。依次入錄。表章於前。止有名號者。謹列於後。以待來纂修補入。敢以俟諸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