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力与合作的性质具有因果关联
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的第一历史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社会产生了经济利益对立的阶级,而且当社会无法摆脱以经济利益(或实际上归结为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社会自我矛盾时,国家以“虚幻共同体”和“公共权力”的姿态出现。社会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有机整体,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表现形式并决定着社会的结构和性质,生产力的变革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更替。生产力的变化影响着合作的发展,合作水平与生产力有着紧密的联系。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 1857—1858年)中重新站到生产力的高度,总结了以往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
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历史形态描述道:“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隘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马克思, 1979:104 )在人类最初的社会,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落后,分工和交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强大的自然界面前,个体显得是那样弱小无助。此种情况下,人类为了获取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资料,不得不相互之间建立一种直接的依赖关系,屈从于社会,依赖于共同体,从而获取生存资料,构成一种以氏族、部落、共同体为人身依附的“共同体形式”。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也仅仅是自然生存关系,表现出典型的依赖特征。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及交换的发展扩大,人类进入到社会形态的第二个阶段,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阶段形成了最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和社会关系的全面性,并满足了人的多方面的需求。马克思认为“分工以协作为前提,或者只是协作的一种特殊形式”(马克思,1998:289 )。人们之间不再发生直接的关系,而是间接地依靠自己手中所掌握的商品、货币来实现与他人的交换,人们再生产过程的目的也不再是第一阶段的“生产自己”,而是要追求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阶段中,人类完全抛弃了前一阶段的“共同体”形式,追求的不再是自然经济下的个体生存的保障,而是最大化的个体独立和个体的最大利益获取与满足。人虽然从自然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但是又被置于物的支配之下,使人成为物(商品)的奴隶。在这样的体系内,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就变成了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个人的能力体现在对物的占有多少。因此,该阶段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完全是一种“物化”的社会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当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控制劳动、占有劳动成果就成为不劳动的资产阶级的客观要求,资本家把他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控制工人的劳动。剩余产品为资产阶级提供从事非劳动的“体面”活动的自由支配的时间,资产阶级因此成为真正的“有闲阶级”。马克思说:“这种剩余产品是除劳动阶级外的一切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整个上层建筑存在的物质基础。”(马克思, 1979:216 )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展开的。“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马克思,1995:130 ) ,“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马克思,1995:59 )。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达到高度的发达阶段,人充分享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所带来的自由。“互助是合作的感性形态;协作是合作的工具理性形态;正是经由了这个从感性的存在到工具理性的存在,合作才走向成熟的价值理性的物化形态。”(张康之,2006 )马克思反复强调实现未来社会和谐秩序的经济前提,即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只有社会的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建立“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
2.生产力的继承性与创造性推动社会合作的丰富与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客观性的特点。生产力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作为生产的社会形式的生产关系无疑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但发展的根据,最终还在于客观存在的生产力自身的矛盾。新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推动生产力内部的矛盾运动,从而使生产力诸要素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来实现的。生产力之所以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一种不能由人们自由选择的既得力量,体现着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生产力不专属于某一时代、某一社会、某一阶级,而是整个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
生产力具有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人类生产力世代相传,每一时代的生产力都是前人实践活动的结果,是当代人进行生产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人类社会的世代延续,是通过积累起的遗传,即社会性继承实现的。“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马克思,1960:515 )这种生产力既是世代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矛盾运动的产物,又是世代生产力的积累与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循序性、规律性的特点。生产力总是遵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这种或那种生产力。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的连续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因为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变化,其社会形态从而不断地向前、向上递进发展着,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到共产主义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创造性的特点。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而只能首先接受前人已经创造的生产力,适应这种生产力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去创造新的生产力。它不会随着旧制度的消灭而消亡,而是随着时代的前进而日益发展。人类的每一代人都不是简单地重复前一代人的活动,而是在继承前一代人的劳动成果,继承现实的生产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继承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存在的文化知识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活动,从而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使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不断丰富和发展。
三、社会合作为生产力提供发展空间
人类与自然界一切物种的最大区别之一就在于它的社会合作能力。如果合作不能产生生产力,这种合作就无法维持和发展。正是因为人类具备不同于动物的高度的群体合作能力,才使人类战胜了自然界一切物种而成为地球上的主人。在自然界,群体是动物生存竞争中的一种普遍现象,许多动物都要结成群体来取得生存发展的优势。阶级社会中,个体之间的竞争又总是在不断削弱着群体的合作程度、群体力量和群体的发展,使社会始终只能在看似很大的范围内保持着一种松散的联盟。
亚当·斯密将分工和交换都视为合作的形式,把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看作分工的结果,揭示了分工和交换这两种合作形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即使最简单的产品也是分工的产物,也是联合劳动的成果。所以,分工是联合劳动,分工是一种合作。他在《国富论》第一句话中就论述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亚当·斯密,1972:5 )。分工促进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分工是合作的前提,也是合作的结果。合作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分工,没有联合劳动,就不会有合作,而合作的结果又产生了更为细化的分工。
傅立叶高度赞扬协作劳动带来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增长。他说:“如果能够使共同耕种田地的二百或三百个家庭的情欲协调起来,在情欲方面以及物质方面实行协作,农业便会由于大规模的社团联合而获得巨大的收益。”(傅立叶,1964:24 )他又说:“协作制经营的光辉成就之一,就是在商业制度中进行诚实的买卖。协作制将用集体的、团结的、诚实的、简单的和有保障的竞争来代替个人的、不团结的、欺骗的、杂乱的和任意的竞争。”(傅立叶,1964:37 )傅立叶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谓“文明制度”阶段虽然已有大规模生产,但仍然是“分散的生产”,而并非真正合作的生产。合作水平的提高只表现在生产力方面,而从生产关系来看,合作水平依然很低,生产依旧是“令人厌恶的”。他对未来的“协作制度”和“和谐制度”寄予期望。傅立叶充满期待地预测到合作水平不断提高的未来———保障制度、协作制度和和谐制度阶段。在这些阶段,协作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方式从“保障制度”的“半协作制度”,发展到“协作制度”的“简单协作制度”,再发展到“和谐制度”的“复杂协作制度”,生产是“协作的、诚恳的、诱人的”,无论在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方面,都体现了合作水平的高度发展。
社会关系与社会合作是物质生产得以实现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合作思想实质上是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取得的成就。他明确指出,资产阶级“第一个证明了,人的活动能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马克思,1995:275 )。由于人性的解放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在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后,其社会进步性得到了明显的体现,人们的利益在更高的水平上得以实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虽然产生了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协作,产生了巨大的生产力,但它仍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生产。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自身的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的分配现状,自然就会产生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获取巨额利润,工人“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马克思,2009:428 )。资本主义社会时期的经济危机形成产品的“相对过剩”,于是销毁和破坏生产力的情况便会发生。马克思指出:“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都好像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社会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一时的野蛮状态。”(马克思,1995:278 )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能解决,经济危机必然就会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处于这种周期性的恶性循环之中。
人们总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合方式与自然界打交道,“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马克思,1979:24 ) ,“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马克思,1995:344 )。正是通过社会关系而形成的“结合力”,人们才克服了单个自然人所固有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极大地整合和提升了人的社会性力量。“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马克思,1995:80 )
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以产品生产与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计划社会主义模式。它的基本特征是适应产品生产与计划经济的客观要求,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实行社会对生产过程统一的民主管理,实行社会总产品的集中分配、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在这种高度社会化的经典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之上,消灭了阶级、国家,形成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自由人联合体。“全面发展的一代生产者,他们懂得整个工业生产的科学基础,而且每一个人对生产部门的整个系列从头到尾都有实际体验,所以这样的社会将创造新的生产力”(马克思,2009:314 ) ,将造就极大丰富的社会产品,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1974:926-927 )个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和谐关系中,才能更好地进行物质生产活动,从而生产出满足人们更多需要的物质产品,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四、生产力与社会合作的嵌入式关系
生产力与社会合作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内在统一的关系。生产力是人类在进行生产劳动时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中人与人关系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劳动关系与社会关系;社会合作是在共同劳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高级阶段,二者在含义中已相互包含对方的内容,是一种嵌入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