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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蹒跚地穿过蒸汽室,墙边有个水龙头,细小的水丝淌进陶瓷水槽里,我不停地喝水,当我终于停下来之后,他来到我身边,用双手掬水洒在石头上,蒸汽炉啪一声发出刺耳的声响,新生成的蒸汽往前方窜,使得坐在板凳上的男人喃喃地抱怨。他大声地笑,弯下腰,然后用手掌撑住地板倒立,并拢双腿往上举,脚踝轻轻地靠在烧烫的壁面上,接着他面带微笑开始倒立挺举,头顶点地,双脚直挺挺朝上伸。他的生殖器上下跳动地拍打他平坦的小腹,发出我宁可没听到的声音,而那肌肉在光滑的皮肤下鼓动,汗珠沿着胸膛往下滚。在这个没有人能呼吸的地方,他依旧气定神闲,我在心里默数:十、十一、十二……每次他这么做,我都会跟着数。我的视线没有离开过他的身子,一上一下,再上再下。我心里明白,纵使自己能活到一百岁,也永远不可能会是这副模样,我不可能那么优雅,那么结实。随后,我想到在此之后又过了好些年,我们在医院附属教堂领棺木的一幕。当时,所有的棺木沿着墙壁排成了一列,教堂外的车道上有一队黑车在等待。我们从窗口望出去,看到静止不动的黑车全都开着车门,有个司机将手肘撑在引擎盖上,背对我们,远眺霍伯盖特,一边抽着烟。这时,一个葬仪社的人清了清喉咙,说:“首先,我应该要告诉你们,棺木可能没有你们想象中来得重。”他伸手梳理头发,似乎有些尴尬,而我和哥哥,我们两人则互望了一眼。然而,当我们目光直视前方,弯腰握住把手抬起棺木时,才发现他所言不假。

我好累。我把全身的重量靠在门上。我现在就能立刻睡着,也许我正在睡觉、在做梦,或者只是在回忆一场梦境。我在威特维的公寓里。我的母亲、父亲和两个弟弟都在。我知道他们死了,也晓得他们自己也清楚,但是谁也没把话说出来。我真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来的。我突然记不得他们的坟墓在哪里,但一定不远,也许就在路旁篱笆后面的草坪上。公寓看起来和当时——那年的五月——没什么差别,书架半空,咖啡桌上放了一叠照片,地板上有好几个纸箱,墙上的钟也停了。他们来来回回地帮我打点,把他们认为我会需要的东西交给我,帮我找来我女儿可能会想读的书。我替自己拿了一些小东西,偷偷放在外套的口袋里,但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因为这样做等于欺骗了我自己的哥哥,于是又把东西给掏了出来。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听到他们在客厅里低声谈话。我上楼来到曾经属于我的房间,打开窗户探头出去,看到父亲正站在楼下阳台,沐浴在阳光之下。他的站姿沉稳,闭着双眼,双臂在胸前交叉。外头很安静,他很硬朗,但是我不想让邻居看到一个已经过世的人站在阳台上晒太阳。楼梯下有一座木制的老书柜,顶端和两侧都雕刻了图案。我坐在地板上,把头靠在书柜中间的隔层,从前我经常用同样的姿势坐在这里。我把头往书本贴过去,接着,眼前一切开朗,我看进了书柜里。书本分好几层摆放,黄色的光线透过窗口洒入室里,这个前所未见的景象让我好生讶异,然而一切又是如此熟悉。我一手拿着托尔斯泰的作品,另一手扳开南森[2]的著作,将自己往里面塞。书柜在我后方关上,这时候,他们仍然在客厅里低声说话。

我站直身子,脸孔离开玻璃门,站在这个不容我立足的世界里聆听。我的左右两侧都没有脚步声,于是我解开牛仔裤,尽可能迅速地将衬衫往下拉整齐,然后扣上裤裆门襟。这并不简单,我没戴手套,双手冻得僵硬,几乎没有任何感觉,而扣子偏偏又很顽固。其中有一颗扣子扣错了孔,让我费了一番功夫才重新扣好。我想要拉上外套的拉链,但是拉链坏了,最下方的拉链齿不全,让我没办法将两襟拉拢。说不定有人曾经想要扯开这件外套。我想到那场梦,那是几年前的事,我还曾写下了梦境,收在某处。所以这么说来,我并非在梦中。我环顾左右。街上很安静。我沿着大橱窗走了几步,眼前的玻璃闪闪发光。春风从峡湾吹了过来,拂过了我的颈际,而刚出版的书都放在橱窗里。瑞克·巴斯[3]又有新作,我一直都在期待。我喜欢他笔下的故事,充满了画面和气味,尽管不在现场,读者也几乎可以嗅到松针和石楠的味道。

我必须离开这个城市。我握紧拳头,接下来就发现:我的手提箱不见了。我转头往后望,只看到门边的一捆报纸。我的目光沿着整条街往后扫去,从商业学校看到转角边的市府员工办公室,但是除了学生丢在人行道上的烟屁股和“六〇年代”小咖啡馆外面的“营业中”看板之外,我什么也没发现,连个影子都没看到。

那是一只从前劳工阶级常用的老旧皮革手提箱,通常,他们会在搭巴士上班途中把手提箱搁在腿上,里面放了《劳工报》、装三明治的盒子和赌金单。在清理公寓的时候,我们在卧室壁柜里找到三个这种手提箱。三个全都是新的。他一定是盘算到退休后的生活,才会一次买下好几个来讲个好价钱,结果,手提箱比想象中来得耐用。他以一九二〇年代时在学校学到的书写方式,用墨水笔在手提箱盖的内侧写下自己的姓名。既然哥哥习惯用都会雅痞的手提箱,我便把三个手提箱全接收了下来。我常用这些手提箱,我在报纸上的照片里就提了一个,在街上,曾经有路人从我身后上前来打招呼,在我回头时对我说:“嗨,亚尔维,我看到手提箱才认出你来。”

手提箱里有一本写满资料的厚笔记簿、一副花了我两千克朗[4]买来的眼镜,还有一本艾莉丝·孟若[5]的《我年少时的友人》。我第三次重读这本书,孟若的每本作品我都读过,因为她的书内容扎实,总是能够不加美化,以流畅手法传达出一个意念:如果我们及早回顾,就会发现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我有些晕眩,因为我不敢大口呼吸,每吸一口气都会带来疼痛,我只好试着忍下来,结果这让我大脑缺氧。我在裤子上擦了擦手,清清喉咙,然后走进了书报摊。如果顾客愿意夹紧双肘,这里面的空间可以容下三个人。她挤在柜台和香烟架之间。我从架上拿起一份《日报》说:“一份《日报》和一罐可乐。”

她什么话也没说,藏在眼镜后方的双眼圆睁,这双眼睛并非瞪着我看,而是注视着我耳边的某个东西。我抬起手,只摸到自己的耳朵。我又摸了一次,然而她再次轻咳,然后露出谨慎的微笑,站直了身子。她没听懂我的话。我可以在脑子里清楚听到自己的每一个字,但显然和她听到的不同。我不知道她听到了什么。随后,我看到柜台外侧放冷饮的冰箱——这当然是让顾客自己拿想购买的东西——我转身拉住门把,因为觉得自己很虚弱,所以使劲地拉,以免一次拉不开让大家尴尬。可是,就在我一把拉开了冰箱门时,整个箱柜随着晃动,两瓶饮料滑了出来,摔在地上往外滚。幸好,这半公升容量的塑胶瓶都没有跌破,其中一瓶是芬达,另一瓶是可口可乐。我才一弯腰,就感觉到腰侧的剧痛。我像个老头子一样,将芬达捡起来放回冰箱里,把可乐放在柜台上。她还是不做声,只管睁大眼睛瞪着我看。我伸手掏外套口袋,满怀感激地摸到了皮夹。信用卡在原来的位置,蚬壳、快拿和德士古等加油站的集点卡,以及罗连斯寇和瑞林亘两处图书馆的借书证也都还在。她盯着我的皮夹,而我则是抽出信用卡。她瞪视卡片的样子,仿佛这东西是甫问世的最新发明。书报摊的收银机看来像是一九六〇年代初期的产物,而且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有刷卡机,这让我束手无策。我渴极了,想不出有什么替代方案。她清清喉咙,用最缓慢的速度开口说话,想要让我辨认她的嘴型:“不用钱,店里请客。”她首次直视我,而且还露出大大的笑容。我实在没办法拒绝这个好意,总该要表达谢意啊。我舔舔嘴唇,但是口太干,舌头肿胀,于是只好收起信用卡,拿着报纸和可乐走出书报摊。外面的光线太刺眼,于是我横越马路,到对街的停车场去躲避阳光。这地方本来是德士古加油站,夹在两座博物馆之间,面对着学校的大门和火车站。我走到一半就忍不住旋开了可乐的瓶盖,冒泡的棕色饮料喷溅在我的长裤、皮鞋和报纸上。我动手擦拭。这段路我走了好久,如今我来到这里,探到了底。我伸长手把瓶子拿得远远的,直到可乐不再继续往外喷、不再继续滴,才喝下所剩无几的饮料,将空瓶扔进离我最近的垃圾桶里。接下来我把报纸也丢了进去。反正,没有眼镜,我根本没办法阅读。然后,我迈步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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