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灭定解脱。根品已释。余解脱等。通由二得。若曾修者。由离染得。未曾习者。由加行得。四无色解脱。空识二遍处。一一通依三界身起 余唯人起。由教力故。异生及圣。皆能现起。
从此第六。明起定缘。论云。诸有生在色无色界。起静虑无色。由何等别缘。颂曰。
二界由因业 能起无色定
色界起静虑 亦由法尔力
释曰。生上二界。总由三缘。一由因力。谓于先时。近及数习。为起因故。二由业力。谓先曾造感中地生。顺后受业。彼业异熟将起现前。势力能令进起彼定。三法尔力。谓器世间。将欲坏时。下地有情。法尔能起上地静虑。生上二界。起无色定。由因业力。非法尔力。无云等天。无灾坏故。生在色界。起静虑时。由上二缘及法尔力。若生欲界。起上定时。于前三缘。更加教力。
从此大文第二。明正法住世。若三分明义。已下是流通分。论云。前来分别种种法门。皆为弘持世尊教法。何谓正法(一问)。当住几时(二问)。颂曰。
佛正法有二 谓教证为体
有持说行者 此便住世间
释曰。上两句答初问。下两句答第二问。正法有二。一教。二证。教谓契经。调伏对法。证谓三乘菩提分法。有能受持及正说者。教法住世。有能依教正修行者。佛正证法。便住世间。道藉人弘。法依人住。人在法在。人亡法亡。故世亲云。故随三人住世时量。应知世法。住尔所时。圣教总言。唯住千载。有释证法。唯住千年。教法住时。复过于此。
从此第三。明论宗旨。于中分二。一正明宗旨。二伤叹劝学。且正明宗旨者。论云。此论依摄阿毗达磨。为依何理释对法耶。颂曰。
迦湿弥罗议理成 我多依彼释对法
少有贬量为我失 判法正理在牟尼
释曰。迦湿弥罗。毗婆沙师议。阿毗达磨理。善成立。我多依彼。释对法藏。少有贬量。为我过失。判法正理。唯在世尊及诸如来。大圣弟子。
从此第二。伤叹劝学。就中分二。一伤叹人。二劝学法。就伤叹人中分二。一正伤叹人。二重释伤叹。就正叹人中分二。一伤叹有德。二伤叹起失。且伤叹人有德者。颂曰。
大师世眼久已闭 堪为证者多散灭
释曰。三界大师。为世眼目。涅槃日久。名为已闭。舍利子等。名堪证者。随佛灭度。名多散灭。
从此第二。伤叹起失者。颂曰。
不见真理无制人 由鄙寻思乱圣教
释曰。既失大师。又无法奘。凡厥异生。便无慧眼。不见真理。无法自制。起恶寻思。乱惑圣教。其过大矣。
从此第二。重释伤叹分二。一重释有德。二重释起失。且重释有德者。颂曰。
自觉已归胜寂静 持彼教者多随灭
释曰。佛名自觉。无师悟故。涅槃日久。名已归静。舍利子等持彼教者今亦随灭。
从此第二。重释起失颂曰。
世无依怙丧众德 无钩制惑随意转
释曰。世无依怙。由丧如来及大弟子众德者故。由此众生无正法钩制诸惑象。随意起执。
从此第二。劝学法。颂曰。
既知如来正法寿 渐次沦亡如至喉
是诸烦恼力增时 应求解脱勿放逸
释曰。佛灭度后。九百年中。世亲制诸论。正法寿命。渐次沦亡。如人欲终气临至喉。须臾便死。于此时中。烦恼增长。诸有智人。应求解脱。勿令放逸起烦恼也。
破我品
夫云披月现。执亡空明。若不摧邪。将何显正。此品来意良有以焉。有滞相之宾迷方之子。法无主宰。横生我执。身见一起。诸惑随生。溺三有河。背八正路。其为过也。不亦悲哉。论主将爱一子。情殷止心。伤而愍之。故制斯论。执我不同。总有三种。一犊子部。二数论宗。三胜论宗。破此三计。广如长论 今唯释颂。不可具陈。略举纲宗。以为发起。犊子部者。十八部中之一部也。佛在世时。有一外道。厥名犊子。今此部执同斯外道。故以标名。此品破中。先破犊子。次破数论。后破胜论。良为此部是佛弟子见同外道。殊所不应。故先破之。今欲破彼。先料其计 论云。然犊子部执有补特伽罗。其体与五蕴不一不异。解云。彼计真我名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蕴刹那灭。于转无能。但由于我能舍此蕴。能续余蕴数取诸趣。故执实我体名补特伽罗。计我与蕴不一不异。非断非常。若言蕴一。蕴灭我灭。便成断见。若言蕴异。蕴灭我在。是则常见计。皆堕其边。故知此我与五蕴法不一不异非断非常。论主破云。汝所执我为实为假。若言是实。应与蕴异。有别性故。如色等实与受等异。又有实体。必应有因。如五蕴实从因生故。若计因生。是则无常。便违汝宗我非无常。若有实体。不从因生。应是无因。同外道见。又汝计我非无为也。若非因生。又非无为。汝所执我应成无用。若我是假。便同我说。无实我故 又彼部法有五法藏。三世为三。无为为四。我为第五不可说藏。我在生死。不可说与三世为一为异。若入涅槃。不可说与无为亦为一为异。故立此我为不可说藏 破云。我与前四法藏。若不可说为异故。即不应说为第五法藏。我与前四。若不可说为一故。即不可说为非第五。非第五者。即是前四法藏。既第五非第五俱不可说。但应建立前四法藏。上来理破 已下教证。论云。薄伽梵告梵志言。我说一切有。唯是十二处摄。若数取趣。非是处摄。无体理成。若是处摄。则不应言是不可说。又汝部诵契经亦言。诸所有眼。诸所有色。广说乃至。苾刍当知。如来齐此。施设一切。建立一切。有实体法。此中无有补特伽罗。如何可说彼有实体。频婆沙罗契经亦说。此中无有我我所性。唯有一切众苦法体。将正已生。乃至广说。据上理教。都无我性。如何犊子横计执我耶。
从此论主引颂证破。于中有二。一正破。二流通。初有十七行颂。是正破。后有三行。是流通。初正破中。束成六分。一正显真空分。第二明佛遍知分。第三置答物分。第四因相不测分。第五果生先后分。第六业报难知分。就正显真空分中。初是罗汉尼说。次是世尊说。今则是初。论云。有阿罗汉尼。名世罗(此云小山)为魔王说。
汝堕恶见趣 于空行聚中
妄执有有情 智者达非有
如即揽众分 假相立为车
世俗立有情 应知揽诸蕴
释曰。汝堕恶见趣者。摽魔过也。汝此魔王堕恶见趣。身见名恶。一障圣道。二为痴覆。三为惑因。称之为恶。趣向生死。为流转因。因之为趣。恶见即趣。名恶见趣 于空行聚中妄执有有情者。正释恶见也。五蕴和合。名为行聚。都无作者。称之为空。执实有情。为恶见也 智者达非有者。显真空也。有情是假。圣达非有。既除我执。故显真空 如即揽众分至揽诸蕴者。举喻释成。初则喻显。后则法合。揽轮辋等以成其车。车则是假。揽五蕴法以成有情。情何得实。
其次世尊。于杂阿笈摩中。为婆罗门婆抱梨说(婆抱梨此云枣。父母怜子。目此枣名也)。
婆抱梨谛听 能解诸结法
谓依心故染 亦依心故净
我实无我性 颠倒故执有
无有情无我 唯有有因法
谓十二有支 所摄蕴处界
审思此一切 无补特伽罗
既观内是空 观外空亦尔
能修空观者 亦都不可得
释曰。婆抱梨谛听能解诸结法者。劝听法也。结谓结缚。解结妙法汝能听之 谓依心故染亦依心故净者。标所说法也。心染即染。心净便净。汝依净心结能解矣 我实无我性颠倒故执有者。释前依心染也。都无实我。横计作者。倒想起其心成染焉 无有情无我唯有有因法者。标依心净也。果由因起。名有因法。但由因力。果遂得生。果由因生。实无作者。故无我见也。因果和合。假名为人。故无有情也。达有因法。情我见灭。心便净矣 谓十二有支至亦都不可得者。释前有因法也。十二有支。蕴处界三。此一切法唯有因果。无数取趣。但有情身无数取趣。即是内空。外非情法。亦复法空。修此空观 亦不可得。详此经颂。是佛世尊于小乘经密谈大乘。真空之理于是尽矣。犊子部难。若无实我。是则世尊非一切智。要因真我。非刹那灭。方顿遍知。以心心所刹那刹那异生灭故。故心心所非顿遍知。论主答云。但约相续有堪能故。知一切法名一切智。非由一念能顿遍知。
从此已下举颂以答。即是第二明佛遍知分。于中有二。一举颂正明。第二引颂证成。今则是初。颂曰。
由相续有能 如火食一切
如是一切智 非由顿遍知
释曰。火食一切。岂一念火能烧一切。但约相续说烧一切。佛智亦尔。但据相续名一切智。
从此第二引证。犊子部问。如何得知。约相续说。知一切法非我遍知。论主答云。说佛世尊有三世故。犊子部问。于何处说。
从此论主引颂成证。如有颂曰。
若过去诸佛 若未来诸佛
及现在诸佛 皆灭众生忧
释曰。此颂既说有三世佛。故约佛智。于相续位。知一切法不由于我能顿遍知。以佛世尊三世摄故。彼此计我体是佛世尊。复说我体非三世摄。此颂既说佛在三世。故汝计我非是世尊。我既非佛。明知遍知不由于我名顿遍知。理亦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