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又贯通已病未病。用法施治之周。盖五邪之病。皆发于本原之虚。故其传变莫测。必察其邪之所由来。而审其七传间脏之病。如间脏之传其所生。易愈而易治也。七传之传其所胜。难愈而难治也。然治之之法。在兼顾其将传之脏。使其不至于七传而死。此大异于伤寒传经之法。故另列而不混也。乃见越人立法济世。至深切矣。凡人之心肾二脏。最易受伤。而夏冬二气。又最易感病。
余特表而出之。以俟后之贤者。采择而裁政焉。如忧愁思虑伤于心者。富贵贫贱皆不能免。伤则心火常动。火动必克于肺金。心不受外感之邪则已。若一受外感之邪。必传其所胜之肺矣。肺又传于所胜之肝。肝又传于所胜之脾。脾又传于所胜之肾。肾又传于所胜之心。心又传于所胜之肺。
故云七传。然肺不能两次受伤。故死。此即一脏不再伤之义也。若其人平日素伤于心者。适犯暑邪。必乘虚而入于心。心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入于肺。医能识此。即于清暑之中。兼保其肺。
如东垣之清暑益气汤。虽治已病之心。而实兼治未病之肺也。孙真人之生脉散。是预防其邪。而专治未病之剂也。至若暑邪太甚。类于伤寒者。人参败毒散。亦驱邪保正之剂。最宜者也。若专任苦寒。以为清暑。此即中工之治已病耳。如久坐湿地。强力入房。而伤肾者。理更深微。盖肾有两脏。一水一火。其伤有别。如久坐湿地而受病者。常人有之。富贵者少。然其所伤在右肾居多。何也。
湿就下而伤右肾之火。右肾之火。乃水中之火也。即坎中之真阳也。伏而不发。受邪则发矣。发则便为邪火。邪火能撼动心君之火。而心亦受伤矣。故其人平日素伤于湿者。适犯暑邪。必乘虚而入于右肾。右肾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传于心。其见证也。必现假热之象。或格阳而面赤者有之。烦躁而舌黑者有之。神昏而目定者有之。医能识此。即于驱邪之中。兼扶其阳。如仲景麻黄附子细辛汤。附子理中汤。虽治已病之右肾。而实兼扶未病之心阳也。金匮八味丸。是预防其邪而专治未病之剂也。如强力入房而受病者。常人鲜有之。然其所伤在左肾居多。何也。精气泄而伤于左肾之水。左肾真阴之脏也。精竭则阴亏。阴亏则血亏。心为离。而离中之真阴。血也。故阴亏而血必枯。血枯则心亦受伤矣。若其人平日素伤于左肾者。适犯寒邪。必乘其虚而入于左肾。左肾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传于心。其见证也。必现假寒之象。或格阴而面黑者有之。外寒而内燥者有之。四逆而目赤者有之。医能识此。即于驱邪之中。兼救其离中之阴。如仲景之通脉四逆汤。犀角地黄汤。人参白虎。黄连阿胶汤之类。虽治已病之左肾。而实兼治未病之心也。六味地黄汤丸。龟鹿人参等胶。是预防其邪。即所谓损其肾者益其精。亦专治未病之剂也。当此真假疑似之际。若非细心求脉。投药一误。害如反掌。故云凭脉而不证书。可也。又如饮食劳倦伤脾者。饮食之伤。伤于胃而为实。
劳倦之伤。伤于脾而为虚。治实当兼顾膀胱。治虚当兼顾右肾。恚怒气逆伤肝者。治当兼顾其脾。形寒饮冷伤肺者。治当兼顾其肝。以此研求类推。细心体会。庶不负越人之深意也。至于间脏而传其子者。盖因所伤未甚。因其未甚。故平日未克其所胜之脏腑。其受邪而病。亦不传其所胜之脏腑。而传其所生之脏腑也。余故曰。若腑病传其所胜。亦如脏病之难治也。于斯益明矣。
五十四难(误列五十二难)曰。腑脏发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其不等奈何。然。脏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离其处。腑病者。仿佛贲响。上下行流。居处无常。故以此知脏腑根本不同也。
此问脏腑发病。根本等否者。乃言发积聚之源。以起下章之意也。根本者。积有根本也。不等者。聚无根本也。止而不移。不离其处者。言积有根本。故不离而不移也。仿佛贲响。上下行流者。言聚无根本。故贲响而行流也。
五十五难曰。病有积有聚。何以别之。然。积者阴气也。聚者阳气也。故阴沉而伏。阳浮而动。气之所积。名曰积。气之所聚。名曰聚。故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左右有所穷处。谓之积。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谓之聚。故以是别知积聚也。
此章言积聚之源。上下有所终始。左右有所穷处。此发明积有常处也。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此发明聚无根本也。经谓气之所积曰积。气之所聚曰聚。愚又补其意曰。兼乎血而阴气凝积为积。纯乎气而阳气结聚为聚。
(误列十八难末节)人病有沉滞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耶。然。诊病在右胁有积气。得肺脉结脉。结甚则积甚。结微则积微。诊不得肺脉。而右胁有积气者。何也。然。肺脉虽不见。右手脉沉伏。其外痼疾同法耶。将异也。然。结者。脉来去时一止。无常数。名曰结也。伏者。脉行筋下也。浮者。脉在肉上行也。左右表里。法皆如此。假令脉结伏者。内无积聚。脉浮结者。外无痼疾。有积聚。脉不结伏。有痼疾。脉不浮结。为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此承上文言积聚之脉。如右胁有积聚。应当右寸肺部得结脉。结之微甚。可以推积之微甚也。
肺脉虽不见者。言肺部之结脉虽不见。然肺部必见沉伏之脉也。若外有痼疾。脉必浮结。内有积聚。脉必伏结。至论积疾五脏俱有。则肝心脾肾之脉。亦此法推之。故曰左右表里法皆如此。至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此脏败而气不应也。所以必死。痼疾者。如瘿瘤疮 皆是也。
五十六难曰。五脏之积。各有名乎。以何月何日得之。然。肝之积。名曰肥气。在左胁下。如覆杯有头足。久不愈。令人发咳逆 疟。连岁不已。以季夏戊己日得之。何以言之。肺病传肝。肝当传脾。脾季夏适王。王者不受邪。肝复欲还肺。肺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肥气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此章言五脏积之所起。亦由五邪相传而成也。积有常处。故有定名。聚无常处。故无名可定也。此言肺病传肝。肝当传脾。脾土适王于季夏之土令。故力能拒而不受。则邪当复返于肺。但脾土得令而旺。肺金亦得土之生气而亦能拒邪。故曰不肯受也。邪因无道可行。故仍结于肝而成积矣。越人形容成积之理。可谓曲尽。乃见虚处受邪。旺处不容。今人治积以攻为务。大失经旨。良可叹也。
心之积。名曰伏梁。起脐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愈。令人病烦心。以秋庚辛日得之。
何以言之。肾病传心。心当传肺。肺秋适王。王者不受邪。心复欲还肾。肾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伏梁以秋庚辛日得之。
肺金得秋金之王令。而能拒邪。肾水亦得秋金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脾之积。名曰痞气。在胃脘。覆大如盘。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发黄胆。饮食不为肌肤。以冬壬癸日得之。何以言之。肝病传脾。脾当传肾。肾以冬适王。王者不受邪。脾复欲还肝。肝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痞气以冬壬癸日得之。
肾水旺于冬水之令。而能拒邪。肝木亦得水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肺之积。名曰息贲。在右胁下。覆大如杯。久不已。令人洒淅寒热。喘咳。发肺壅。以春甲乙日得之。何以言之。心病传肺。肺当传肝。肝以春适王。王者不受邪。肺复欲还心。心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息贲以春甲乙日得之。
肝木旺于春木之令。而能拒邪。心火亦得木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肾之积。名曰贲豚。发于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状。或上或下无时。久不已。令人喘逆骨痿少气。以夏丙丁日得之。何以言之。脾病传肾。肾当传心。心以夏适王。王者不受邪。肾复欲还脾。脾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贲豚以夏丙丁日得之。
心火旺于夏火之令。而能拒邪。脾土亦得火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此是五积之要法也。
此总结上文推其积之所自。而可以会悟治之之法矣。其法维何。经曰。治病必求于本也。不列六腑之聚。无定名故也。
五十七难曰。泄凡有几。皆有名不。然。泄凡有五。其名不同。有胃泄。有脾泄。有大肠泄。有小肠泄。有大瘕泄。名曰后重。
五泄名虽不同。然必由胃及脾。叔和云。湿多成五泄。此之谓也。五泄俱后重。故以名曰后重该之。下文各具其病状也。
胃泄者。饮食不化。色黄。
胃受邪。则不能运化饮食。黄者胃土之色。邪乃或湿或寒之邪也。
脾泄者。腹胀满。泄注。食即呕吐逆。
凡六腑禀气于胃。五脏禀气于脾。脾胃受邪。则诸气滞而不化。故胀满骤注也。气不化必逆。故食即呕吐也。
大肠泄者。食已窘迫。大便色白。肠鸣切痛。
肺与大肠为表里。因邪从脾来。脾气不化。则肺与大肠之气亦不化。饮食入腹。迫气下行。故窘迫也。气不化。则攻冲。故鸣而痛也。白者。肺色也。
小肠泄者。溲而便脓血。少腹痛。
小肠者。泌别清浊之职。因气不化。则清浊不分。欲溲小便而大便必同至。觉少腹窘痛而下脓血也。
大瘕泄者。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能便。茎中痛。
瘕。假也。圊。厕也。茎。小便也。此邪传于肾。肾乃开窍于二阴。肾气不化。二便失常。大便欲便而不得便。似乎假便之状。故曰瘕。因里急则数至圊。因后重则不能便。前阴不利。则必茎中痛也。
此五泄之要法也。
此总结上文。言当审其在腑在脏。浅深久暴。推源而治。故曰要法也。
五十八难曰。伤寒有几。其脉有变。不。然。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
伤寒有五者。指五病俱统于伤寒一门。而分其所苦之不同也。风为阳邪。寒为阴邪。故先列中风,次列伤寒。寒者。皆冬月之正病也。湿温发于湿土之令居多。热病发于盛夏。温病即仲景伤寒经中春温病也。乃见前之五邪。从本原来。非此之伤寒热病。故各立其法也。注家以疫症指此温病,非也。
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阴阳即尺寸脉下同)湿温之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热病之脉。阴阳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涩。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各随其经所在而取之。
此发明上文五病之脉。上四病之脉。本文自明。此独论温病之脉。行在诸经者。经言温脉必行于诸阳。然不知在诸阳何经以动。动者。脉盛也。诸阳。三阳也。各随其经取之者。刺之也。
如仲景云。太阳病至七日以上。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
先刺风池风府。即此义也。
伤寒有汗出而愈。下之而死者。有汗出而死。下之而愈者。何也。然。阳虚阴盛。汗出而愈下之即死。阳盛阴虚。汗出而死。下之而愈。
阳虚者。邪实于表。而表之阳气虚也。阴虚者。邪实于里。而里之阴气虚也。此即邪实正虚也。在表汗。在里下。此定法也。
寒热之病。候之如何也。然。皮寒热者。皮不可近席。毛发焦。鼻槁。不得汗。肌寒热者。皮肤痛。唇舌齿槁。无汗。骨发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本槁痛。
伤寒一门。最为关系。故首节先定其名。示后人不得紊乱。次节明风湿寒热温五证之脉。三节言伤寒表里自有一定汗下之法。不可误行。此节明当汗当下之义。寒热病者。即伤寒中风之总名也。皮寒热者。即仲景所谓太阳之表。风用桂枝汤。寒用麻黄汤。汗之而愈。肌寒热者。即仲景所谓邪在半表半里。用小柴胡汤。和解而愈。骨发寒热者。里发寒热也。即仲景谓正阳阳明里症。用承气汤下之而愈也。乃见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中峰云。苟非明达仲景者。未能明达此义。
五十九难(误列四十二难)曰。人肠胃长短。受水谷多少。各几何。然。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当留谷二斗。水一斗五斗。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小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回肠即大肠)大四寸。径一寸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广肠一名直肠)大八寸。径二寸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
此肠胃长短。受水谷之数也。
肝重二斤四两。左三叶。右四叶。凡七叶。主藏魂。
肝本两大叶。左三右四者。小叶也。
心重十二两。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脾重二斤三两。扁广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脏。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凡八叶。主藏魄。
肾有两枚。重一斤二两。主藏志。
胆在肝之短叶间。重三两三铢。盛精汗三合。
胃重二斤十四两。(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小肠重二斤十四两。左回叠积十六曲。(其广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大肠重三斤十二两。当脐右回叠积十六曲。(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膀胱重九两二铢。纵广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口广二寸半。唇至齿。长九分。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
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
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
肛门重十二两。(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此章备细发明脏腑之形者。是发明内照之法也。其所以知之者。圣人之全知全能也。内经虽有岐伯曰可剖而视之之句。此不过释疑问之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