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二月甲午,东巡狩,幸陈留、梁国、淮阳、颍阳。戊申,车驾还宫。
诏曰:“《五经》剖判,去圣弥远,章句遗辞,乖疑难正,恐先师微言将遂废绝,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其令群儒选高才生,受学《左氏》、《穣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以扶微学,广异义焉。”
是岁,京师及郡国螟。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来朝。日南徼外蛮夷献生犀、白雉。
闰月辛丑,济阴王长薨。
二月甲戌,诏曰:“王者八政,以食为本,故古者急耕稼之业,致耒之勤,节用储蓄,以备凶灾,是以岁虽不登而人无饥色。自牛疫已来,谷食连少,良由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饣尚,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
夏四月己卯,分东平国,封宪王苍子尚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王辅薨。
秋七月丁未,诏曰:“《律》云‘惊者唯得榜、苔、立’。又《令丙》,箠长短有数。自往者大狱已来,掠考多酷,钻钻之属,惨苦无极。念其痛毒,怵然动心。《书》曰‘鞭作官刑’,岂云若此?宜及秋冬理狱,明为其禁。”
八月甲子,太尉邓彪罢,大司农郑弘为太尉。癸酉,诏曰:“朕道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谕,抵罪于下。寇贼争心不息,边野邑屋不修。永惟庶事,思稽厥衷,与凡百君子,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将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为元和元年。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勿笞,诣边县;妻子自随,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以上,皆减本罪一等,输司寇作。亡命者赎,各有差。”丁酉,南巡狩,诏所经道上,郡县无得设储踤。命司空自将徒支柱桥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当坐。其赐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九月乙未,东平王忠薨。辛丑,幸章陵,祠旧宅园庙,见宗室故人,赏赐各有差。
冬十月己未,进幸江陵,诏庐江太守祠南岳,又诏长沙、零陵太守祠长沙定王、舂陵节侯、郁林府君。还,幸宛。
十一月己丑,车驾还宫,赐从者各有差。
十二月壬子,诏曰:“《书》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往者妖言大狱,所及广远,一人犯罪,禁至三属,莫得垂缨仕宦王朝。如有贤才而没齿无用,朕甚怜之,非所谓与之更始也。诸以前妖恶禁锢者,一皆蠲除之,以明弃咎之路,但不得在宿卫而已。”
二年春正月乙酉,诏曰:“《令》云‘人有产子者复,勿算三岁’。今诸怀妊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著以为令。”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莩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立秋如故。夫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揆之人事则悦耳,论之阴阳则伤化,朕甚餍之,甚苦之。安静之吏,悃逼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余。如襄城令刘方,吏人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它异,斯亦殆近之矣。间敕二千石各尚宽明,而今富奸行赂于下,贪吏枉法于上,使有罪不论而无过被刑,甚大逆也。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二月甲寅,始用《四分历》。
诏曰:“今山川鬼神应典礼者,尚未咸秩。其议增修群祀,以祈丰年。”丙辰,东巡狩。己未,凤皇集肥城。乙丑,帝耕于定陶。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国家甚休之。其赐帛人一匹,勉率农功。”使使者祠唐尧于成阳灵台。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东北过于宫屋,翱翔升降。进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大会外内群臣。丙子,诏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祀明堂,以章先勋。其二王之后,先圣之胤,东后蕃卫,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百僚从臣,宗室众子,要荒四裔,沙漠之北,葱领之西,冒聐之类,跋涉悬度,陵践阻绝,骏奔郊畤,咸来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人空虚多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荐,惭愧祗栗。《诗》不云乎:‘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历数既从,灵耀著明,亦欲与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诸犯罪不当得赦者,皆除之。复博、奉高、嬴,无出今年田租、刍稿。”戊寅,进幸济南。
三月己丑,进幸鲁,祠东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壬辰,进幸东平,祠宪王陵。甲午,遣使者祠定陶太后、恭王陵。乙未,幸东阿,北登太行山,至天井关。
夏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宫。乙卯,车驾还宫。庚辰,假于祖祢,告祠高庙。
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皇、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乌、神雀、甘露屡臻。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经》曰:‘无侮鳏寡,惠此茕独。’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令天下大醫五日。赐公卿已下钱、帛各有差;及洛阳人当醫者布,户一匹,城外三户共一匹。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
改庐江为六安国,江陵复为南郡。徙江陵王恭为六安王。
秋七月庚子,诏曰:“《春秋》于春每月书‘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律十二月立春,不以报囚。《月令》冬至之后,有顺阳助生之文,而无鞠狱断刑之政。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
九月壬辰,诏:“凤皇、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加赐男子爵,人二级;先见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长十五匹,丞、尉半之。《诗》云:‘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它如赐爵故事。”
丙申,征济南王康、中山王焉会焌祭。
冬十一月壬辰,日南至,初闭关梁。
三年春正月乙酉,诏曰:“盖君人者,视民如父母,有憯怛之忧,有忠和之教,匍匐之救。其婴儿无父母亲属,及有子不能养食者,禀给如《律》。”丙申,北巡狩,济南王康、中山王焉、西平王羡、六发王恭、乐成王党、淮阳王?、任城王尚、沛王定皆从。辛丑,帝耕于怀。
二月壬寅,告常山、魏郡、清河、巨鹿、平原、东平郡太守、相曰:“朕惟巡狩之制,以宣声教,考同遐迩,解释怨结也。今‘四国无政,不用其良’,驾言出游,欲亲知其剧易。前祠园陵,遂望祀华、霍,东祡贷宗,为人祈福。今将礼常山,遂徂北土,历魏郡,经平原,升践堤防,询访耆老,咸曰‘往者汴门未作,深者成渊,浅则泥涂’。追惟先帝勤人之德,厎绩远图,复禹弘业,圣亦滂流,至于海表。不克堂构,朕甚惭焉。《月令》,孟春善相丘陵土地所宜。今肥田尚多,未有垦辟。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所过县邑,听半入今年田租,以劝农夫之劳。”
乙丑,敕侍御史、司空曰:“方春,所过无得有所伐杀。车可以引避,引避之;騱马可辍解,辍解之。《诗》云:‘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礼》,人君伐一草木不时,谓之不孝。俗知顺人,莫知顺天。其明称朕意。”
戊辰,进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岳。出长城。癸酉,还幸元氏,祠光武、显宗于县舍正堂;明日又祠显宗于姓生堂,皆奏乐。三月丙子,诏高邑令祠光武于即位坛。复元氏七年徭役。己卯,进幸赵。庚辰,祠房山于灵寿。辛卯,车驾还宫。赐从行者各有差。
夏四月丙寅,太尉郑弘免,大司农宋田为太尉。
五月丙子,司空第五伦罢,太仆袁安为司空。
秋八月乙丑,幸安邑,观盐池。九月,至自安邑。
冬十月,北海王基薨。
烧当羌叛,寇陇西。
是岁,西域长史班超击斩疏勒王。
章和元年春三月,护羌校尉傅育追击叛羌,战殁。
夏四月丙子,令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一等,诣金城戍。
六月戊辰,司徒桓虞免。癸卯,司空袁安为司徒,光禄勋任隗为司空。
秋七月癸卯,齐王晃有罪,贬为芜湖侯。壬子,淮阳王?薨。
鲜卑击破北单于,斩之。
烧当羌寇金城,护羌校尉刘盱讨之,斩其渠帅。
壬戌,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迪鸿化,缉熙康乿,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皇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祗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其赐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后捕系者,皆减死,勿笞,诣金城戍。”
八月癸酉,南巡狩。壬午,遣使者祠昭灵后于小黄园。甲申,征任城王尚会睢阳。戊子,幸梁。己丑,遣使祠沛高原庙,丰枌榆社。乙未,幸沛,祠献王陵,征会东海王政。乙未晦,日有食之。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任城王尚皆从。辛亥,幸寿春。壬子,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罪一等,诣金城戍;犯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其女子宫;系囚鬼薪、白粲已上,减罪一等,输司寇作。亡命者赎:死罪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七匹,完城旦至司寇三匹;吏民犯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复封阜陵侯延为阜陵王。己未,幸汝阴。冬十月丙子,车驾还宫。
北匈奴屋兰储等率众降。
是岁,西域长史班超击莎车,大破之。月氏国遣使献扶拔、师子。
二年春正月,济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来朝。二月壬辰,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三十三。遗诏无起寝庙,一如先帝法制。
论曰:魏文帝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章帝素知人厌明帝苛切,事从宽厚。感陈宠之义,除惨狱之科。深元元之爱,著胎养之令。奉承明德太后,尽心孝道。割裂名都,以崇建周亲。平徭简赋,而人赖其庆。又体之以忠恕,文之以礼乐。故乃蕃辅克谐,群后德让。谓之长者,不亦宜乎!在位十三年,郡国所上符瑞,合于图书者数百千所。乌呼懋哉!
赞曰:肃宗济济,天性恺悌。于穆后德,谅惟渊体。左右艺文,斟酌律礼。思服帝道,弘此长懋。儒馆献歌,戎亭虚候。气调时豫,宪平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