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我们一马两人的落魄,大家都显得有些同情,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伯伯还急急忙忙的跑来帮我牵马。
放眼望去,这是一支北漠的商队,大约有二三十人,大家都穿着传统的北漠服饰,威武雄壮、高大威猛,应该是游走在凉州和北漠之间的茶商,为首的男子长着一脸的络腮胡,看不出年龄,不过眉目清朗,竟不似一个常年算计的生意人。许是我的狼狈样子,让他动了恻隐之心,也不过问我的底细,只说了一句让完颜伯伯照顾我们,就是那位来帮我牵马的伯伯,之后,他就径直骑马去了队首。
我和完颜伯伯拉着马掉在了队尾,完颜伯伯问起我的情况,我只说是天朗人,双亲皆故,去北漠投靠亲戚,弟弟身体不好,经常昏厥,或许也是太累了,我的神色看起来悲戚不已,于是完颜伯伯的目光里尽是怜惜哀叹,也就没有再多问。看我实在郁郁的样子,他无奈,只好另找话题转移我的注意力,“帮主是北漠人,往来天朗与北漠很多年了。以前老朽总觉得天朗比北漠好,天朗的天气好,食物丰富多样,只要有一技之长,也不用为生计奔波劳碌,可是这次去天朗,老朽却认为还是北漠好,丫头不知道你遇见了没有,天朗国内现在气氛很僵硬嘞!那个什么齐王拉着五万兵马伫立在潺江以北,与太子一党分庭抗礼,如今,天朗百姓生活颠沛流离,看这样子,老朽有生之年是去不了天朗了哦!唉!我美味的核桃酥、桂花糕呀!”
宽大的衣袖下我紧紧的掐着自己的手,警告自己不要露出马脚,硬生生的扯出一丝笑容,“那我运气还是很好的哦!如今我去北漠,就不用被战争所迫了,只是,我出来的匆忙,没有通关文牒怎么办?”
还有不到半天就能到北漠,通关文牒被留在了马车上,我离开时并没有拿走,还好现在想起来了,不然,到了北漠可就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见我着急的样子,完颜伯伯的小羊胡子一撇,气呼呼的哼哼道,“你这丫头片子,老头看你不是什么投奔亲戚,是私奔吧!奈何喜欢一个病痨子。”鄙夷的看了马背上的百戈一眼,“不是老头说你,你看你身上的衣服,虽然被风沙鼓捣的有些残破,可老朽也是见过世面的,这是上好的云锦,你的气度一看就是贵族家的小姐,喜欢上自家的小厮了吧!”
我有些无奈,完颜伯伯肯定是话本子看多了,想象力这么丰富,无奈我只好做娇羞状,见我这模样,他一副恨恨的样子,“好了好了,待会儿进城时,就说你是我的女儿可以了吧!”
随后,望着我陷入良久的沉思,许久沉默后,他沧桑的声音里透着些许疲惫,几分迷离,“丫头,你知道吗?老头有个与你一般大的小姐,也和你一般大胆决然,她比你还要无畏,完全不顾我主人的反对,直接和一个年轻人有了婚约,还生了个孩子,其实那个年轻人也很优秀,只可惜在分家产的过程中被他的兄弟害死了,连带着我的小姐也共赴黄泉,直到如今,我的小主人还是下落不明!”
我与他不过萍水相逢,他却毫无忌讳的将这些说与我听,我对这份信任有些动容。而看他虽穿着破乱,但举手投足间一番训练有素的样子,想来也是北漠哪个世家的仆人,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了之前侍奉的主人家,只好跟着商队赚赚生活费,“完颜伯伯,吉人自有天相,相信您的小主人肯定还好好活着,到北漠后,我也会帮你留意的。”
听我这样说,他露出一丝苦笑,算是对我安慰的回应,见他不信,我也没再说什么了。
脑海里却闪过诸般念头,复姓‘完颜’,我暗自搜索着北漠有哪些士家大族复姓完颜,莫不是北漠炎王完颜朱政的家仆,那他的小姐不就是完颜芳菲!他的小少爷就是——羿斐!
我从侧面暗自打量着他,炎王完颜朱政也是一代良将,早些年跟着老北漠王耶律覃打天下时,也是个角色,可是他与耶律珏的外公刘畋确是政敌,却也难怪他不肯将女儿嫁给耶律珏了,不过,炎王这人好大喜功、不知收敛,早两年,在一次宫宴上,出言得罪了孙太后,其后,辽京上族,再无完颜家的子孙了。恐怕完颜伯伯就是那个时候进入商队的吧!
我不免又想起了耶律珏,虽有一股淡淡的惭愧涌现于心,可我不后悔,时光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选择保护江城的。听闻完颜芳菲茶艺精湛,我也喜茶,可惜今生是无缘瞧见佳人风姿了!心里不免生出几分感怀来。
商队一进入辽京,众人就四散分开了,辽京还是一如既往的繁盛热闹,小贩的叫卖声夹杂着莺莺燕燕的调笑和着青年才俊的争辩熙熙攘攘。我见帮主还未走远,就让完颜伯伯帮忙照看一下百戈,自己则追上他想要道个谢。
“小姐不用如此客气,人生总有落魄的时候,只是希望小姐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需要帮助的人还是伸个援手吧,举手之劳而已。你看谁都会碰到低谷不是么?”语气很是平常,我却总觉得他在映射什么。
这几句话实在让我有些不明所以,普通的语气又琢磨不到情绪,一时间神情有些讪讪,只好说道:“是,小女子谨记。”
他却面露讥笑,“好,希望你是真的谨记!”说完,就策马扬长而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尽头。
回到完颜伯伯那里时,许是见我表情不太自然,他温言道:“丫头,不要太在意,帮主一直都是这样,他是冷面热心,不然,也不会答应带你们来北漠了!可是你人生地不熟的,要靠什么生活下去呢?”
到了辽京,我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暻了,可百戈还没醒来,而且也不知道暻王府解禁了没有,我低眉看了看自己的狼狈样,估计,现在站在暻面前,他也认不出我了吧!其实可以去找青雀,念及百戈还在昏迷中,总是不方便!
吐了吐舌头,羞赧的说道,“您不说,我还真不记得了,许是安逸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您能不能帮我找个地方住下?”
“你呀!”他抬手点了我额头一下,满是宠溺,“走吧!先住我那里吧!你可不要嫌弃啊!对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宋安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