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的街角,一个穿着破烂的乞丐正蹲在那地铁口的入口处,身前整齐地放着三四个破碗,他抬头看了眼天空,想着今儿周六,逛街的人群应该比平时的多,遂伸手在那肮脏的地上擦了擦,随后在自个的身上胡乱地摸了摸。原本就不干净的衣服显得更加的脏乱无比。
一旁卖早餐的阿姨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打趣起来,“哟,今天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这可是头一回起的这么早呢?”
那乞丐见她嘲笑自己也不回她,只是静静地蹲在那里。周六,平日里的上班族最难得可贵的放松日,他的“生意”也会异常的火爆。
许念清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知道起来的时候,大半个太阳透过薄薄的窗帘照了进来。火辣辣的触感让她没了睡懒觉的欲望。
起身,穿衣,愣愣地站在洗漱台前,看着镜子里那个头发蓬松、眼皮下拉、皮肤暗黑的自己,有那么一瞬间的恐慌和难过。
29岁了,过完年她就29岁了,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除了正在逝去的“脸蛋”她还有什么呢?
手机铃铃铃地响起,她嘴里含着满嘴的泡沫,扑通扑通地跑了出去,嘴里的泡沫差点掉在了地上。
“喂,你好。”手机屏幕显示“23”,她也不知道这个“23”到底是谁?
“墨兰,是我,你现在在哪里?”沈建之的声音不紧不慢的响起,带着满满的关心和爱。
“我在家里啊。这么早能去哪?”许念清翻了个白眼,一想到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她就来气。墨兰她当初也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那么多富贵子弟不选,偏偏选中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虽说他也是个豪门贵公子,可这“豪门”跟秦、莫两家比起来还是有些距离。
“那好,你就在家里呆着,哪都不要去,半个小时之后我来接你。”看来今天真是个难得的好日子,一直反对他俩来往的老爷子破天荒地说要见她,想来也是吉兆呢。
“接我干嘛?去哪里?我等下还要去逛街呢。”许念清有些无奈,这个男人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般冷静与干练,有时候真的比女人还粘人呢。
“爷爷说要见你。等下我来接你。在华克山庄。”几乎是哀求的语气,沈建之听出了她心里的不耐烦。他也不知道自个这是怎么了,自从那天听到她出车祸的消息后,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对她的一举一动异常的关心,每次听到她的声音就好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
“不不不,等下你不要来家里接我,你在地铁口等我就好了。我弄好了打你电话。”含糊着说完这些话,她快速地挂了电话。家里这么乱,她可不想让他看见她这么狼狈的一面。
说好的半小时其实比一小时还长。洗漱、换衣、打扮,里里外外的把自己狠狠地“收拾”了一遍,从头到脚。
太阳直愣愣地站在最当空的时候,许念清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哒哒哒地出现在了地铁口的入口处。黑色亮丽的长发直直地垂于脑后,土黄色的齐膝风衣,酒红色的高跟鞋,配上大红色的唇彩,怪异的打扮跟“宜城”这两个字的风格相差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