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破。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管子·立政》
严明的纪律对一支军队来说,是异常重要的。作为法兰西军队的统帅,拿破仑非常清楚这一点,并反复向士兵灌输重视纪律的思想。
有一次,拿破仑对将士们命令道:“不得虐待你们正在解放的人民,否则你们就成了人民的灾星和祸害!否则,你们的胜利,你们的勇敢,阵亡将士的鲜血,都将付之东流,名誉和光荣也将丧失!我和我的将军们都耻于统帅没有军纪的军队!”
为此,拿破仑三番五次地向将军们下达命令,必须枪决任何不在24小时内交出所掠物品者,即使所偷的是马匹、骡子,也要如数上交。约法三章,使法国军队形成了严明的军纪。不久,原来那支散漫的军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变成了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令行禁止、名副其实的共和国军队。
但是,拿破仑丝毫不敢放松对部队的管理。尽管“劫掠现象在减少”,拿破仑还是要求提升军队的组织管理水平,他在致国内的信中有这样的描述:
“长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一无所有的军队,其渴求和欲望已告缓解。这些可怜的士兵委实情有可原。三年来,他们驻守在阿尔卑斯山的边境地区。如今我把他们带到了乐园之中,饿兵为非作歹,令人羞耻,难以配得上人的称号……我要恢复秩序,因为我不愿统帅一支强盗团伙……
“明天,我要枪毙几个士兵和一个伍长,他们从教堂里抢了个装捐款用的盘子。我的目标是,一两天内可望重建纪律。意大利人已为法国士兵的勇敢而敬仰不已,他们也将赞扬法国士兵的品格和举止。感谢上帝,溃退的敌军,其行径比法国士兵还要糟糕!”
“法”的作用是“定分止争”。一只兔子在大街上跑,许多人都会追赶;但是面对集市上的兔子,人们却视而不见。因为大街上的兔子没有归属,而集市上的兔子有它的主人。其中,法令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确定了物的所有权,使人们各安其位。同样的道理,严格的法令是组织有效运行的保障,而明确的军纪是一支部队提升战斗力、令行禁止的关键。
为了真正做到赏罚分明,打造军纪严明的铁军,拿破仑反复和士兵、军官约法三章,给大家介定行动的边界。这样一来,有人违反了纪律,即使受到重罚也不会有怨言,就能赢得所有士兵的信任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