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臣不敢奏和议
天聪四年二月,召麻总兵、贾郎中、杨副将、臧游击,上御蒙古幄赐宴。谕曰:明国之君,视如许将士之命,竟同草芥;常驱之死地。朕屡遣使议和,竟无一言相报何也?麻总兵对曰:明君幼冲,执政者又复不忠,各图自保;议和之事,惧不敢奏。奏之而听,固为善矣;一不见听,亲族诛灭,故不敢言。上曰:若然,是天赐我机也;岂可弃之而去哉!但驻兵屯守,民不得耕耨,何以为生?惟有深入内地,取其无备城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