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喚參頭行者。合差喪司一局。行者執役既畢。當先請維那。具單排請。頭首西堂。及西班耆舊。或諸山。執法事。移龕鎖龕之類。須分請均等。毋致嫌疑。主喪人。但可受對靈小參。并舉哀。其餘。並不可兼執。如帶行僧行人從。切不可預其職事。
安排龕席了。預措置舉哀。祭食。鳴鐘集眾。侍者出前人遺音。首座大眾書。主喪人拈受。首座燒香。維那宣讀罷。次請主喪人舉哀。(有法語)然後孝子。與大眾發哭數聲。孝子燒香。尊茶湯。上祭。維那宣祭文。孝子真前禮拜。歸孝帷。主喪燒香禮真。次兩班燒香禮真。喪主就孝幃。弔孝子。孝子禮三拜。主喪答一拜。次知事頭首大眾。弔孝子罷。伴真喫湯。
兩班。朝暮赴真前燒香。龕前諷經。就喪主問訊。齋粥隨眾供養。
凡弔慰人到。外知客先問所從來。親踈高下。却遣人報內知客。送孝衣巾與之。却受祭儀。內知客。引到真前。燒香下祭。次到靈龕靈牀。兩邊燒香。復來真前展拜。宣文。
如不帶讀祭文人來。却是本寺維那。或書記代宣。次弔慰孝子。及知事頭首。與主喪人茶湯。孝衣巾。多簡在人。
自舉哀。初夜茶湯設供念誦。並隨家豐儉。
主喪。須當計會亡者衣鉢多寡。默作三分均之。一分。準喪司孝衣諷經燈燭之費。一分歸常住。陪貼供養羞設。一分俵大眾看經。并結局用。主喪當與掌財商量。毋令欠乏。以致紛紜。逐日令喪司。具帳目清潔。仍預措置管徒一局人。酬勞嚫資。
諸處下祭。贈掌財。當分明具帳目。候使用外。餘物歸常住。
分俵孝衣。
孝子。布裰巾坐具主喪。絹裰巾。知事。裰巾頭首。裰巾。耆舊內外執事。裰巾方丈近事行者。裰巾。行堂眾行者。腰帛隣封尊宿。裰巾。遠近檀越。抹帛作頭執事人。布衫巾。諸莊甲頭。布衫巾火客布巾。
已上孝衣。有無輕重。又在主喪。孝子。知事。臨時較議。
法事次第。
移龕 鎻龕 挂真 舉哀 奠茶 奠湯 對靈小參 起龕 門首挂真 門首奠茶 門首奠湯 秉炬 提衣 舉骨 入塔 歸祖堂如停龕多日。或法事人多。每日奠茶湯
奠祭次第。 知事 頭首 喪主 大眾 耆舊 諸莊 鄉人 法眷 諸山 施主 侍者 小師 行者 莊客
大夜小參。隔日。知事同孝子。請主喪人。對靈小參。稟云。(堂頭和尚。既已圓寂。某等悲哀失恃。敢請喪主和尚。來晚對靈小參。萬望慈悲。特賜開允)。
大夜念誦。堂司於齋後。挂牌。昏鐘鳴。眾集。小參罷。上首知事。燒香。獻茶湯食畢。維那出。揖兩班燒香畢。維那轉身。對靈念云。(白大眾。堂頭和尚。已歸真寂。眾失所依。但念無常。切勿放逸。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云云)諷大悲呪畢。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堂頭某人和尚大禪師。伏愿曇花再現。重敷覺苑之春。慧日長明。永燭昏衢之夜。再勞大眾念。十方云云)知客平舉楞嚴呪畢。回向云。(上來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增崇品位。十方三世云云)。
舉龕。念誦云。(金棺自舉。遶拘尸之大城。幢旆搖空。赴茶毗〔葬云難提〕之盛禮。仰憑大眾。稱誦洪名。用表攀違。上資覺路念。清淨法身云云)。
送葬之禮。應須合宜大龕結飾。并真亭。香亭。法事幡花。
起龕之日。本寺隨力。作大齋。嚫施重於尋常。孝子圍遶龕後。次喪主已下。送喪人。及本寺大眾等。各執花柳。相繼而行。官員施主。在大眾左右。並行。尼師宅眷。在末後行。
涅槃臺。念誦云。(是日則有新圓寂堂頭和尚。化緣已畢。遽返真常。靈龕遍遶於拘尸。性火自焚於此日。仰憑尊眾。資助覺靈。南無極樂世界大慈大悲〔眾和云〕阿彌陀佛。〔念十聲畢。〕上來稱揚聖號。恭贊化儀。惟愿體極先宗。機峻不存於佛祖。用開儀範。悲心仍攝於人天。收幻化之百骸。入火光之三昧。茶傾三奠。香爇一爐。頂戴奉行。和南聖眾)維那舉大悲呪畢。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資助覺靈。增崇品位。伏愿。不忘愿力。再現曇花。棹慈航於生死海中。接羣迷於菩提彼岸。再勞大眾念。十方云云)知客舉楞嚴呪畢。回向云。(上來諷經功德。奉為堂頭和尚。增崇品位。十方三世云云)。
全身入塔。念誦云。(切以。雙趺示相。紹靈鷲之遺規。隻履顯宗。表少林之埀範。全機隱顯。盛法始終。仰憑大眾。資助覺靈。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云云。上來稱揚十念。資助往生。惟愿慧鏡無邊。慈雲廣布。四生界內。示不生不滅之因。六趣道中。說無我無人之法。茶傾三奠。香爇一爐。頂戴奉行。和南聖眾)維那舉大悲呪。回向同前。
茶毗畢。於寢堂內。安排挂真。喪主已下。次第禮真。相慰而散。
兩班孝子。仍朝暮赴真前燒香。二時下供。候新住持公舉定。則移入祖堂。
抄劄單帳式。
謹抄劄堂頭和尚衣鉢于后。
壹號某物。
貳號某物(逐一排列寫)。
右件如前抄劄。並無漏落。
眾僉押(各用書名)。
収錢俵散單帳式。
謹具堂頭和尚。估唱衣物。支俵于后。
収錢若干(係某件錢到 逐一排列寫)。
支錢若干(係某件事用 逐一排列寫)。
右件支破。尚有若干。齋七追修。命眾看經。僧行經錢。支破外。更無餘剩。
年 月 日。喪司庫子 某 具。
把帳執事人。兩班典喪。僉押。
繳納度牒狀式。
某寺知事僧某。 右某本寺。住持僧某。於今年某月某日。因疾順世。遂於某日。茶毗安厝。所有本名度牒一道。謹用繳納。欲乞台判。送案照應。伏候台旨。謹狀 年月曰。某寺知事僧某狀。
唱衣。昔世尊在日。古佛示跡。號烏波難陀比丘。好聚斂衣盂。身死之後。佛令集眾。以所畜之物。盡情估唱。使現前比丘。觀前人慳鄙。為他人所積。因茲。有證二果者。對治他緣。修己行。所有法衣。不唱。當分留與嗣法弟子。
堂司。當唱衣日。預挂牌。
至期。鳴鐘集眾。於僧堂前。維那念誦云。(留衣表信。乃列祖之垂規。以法破慳。稟先賢之遺範。今茲估唱。用表無常。仰憑大眾念。清淨法身云云)唱衣畢。回向云。(上來唱衣念誦功德。奉為堂頭和尚。莊嚴報地。再勞大眾念。十方三世云云)。
喪事畢。當具狀請喪主。併諸山。及諸執事人。置食陳謝。嚫錢常住出。乃山門禮也。
管待陳謝一局執事人畢。知事當下狀申明。請新住持人。諸山及僧官。保明申上。如所保。未允眾議。即本寺知事。赴官申訴。別行定奪。如官司行下令本寺委保。亦須及早行遣。免致久缺住持人。
此項住持遷化規式。乃是衣鉢豐厚。講行盛禮。如此。
近代尊宿。間有衣鉢無者。並不講此。但依常僧津送。或遺言。不要做法事。只請首座於涅槃臺。舉無常偈。焚化。蓋亦隨人意也。
十五 諸山尊宿。遷化遺書
如尊宿遷化。下遺書。專使先到知客處人事。知客却同上侍者寮人事。侍者却引上方丈人事。通呈遺書。及送遺物。方丈當集兩班。會茶。侍者燒香。點茶畢。住持云。(法門不幸。某人遷寂)開遺書看。次住持自送專使。安下處。
次往庫司頭首寮人事。當晚請專使。特為湯 看彼處山門大小。法眷高低。或頭首相伴。或兩班相伴。住持。令行者傳語書記。作祭文。或請面委言法義交情始末。庶作文切當。
便報庫司。辦祭食。次日得辦。即粥後升堂。挂牌報寮。如常式。
就法堂前。預安排香几香爐。鳴鼓集眾。住持出法堂前東立。知客引專使於住持前。燒香問訊。呈遺書。住持接了。就香爐熏。侍者接。度與維那。宣讀訖。專使於住持前。兩展三拜。(一展云。此馳專信。獲奉尊顏。下情無任瞻仰之至。又一展云。即日云云)或觸禮三拜。
住持升座。敘彼平生所歷住持。道德譽望事。下座。詣靈位前朝立。預於法堂西間。設位安排。祭禮如法。或拈香。或舉哀。(有法語)維那揖住持并兩班。燒香畢。禮拜。專使於靈位右邊。代答拜。祭文。維那宣讀訖。舉楞嚴呪。回向。
寺中或有法眷。及辦事鄉人。江湖頭角。次第上祭。讀末後祭文訖。諷大悲呪。回向。
專使進前。兩展三拜。謝住持。次問訊。謝兩班大眾。次兩班大眾。慰住持人。山門當管待專使而去。兩班相伴。
隣封當代歸寂。如請主喪。一看亡者遺言。二看其徒虔請。尤宜審及。
若亡者遺言。固不可辭。非其徒虔請。如得回互。最逃謗議。切不可有心希酬謝也。事稍違式。多致爭訟。有玷法門。如圓悟與寧道者。主開福之喪。接月菴果一人。便是承當後事之標格也。若赴其請。彼寺有首座。請同主之。如無首座。請以次一人。次請喪司執事一局人(詳見前篇)。
遺書式 某幾處住山。無補宗教。一疾忽作。有負叢林。偶風火以交煎。望雲峯而增戀。 面違弗及。 珍重是祈。
某寺住持。屬末比丘某。 右某。叨濫住山。有愧 同門之友。因循老病。將為異世之人。敬奉手書。聊伸。
面訣。顗 親聞之 嫡似。將 力荷於 先師。匇匇遂行。伏惟 珍重。 右謹具呈。 今月 日某啟。
封皮 手書。拜上 某處堂頭和尚。 某州某寺住持。屬末比丘某。謹封。
某住山無補。依 鄰壁之有光。夢境元空。幸世緣之已了。莫諧 面別。但切心馳。祈 佛日以 揮戈。使 宗風而益振。
訃狀式 某寺喪司比丘某。 右某啟。山門不幸。今月某日。禍延 堂頭和尚。遽爾歸寂。謹以訃告。謹狀 年 月 日。某寺喪司比丘某狀。
訃告 某寺堂頭和尚。 某寺喪司比丘某。謹封。
十六 亡僧
亡僧津送。雖諸方堂司有板帳。其諸法度清規。詳略可驗。有不可不知處。略而舉之。
亡僧不問衣鉢有無。須令津送合儀。若耆舊。衣鉢稍豐。然須請兩班商議。稟住持裁度。別為羞設。不宜作修造名色打錢。至於生事。失外觀者。多因此也。要知亡僧之物。只合俵眾看經。清規未甞說及他用。若住持與之主行。其它人必不敢覬望。雖然積錢多者。當思。釋子每日受用。一韲一粟。莫非常住。一向俵眾。而無補常住。亦為不可。在住持人。與職事人。合禮區處。俾生者見之感激。死者瞑目無憾。則善矣。
或全無衣鉢者。常住亦當出物。力津送佛事。禮儀一同。蓋送死一節。乃互相先後。惟仁者以是為重。如耆舊動使什物。欲打歸常住公界。或頭首寮缺典。即時令行者批。上交割簿。庶免去後為他人所有。致無分曉。
或西堂。唱衣錢多。又不可以板帳事例為拘。當與添佛事。如提衣挂真茶湯之類。仍與之齋僧。
位牌當書。前住某處和尚。不得標雙字名。
或耆舊衣盂多者。亦當添奠茶湯。挂真佛事不妨。但不當提衣。住持。或致祭。如有小師在側。當與孝衣答拜。以表父子之義。(此西堂可用。餘人不可)諸方亡僧版牌中。有伴龕監化錢二項。古人措置。深有意焉。如大寒隆暑。多不曾監伴。但來討錢。四方孤客。身殂命謝。非公界人與之提點。其賴者誰耶。凡洗浴著衣入龕。而公界人。悉當究心可也。
龕前念誦。齋罷。堂司行者。報寮挂牌。至昏鐘鳴。眾集。住持至。燒香一炷。歸知事上手立。(知事預點茶湯。表山門祭)維那出。燒香一炷。轉身。請法事人。鎖龕了。維那出。揖住持。出班燒香。次揖兩班燒香。轉身問訊住持。歸位畢。維那出位。朝龕。念云。(切以。生死交謝。寒暑迭遷。其來也電擊長空。其去也波停大海。是日即有新圓寂某甲上座生緣既盡。大命俄遷。了諸行之無常。乃寂滅而為樂。恭裒大眾。肅詣龕帷。誦諸聖之鴻名。薦清魂於淨土。仰憑大眾念。清淨云云)舉大悲呪。回向云。(上來念誦諷經功德。奉為新圓寂某甲上座。伏愿。神超淨域。業謝塵勞。蓮開上品之花。佛授一生之記。再勞尊眾念。十方云云)知客平舉楞嚴呪畢。回向云。(上來諷經功德。奉為某上座。莊嚴報地。十方云云)住持歸知事上手立。江湖道舊鄉人。次第設祭。末後舉大悲呪。回向。與知客同。
次日送亡。白槌。維那於早晨。遍粥槌後。再打一下云。(白大眾。粥罷。普請送亡。除守寮直堂外。竝皆齊赴。謹白)又打槌一下。過聖僧前。問訊。次住持前問訊。轉身。板頭問訊。合掌巡堂一帀。至外堂。巡訖。歸聖僧前。問訊而出。
或遇 聖節內。不可白槌。只是行者。覆住持及頭首知事。粥罷。報堂云。(請首座大眾。聞鐘聲。延壽堂諷經)。
舉龕念誦(宜略緊念)云。(欲舉靈龕。赴茶毗之盛禮。仰憑大眾。誦諸聖之洪名。用表攀違。上資覺路念。清淨云云)念佛罷。維那燒香一炷。請法事人。起龕。
送亡儀式。隔日齋罷。報寮挂牌。
當日粥罷。預提點。持幡花。備鼓樂之類。候舉龕法事畢。大眾出。立於三門內。俟擡龕先出。維那於三門外。當中面北。合掌而立。住持及頭首大眾。次第作兩行相排。合掌而出。却各執花柳。侍者知事。在末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