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4184700000012

第12章 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法律规定

一、建筑工程发包的法律规定

1.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

《建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建筑法》第24条第2款又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发包单位(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我国目前提倡的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2.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指定采购

(1)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承包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容易导致以下弊端的产生:

1)肢解发包可能导致发包人变相规避招标。

2)肢解发包会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的控制。

3)肢解发包也会增加发包的成本。

4)肢解发包增加了发包人管理的成本。

由于肢解发包存在上述这些弊端,所以,《建筑法》第24条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2)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采购。《建筑法》第25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对于承包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有权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如果发包单位指定承包商采购,将构成违约,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如果由于发包单位指定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发包单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二、建筑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

(一)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我国对工程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实行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二)联合承包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合同关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解释为,同一专业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招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对“联合体投标”问题作出了更具体规定,详见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转包的法律规定

工程项目转包是指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不对工程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责任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包是将一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而转包则是将所有工程全部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工程合同的签订,往往建立在发包人对承包人工作能力的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特别是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发包方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一系列严格程序后,择优选定中标人作为承包人,与其订立合同的。转包合同的行为,损害了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建筑法》禁止实施转包。

从《建筑法》的规定来看,承包单位转包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一是将全部工程转包;二是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进行转包。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将工程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四)工程分包法律规定

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1)分包商不可以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去承揽分包工程。《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了不同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承揽工程的范围:

1)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劳务分包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2)对分包单位的认可。《建筑法》第29条进一步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建设单位对分包商的否决权。即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是违法的分包商。

但是,认可分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是不同的。认可是在总承包单位已经做出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确认,而指定则是首先由建设单位作出选择。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可以存在指定分包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6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3)禁止违法分包。《建筑法》禁止违法实施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违法分包的情形界定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4)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既可以以合同约定产生,也可以依法律规定产生。建设单位虽然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5)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关系。

1)平等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此,总承包单位不得超越法律与合同对分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2)局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尽管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不存在总承包单位是分包单位的管理单位的关系,但是在一些方面,分包单位还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一是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法》第45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三是质量管理。《建筑法》第55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领馆和领馆成员的领事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领馆在领区内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制定本条例。
  • 美容企业法律实务

    美容企业法律实务

    本书以提高美容从业人员与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为目的,以企业常用的法律法规、美容与美容纠纷、化妆品与化妆品纠纷、美容与化妆品纠纷的责任承担与赔偿为中心内容,通过大量案例分析与问答方式为从业人员的工作和消费者的美容消费起到警示的作用,帮助读者做知法、懂法、护法的合格从业人员和消费者。
  •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与执法监督

    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而事实上,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百姓不懂法。为了让老百姓知晓哪些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本书以浅显生动的语言,精选大量老百姓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系统讲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治安违法行为。目的在于提高老百姓的守法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并能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网游之烽火连城

    网游之烽火连城

    剑中神,刀中霸,掌浮云,腿成风,拳如冰.指倾狂.十方无敌,一击必杀.十八般兵器逞凶,神兵现世莫问天.高手显锋芒,生死一瞬间.外敌犯神州,四兽神天吼.九宫八卦四门封杀.两军对垒英雄血,神兵在手杀无赦.九鼎传说藏神技,问鼎天下傲苍生.
  • 绝宠傲娇小狼妻

    绝宠傲娇小狼妻

    【强强双宠!欢迎入坑!】一句话来说,这是一个以天真愚钝做伪装实则腹黑奸诈的男人征服一个搞怪精明为外表其实很傻很善良的女人的故事。好好来说,林风华,一朝穿越成为天昭国皇商林家的幼女林姝羽。店铺广广开,银子滚滚来。公孙御,天昭国人尽皆知的痴傻七皇子。宫里人人嘲,宫外人人笑。初遇,她善心泛滥送了他一幅画,他甜言蜜语夸她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再遇,他无意之中救了她的狼,她迷迷糊糊入了他的房。从此,她陷入了他“单纯善良”的魅力之中,而他则将“无害求保护”演绎的淋漓尽致。歹毒的皇后?我替你斗她。残暴的兄长?我帮你治他。阴险的敌人?我给你出谋划策。但是!!!!!!谁能告诉她这个狡猾奸诈又腹黑的笑面虎是谁?!说好的天真呢?说好的无辜呢?说好的呆萌呢?林风华身着火红嫁衣,瘫坐在雕刻精美的婚床上,生无可恋地望着对面的俊美妖男。靠!老娘这辈子走过最深的路原来是你的套路!面对指控,对面男子微微一笑,娘子,说什么呢,你不是说要生好多小崽子来给你家相公做后盾嘛,来吧!来?来个屁啊来!我有说要和你生吗?!奈何,为时已晚……【无害求保护】一日,某人俊俏的小脸蛋儿挂了彩。“不是告诉你以后碰着公孙威那个混蛋就躲远点儿吗!”公孙御将脑袋微低,不时抬头看向林姝羽,清澈的杏眼眨啊眨的,仿佛眼泪下一秒就要掉下来。“看什么看!你打不过还不会跑吗!啧,你别那样看着我!”“我跑了就等不到你了。”公孙御委屈地开口。“你等我干啥?”林姝羽正在气头上,心里心疼着某人也太不知道珍惜自己了!“你不是说要保护我吗?”啪嗒!公孙御抬头的一瞬间眼角掉落一滴滚烫的泪珠,好巧不巧地砸到了林姝羽的心里。【情敌出现啦】“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我寻了她整整十年,放不下了。”“你那是执念,不是爱。”公孙御看向旁边的妖魅男子,轻吐出口。“哦?那你爱她吗?”“她是我的心,没有心,我无法去爱,没有她,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我爱她,深入骨髓。”【漫漫追妻路】某天早上,林姝羽睁开眼,无奈地看着躺在自己身侧的人。“不是让你睡软榻吗?”“软榻靠窗太冷了,你肯定不忍心我着凉。”“……怕着凉请你睡觉穿衣服好吗!”“穿衣服睡觉怎么能让你感受到我火热的爱,不穿!”卧槽!谁要感受你火热的爱啊!一不小心就碰到不该碰的有木有!御王殿下!
  • Minecraft传奇

    Minecraft传奇

    这部小说,至少我认为还不错,具体怎么的,看你们了。这小说在我理想中是分好几部的,这第一部是史蒂夫穿越到了长留,嘿嘿,我把故事改了一下。由于我对花千骨这部小说不怎么了解,所以有些地方请见谅。再说一句,本人第一次发小说,嘿嘿
  • 说好的青春

    说好的青春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青春,一篇篇唯美的故事,打造出花样年华……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仙君请留步

    仙君请留步

    前世,她是国破家亡的帝女凤凰,他是所向披靡的仙界主将。今生,她是自唱挽歌的亡国贵女,他是隐居世外的孤高谪仙。当命运让他们再次相遇,仰慕仙人的凡人女子,宁愿放下一身矜持高傲拾起杀人刀。纵然生死相隔,也不能阻止我追逐你的脚步。
  • EXO之谎言Lie

    EXO之谎言Lie

    在爱情面前,人是贪婪的;在金钱面前,人是无耻的,在谎言面前,人是没有抵抗力的。女主伪装至白道,到底是选择白道,还是黑道,重谱神话,花痴又怎样,傻子又怎样,伪装在这个世上,一切都是那么阴险。
  • 从心觅爱

    从心觅爱

    三年前,她突然失踪,原来是跟小白脸私奔!三年后,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人!霸气地把她掠走,还阴森森地问:我是不是该叫你沈夫人?她想解释说当年只是个误会,可……后果她怎么能承受得了?当年设计“出轨门”事实证明她,真的错了!他如魔鬼般的报复,让她怎么能招架得了?
  • 冷酷总裁巧妈咪

    冷酷总裁巧妈咪

    她,拥有性感火辣的身材,吹弹可破的脸蛋,可是公司里人人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没有人敢追她;他,英俊多金,帅气冷酷,喜欢他的美女多不胜数,但其实身边这么多年却没有一个真正靠近的女人。公司里没有人知道他们其实是大学同学,而且她还追过他。六年后,两人在一次大学晚宴上再次相遇,她的身边多了个球,而他则成了她的领头上司,本不想和他牵扯的她,奈何被命运推到了他身边,竟无处可逃。
  • 快穿:女配攻略手册

    快穿:女配攻略手册

    叶忧这辈子最倒霉的事,就是喝水被呛死,然后只好穿梭于一本本小说中攻略男主,女配逆袭。不过呢,似乎也不是太差?毕竟,顺便找了个上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的二十四孝好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