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素质的概述
在关于素质教育概念的初期争论已经过去,素质教育已成为教育工作战略重点的今天,本书仍以“素质”作为论述的起点,不仅出于构建完整理论体系的需要,更是因为实践中对素质的理解仍然存在种种歧义,“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素质教育的真正实施,依赖于对起始性概念的正确阐述和理解,依赖于对概念特征的准确把握。
素质教育的最初提出并非现在。古今中外,这种观念早已形成。据《汉书·李寻传》中记载:“马不伏历(枥),不可以趋道;士不素养,不可以重国。”《汉书·刘表传》中说:“越(荆越)有所素养者,使人示之以利,必持众来。”就是素服、素食、素材也有基本成分、因素之义。古代教育也是要提高人的质量,但由于它与生产劳动相分离,整个社会知识系统比较简单,又长期受科举制度的影响,抑制了素质教育的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越来越密切,素质教育也赋予了它更深刻的内涵。
素质,首先是在生理学、心理学上运用的一个概念。对素质的解释,不论是内涵还是外延方面,在经典定义与教育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素质一词的最初意义是指“事物的主要成分或质量”。“素”是指构成的基本成分,如元素、要素、素养等;“质”是指事物的根本特点,如性质、本质、资质、品质、质量等。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素质有三个含义:一是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三在心理学上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按照《辞海》的解释,素质是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素质只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不能决定人的心理的内容和发展水平。人的心理来源于社会实践,素质也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发育和成熟起来的,某些素质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
一、狭义的素质概念
生理学、心理学上所使用的素质概念,是狭义的概念。它是指人生来具有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指神经系统、特别是脑的解剖生理特点和感觉、运动器官的解剖生理特点。素质是人的身体、智慧、能力和个性,乃至整个心理活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这个自然前提和基础,就谈不上人的发展。譬如,先天失明的人,无法发展绘画才能;生来就聋哑的人,难以形成音乐能力,都是因为他们存在着先天的素质缺陷。这个意义上的素质主要是指由遗传因素或其他先天因素决定的,所以,一般将它称为遗传素质或先天素质。
遗传素质是个体发展的自然前提,遗传素质存在缺陷的人,难以形成与之相应的各种能力。因此,重视个体的遗传素质的提高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人的先天素质的提高,主要是一个优生问题,因为它要通过人类一代一代的遗传变异来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时,大多数人的解剖生理上的差异并不大,而不同个体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各方面会出现许多差异。所以,狭义的素质概念缺乏更广泛的教育上的适应性,不能完全说明人的发展的差异原因,因而也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实践的需要。
二、广义的素质概念
广义的素质概念,其含义已经超越了遗传特征的局限,在应用范围上,它既可以指个体的质量和性质,也可以指群体的质量和性质。根据广义的素质概念,我们可以把人的素质看作是人的质量或人的身心发展的总水平,也就是说“人的素质是指个体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相对稳固的性质”。
在素质教育研究中,我们倾向于从广义的素质概念上来作理解。对素质一词的解释有多种意义,但一般都包含了以下几个共同点:
第一,素质包括先天和后天两方面的因素,在人的素质发展中,先天因素是条件和基础,后天因素更为重要。
第二,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与环境和教育有密切的关系,教育可以开发、塑造和完善人的素质。
第三,素质是人的较为稳固的、在长时期内起作用的基本性质、品质。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对素质可以作出这样一种解释:所谓素质,就是人在从事活动前所具有的较为稳定的、内在的、基本的品质,它大致包括人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素质的含义要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要正确认识狭义和广义它们之间的关系:
素质是生物遗传性和社会习得性的辩证统一。遗传是指生物个体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这是人类发展的自然或生理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些前提条件,人的发展就无法实现,这些生理前提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但是,遗传素质或先天禀赋只是个体发展在生理方面的可能性,它不能够决定人的发展,它无法代表现成的知识、才能、思想、性格、爱好、道德品质等社会性因素。人的知识才能、兴趣爱好和思想品德都是在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倘若离开了后天的社会生活和教育,遗传素质给个体带来的发展可能性便不能够变成现实。在不同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之下,社会个体的遗传素质可以向着肯定或否定的方向发展。一个音乐天赋非常优越的儿童未必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音乐家,遗传素质只向他提供了发展为音乐家的可能性,他未来的前途如何,最主要的还在于他所生活的社会条件、他所接受的教育以及他个人自身的努力程度,遗传素质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它表现在人的身体各种器官的构造以及各种机能的发展变化上。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度,既为一定年龄阶段儿童的身心特点提供了向前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代表着一种制约性。但是,有一点必须要说明的是,我们现在所使用的素质概念,一般都是指后天的。禀赋只是素质的一个重要基础。
素质是个体性与时代性的辩证统一,它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对人才的素质和规格会提出不同的要求,这就要求教育要培养出不同素质的人才、不同素质的公民。处于同一时代中的社会个体,由于接受同一个相近的社会环境的影响,其素质及其特点既有着某种文化上的同一性,也有着某种生活上的一致性。然而,每个人都有着主观上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因此,其素质特点也就会呈现出个体化的倾向。个体在生理、心理、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科学文化等方面的素质就会有很大的差异性。
素质也是相对稳定性与发展变化性的辩证统一。无论是个体的素质、还是某一类群体的素质,都是稳定性与变化性的统一。在先天条件与后天环境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个体素质,一般说来,已内化为人的内在品质,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素质结构。这种结构是一个系统,它包括文化知识、道德状态、工作技能、审美意向等要素。这些要素在遇到新社会环境时,就会发生某种调整性的变化,从而进入一种更高级的稳定状态,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素质结构。作为社会个体的人也就在这过程中,不断地得到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