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王终没能待下去,看到两个人真的要真刀真枪演练,她狠狠啐了一口满脸羞红逃也似的消失在山林里。
“她跑了。”李淳风松了口气。
“我知道,接下来干吗?”潘如烟眉梢含春,脸若桃李,似笑似嗔望着他,指尖在男人的胸膛轻轻撩拨。
“干——吗?”老李眼珠子一转,这时候再退缩真是白痴了。
梅开二度,山风把美妙婉转的小曲传递在汨汨水流中,雪白的长腿盘在李淳风腰间,尚有多余的长度,男人和女人原始的音律肆意飞扬。
完美的融合,忘我的攻掠,风停雨歇之后,他们互相依偎在一起,难以动弹。
“我想到一件事……”李淳风仰靠在光滑的大石上说道。
“什么。”潘如烟甩了下头发,眼神深邃迷离,娇红的小嘴像果冻一样具有弹性,在李淳风的脖子上啄了一口。
“降王为什么会放过我们?他不是六亲不认的吗?我们怎么会落到这里的?”
“我也不知道。”潘如烟在他耳边说着话,酥酥的气息让老李脖子痒痒的。
“不管了……”他叹了口气,既然没有什么大损失,又因祸得福,还有什么好苛求的?
如果不是降王,或许他还没有这么容易一亲芳泽,和潘大美人共浴鸳鸯吧,跑婚祭虽然顺利完成,但是以潘美人的脾气,没那么容易就范的,不让他吃点苦头,受尽诱惑,她就不是潘如烟。
现在,一切圆满了,仔细想想,倒有些趁人之危的嫌疑。
李淳风脸上一会儿露出得意的笑意,一会儿又痴痴傻傻的发呆。
这是他的第二个女人,将来该以什么样的方式相对相处?
能给她名分吗?
“想什么?”潘如烟直起身子,她的曲线仍笑傲江湖,赏心悦目的魅力不减一分。
“没什么,知道我为什么突然要和你来滇南吗?”拉着她的手,李淳风将女人轻轻拥来,这次轮到他环抱着她的腰,亲密有爱。
“这个我真没想过。”潘如烟就笑,“你这个家伙,鬼点子最多,也会哄女人开心。”
“因为十香生肌膏。”李淳风脸色一正。
潘如烟眼中有些失落,但马上就被他下面的话吸引了:“我们的产品不是要卖出去,是要闻名于世,一炮走红,宣传和口碑最重要,英雄不是天生的,是无数文人墨客亲历身为塑造的,我来这里,就是要创造神话,幸运的是第一步的目标已经无心插柳完成了,下一步的战场在国外。”
“我明白了,”潘如烟一脸开心的笑,“除了这一点,我们应该参考一下苹果的饥饿营销策略,突出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产生心理共鸣,要不要做段广告登陆各大卫视?”
“要!当然要!第一大消费群体是女人,这个广告的人选我有了。”李淳风笑道。
“是谁?”
“保密。”
“切——讨厌的家伙!”
艳阳高照,衣物很快干透,李淳风从树梢上一件件取下她长袖衫和长裤,亲手为心爱的女人穿衣。
她柔情蜜意地注视着男人的动作,一改都市里雷厉风行的干练。
“怎么走?”李淳风分不清方向,也不知道黄龙寨在什么位置。
“应该向北。”潘如烟想了想说。
“确定吗?万一迷路可别哭。”他故意吓唬这个“胆小”的女人。
“人家好怕,相公,抱抱。”女人娇声拽着他的手臂,笑容妖媚似狐。
“好嘞,走!”李淳风拦腰抱起她,将她扛在肩头,放声大笑,冲入山间小道,林荫中,传出嘻嘻哈哈的笑语情话……
半天半宿的旅程,充满情趣和浪漫,大巴山在他们脚下移动,抛开了所有压力和烦恼,郎情妾意分外甜蜜。
黄龙寨的花山节盛事仿佛还在眼前,跑婚祭留下的灰烬炭火痕迹在夜色中只剩斑斑点点,那盏挂在桥头的油灯依旧明亮。
“那盏灯是阿爹挂上的。”潘如烟轻声充满幸福地说道。
“大半夜会有人走路?”似乎每一晚都能看到这盏油灯,在勤俭持家的黎寨,不应该这样浪费。
“我们不是吗?”她笑着反问。
李淳风若有所思点头。
“那座桥也是阿爹一个人修的,二十六年前,就是在那座桥上,他们捡到一个婴儿。”潘如烟低声呢喃着倾诉:“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潘如烟,活着就是幸福,还要奢望什么呢。”
李淳风握紧了她微凉的手,用温暖呵护着女人脆弱敏感的情绪。
活着就好,这里有她的阿爹阿娘,有儿时的家园,昨天的种种,就当作是一场梦魇吧。
村寨里忠实的看家犬惊醒沉睡的乡邻,阿爹阿娘提着煤油灯互相搀扶,迎出家门。
喜悦的泪水爬满老人的脸庞,望眼欲穿的守候迎来了回报。
他们的女儿郎婿从头人寨安全回来,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那里是黎人深深忌惮敬畏的地方,进去的人大多有去无回,不是处以极刑,就是下落不明。
亲人团聚,万语千言都化成了泪水,这才是她的家,她的根。
身后的房间里,潘如烟和两位老人促膝长谈,明天一早,她就要离开这里,回归都市,女儿远行,老人家谆谆叮咛,满溢着不舍和担忧。
盘膝坐在院落里,李淳风调整气息,运转乾坤五行凝灵术,丹田内翡翠之心上的龙形金纹逐渐清晰,灵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疯狂涌入,锤煅、淬炼,使之越发璀璨,迸射金辉。
神农架那块无名灵石,用这种方式延续了生命,与那头鸡冠毒蟒的精髓烙印,在这里融合、壮大、重生……
窗外的鸟鸣羊咩声声入耳,饭菜的香气淳朴温厚,阿爹阿娘忙碌操持的声音在屋外轻响,入眼是女人熟睡的娇颜,柳眉轻动,鼻息轻微。
山寨的早晨无忧无虑,佳人在抱,实在是男人向往的美好生活。
虽然是夏末初秋,山里的清晨寒气却已浓厚,李淳风拉起厚厚的毯子,轻轻盖上潘如烟的肩膀,望着满屋透进来的迷蒙光线,有种隔世重生的错觉。
简陋的竹屋,馨香的女人,嘹亮的山歌,如在梦里。
“这么早就起床?”潘如烟眨着滴水的眸子,笑容精致,抬头慵懒地望着他。
“习惯了,有点声音就醒。”李淳风拉起毛毯,盖在她的肌肤上。
“我还困,再睡一会儿。”潘如烟打了个哈欠,吐气如兰馨,两个人在黎明前的三个小时才爬上床睡觉,对于女人来说,这么短的时间显然不够美容养颜,今天还要长途奔波,舟车劳顿,不养足精神,身体一定会出问题。
温存了一阵,李淳风起身穿衣,来到院子里。
两位老人家,一个坐在木凳上细心做针线活,一个往灶台下面续柴禾,锅里冒出的香气和清脆的火花炸开声音四下里蔓延,老人的烟斗搁在土灶旁靠着,看见李淳风走出房,有点不知所措的搓着手。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阿爹阿娘。”他们不会说普通话,却听的懂,打小就听村寨里的大喇叭,那里头的播音员也是这样的腔调。
阿爹憨厚地摇头,阿娘指着水缸意思是要他洗漱,好吃早饭。
玉米红枣野山药熬的粥。
喝一碗齿颊留香,原汁原味,就着馒头,老李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阿娘放下针线,把纳好的黑布鞋递给他。
老人家一宿没合眼,赶工制作,为的给郎婿亲手做一双布鞋,握着这双鞋和阿娘粗糙的老手,李淳风的眼眶发热,笑着注视阿娘笑颜逐开的脸。
“好温馨的场面呀。”村寨小路上,红衣短靴的蛊王拍起小手走来,邪邪的笑容让两位老人呆在当场。
“阿爹阿娘,你们去屋里。”李淳风说道,他知道蛊王要来,没料到会来得这么快。
“怕什么,我能吃了他们?”蛊王的笑脸突然一冷。
“你来干什么?”
“你不要回滨海吗?一起走呗。”她手里玩弄着小蛇,漫不经心向灶台看了一眼,“好香的稀粑。”
阿娘取了碗,想给她盛一碗,怠慢谁都行,不能怠慢蛊王啊。
“阿娘!别给她饭吃!”竹屋的门开了,潘如烟俏脸挂着寒霜走出来。
两位老人愣愣地看看他们,手里的动作僵在原地。
“我偏要吃!”沙千芷抢过阿爹手里的铁勺,直接在锅里舀了一大勺,不顾形象对着勺子哧溜一口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