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使伴恶魔
第一期
首言
走过黎明
我曾经快乐过吗
站在18岁的起跑线上,我时常回首17岁的年华,这很正常,因为我想看看身后那些错综复杂的脚印,两个脚印有时很近,有时很远,有时成90°、有时平行。
17岁,我上了高一,报名那天,我手里拿着父母辛苦赚来的钱走到将要相处三年的学校,心里想着总有一天,我也会拿着一张证书悄悄的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17岁,我第一次看课本以外的书,记得从博文书店走出来,我左手拿着雨果的《悲惨世界》右手拿着巴金的《家》一连看了好几遍,一字一句就像挖金子一样,偶尔猜出了下面的局情便会高兴得睡不着觉,看一部小说,我总比别人看得慢些,或许我在寻找自己的影子,或许我在分析人物的心理,总之,我开始发现到除了上学,我还能做些什么。
我卖了mp3,那是用压岁钱买来了,那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歌曲,已经不是摇滚乐了,虽然一段时间喜欢过,这都是因为她,其中,最喜欢周杰伦的《发如雪》、潘玮柏的《爱上未来的你》、光良《第一次》各人品位不同,请勿见怪,喜欢把它放在左衣口袋里,用一只耳朵听音乐,然后空出另一只来听风的声音。
待在学校,我很多时间都是在桌上度过的,老师在黑板上有节奏的列下要点,我只是在下课的时间借同桌的笔记来看看,然后继续和周公下棋,有时他下输了,就会撵我出来写作业然后继续回去下棋。
我总会笑着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也许任何事都可以一笑而过,对每个人微笑,他们就会对你微笑,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不会做的数学题笑过之后还是不会做,对于空虚感笑过几声后,自己感得更空虚,郭敬明说过,总是笑着的人最危险,于是,我沉默了,久久的沉默,甚至对母亲也是一样。每当她问我话,我的回答只会在两个字的范围内,然后母亲苦笑几声,看着我说,你长大了。
可我真的长大了吗,我会为了几道数学题的答案一整晚未寝,也会为了突发的灵感半夜起来写小说。在凌晨的五字路口和徐明争论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在书的late页画上老师的大头相。
17岁我很喧哗,18岁我将沉默,沉没于深千尺的海底,那里看不到光,嗅不到花香,听不到琴声,但有感觉,感觉冰冷的海水环绕着身体,透过毛细孔因压强的推动下进入身体,淹没肺和心脏,进入血液里的红细胞、白血球溶为一体,然后继续感受感受身体寂寞的腐烂,等待身体减轻了几十克灵魂的重量。
我曾不止几十次的问过自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为什么要在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呆9年或更长的时间,把生命都投资进去,因为至少对于我并没有继续的理由。结果得到了《左手倒影,右手年华》里面所说那样:现在读书努力学习为了考上好的大学,找到好的工作,让自己死的体面一些,Butlifegoeson,我常常这么安慰自己,既然反抗就等于犯法,等于不孝,那就只有走这条设好的路了。
他们都说写小说等于慢性的自杀,我也赞同,就像君主**统治时期的普通人那样,只要哪个有钱的主看你不爽,随便找几个奴才痛打你一顿,接着扔进万丈深渊,或是在官场做官的,不知何时起就被安个杀头之罪,成为刀下亡魂。
17岁,我最尊敬的人有二个,其中一个就是姨父,记得有一次去到姨父家的时候是九点,外面微微有雨,姨父的脖子上架着一个白色的医疗器材,我问姨妈,她告诉我姨父刚从医院回来,什么病,她没说,我也没问,只觉得大家都怪怪的,后来,姨父死了,姨妈才告诉我,姨父得知自己得了要花2、3万才治得的病时,放弃治疗,或者他知道自己将要离开了,于是在那晚他立下遗属,告诉姨妈如果自己睡得很熟,请不要叫醒他。终于他走了,从梦里离开,我时而听到有人还知情的告诉姨妈,姨父有空就去他那坐坐,但是每次姨妈没有哭,只是用凝固的表情述说得姨父的离开。
尊敬的人里,另一个是QQ上的网友,叫做“随风”,他(她)说他一个人生活,父母离婚了,但他谁也没跟,凭着身上仅有几千元压岁钱来到了江南,一开始自己靠做临时工生活,后来一个水乡的老有收养了他,老人没有儿子,自然而然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两人在一个学校门口开小卖部生活。
在QQ上,随风告诉我很多,他也喜欢听风,喜欢风穿越竹林发出箫般凄美的旋律,喜欢风吹落枯叶在地上投下的影子,接着,我那晚上做的梦里,有他站在河边蹒跚的倒影,他没有告诉过我他的性别,QQ上所有资料都是他表姐的,能告诉我的只有他告诉已经17岁了,发稍只遮住耳朵,我善且把随风当成男的看,因为自己认为没有女的会在父母离婚后还表现的那么坚强。
17岁,我没有交到多少friends,因为大家都在和成堆的考卷奋斗着,所以每次有什么事,我都是去找随风商量,而每次他安慰完之后,总是会说一句感慨的话:忘记吧,生活就是这样。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我有自行车,但是我并不适应那冰冷的把手,我也不喜欢钥匙插入孔中所发出咔嚓开锁的声音,那会使我觉得心里一寒,产生在路上,车轮轧过猖惶过街的老鼠,导致血肉横飞的错觉。
在街上行走,周围像坟墓般的静,基本上习惯遇到熟人,如果遇上了,那就得把自己装得高兴一点,说声明天见,然后继续刚才被打断的思路,但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发呆的状态,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撞上了路边的电杆,或是印象最深的是在冬天,我们这里没有雪,但是很冷空气很干燥,正如往长那样发呆的走在充满迷雾的城市经过一个拐角,速度并没有放慢“砰!”一声,一个东西西撞上来,而且很有份量,慢慢的,我看见那是个女孩,一头扎一入我的风衣里,她站起身似乎脑上很热,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就托着长长的影子跑了,走的那么干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接着,我从地上站起来,扑打下身上的尘土,看着她一身白色的背影慢慢的从我的视野中消失,胸前隐隐作痛。
17岁,我第一次坐公车到乡下的同学家去,整个旅程将会持续2个小时,所以我们打起磕睡用手托着下巴,整个头紧挨着玻璃窗,窗是半开启的我说过我喜欢听风的声音,突然,衣服动了一下,我转过身一个20左右的女的坐在我的旁边,一旁还站着一个男的,应该是她男朋友,车上的坐位都坐满了,应此这男的就站在女的旁边,他们正在争吵着应该是闹不和,男的外表挺老实,身高和我差不多,由于声音太吵了,我决定站到别的地方,反正也睡不着,“你坐吧”我是对那男的说的,从位置走出来,女的插话到:“连小孩子都知道基本的做人之道,又何况是你”,男的向我翻了个白眼,接着一句:“nothankstoyou”,看来当时我真应该扁他一顿,后悔的是没有,在车上站到腿都麻了。
我写小说有实有虚,徐明说都是实的,我的生活比想象中简单多了,写起来也没人看,都是虚的,那感情不真实,也不会有人买,写也白写,他说得很对,我曾经对他说过,我想把他写进小说里,名字是真名还是假名,结果他听后,沉默片刻,他说:“那么我就发动林云他们来咬你”,他张开了嘴,那是用了中华牌牙膏的产物,牙齿白得跟什么似的,结果我真的就写了进去,一开始我想把他原身写进去,可在他一再贿赂下,心就软了。
徐明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们都是不太喜欢说话的人,一学期下来,我只看过他穿过二种颜色的衣服,黑色、灰色,和我不一样的是他的朋友里,女的比男的多出了百分点。在我到学校时总有几个女的坐在他身边,问数学、化学等理科的题目,也会占了我的位置,这就苦了我,必须尴尬的站在一边等到上课。他却骄傲的说:“有本事你也让我站到上课”。
就是这样的生活,时光流过了我的身体,不知是净化还是侵浊,我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走过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