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經注云:手心主心包絡脈也。
手少陽三焦脈也,故合為左手中部。
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故合為右手中部。此經作如此分別。若依脈《經配》三部,又與此不同也。
舊經有此,前注抵誤,具列此圖以正其文。
楊氏日:手心主心包絡脈,手少陽三焦脈也,故合為左手上部。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故合為左手中部。此經作如此分別。若依《脈經》配三部,又與此不同。夫此法楊氏不能明其理,故言不同也。是師將三部反到配合五行六氣而言之,師謂此寸尺,反到又問三部,各何所主。說云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有疾;中部法人,主鬲下至臍上有疾;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有疾。故言審而次之者也。又王叔和將自左寸逆行言之曰左心、小腸、肝、膽、腎,右肺、大腸、脾、胃、命,女人反此。背看之,尺脈第三同斷病。蓋兩尺反到同主臍以下至足有疾,故扁鵲云審而次之,王叔和云用心子細須尋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