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嗡嗡。外甥女又在拨弄吉他的单弦。我讨厌这种声音,同样也记着这种曾经带给我无限安慰的声音。
我们所处的年代是一个说不清的时代。不知怎的,突然之间就有了种被解禁的感觉,一夜之间,大地上突然刮起了迪斯科风,转眼工夫又变成美国式霹雳舞风,紧接着录音机、牛仔裤,而后又是吉他、校园歌曲,我们突然的目不暇接了。于是我们先追舞蹈,再追音乐,而后又追着诗歌的小脚,现在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手掌上要有修长的十指,才是一双弹奏吉他的好手。我最初接受吉他的锻炼之前,朋友这样说。我的十指很长但不修美,手掌巨大,把弄吉他时显得愚蠢而笨拙。我不能成为弹吉他的好手。朋友这样给我下了定义。这句话让我很伤心,我一直记得姐姐在那之前对我说的话,只要能考上大学,她就给我买一把好吉他。姐姐知道,那时候我对弹吉他的热衷比对任何一本书都要投入。她想用吉他转移我的视线,但是她错了,我不会因为一把吉他就放弃对时代的热情。姐姐错了,我错的比姐姐更厉害,因为时代的热情,我没有让姐姐的承诺实现,同样也没能走进姐姐一直向往着的大学校园。
后来,我认识了阿威,从此对吉他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痛感。我开始讨厌这种看上去显得十分愚笨的东西。我更认为是它让我失去了对一个音乐朋友的信任,让我觉得喜欢音乐的人有时候也可以只是表面上的。阿威有了吉他后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也因此失去了这个带给我音乐认识的朋友。我相信是这种原因导致了我对吉他的厌恶,也让我觉得凡与吉他有着亲密关系的朋友和我定然不会相处的太久。吉他就像一个放大的葫芦被两面切去,并在上面夹上两块木板,而其中的一面板上还要挖出一个洞来,用来作发音的琴箱。这让我觉得格外无聊,特别是那伸得长长的脖颈更让人觉得愚蠢至极。就像云南有一种用葫芦做成的乐器“葫芦丝”,它发出音乐并不比吉他难听,且显得小巧灵敏。其实,吉他的声音也并不很响亮,比起“葫芦丝”也没有过之和不及。真不知道当初发明吉他这种乐器的人是怎么想的,乐器难道只有庞大才能发出高昂的声音吗?就像音乐,难道只有泊来的才是精品?我记得有人说过,愈是民族的愈是最好的东西呀!我知道愈是民族的东西愈不是轻意就可以拥有的,那需要的不仅是简单的喜好,更重要的是一种底蕴,民族的底蕴!
我不喜欢吉他,总觉得有了它,我和它主人的情感就不会太长久。就像我重回故乡后结识的另一位朋友。
朋友是女的,个性有些像男孩子,如果不是那头长长的披肩发你很难相信她是个女人。因为喜欢文学的原因我们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后来,我读了一些她写的与女人有关的散文,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朋友也有一把吉他,据说是她另外的朋友相送,不知道是哪位朋友送了她这个东西,我想不出让她背着这么愚蠢的东西,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我不喜欢吉他,同样不喜欢朋友弹吉他的样子,坐在一把随手搬来的木椅上,把吉他斜放在胸前,搁在一条翘起的大腿上,带子随手丢在一边,姿势拉得满满。其实我看得出她并不真得会弹吉他,看着她的左手以合弦的方式按着指板上的弦,右手则在音箱处噼噼啪啪地随意砸着,那一串串的音符,乍听起来还像那么回事,时间一长,就听出了毛病,原来她的右手只会做一种动作,要么拨要么砸完全没有规律。朋友到也自得其乐,一曲终了,还不忘得意地说,我仅用了一个星期就学会了弹吉他。我本想说,如果有乐器那么好学,谁还会为它不惜十年二十年的时间进行修炼呢?但我止住了,我不想搅了朋友的兴。朋友不遗余力地推荐说,每个书店里都有一周学会吉他的书。这是真的,只是现在已经不再需要一周,而是三天了。我有些悲哀,吉他原本可以轻松地弄出几个音符,能弹出几个音符就领略了它的音乐?吉他真是很愚蠢呀,因为它愚蠢的让我们很容易地觉得自己取得了成功,仿佛不久就可以成为大师!
当朋友在本地的小圈子备受关爱时,我一直没有说过恭维的话。我觉得朋友是真诚相处的,但忽略了“所有的女人都喜欢别人说她美丽”这句话。慢慢地我感到朋友在刻意地和我拉着距离,常常出入些我不能接受的场合,她不再喜欢我对她文章的不满,甚至有时无视我的存在。我知道朋友离我愈来愈远,她在阳光灿烂的光环里看不到真诚的手掌,忘记了自己最初的意愿,像那些刚刚学会使用吉他的人,美丽的假象足以让他们自足自满。最后,我们真的成为陌路。
当吉他再次印证了心中的阴影,我的内心突然有种被愚弄的感觉。我一直记着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既然经历过的都应做为往事,那么往事又有什么不能忘记的呢?我记着他的话,心中依然有种怏怏的感觉。留不住的东西就只能割舍吗?回望过去,我很想记住这些朋友,虽然他们不再把我当作朋友,我却不能像他们那样随意地忘记。我记着他们每个人身上的不同之处,我在通过他们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不足。
事情是不是只有在不知结果时候,才能保留的更为长久,甚至达到永恒呢?转首来路,我突然发现现实与梦想已越来越远。就像吉他,当你觉得自己把它弹得已经很美的时候,你其实离它还有很远的距离。
吉他——愚蠢的葫芦,它让我们闷在葫芦里,还以为自己是个音乐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