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仙只觉得一股怒气压抑得她想好好发泄,她不理任何人,纵身一跃就跳出十几米,几个跳跃就不见了踪影。
“仙仙——”林逸轩连忙追出去。
辛浩宇看着房门的大洞,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我们这几天住哪里?”
沈淑娴也难得叹了口气,却又期待地看着辛虎说:“我们搬去东街吧。”
辛虎不情不愿地说:“好吧!”
东街是前朝王公大臣的聚集地,建筑是传统的四合院,每个院落假山流水、亭台楼阁,都是一个小型园林。
很多居住在这里的人祖上要么是饱学之士,要么几品大员。
这些人现在大多都是有钱有闲文化名流。
一般土豪如果想在这里镀镀文化的墨香,摆脱暴发户的帽子,那也非是豪富不可。
这里的房价,不是豪富,连维修费都承担不起。
沈淑娴从前的家就是前朝的庆王府。她从小在王府大院长大,战乱时举家迁徙,再回来时王府大院已经不归他们所有。
辛虎为了沈淑娴,当年拿出半数财产,又把王府大院买了回来。
这几年,他们偶尔会回去住住。
沈淑娴是喜欢居住在那里的。
那里有许多老朋友,没事儿舞文弄墨、品茗弹琴、下棋听戏……娱乐多不胜数。
辛虎却不喜欢那里。
他一个大老粗,什么都不会,跟那些人也没有共同语言,最关键的是有几个当年追过淑娴的公子哥现在还活着。
真是老不死的。
如果他的真实想法被这些小辈们知道,一定会被笑死的。
“好啦,别板着脸了,看看有什么是你需要带过去的,吩咐他们给你拿过去。”沈淑娴一看辛虎拉长的脸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五十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的日子不是白过的。
“我给小轩打电话让他找到仙仙,直接去王府。”辛浩宇说。
“我也给云岚打个电话,把今天的事跟她说一声。让她有个心理准备。”辛和平也说。
在这之前,他接到了辛和安的电话,得知妍妍轻度脑震荡,肋骨骨折,好在没有其他伤,需要住院治疗。
他把这些情况都在电话里告诉了辛云岚,在S市处理工作的辛云岚立即买了回来的飞机票。
再说仙仙,生气地一直闷头冲,出了辛家的地盘,她还知道掩藏自己的能力,改半飞状态为跑。
仙仙跑的速度也不是凡人能比拟的,十个飞毛腿也比不上她的速度。如果被体育教练看到了,一定恨不得直接让她参加奥运会。
袁朝阁自己开着车,离开袁家大门不久,正要加速,就见一个不知名的东西小旋风一样,从自己的车旁“刮”过。
他是眼花了吧?刚才那是个小女孩?
他不再迟疑,加速行驶,同时时刻注意着道路两旁的动静。
他追上她,一看是仙仙,连忙跟过去。
仙仙见有汽车跟着自己加快速度地跑,两条小短腿儿飞速地捯饬,只看见一片重影。
如果林逸轩在这儿一定会感叹一句,电影《功夫》里的镜头变为现实。
袁朝阁一看自己的车速已经达到140迈,惊出一身汗。
顾不得许多,他打开车窗大喊,“仙仙,仙仙停下来。”
仙仙一听是袁哥格的声音,立即停了下来。
袁朝阁下车把仙仙拉进车里,把自己的外套给仙仙披上,揉搓着她的小手说:“怎么样?冷不冷?是不是冻坏了?这么晚了你跑出来干什么?出门怎么不多穿件衣服。”
仙仙只套了一件薄毛衣,这是平时在家里穿的。京都冬天零下十几度有时达到零下二十几度,普通人出门都穿羽绒服。仙仙今天武林高手的形象太强大,大家都忽略了她只穿了一件单衣跑出门的情况。
仙仙虽然不畏冷,但是有人如此关心她,让她委屈的感情一下子有了发泄的渠道。
她小嘴抿成波浪,哇地一声抱着袁朝阁大哭起来。
仙仙哭着把今天的事情都告诉了袁朝阁,一边说一边哭得直打嗝。
袁朝阁抱着仙仙,不时地轻拍着她的后背,丝毫不介意仙仙在他的高级定制礼服抹上一把鼻涕一把泪。
轻声说:“好的,我都知道了。不是仙仙的错,都怪她们太讨厌了。仙仙本来就没有错。”
“真的吗?”仙仙大眼睛也圆圆的小鼻头都红红的,就像一只委屈的小兔子。
袁朝阁忍不住用食指轻轻刮了一下仙仙的鼻头儿,笑着说:“袁哥格什么时候骗过你?”
仙仙终于破涕为笑。
“好了,仙仙饿了吧,袁哥格带你去吃好吃的,好不好?”
“好——”仙仙高兴地说。
林逸轩追着仙仙出来,刚开始还看到仙仙,后来因为他比仙仙跑得慢,干脆失去了仙仙的踪影。
林逸轩通过地上的痕迹终于找到仙仙最后停下的位置。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旁边明显有车轮的印记。
这辆车在这里停过,后面就只有车的痕迹,不见了仙仙的痕迹。这说明仙仙要么用特殊方法离开,要么就是上了这辆车。
开车的是什么人?仙仙是自愿跟着这人上车的,还是被人掳走的?会不会是张密那样的人把她掳走的?
不得不说,关心则乱。
林逸轩满脑子都是仙仙怎样被抓被迫害的画面,完全忘了,世上能有几个像张密那样已经筑基的人?
在林逸轩焦急万分疯狂的寻找仙仙的时候,她正在高级餐厅吃得正欢。
今晚袁朝阁本来应邀参加一个时尚晚宴的,没想到遇到了仙仙,他直接打电话告诉主办方自己不去了。
袁朝阁握着电话,想了想,问仙仙:“要不要给你哥哥打个电话,不然他该担心了。”
“不要!”仙仙想也不想地说。
“还是打一个吧,不然你哥哥会非常担心你的。”
仙仙想到哥格追着她跑出来的画面,犹豫了一下,最终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