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天命」,是达天理也。「必受命」,是得其应也。命者是天之所赋与,如命令之命。天之报应,皆如影响,得其报者是常理也;不得其报者,非常理也。然而细推之,则须有报应,但人以狭浅之见求之,便谓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听者能之。如修养之引年,世祚之祈天永命,常人之至于圣贤,皆此道也。
梦说之事,是傅说之感高宗,高宗感传说。高宗只思得圣贤之人,须是圣贤之人,方始应其感。若傅说非圣贤,自不相感。如今人卜筮,蓍在手,事在未来,吉凶在书策,其卒三者必合矣。使书策之言不合于理,则自不验。
陨石无种,种于气。麟亦无种,亦气化。厥初生民亦如是。至如海滨露出沙滩,便有百虫禽兽草木无种而生,此犹是人所见。若海中岛屿稍大,人不及者,安如其无种之人不生于其闲?若已有人类,则必无气化之人。
匹夫之诚感天地,固有此理。如邹衍之说太甚,只是盛夏感而寒栗则有之,理外之事则无,如变夏为冬降霜雪,则无此理。
「配义与道」,即是体用。道是体,义是用,配者合也。气尽是有形体,故言合。气者是积义所生者,却言配义,如以金为器,既成则目为金器可也。
天地之间皆有对,有阴则有阳,有善则有恶。君子小人之气常停,不可都生君子,但六分君子则治,六分小人则乱,七分君子则大治,七分小人则大乱。如是,则一无此三字,作虽字。尧、舜之世不能无小人。盖尧、舜之世,只是以礼乐法度驱而之善,尽其道而已。然言比屋可封者,以其有教,虽欲为恶,不能成其恶。虽尧、舜之世,然于其家乖戾之气亦生朱、均,在朝则有四凶,久而不去。
离了阴阳更无道,所以阴阳者是道也。阴阳,气也。气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形而上者则是密也。絪缊,阴阳之感。
志、气之帅。若论浩然之气,则何者为志?志为之主,乃能生浩然之气。志至焉,气次焉,自有先后。
医者不诣理,则处方论药不尽其性,只知逐物所治,不知合和之后,其性又如何?假如诃子黄、白矾白,合之而成黑,黑见则黄白皆亡。又如一二合而为三,三见则一二亡,离而为一二则三亡。既成三,又求一与二;既成黑,又求黄与白,则是不知物性。一作理。古之人穷尽物理,则食其味,嗅其臭,辨其色,知其某物合某则成何性。天有五气,故凡生物,莫不具有五性,居其一而有其四。至如草木也,其黄者得土之性多,其白者得金之性多。
宗子法废,后世谱牒,尚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古人为学易,自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舞勺舞象,有弦歌以养其耳,舞干羽以养其气血,有礼义以养其心,又且急则佩韦,缓则佩弦,出入闾巷,耳目视听及政事之施,如是,则非僻之心无自而入。今之学者,只有义理以养其心。
河北只见鲧堤,无禹堤。鲧堙洪水,故无功,禹则导之而已。
五祀恐非先王之典,皆后世巫祝之一作诬祀,无之字,诬又作淫。言,报则遗其重者,井人所重,行宁廊也,其功几何?
虽庶人,必祭及高祖。比至天子诸侯,止有疏数耳。
凡物之散,其气遂尽,无复归本原之理。天地间如洪炉,虽生物销铄亦尽,况既散之气,岂有复在?天地造化又焉用此既散之气,其造化者,自是生气。至如海水潮,日出则水涸,是潮退也,其涸者已无也,月出则潮水生也,非却是将已涸之水为潮,此是气之终始。开阖便是易,「一阖一辟谓之变」。
传录言语,得其言,未得其心,必有害。虽孔门亦有是患。如言昭公知礼,巫马期告,时孔子正可一作合。不答其问,必更有语言,具巫马期欲反命之意,孔子方言「苟有过,人必知之」。盖孔子答,巫马期亦知之,陈司败亦知之矣。又如言伯夷、柳下惠皆古圣人也,若不言清和,便以夷、惠为圣人,岂不有害?又如孟子言「放勋曰」,只当言「尧曰」,传者乘放勋为尧号,乃称「放勋日」。又如言「闻斯行之」,若不因公西赤有问,及仲由为比,便信此一句,岂不有害?又如孟子、齐王「欲养弟子以万锺」,此事欲国人矜式,孟子何不可处?但时子以利诱孟子,孟子故曰「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若 观其文,只似孟子不肯为国人矜式,须知不可以利诱之意。舜不告而娶,须识得舜意。若使舜便不告而娶,固不可以其父顽,过时不为娶,尧去治之,尧命瞽使舜娶,舜虽不告,尧固告之矣。尧之告之也,以君治之而已。今之官府,治人之私者亦多,然而象欲以杀舜为事,尧奚为不治?盖象之杀舜,无可见之迹,发人隐慝而治之,非尧也。
学春秋亦善,一句是一事,是非便见于此,此亦穷理之要。然他经岂不可以穷?但他经论其义,春秋因其行事,是非较着,故穷理为要。尝语学者,且先读论语、孟子,更读一经,然后看春秋。先识得个义理,方可看春秋。春秋以何为准?无如中庸。欲知中庸,无如权,须是时而为中。若以手足胼胝,闭户不出,二者之间取中,便不是中。若当手足胼胝,则于此为中;当闭户不出,则于此为中。权之为言,秤锤之义也。何物为权?义也。然也只是说得到义,义以上更难说,在人自看如何。格物亦须积累涵养。如始学诗者,其始未必善,到悠久须差精。人则只是旧人,其见则别。
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一无遂字。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饥而不食乌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人为不善,只为不知。知至而至之,知几之事,故可与几。知终而终之,故可与存义。知至是致知,博学、明辨、审问、慎思、皆致知、知至之事,笃行便是终之。如绐终理,终条理,因其始条理,故能终条理,犹知至即能终之。
春秋,传为案,经为断。古之学者,先由经以识义理。盖始学时,尽是传授。后之学者,却先须识义理,方始看得经。如易,系辞所以解易,今人须看了易,方始看得系辞。一本云:「古之人得其师传,故因经以明道。后世失其师传,故非明道,不能以知经。」
「至大至刚以直」,不言至直,此是文势。如「治世之音安以乐」,「怨以恕」,「粗以厉」,「仇以杀」,皆此类。
解义理,若一向靠书册,何由得居之安,资之深?不惟自失,兼亦误人。
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若从事而言,不救则已,若须救之,必须变。大变则大益,小变则小益。
学者好语高,正如贫人说金,说黄金,说坚软,道他不是又不可,只是可笑。不曾见富人说金如此。
仲尼于论语中未尝说神字,只于易中,不得已言数处而已。
有主则虚,无主则实,必有所事。
以物待物,不可以己待物。
古所谓支子不祭者,惟使宗子立庙,主之而已。支子虽不得祭,至于齐戒,致其诚意,则与主祭者不异。可与,则以身执事;不可与,则以物助,但不别立庙为位行事而已。后世如欲立宗子,当从此义。虽不祭,情亦可安。若不立宗子,徒欲废祭,适足长惰慢之志,不若使之祭,犹愈于已也。
真元之气,气之所由生,不与外气相杂,但以外气涵养而已。若鱼在水,鱼之性命非是水为之,但必以水涵养,鱼乃得生尔。人居天地气中,与鱼在水无异。至于饮食之养,皆是外气涵养之道。出入之息者,阖辟之机而已。所出之息,非所入之气,但真元自能生气,所入之气,止当阖时,随之而入,非假此气以助真元也。
古者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择其才可教者聚之,不肖者复之田亩。盖士农不易业,既入学则不治农,然后士农判。在学之养,若士大夫之子则不虑无养,虽庶人之子,既入学则亦必有养。古之士者,自十五入学,至四十方仕,中间自有二十五年学,又无利可趋,则所志可知,须去趋善,便自此成德。后之人,自童稚间,已有汲汲趋利之意,何由得向善?故古人必使四十而仕,然后志定。只营衣食却无害,惟利禄之诱最害人。人有养便方定志于学。
做官夺人志。
星辰。若以日月之次为辰,则辰上恐不容二十八舍。若谓五星,则不可称辰。或恐只是言北辰。皆星也,何贵乎北辰?北辰自是不动。只不动,便是为气之主,故为星之最尊者。主,一作宗。
先王之乐,必须律以考其声。今律既不可求,人耳又不可全信,正惟此为难。求中声,须得律。律不得,则中声无由见。律者自然之数。至如今之度量权衡,亦非正也。今之法且以为准则可,非如古法也。此等物,虽出于自然,一有「之数」字。亦须人为之。,但古人为之,得其自然,至于一作如。规矩,则极尽天下之方圆。
律历之法,今亦粗存,但人用之小耳。律之道,则如三命是也。其法只用五行支干纳音之类。历之遗,则是星算人生数,一作处。然皆有此理,苟无此理,却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