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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以血为水

“追不追?”李淳风望着冰凌,她也望着他。

车子斜斜悬空在沙丘侧面,有种悬崖勒马的感觉。

“下车!”冰凌踢开车门,抓起手机。

那两个匪徒已经冲进远方的沙丘。

沙漠中温度很高,一出车门就感觉到窒息的热流扑脸吹来,脚踩在上头热气灼灼,没跑多远,李淳风就汗流浃背。

他裹着这一身长袍实在碍手碍脚,行动不便。

冰凌奔跑的速度快如利箭,追上那两个劫匪不费什么力气,等到李淳风赶来,两个家伙已经直挺挺躺在沙子里,咽了气。

“死了?怎么下这么重的手?”

正在低头搜他们身上物品的冰凌停下动作,扭头瞪着他:“想死,你拦的住?”

“拦不住……”

“身份不明,没有线索。”冰凌站起身,手上只有一个指南针,“去车上看看。”

“借你的衣服穿穿。”李淳风拉起一个劫匪,扒下他的西装外套,脱掉长袍。

冰凌在奔驰轿车里翻找一阵,只搜到一堆面额不多的钞票。

这辆车也是抢来的,油表指示到零,没有多余的信息。

“伤口怎么样?”李淳风换上黑西装,又脱掉,这么大的太阳,穿黑色更吸热。

“没事。你怎么样?”冰凌看看他的手臂,眉毛微挑。

“处理一下再走吧,有没有火?刀子借用一下。”李淳风钻进车后座,把脱下的西装和长袍丢进去。

冰凌在驾驶室抽屉里翻了翻,抛给他一个铜壳打火机。

火苗腾起,西装布料燃烧的火焰猛烈。

“刀……”他露着手臂,伸手讨要冰刺。

“我来。”冰凌看他一眼,抽出匕首,在火上反复烘烤。

紫焰飘飞,匕首被烧得滚烫。

“忍着点。”冰凌抓住他的肩膀,将锋利火热的匕首靠近伤口。

滋——肉焦的味道在狭小的车厢里蔓延,李淳风冷汗顿时冒出脑门,咬紧牙关,脸上的肌肉和皮肤一起颤抖。

冰凌手法极快,挑开一个豁口,就将子弹拨出来,叮当一声弹在车门上。

“好了,你的膏药呢?”似乎她也松了口气,把匕首插在真皮座椅上,扯开长袍一角,撕成长条绷带。

“在这里。”李淳风抹一把脸上的汗水,大口喘气,伸手从裤兜里取出十香生肌膏。

冰凌细细擦去他伤口的污血,挤掉一小半药膏涂在上面,然后用绷带缠紧。

“可以了。”她把药膏递还给李淳风。

“你的伤口也处理一下吧。”

“没有子弹在里面。”冰凌无所谓地说道。

“抹一下药膏,效果挺不错的。”李淳风极力推荐他的产品。

冰凌瞟他一眼,转过身去,把后背留给他,脱掉皮衣。

她柔软的肩膀就完全露出来,一个已经开始结疤的小洞在上面狰狞显露。

李淳风蘸满药膏的手指碰到她的皮肤时,似乎感觉到手上传来一丝颤抖,轻轻在伤口周围涂上十香生肌膏,却发现没有纱布胶带可以保护伤口。

“好了没有?”冰凌不耐烦地问道。

“马上好,找点布条绑一绑吧。”李淳风伸手比划了一下,还是觉得这个位置不好下手。

“不用了,就这样。”冰凌抓起皮衣,钻出车外。

烈日烧烤沙丘,忽然就觉得嘴唇发干,口舌焦灼,李淳风抬头手搭凉棚瞅瞅方位,四下里寂静无风,只有沙子的轻轻流动声。

“指南针怎么样?”他看向肩头挂着黑皮衣的冰凌,从这里徒步走出去,恐怕要走上几个小时。

“已经坏了,”冰凌丢掉那个没用的东西,抬头看向太阳,指向一个方向:“往那边走。”

“那是东方?方向对不对?”李淳风也有点晕头转向,只凭太阳判断方位,在沙漠里会让人感觉稀里糊涂,看哪里都不对。

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只有一个参照物,心里不踏实。

“不走就留下!”冰凌按了下手机,没有信号。

她迈步向前方走去。

“等等我。”李淳风匆忙跟上。

热流凝固,骄阳跟在头顶,升上正中,正是最热的一段时间。

“我觉得咱们失误了。”李淳风说道。

冰凌横他一眼,不说话。

“你看,应该在车里躲过最热的两个小时再走,现在袜子都湿了。”李淳风说道。

“再走两个小时,说不定要渴死在这里。”他的嘴唇已经开始干裂,冰凌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走不出沙漠,晚上谁去克拉尔城堡?”冰凌停住脚步,回头看着他,“从现在开始说少话!”

确实不能再说了,体力的消耗不算什么,口水没了就完蛋了。

没有补给,没有一丝水,在这里能坚持五六个小时或许就是人的极限。

两个人形影相伴,一脚深一脚浅走在无边大漠中,这是真正的绝地,无水,无树,无仙人掌。

冰凌的皮衣扔在了旅程上,尽管黑色吸热,但她的皮短裤还搭在腿上。

两个人的皮肤承受着烈日的烧烤,火红的脸庞像烧窑的煤工,为了减轻负担,能扔的都扔了。

背心,长裤,李淳风越来越感觉这些衣物加深了酷热,和汗水紧紧贴在一起,蛰人疼痛。

实在忍受不住,他把长裤也脱了,只穿个内裤。

冰凌的步伐还没有错乱,她在坚持,她有把握再坚持一个小时。

如果有水就好了。李淳风伸舌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火辣辣疼痛,嗓子里也开始冒烟。

漫天无云,不会有下雨的迹象,走了这么久,仍不见来时的路,李淳风开始怀疑他们选错了方向。

冰凌也在疑惑,按照她的判断,怎么会出错?

沙丘掩盖住车轮的印记,没有办法找出正确的方向了,只有沿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也许会有希望。

时间流逝,人在煎熬,他们都是不屈的战士,铁血的军人,在这一望无垠的黄沙中却渐渐产生了动摇的心态。

他们不怕死,可是渴死,晒死,这样的死法太悲壮了,想想就觉得不甘。没有死在战场上,没和敌人激战至死,怎能瞑目?

数不清走了多久,看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才知道又过去一个小时。

最炎热的高温开始走下坡路了,这是好事,也是希望,但身体却不那么想。

李淳风感觉到喉咙里一阵阵刺痛,咽口最后一口唾液都极为艰难,好像吞下一团铁钉,两眼发火,嘴唇上的燎泡和裂纹已经发干发黑。

背心没有罩住的皮肤,和烤熟的大虾一个颜色,红彤彤发着暗黑,用不了多久,就要揭下一层皮来。

男人还好,真不知道冰凌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她一声不吭,暴露在阳光下的雪色肌肤已经被烤成玫瑰红,血丝都能看到。

又是一个小时,在这生命的禁区,他们现在可以确信,迷路了!方向完全反了,不是向东,而是在向着西方沙漠深处行进。

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错误的方向和选择。

现在回头已经晚了,还能再走过三个小时,坚持到起点?就算到达那里,再走出沙漠,还要好几个小时!

“怎么办?”李淳风拖着沉重如铅的脚步,满脸颓废看向冰凌,这三个字沙哑如嘶,好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临终前的遗嘱。

“走。”冰凌的声音涩涩的,许久没开口,她的嘴唇已经没有水分,喉咙嘶哑。

李淳风默然点头,除了走,还能怎么办?看天意吧……

夕阳斜下,两个渴到极点的旅人越来越感到生命的脆弱,如那骄阳一般,似乎正离他们远去。

克拉尔城堡王子的邀请没指望了,能活下来就是奢求。

气温降低,干渴的感觉却成倍增加,汗渍早就干了又湿,湿了又干,除了腿脚还在机械行走,意识已越来越淡。

倒下去,就再也起不来,李淳风深知这个残酷的现实。

冰凌在他身前半米外,拖着灰蒙蒙的皮靴无力迈着脚步,她也快坚持不住了。

“刀……”李淳风抓住她的手,两眼透着垂死挣扎的光芒。

“干……什么?”冰凌一下子警觉起来,重新恢复了点意志。

人在垂死的时候,哪怕一点求生的机会都不会放过,这是本能,出于野兽的本能。

李淳风猛扑向她的腿,夺过她皮靴上插着的刀子。

噌——刀锋划过手臂,鲜艳的血水流出来。

“喝……”他把手臂放到冰凌的眼前,嘶哑着喉咙:“快!”

眼睛里流露着晶莹,冰凌将干涸的嘴唇凑了过去,缓缓吸着他炽热的血。

蚂蚁爬的刺痒在皮肤上蠕动,李淳风露出了难看的笑容,脑袋一阵眩晕。

冰凌抬起头来,嘴唇上蘸满鲜红,她望着他笑,流着泪在笑,泪滴刚冒出眼眶,就滚落在沙子里。

不用擦药,这些血马上就干了。李淳风咬破伤口,饱饮了一大口自己腥甜的血浆。

“刀——”冰凌扶着他的手臂,伸出破皮的手。

李淳风摇摇头,舔净刀上的血迹,弯腰把刀子放回原处。

“走吧……”他说。

互相搀扶着,在黄沙中两个影子紧紧依靠,缓慢毅然追着夕阳逃走的方向。

夜幕终于还是落下了。

气温剧降二十度!

昼夜温差超出想象,幸亏这是秋季,如果在冬天,他们不被渴死也要被冻死。

体力已经严重透支,这里即将成为埋骨之地。

他的手臂上已经伤痕累累,挤不出血来,冰凌几次想要割自己的手臂放血,都被李淳风制止,“保持……体力……”,他们中必须有一个神志清醒,否则,两个人谁也走不出沙漠。

这就好像沙漠中的阿拉伯商贩,牵着一头骆驼,随时能够放血就命,李淳风就是那头骆驼。

冰凌懂他的意思,为了两个人都能活命,她没有选择。

又一刀划破左臂,李淳风把自己的血送到她口中。

泪水打湿了他的胳膊,冷风吹在上面,冰冷。

头重脚轻,半个身的重量斜靠在冰凌身上,他的意识越来越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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