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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耐克(2)

所以,当耐克需要决定签哪名新秀的时候,瓦卡罗心中没有任何疑虑:签乔丹!1984年初,耐克公司内部的决策会议上,瓦卡罗竭尽所能力推乔丹。据瓦卡罗判断,奥拉朱旺的选秀顺位确实会更高一点,但他是尼日利亚人,学打篮球不久,英文也不够好;在个人魅力上,唯一有可能和乔丹相比的,只有来自奥本大学的小胖子查尔斯·巴克利(Charles Barkley),余人都无须考虑。

因为这是极其重大的公司决定,所以瓦卡罗一度被问到:愿不愿意把你在耐克的整个生涯都押在签乔丹的决定上?瓦卡罗答:绝对愿意。那么,如果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用5万美元的价格签十名球员,一个是用50万美元的价格签一名球员,你还会愿意签那一名球员吗?瓦卡罗说:绝对愿意,如果那名球员是迈克尔·乔丹的话。

见瓦卡罗如此决绝,耐克高层决定:就找乔丹。

耐克认准了乔丹,可乔丹对耐克而言绝非十全十美,因为他根本不喜欢耐克鞋。在北卡,乔丹一直穿匡威,那是匡威和迪恩·史密斯的合作关系,跟乔丹无关。乔丹本人从高中开始就喜欢阿迪达斯,他希望能和阿迪达斯签约,他乐意给阿迪达斯代言。

耐克跟法尔克倒是志趣相投。负责球员签约事宜的耐克高管罗伯·斯特拉瑟(Rob Strasser),一直跟法尔克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法尔克会直接告知斯特拉瑟,想让他手里的某某球员穿耐克,他需要多少钱,然后斯特拉瑟就去想办法操作。法尔克的大部分客户都投身到耐克旗下,其中包括伯纳德·金(Bernard King)、菲尔·福特和摩西·马龙(Moses Malone)。

1984年夏天,洛杉矶奥运会期间,罗伯·斯特拉瑟和设计师彼得·摩尔前往华盛顿,同法尔克见了面。法尔克满脑子都是主意,双方相谈甚欢。法尔克希望乔丹拥有自己的专属子品牌,斯特拉瑟表示赞同,而且法尔克提出的品牌名字双方都很喜欢,叫“Air Jordan”(飞人乔丹)。摩尔当即草拟出一个品牌标志,是一个扑腾着翅膀的篮球,后来他把这个标志更新换代,换成了如今世人熟知的乔丹两腿张开飞翔扣篮的剪影。那次会谈结束时,每个人都对他们共同前进的方向感到满意。

问题是,“每个人”,并不包括乔丹。

打完奥运会回来,乔丹告诉法尔克:我很累,我需要休息,我没兴趣到波特兰的耐克总部去,没兴趣跟耐克签约。“做你需要做的事情,”乔丹说,“让我跟阿迪达斯签约。”

和那时候的大多数球员一样,21岁的乔丹觉得,球鞋合同就只是球鞋合同,选一个自己喜欢的牌子,从他们那儿挣些代言费,然后有许多免费的鞋子可以拿,这样就可以把那些鞋子送给朋友们,多有面子。

他还没想明白,球鞋合同是球员贩卖自己的重要一部分,他可以从商业代言中挣到比球员薪水更多的钱,远远不止送朋友几双鞋那种蝇头小利。

当然,没想明白,这不怪乔丹,因为那个年代,还没人完全领会到这些,就连法尔克也不确定这会是多大一笔钱。

法尔克那时候才见过乔丹几面,还不够了解乔丹,当然不想破坏和乔丹的合作关系。乔丹不乐意去波特兰,法尔克只好给乔丹的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们,他需要他们的儿子出席耐克的陈述会。

最终,是德洛莉斯·乔丹给儿子下达指令:我和你爸一定会出现在那班去波特兰的飞机上,你,最好也在上头。

耐克为迎接乔丹的到来,特意制作了一段视频,把乔丹大学和洛杉矶奥运会上的精彩片断剪到一起,配上“指针姐妹”(the Pointer Sisters)的歌Jump,播放给乔丹一家看。摩尔简单介绍了有关球鞋的设计,鞋是彩色的,而非当时常见的纯白。展示出的草图里头,有一张上面,鞋被涂成了红色和黑色,乔丹指着那张图说:“我可不能穿那鞋,那是魔鬼的颜色。”斯特拉瑟开口了:“迈克尔,除非你能让芝加哥公牛把他们的颜色改成北卡蓝,不然这就是你的颜色。”

会谈第一部分结束,所有人一起来到巨大的耐克旗舰店,那儿简直就像全世界最大的玩具商店,里头全是各种各样的运动装备。耐克的人跟乔丹说:进去看,随便拿,能拿多少拿多少,全塞进你的车里。结果乔丹拎了六大包出来。

瓦卡罗建议,要不给乔丹一点实在的东西吧。斯特拉瑟接过话来:我知道乔丹喜欢车,不如我们送他一辆车吧。法尔克此时刚好转头往后看,发现耐克总裁菲尔·奈特面如死灰,正用手按住自己胸口。“我觉得菲尔简直要心脏病发作了。”法尔克后来笑说。

斯特拉瑟不慌不忙,拿出一辆保时捷的玩具车给乔丹。原来,这是他设计好的玩笑。不过斯特拉瑟立刻补充说:你要挣的钱,足够你买下自己想要的所有车。

摩尔注意到,乔丹的父母已经彻底被耐克征服了。斯特拉瑟的热情,耐克公司对乔丹的重视,都让他们无比受用。不过,乔丹本人的想法还是难以判断。会谈的时候,他和父母还有法尔克坐在一起,从头至尾没有表露过任何情绪,脸上没有半点表情。法尔克也暗暗吃惊,按说耐克已经表现出了十足的诚意,怎么乔丹看上去完全不为所动呢?

直到一次关键的会谈结束,乔丹刚走出来,就转身对法尔克说:“我们签合同吧!”

法尔克睁大了眼睛:“可是你连笑都没笑过一次,也没表现出任何热情。”

乔丹说:“我只是换上了我的生意面孔。”

那晚,所有人一块儿出去吃饭,耐克挑了市中心一家人气很旺的餐馆。他们走进去,正要下楼,旁边有顾客认出了乔丹,盯着他看。乔丹意识到自己被认出来,十分自然地微笑回应。摩尔在旁边看到这一幕,顿时领略到乔丹笑容之中的感染力。那些认出他的顾客,在波特兰当地属于中上阶层,全是白人,而当乔丹露出微笑面对他们的时候,一切肤色与种族的界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饭后送走了乔丹一家,斯特拉瑟问摩尔:你觉得我们能拿下乔丹吗?摩尔回答:“我想我们能。跟我们在一起,他们看上去都很自在。”然后摩尔又补充道:“如果我们得到他,我想我们的收获真是非同一般。有一种人格,我以前从没在任何运动员身上见到过。”

按照瓦卡罗的建议,耐克给乔丹开出一份五年合同,每年价值50万美元。这在那个时代,根本是不可思议的天价。除此之外,乔丹还能拿到耐克的年度分红和篮球相关产品提成。据法尔克计算,那五年时间,乔丹一共可以挣到700万美元左右。

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耐克在乔丹的合同里加了这样一条:最佳新秀、全明星、场均得分上20,三项目标,如果乔丹前三年一项都完成不了,那么合同将提前两年终止。法尔克问:“假如他三项全都做不到,却依然能卖鞋呢?”耐克的答复是:如果乔丹第三年能卖出价值400万美元的球鞋,则最后两年的合同照常执行。

得知耐克的合同细节后,乔丹做了最后一次个人努力。他瞒着所有人,跟阿迪达斯的销售代表比尔·斯威克(Bill Sweek)谈了一次。乔丹告诉斯威克,耐克的合同报价是如此这般,“只要你们能开出相近的合同,我就跟你们签约”。然而自始至终,阿迪达斯没给乔丹开出过任何报价,乔丹失望极了。事实上,并不是阿迪达斯看不上乔丹,觉得乔丹不值那么多钱,而是因为老板家庭内部纷争扰乱了谈判和决策。

与此同时,法尔克还安排了同匡威的会谈。乔丹本来也不想去匡威总部,但因为迪恩·史密斯的关系,他还是去了。

会谈过程中,匡威一直在强调“我们就是篮球”。当时主管匡威营销的乔·迪恩(Joe Dean)说:我们公司有63个身高超过6英尺6英寸的员工,我们专门雇用前篮球运动员,篮球构成了我们的公司文化;我们旗下拥有“魔术师”、伯德、“J博士”、艾塞亚,所有这些顶级篮球运动员都为我们代言。

法尔克心想: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们想表达的无非是,我们是大公司,我们拥有最好的球员,我们不需要创意,我们不需要做新的尝试,总而言之,我们其实不需要你。

乔丹问:匡威已经有那么多篮球明星,会把我摆在什么位置呢?匡威总裁约翰·奥尼尔(John O’Neil)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会像对待其他超级明星一样对待你。”这大意是说,匡威可以每年支付给乔丹10万美元左右的代言费,和“魔术师”、伯德、“J博士”的待遇一样。

法尔克烦透了,和他感受一样的人还有詹姆斯·乔丹。老乔丹参与了谈判,他忍不住抬头问了句:“你们没有任何新鲜的、有创意的点子了吗?”

死一般的沉寂。

乔·迪恩后来说,当时匡威也很为难,“如果给迈克尔更多,那我们拿“魔术师”、伯德和“J博士”怎么办”?

耐克终于如愿得到了乔丹。他们和乔丹的这笔合同,是体育娱乐界在商业代言方面的重大突破。

签约之后,乔丹回到教堂山,告诉巴兹·皮特森,耐克要用他的名字来命名一款球鞋。皮特森不信,他觉得乔丹膨胀了,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乔丹坚持说:不是,他们真打算用我的名字来命名一款球鞋。皮特森还是不信,他跟乔丹争辩说:“迈克尔,他们都没用拉里·伯德和‘魔术师’约翰逊的名字来命名球鞋,而他们是NBA明星。你甚至不是这届选秀当中第一个被挑走的。”直到后来Air Jordan面市,才由不得皮特森不信。

乔丹跟朋友们说:如果手头有钱,买一些耐克的股票,应该不是什么坏主意。

耐克的股票,1984年11月,一股7美元,到1998年7月,41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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