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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公路匆匆忙忙跟铁路会合,它在铁路旁边跑上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要躲开一片荒凉的地方。这是一个灰烬的山谷——一个离奇古怪的农场,在这里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在这里灰烬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的形式,最后,经过卓绝的努力,堆成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在走动,而且已经在尘土飞扬的空气中化为灰烬了。有时一列灰色的货车慢慢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爬行,嘎吱一声鬼叫,停了下来,马上那些灰蒙蒙的人就拖着铁铲一窝蜂拥上来,扬起一片尘土,让你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

但是,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以及永远笼罩在它上空的一阵阵暗淡的尘土的上面,你过一会儿就看到T.J.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庞大无比——瞳仁就有一码高。这双眼睛不是从一张脸上向外看,而是从架在一个不存在的鼻子上的一副硕大无朋的黄色眼镜向外看。显然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竖在那儿的,为了招徕生意,扩大他在皇后区的业务,到后来大概他自己也永远闭上了眼睛,再不然就是撇下它们搬走了。但是,他留下的那两只眼睛,由于年深月久,日晒雨淋,油漆剥落,光彩虽不如前,却依然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着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灰烬谷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流过,每逢河上吊桥拉起让驳船通过,等候过桥的火车上的乘客就得盯着这片凄凉景色,时间长达半小时之久。平时火车在这里至少也要停一分钟,也正由于这个缘故,我才初次见到汤姆·布坎农的情妇。

他有个情妇,这是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认定的事实。他的熟人都很气愤,因为他常常带着她上时髦的馆子,并且,让她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后,自己就走来走去,跟他认识的人拉呱。我虽然好奇,想看看她,可并不想和她见面——但是我还是见到她了。一天下午,我跟汤姆同行搭火车上纽约去。等我们在灰堆停下来的时候,他一骨碌跳了起来,抓住我的胳膊肘,简直是强迫我下了车。

“我们在这儿下车,”他断然地说,“我要你见见我的女朋友。”

大概他那天午饭时喝得够多的,因此他硬要我陪他的做法近乎暴力行为。他狂妄自大地认为,我在星期天下午似乎没有什么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

我跟着他跨过一排刷得雪白的低低的铁路栅栏,然后沿着公路,在埃克尔堡大夫目不转睛的注视之下,往回走了一百码。眼前唯一的建筑物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原的边缘,大概是供应本地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一条小型“主街”[1],左右隔壁一无所有。这排房子里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馆,门前有一条炉渣小道; 第三家则是个汽车修理行——“乔治·B.威尔逊。修理汽车。买卖汽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车行里毫无兴旺的气象,空空如也。只看见一辆汽车,一辆盖满灰尘、破旧不堪的福特车,蹲在阴暗的角落里。我忽然想到,这间有名无实的车行莫不是个幌子,而楼上却掩藏着豪华温馨的房间,这时老板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不停地在一块抹布上擦着手。他是个头发金黄、没精打采的人,脸上没有血色,样子倒不难看。他一看见我们,那对浅蓝的眼睛就流露出一线暗淡的希望。

“哈啰,威尔逊,你这家伙,”汤姆说,一面嘻嘻哈哈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威尔逊缺乏说服力地回答,“你什么时候才把那辆车子卖给我?”

“下星期。我现在已经让我的司机在整修它了。”

“他干得很慢,是不是?”

“不,他干得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有这样的看法,也许我还是把它拿到别处去卖为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连忙解释,“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逐渐消失,同时汤姆不耐烦地向车行四面张望。接着我听到楼梯上有脚步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丰腴的身材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年纪三十五六,身子胖胖的,可是如同有些女人一样,胖得很美。她穿了一件有油渍的深蓝双绉连衣裙,她的脸庞没有一丝一毫的美,但是她有一种显而易见的活力,仿佛她浑身的神经都在不停地燃烧。她慢慢地一笑,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她丈夫身边穿过,仿佛他只是个幽灵,走过来跟汤姆握手,两眼直盯着他。接着她用舌头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就低低地、粗声粗气地对她丈夫说:“你怎么不拿两把椅子来,让人家坐下?”

“对,对。”威尔逊连忙答应,随即向小办公室走去,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壁的水泥色打成一片了。一层灰白色的尘土笼罩着他深色的衣服和浅色的头发,笼罩着前后左右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之外。她走到了汤姆身边。

“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道,“搭下一班火车。”

“好吧。”

“我在车站下层的报摊旁边等你。”

她点点头就从他身边走开,正赶上威尔逊从办公室里搬了两把椅子出来。

我们在公路上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2]了,因此有一个灰头土脸的、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沿着铁轨在点放一排“鱼雷炮”。

“多可怕的地方,是不是!”汤姆说,同时皱起眉头看着埃克尔堡大夫。

“糟透了。”

“换换环境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没意见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是到纽约去看她妹妹。他蠢得要命,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就这样,汤姆·布坎农和他的情人还有我,三人一同上纽约去——或许不能说一同去,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识相,她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做了这一点让步,以免引起可能在这趟车上的那些东卵人的反感。

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那裙子紧紧地绷在她那肥阔的臀部上。她在报摊上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药店[3]里买了一瓶冷霜和一小瓶香水。在楼上,在那阴沉沉的、有回音的车道里,她放过了四辆出租汽车,然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里面坐垫是灰色的。我们坐着这辆车子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阳光里。可是马上她又猛然把头从车窗前掉过来,身子向前一探,敲敲前面的玻璃。

“我要买一只那样的小狗。”她热切地说,“我要买一只养在公寓里。怪有意思的——养只狗。”

我们的车子倒退到一个白头发老头跟前,他长得活像约翰·D.洛克菲勒[4],真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只篮子,里面蹲着十几只刚出世的、难以确定品种的小狗崽子。

“它们是什么种?”威尔逊太太等老头走到出租汽车窗口就急着问道。

“各种都有。你要哪一种,太太?”

“我想要一只警犬。我看你不一定有那一种吧?”

老头怀疑地向竹篮子里望望,伸手进去捏着颈皮拎起一只来,小狗身子直扭。

“这又不是警犬。”汤姆说。

“不是,这不一定是警犬,”老头说,声音里流露出失望情绪,“多半是一只艾尔谷犬。”他的手抚摸着狗背上棕色毛巾似的皮毛。“你瞧这个皮毛,很不错的皮毛,这只狗绝不会伤风感冒,给你找麻烦的。”

“我觉得它真好玩,”威尔逊太太热烈地说,“多少钱?”

“这只狗吗?”老头用赞赏的神气看着它,“这只狗要十美元。”

这只硬毛猎狗转了手——毫无疑问它的血统里不知什么地方跟艾尔谷犬有过关系,不过它的爪子却白得出奇——随即安然躺进威尔逊太太的怀里。她欢天喜地地抚摸着那不怕伤风着凉的皮毛。

“这是雄的还是雌的?”她委婉地问。

“那只狗?那只狗是雄的。”

“是只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拿去再买十只狗。”

我们坐着车子来到五号路,在这夏天星期日的下午,空气又温暖又柔和,一派田园气息。即使看见一大群雪白的绵羊突然从街角拐出来,我也不会感到惊奇。

“停一下,”我说,“我得在这儿跟你们分手了。”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连忙插话说,“茉特尔要生气的,要是你不上公寓去。是不是,茉特尔?”

“来吧,”她恳求我,“我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来。很多有眼力的人都说她真漂亮。”

“呃,我很想来,可是……”

我们继续前进,又掉头穿过中央公园,向西城一百多号街那边走。出租汽车在一五八号街一大排白色蛋糕似的公寓中的一幢前面停下。威尔逊太太向四周扫视一番,俨然一副皇后回宫的神气,一面捧起小狗和其他买来的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要把麦基夫妇请上来,”我们乘电梯上楼时她宣布说,“当然,我还要打电话给我妹妹。”

他们的一套房间在最高一层——一间小起居室,一间小餐室,一间小卧室,还有一个洗澡间。起居室被一套大得很不相称的织锦靠垫的家具挤得满满当当的,以至于要在室内走动就会不断地绊倒在法国仕女在凡尔赛宫的花园里打秋千的画面上。墙上挂的唯一的画是一张放得特大的相片,乍一看是一只母鸡蹲在一块模糊的岩石上。可是,从远处看去,母鸡化为一顶女帽,一位胖老太太笑眯眯地俯视着屋子。桌子上放着几份旧的《纽约闲话》,还有一本《名字叫彼得的西门》[5]以及两三本百老汇的八卦刊物。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狗。一个老大不情愿的开电梯的工人弄来了一只垫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另外他又主动给买了一听又大又硬的狗饼干,有一块饼干一下午泡在一碟牛奶里,泡得稀巴烂。同时,汤姆打开了一个上锁的柜子的门,拿出一瓶威士忌来。

我一辈子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因此当时所发生的一切现在都好像在雾里一样,模糊不清,虽然公寓里直到八点以后还充满了明亮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膝盖上给好几个人打了电话。后来香烟没了,我就出去到街角上的药店去买烟。我回来的时候,他们俩都不见了,于是我很识相地在起居室里坐下,看了《名字叫彼得的西门》中的一章——要么书写得太糟,要么威士忌使东西变得面目全非,总之我看不出一点名堂来。

汤姆和茉特尔(第一杯酒下肚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彼此喊教名了)一重新露面,客人们就开始来敲公寓的门了。

她妹妹凯瑟琳是一个苗条而俗气的女人,年纪三十上下,一头浓密的短短的红头发,脸上粉搽得像牛奶一样白。她的眉毛是拔掉又重画过的,画的角度还俏皮一些,可是天然的力量却要恢复旧观,弄得她的脸部有点眉目不清。她走动的时候,不断发出叮当叮当的声音,因为许多陶制手镯在她胳臂上面上上下下地抖动。她像主人一样大模大样地走了进来,对家具扫视了一番,仿佛东西是属于她的,使我怀疑她是否就住在这里。但是等我问她时,她放声大笑,大声重复了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一个女朋友同住在一家旅馆里。

麦基先生是住在楼下一层的一个白净的、女人气的男人。他刚刮过胡子,因为他颧骨上还有一点白肥皂沫。他和屋里每一个人打招呼时都毕恭毕敬。他告诉我他是“吃艺术饭”的,后来我才明白他是摄影师,墙上挂的威尔逊太太的母亲的那幅像就是他放大的,像一片胚叶似的模糊不清。他老婆尖声尖气,没精打采,漂漂亮亮,可是非常讨厌。她得意洋洋地告诉我,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替她照过一百二十七次相了。

威尔逊太太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了一套衣服,现在穿的是一件精致的奶油色雪纺绸的连衣裙,是下午做客穿的那种,她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的时候,衣裙就不断地沙沙作响。由于衣服的影响,她的个性也跟着起了变化。早先在车行里那么显著的活力变成了目空一切的hauteur[6]。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言谈,每一刻都变得越来越矫揉造作,同时随着她逐渐膨胀,她周围的屋子就显得越来越小,后来,她仿佛在烟雾弥漫的空气中坐在一个吱吱喳喳的木轴上不停地转动。

“亲爱的,”她装腔作势地大声告诉她妹妹,“这年头不论是谁都想欺骗你。他们脑子里想的只有钱。上星期我找了个女的来看看我的脚,等她把账单给我,你还以为她给我割了阑尾哩。”

“那女人姓什么?”麦基太太问。

“埃伯哈特太太。她经常到人家里去替人看脚。”

“我喜欢你这件衣服,”麦基太太说,“我觉得它真漂亮。”

威尔逊太太不屑地把眉毛一扬,否定了这句恭维话。

“这只是一件破烂的旧货,”她说,“我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我就把它往身上一套。”

“可是穿在你身上就显得特别漂亮,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的话,”麦基太太紧跟着说,“只要切斯特能把你这个姿势拍下来,我想这一定会是一幅杰作。”

我们大家都默默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掠开,笑吟吟地看着我们大家。麦基先生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端详着她,然后又伸出一只手在面前慢慢地来回移动。

“我得改换光线,”他过了一会儿说道,“我很想把面貌的立体感表现出来。我还要把后面的头发全部摄进来。”

“我认为根本不应该改换光线,”麦基太太大声说,“我认为……”

她丈夫“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大家又都把目光转向摄影的题材,这时汤姆·布坎农出声地打了一个哈欠,站了起来。

“你们麦基家两口子喝点什么吧,”他说,“再搞点冰和矿泉水来,茉特尔,不然的话大家都睡着了。”

“我早就叫那小子送冰来了。”茉特尔把眉毛一扬,对下等人的懒惰无能表示绝望,“这些人!你非得老盯着他们不可。”

她看看我,忽然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接着她蹦蹦跳跳跑到小狗跟前,欢天喜地地亲亲它,然后又大摇大摆地走进厨房,那神气就好似那里有十几个大厨在听候她的吩咐。

“我在长岛那边拍过几张好的。”麦基先生断言。

汤姆茫然地看看他。

“有两幅我们配了镜框挂在楼下。”

“两幅什么?”汤姆追问。

“两幅习作。其中一幅我称之为《蒙涛角——海鸥》,另一幅叫《蒙涛角——大海》。”

那位名叫凯瑟琳的妹妹挨着我在沙发上坐下。

“你也住在长岛那边吗?”她问我。

“我住在西卵。”

“是吗?我到那儿参加过一次聚会,大约一个月以前。在一个叫盖茨比的人的家里。你认识他吗?”

“我就住在他隔壁。”

“噢,人家说他是德国威廉皇帝的侄儿,或者什么别的亲戚。他的钱都是那么来的。”

“真的吗?”

她点了点头。

“我害怕他。我可不愿意落到他手里。”

关于我邻居的这段引人入胜的报道,由于麦基太太突然伸手指着凯瑟琳而被打断了。

“切斯特,我觉得你满可以给她拍一张好的。”她大声嚷嚷,可是麦基先生光是懒洋洋地点了点头,把注意力又转向汤姆。

“我很想在长岛多搞点业务,要是有人介绍的话。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他们帮我开个头。”

“问茉特尔好了,”汤姆哈哈一笑说,正好威尔逊太太端了个托盘走了进来,“她可以给你写封介绍信,是不是,茉特尔?”

“干什么?”她吃惊地问道。

“你给麦基写一封介绍信去见你丈夫,他就可以为你丈夫拍几张特写。”他嘴唇不出声地动了一会儿,接着胡诌道,“《乔治·B.威尔逊在油泵前》,或者诸如此类的玩意。”

凯瑟琳凑到我耳边,跟我小声说:

“他们俩谁都受不了自己的那口子。”

“是吗?”

“受不了。”她先看看茉特尔,又看看汤姆。“依我说,既然受不了,何必还在一起过下去呢?要是我,我就离婚,然后马上重新结婚。”

“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吗?”

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是出乎意外的。茉特尔凑巧听见了问题,而她的回答是又粗暴又不干净的。

“你瞧,”凯瑟琳得意洋洋地大声说,然后又压低了嗓门,“使他们不能结婚的其实是他老婆。她是天主教徒,那些人是不赞成离婚的。”

黛西并不是天主教徒,因此这个煞费苦心的谎言使我有点震惊。

“哪天他们结了婚,”凯瑟琳接着说,“他们准备到西部去住一些时候,等风波过去再回来。”

“更稳妥的办法是到欧洲去。”

“哦,你喜欢欧洲吗?”她出其不意地叫了起来,“我刚从蒙的卡罗[7]回来。”

“真的吗?”

“就在去年,我和另外一个姑娘一起去的。”

“待了很久吗?”

“没有,我们只去了蒙的卡罗就回来了。我们是取道马赛去的。我们动身的时候带了一千二百多美元,可是两天之内就在赌场小房间里让人骗光了。跟你说噢,我们在回来路上吃的苦头可不少。天哪,我恨死那城市了。”

窗外,天空在夕照中显得格外柔和,像蔚蓝的地中海一样。这时麦基太太尖锐的声音把我唤回到屋子里来。

“我差点也犯了错误,”她精神抖擞地大声说,“我差点嫁给了一个追了我好几年的犹太小子。我知道他配不上我。大家都对我说:‘露西尔,那个人比你差远了。’可是,如果我没碰上切斯特,他准保会把我搞到手的。”

“不错,可是你听我说,”茉特尔·威尔逊说,一面不停地摇头晃脑,“好在你并没嫁给他啊。”

“我知道我没嫁给他。”

“但是,我可嫁给了他,”茉特尔含糊其词地说,“这就是你的情况和我的情况不同的地方。”

“你为什么嫁给他呢,茉特尔?”凯瑟琳质问道,“也没有人强迫你。”

茉特尔考虑了一会儿。

“我嫁给了他,是因为我以为他是个上等人,”她最后说,“我以为他还有点教养,不料他连舔我的鞋都不配。”

“你有一阵子爱他爱得发疯。”凯瑟琳说。

“爱他爱得发疯!”茉特尔不相信地喊道,“谁说我爱他爱得发疯啦?我从来没爱过他,就像我没爱过那个人一样。”

她突然指着我,于是大家都用责备的目光看着我。我竭力做出一副样子表示我并没指望什么人爱我。

“我干的唯一发疯的事是跟他结了婚。我马上就知道我犯了错误。他借了人家一套出客的衣服穿着结婚,还从来不告诉我,后来有一天他不在家,那人来讨还衣服。‘哦,这套衣服是你的吗?’我说,‘这还是我头一回听说哩。’但是我把衣服给了他,然后我躺到床上,号啕大哭,整整哭了一下午。”

“她实在应当离开他,”凯瑟琳又跟我说下去,“他们在那汽车行楼顶上住了十一年了。汤姆还是她第一个相好的哩。”

那瓶威士忌——第二瓶了——此刻大家都喝个不停,唯有凯瑟琳除外,她“什么都不喝也感到飘飘然”。汤姆按铃把看门的喊来,叫他去买一种出名的三明治,吃了可以抵得上一顿晚餐。我想到外面去,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过去,但每次我起身告辞,都被卷入一阵吵闹刺耳的争执中,结果就仿佛有绳子把我拉回到椅子上。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茉特尔把她自己的椅子拉到我的椅子旁边,忽然之间她吐出的热气朝我喷来,她絮絮叨叨讲起了她跟汤姆初次相逢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两个面对面的小座位上,就是火车上一向剩下的最后两个座位。我上纽约去看我妹妹,在她那儿过夜。他穿了一身礼服,一双漆皮鞋,我就忍不住老是看他,可是每次他一看我,我只好假装在看他头顶上的广告。我们走进车站时,他紧挨在我身边,他那雪白的衬衫前胸蹭着我的胳膊,于是我跟他说我可要叫警察了,但他明知我在说假话。我神魂颠倒,跟他上了一辆出租汽车,还以为是上了地铁哩。我心里翻来覆去想的只有一句话:‘你又不能永远活着。你又不能永远活着。’”

她回过头来跟麦基太太讲话,屋子里充满了她那不自然的笑声。

“亲爱的,”她喊道,“我这件衣服穿过之后就送给你。明天我得去另买一件。我要把所有要办的事情开个单子。按摩、烫发、替小狗买条项圈,买一个那种有弹簧的、小巧玲珑的烟灰缸,还要给妈妈的坟上买一个挂黑丝结的假花圈,可以摆一个夏天的那种。我一定得写个单子,免得我忘掉要做哪些事。”

已经九点钟了——一转眼我再看表时发觉已经十点了。麦基先生倒在椅子上睡着了,两手握拳放在大腿上,好像一张活动家的相片。我掏出手帕,把他脸上那一小片叫我一下午都看了难受的干肥皂沫擦掉。

小狗坐在桌子上,两眼在烟雾中盲目地张望,不时轻轻地哼着。屋子里的人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商量到什么地方去,然后又找不着对方,找来找去,发现彼此就在几尺之内。快到半夜的时候,汤姆·布坎农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着争吵,声音很激动,争的是威尔逊太太有没有权利提黛西的名字。

“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大喊大叫,“我什么时候想叫就叫!黛西!黛……”

汤姆·布坎农动作敏捷,伸出手一巴掌打破了威尔逊太太的鼻子。

接着,浴室满地都是血淋淋的毛巾,只听见女人骂骂咧咧的声音,同时在一片混乱之中,还夹有断断续续痛楚的哀号。麦基先生打盹醒了,懵懵懂懂地朝门口走。他走了一半路,又转过身来看着屋子里的景象发呆——他老婆和凯瑟琳一面骂一面哄,同时手里拿着急救用的东西跌跌撞撞地在拥挤的家具中间来回跑,还有躺在沙发上的那个凄楚的人形,一面血流不止,一面还想把一份《纽约闲话》铺在织锦椅套上的凡尔赛风景上面。然后麦基先生又掉转身子,继续走出门去。我从灯架上取下我的帽子,也跟着走了出去。

“改天过来一道吃午饭吧。”我们在电梯里哼哼唧唧地往下走的时候,他提议说。

“什么地方?”

“随便什么地方。”

“别碰电梯开关。”开电梯的工人不客气地说。

“对不起,”麦基先生神气十足地说,“我不知道我碰了。”

“好吧,”我表示同意说,“我一定奉陪。”

……我正站在麦基床边,而他坐在两层床单中间,身上只穿着内衣,手里捧着一本大相片簿。

“《美女与野兽》……《寂寞》……《小店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后来我半睡半醒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很冷的下层候车室里,一面盯着刚出的《论坛报》,一面等候清早四点钟的那班火车。

注 释

[1].美国小城镇往往只有一条大街,商店集中在这条街上,通称“主街”。

[2].美国独立纪念日。

[3].美国药店兼售糖果、香烟、饮料及其他杂货。

[4].美国石油大王,亿万富翁。

[5].当时流行的一部通俗小说。

[6].法语:傲慢。

[7].世界著名的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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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世界最顶尖的杀手,也是一名内外科医学双博士;外表清纯甜美,内在却极端冷血。一次背叛,令她魂穿在琉璃王朝最受宠爱的五公主身上。从此,病秧子公主展露出耀眼的光芒!他是魔宫少主,妖娆魅惑,狡诈如狐。他是异国质子,外表温润如玉,实则内心深沉。他是当世绝顶杀手,看似精明,实则憨厚。他是全国首富,看似淡雅如竹,其实斤斤计较。还有他、他、他……本文NP,不喜勿进!本书挖坑准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