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龙凤镇分为五横六纵,共十一条街路。龙凤镇几座高楼,以及商铺等,都集中在主街两侧。显然,主街是龙凤镇最繁华的地方,末世前如此,末世后仍旧如此。因为,李枫发现,在主街上,许许多多的丧尸在那里游荡,至少有五百。
主街以外,便都是些低矮的建筑了,最高是三层楼,大多数都是平房。在李枫所处位置的小镇另一侧,有七栋商品楼,那里是整个龙凤镇唯一的小区。至于说那小区里丧尸多不多,由于距离太远,李枫看不清楚。
李枫粗略地看了一下,心里有了判断。无疑,主街那里,是物资最丰富的地方。可是,那里根本就不是李枫有能力惦记的。他要找的地方,是靠近小镇的边缘,一处丧尸比较少的地方,哪怕那个地方,只有一个私人小卖店,李枫占据之后,也能获得不少东西。
忽然,李枫又想到,这个小镇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幸存者?他又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看了一遍,到处都是死气沉沉的,除了游动的丧尸以外,看不见任何活物。看来,有幸存者的机会极其渺茫。
在这个位置,由于距离太远,李枫并不能发现自己所找寻的目标。
他决定靠近小镇,走到距离小镇两百米到三百米的地方,再好好观察一番,看看能不能发现目标。那个距离上,距离小镇里的丧尸比较远,不会惊动小镇的丧尸,应该还算安全。
……
李枫和林小蝶下了山,向小镇靠近。
走出去一公里,距离小镇还有一千多米不到两千米的时候,忽然,李枫的胳膊一把被林小蝶拽住。
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把李枫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被丧尸抓住了呢。随之,他反应过来,是林小蝶抓他,于是转回身,怒视林小蝶。
却见林小蝶脸上一副惊恐的神色,好像见了鬼一样。李枫的心,立刻提了起来,他意识到,只有一件事,能让林小蝶如此惊恐,那就是她看见丧尸了。
林小蝶两只胳膊,紧紧抓住李枫的手臂,胸前的两块嫩肉,隔着衣服,不住地在李枫的胳膊上蹭来蹭去。
不过,李枫可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他见林小蝶向他使着眼色,便顺着林小蝶的眼光看去。
只见在距离他们三十多米,一个土堆上,有一个人屁股朝天,脸孔朝下地趴在那里。那个人两只手朝前伸着,一条腿蜷曲,一动不动。
李枫不由感到一阵奇怪。他丧尸见得多了,从来没有见过一动不动的丧尸。要说不是丧尸,是个人,那更加不可能了,哪有人大白天地趴在那种显眼的地方,等着丧尸咬吗?
李枫撞着胆子,向那个人接近。他脚步放得很轻,同时示意身后的林小蝶,一定要万分小心,别发出任何声响。
在接近那个人五米的范围之内,李枫忽然闻见一股腐败的臭味儿。这股味儿明显是从那人身体上发出来了,李枫闻见这股味儿,反而没那么紧张了。丧尸身上的味道虽然也不好闻,但绝对不是腐败的气味,丧尸发出的,是一种死亡的味道。
既然那个人的身体上,发出不一样的味道,那便证明了,那人不是丧尸。只要不是丧尸,李枫就不怕。
李枫来到那人的身旁,那股味道更加强烈了,李枫不得不捏起了鼻子。
这的确不是丧尸,是个人,而且还是个死了透透的人,也不知道死了有多少天了。在他没有埋在土里的脸上,李枫见到,无数条白白的驱虫,正在他脸皮里进进出出。
那人穿着一身警服,没有帽子。李枫注意到,那人的腰间鼓鼓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伸出一只脚,踢开衣服,发现那鼓鼓囊囊的地方,原来是警察的配枪枪套。
令李枫欣喜的是,他看见,一支手枪,插在枪套里面,手枪把露在外面。
李枫立刻弯腰,把手枪套从警察尸体上摘下来,抽出手枪。手枪沉甸甸的,差不多两三斤的样子。他对枪械什么的没有研究,也不知道这手枪是什么型号的。
但是,不得不说,男人似乎对枪械有着超强的接受能力,李枫摆弄了两下,就知道保险、开火等东西了。他退下弹夹,发现里面有六颗子弹。然后,李枫又在那个警察的身上,找到了五个弹夹,每一个弹夹子弹都是满的。
李枫志得意满地把手枪插在腰里,“从此以后,这把枪就是我的了。”
在这个世界中,有一把手枪还是很有必要的。虽说手枪这东西,未必会杀得了丧尸,可起码能提供一些安全感。只要是可以提供安全感的东西,那就是好东西。
在翻找弹夹的过程中,李枫看到,在警察的大腿上,有一个碗口大小的伤口。那伤口创面非常不规则,一看就知道,丧尸在那里撕掉块肉。
这就让李枫很感迷惑了,不是说被丧尸咬了,都会被传染治病因子,变成丧尸吗?这个警察怎么没有变成丧尸,反而死了?
由这个警察身上,李枫意识到,被丧尸咬了的人,并不一定都会死。有可能有的人承受能力太差,直接被致病因子毒死了。只是,这种人非常少罢了。
这样一个发现,说实话对李枫的帮助不大,他只是想了想就罢了。他最为欣喜的,还是搞到了一把手枪。
李枫把手枪拿在手里,枪管在手掌里颠了两下,似笑非笑地对林小蝶说道:“这回我有手枪了,你怕不怕我?”
林小蝶怯怯地说道:“就算主人没有枪,我也是很怕的。”
“这就对了,你给我乖乖的,否则我拔出枪,噗,给你来个***。”
林小蝶听到***这个词,明显地呆了一下,她脑子里一乱,想到的居然是一个非常非常淫.霏的画面。
这个词,李枫自觉用得很是巧妙,不由得很是高兴。这么多天以来,李枫还是第一次感到高兴这种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