敍經大意解疏序引
將釋此經,大分二段。先明制疏,後解正文。今初述製疏之由者,我大唐玄宗皇帝垂衣之暇,鍾想妙門,以大道為天地原根。老君乃玄元聖祖,二經敷演,綿歷歲年,說自舜朝,傳於周代。詮註疏解六十餘家。言理國,則嚴氏、河公楊鑣自得。述修身,則松靈、想爾逸軌難追。其間,梁武、簡文、僧肇、羅什、臧、陶、顧、孟霞舉於南朝,任、黎、二張星羅於西蜀。其餘祖述,互有否臧,未盡發揮,孰窺堂奧?以開元十一年躬為註解,下詔曰:在昔元聖,強著玄言。
義云:詔者,勑命之書也。在天子為詔、為誥、為勅、為制。在皇后、太子、諸王為教、為令,皆君命於臣、上命於下之詞也。曰者,《字林》云:曰者,從口,出言為曰。亦云張口吐舌為曰。《說文》云:曰,詞也。從口乙聲,象口出氣有聲,而成言訶也。故云曰。昔者,往也。在者,存也。元者,始也。聖者,靈通之德也。《書》曰睿作聖是也。強者,力取也。著者,述作也。玄者,深妙也。言者,詞也。謂老君為道化之宗,元弘睿聖之至德,闡微妙無名之道,為強名演暢之詞,將以恢振玄風,化導於代,理深義奧,故謂玄言。居萬聖之先,故謂元聖矣。
詔曰:權輿真宗,
義云:權輿,始也。真者,純正不雜也。宗,尊也。
詔曰:啟迪來裔。
義云:啟,開也。迪,進也。通,達也。來,謂將來也。裔,嗣續也,邊也。謂此《道德》二篇垂於萬代,傳範後王,廣化人天,永敷祕妙也。
詔曰:遺文誠在,精義頗乖。
義云:遺,留也。謂老君玄化既畢,上登九清,所著真經遺留於代,百王所仰,萬古常存。誠,信也,信為不刊之典也。精者,純粹深奧也。義者,經之文理也。頗,甚也。乖,爽也。謂此經玄奧精純之理,世所未窮,雖百家詮註,尚甚乖爽。謂下句也。
詔曰:撮其指歸,雖蜀嚴而猶病。
義云:撮者,採結之謂也。指者,趣向也。歸者,義理會聚也。蜀嚴者,仙人嚴君平居於蜀肆,作《道德指歸》一十四卷,恢廓浩瀚,為時所稱。蜀都楊子雲昌言於漢朝曰:蜀嚴道德沈冥。言其識量深厚,玄德隱微,非常俗之所知。而猶病耳。當時以為道德之說,文止五千,指歸之多將及數萬,演之於世,謂為富贍廣博,議之於理,傷於蔓衍繁豐。故云雖蜀嚴而猶病也。
詔曰:摘其章句,自河公而或略。
議云:摘者,採擷分判也。章者,裁斷音句也。句者,言之所絕也。自,從也。河公者,河上公也。太極葛玄仙公《道德經序訣》云河上公者,莫知其姓名也。漢孝文皇帝時結草為菴于河之濱,常讀老子《道德經》,即今陝州黃河之側,有河上公廟。路左有漢文帝望仙臺存焉。時人不知公之姓名,常見識履為業,居於河上,故號河上公爾。或略者,聖旨以為道德尊經並包萬法,圍制三才,理國理家之宗,修身修道之要,無所不攝,無所不周。而河上公分為八十一章,局於九九之數,有失大聖無為廣大之趣。故云自河公而或略也。
詔曰:其餘浸微,固不足數。
義云:其餘者,言自蜀嚴、河公之外五十餘家註義也。浸,遠也。微,細也。數,計也。嚴雖猶病,可以議於重玄。河雖或略,亦足明其至妙。自外諸家浸遠微細,不足比方,固非聖旨之所計數也。
詔曰:則我玄元妙旨,豈其將墜。
義云:我者,皇帝自謂也。玄元妙旨,謂二經玄妙之旨也。聖旨歎道德隱奧之文、上下玄妙之趣,未有了達,解釋之人自蜀嚴、河公之後,注疏者去聖逾遠,述道益疏,豈可墜廢湮絕,而不弘暢於代矣。
詔曰:朕誠寡薄,常感斯文猥承有後之慶,恐失無為之理。
義云:朕,我也。古人相謂皆呼人曰卿,稱己為朕。莊子云:雲將鴻蒙,皆自稱朕是也。自秦始皇制法,以天子一人自稱曰朕,其餘臣庶不得復僭而稱焉。寡者,道未廣也。薄者,德未豐也,聖旨自謙之詞也。每仰感此經,恐玄理抑絕,不得人皆開悟,而我紹聖祖之玄陰,居萬寓之至尊,安可使無為之文壅而不流,道德之訓晦而不顯也。有後者,謂老君垂裕,光啟聖唐是也。且夫弓冶之子尚不失於箕裘,折薪之家或慮曠于負荷,况睿德光於堯禹,聖文邁於古先。固當潤色玄玄之功,使炳煥于千古也。
詔曰:每因清宴,輒扣玄關,隨意所得,遂為箋註。豈成一家之說,但備遺闕之文。
義云:聖旨以萬機之暇,深入玄關,扣寂求音,探真遠妙,以契合希微之理。聖文釋冲寂之文,得自神襟,諧於祖訓矣。箋,表也,解也,註釋也。尚以謙德,不欲同呂氏、丘明自為一家之述作,但備眾人所註解未了之義爾。
詔曰:今玆絕筆,是詢于眾公卿臣庶、道釋二門。
義云:絕筆者,經理既暢,製述已周,釋筆罷書,是謂絕筆。如昔仲尼自衛反魯,因魯史而修《春秋》,自隱公訖哀公一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褒貶行事至哀公十四年戊午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姐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焉。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夫麟鳳五靈,王之嘉瑞也。今麟出非其時,虛其應而失其歸,此聖人所以為感也。絕筆於獲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為終也。今註經既終,乃下明詔,將以宣行聖作,博問羣賢。絕筆之義雖同,非因感歎之事,是表聖德謙讓,問于王公卿佐、逮於道釋二宗,旁求辨博之才,更俟發明之理也。
詔曰:有能起予類於卜商鍼疾,同於左氏渴於納善。朕所虛懷,苟副斯言,必加厚賞。
義云: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也。《論語?八佾篇》云:子夏問於夫子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子夏曰:禮後乎?諸家所註,云此詩上二句在《衛風?碩人》之二章,閔莊姜之詩也。其下一句逸也。比喻莊姜有盼倩之色,而能以禮自持,喻如繪畫稀綉,先以五彩分布,廕映成文,然後以白色分別其間,乃能一一彰顯分明也。夫絺刺之成文為綉,畫之成文為繪。此夫子喜子夏聞繪事後素之言,即知以盼倩美色須以禮自持。故云禮後乎。夫子乃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蓋喜卜商明了夫子言《詩》之意,故云能起發我言《詩》之旨也。左氏者,左丘明也。夫子著《春秋》,丘明傳之。經有所誤,則丘明正之。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春秋》之得丘明,若良醫緘疾矣。聖旨延佇羣才,共暢玄理,若仲尼之於子夏,《春秋》之俟丘明,不拒直言,唯在進善,以虛懷俱望,以厚賞訪求。明聖情採納之至也。賞以勸善,亦以報功也。
詔曰:且如諛臣自聖,幸非此流。
義云:談臣自聖者,《尚書?冏命篇》云:僕臣諛厥后自聖是也。賢良在用,固無諛佞之臣。英叡垂乾,豈有自聖之失?誠非此流也。
詔曰:懸市相矜,亦云小道。既其不諱,咸可直言。
義云:懸市相矜者,昔呂不韋為秦丞相,封萬戶侯,威望之盛,冠於海內。聚賓客著書,書成懸於市曰:有增减一字者,賞千金。號曰《呂氏春秋》,大誇於時。今聖旨註述既成,下訪才彥,開直言之路,垂不諱之恩。則懸市矜誇,誠為小道矣。不韋後得罪始皇,竄之於蜀也。
詔曰:勿為來者所嗤,以重朕之不德。
義云:不德者,謂失無為之德也。玄經奧旨,演暢既周,再垂博採之言,乃下獎延之詔。則九圍之外,八極之中,孰不仰感聖明,朝宗至道矣。暨明年,乃御書四石幢註經,立於左街興唐觀、右街金仙觀,又諸州節度使、刺史各於龍興觀、開元觀形勝之所,各立石臺,以傳不朽。又尋御製此疏,宣布寰瀛。勅曰:道德五千,實惟家教。理國則致乎平泰,修身則契乎長生。包萬法以無倫,冠六經而首出。宜昇《道德經》居九經之首,在《周易》之上。以《道德》《周易》《莊子》為三玄之學,仍以《莊子》為《南華真經》、《文子》為《通玄真經》、《列子》為《沖虛真經》、《庚桑子》為《洞靈真經》。准明經例,赴舉其老君傳內,析出韓非,不令同傳。上來述製疏之由已竟,向下入解正文於中。大分為二,一者先解疏題,二者入文科判。今初也,先解疏題曰:
《老子道德經疏》者,疏題即經題也。向下當辯所言疏者,疏决開通之義也,謂經含眾義,玄妙幽探,雖詮註已終,而文義未盡。故述此疏,開通幽蹟,疏决玄微,分釋意義,令可會入,故謂之疏。亦云疏者,條也,條理經義,令人易曉。或云鈔,鈔以抄集為名。或云記,記以紀錄為目。此蓋隨時立名,皆是包括義理之義也。疏釋題訓者,釋以銷解為義,言將疏决經文,先當銷解經目。題者,訓視之首,凡經籍記傳、史策篇章,先標首目,視之可會,總以此義,名之曰題,即標舉綱領之意也。訓者,教言也,隨文訓解之義,謂六書不同也。大凡文字之興,雲篆初凝,傳於天上,倉頡象跡,興於人間。大體有六。一謂象形,日月字是也。二謂指事,上下字是也。三謂假借,行雖字是也。四謂形聲,江河字是也。五謂會意,止戈為武,人言為信,反正為乏是也。六謂轉注,考老左右字是也。製文字六意不同,形聲、假借、轉注等意,以成文字,須以訓之,乃明其義理。《爾雅》有釋訓,《毛詩》有詁訓,即其類也。
疏御製者,向來已明。所作疏文,明御制述作之。聖即謂玄宗皇帝也。乃太上老君三十六代孫,睿宗第三子,大唐之第六帝也。龍文表聖,日角標奇。叶太平之符,應壬辰之運。母曰昭成順聖太后竇氏。以則天垂拱元年乙酉八月五日戊戌生於東都。生而聰明睿哲。及長,寬仁孝友,好學善屬文,英武果斷,尤工楷隸,兼善騎射。三年閏月丁卯,封楚王。天授二年十月戊戌,出閣開府,置官屬。長壽二年,封臨淄王,居於興慶里。景龍二年,出為潞州別駕。是時州境日抱戴月重輪,逐鹿渡河,赤龍據按,嘉禾合穗,黃龍乘城,仙洞自開,童謠累應,黃龍再見,赤鯉騰波,李樹連理,神蓍翹立,寢堂瑞氣,壺口紫氣,伏龍疑山,巨人留迹,夏禹表氣,聖人金橋,及神人傳慶,凡一十九瑞,編於史策。唐隆元年入誅韋后,平內難,迎睿宗即位。至開元元年,自相國平王登極,在位四十四年。天寶十四年傳位皇太子。寶應元年壬寅崩,年七十八歲,御者,臨制之稱,如御寓、御天義也。製者,作造之謂,如制禮作樂之言也。
上來釋疏題已竟,次入正文。將釋下文,約疏大料二段。一曰總標宗意,二曰開章釋文。總標中,又分為二,一者所詮之法,即指道德二字也。二者能詮之教,即經之一字也。解釋具在,向下經題中當辨。
夫此道德二字者,宣道德生畜之源,經國理身之妙,莫不盡此也。昔葛玄仙公謂吴王孫權曰:《道德經》者,乃天地之至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神道焉。大無不包,細無不入,宜遵之焉。就此門中大略宗意,有三十八別。
第一,教以無為理國。經云:絕聖棄智,人利百倍;絕仁棄義,人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又云:愛人理國,能無為乎?又云:我無為而人自化。
第二,教以修道於天下。經云:修之於天下,其德乃普。又云: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又云:執大象,天下往。
第三,教以道理國。經云:以道薇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又云: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
第四,教以無事法天。經云:人法地,地法天。又云: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第五,教不以尊高輕天下。經云: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又云: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臣,躁則失君。又云:聖人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第六,教不尚賢、不貴寶。經云:不尚賢,使人不争;不貴雖得之貨,使人不為盜。又云: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第七,教化人以無事無欲。經云:常使人無知無欲,使夫知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理矣。又云:我無事而人自富,我無欲而人自樸。又云: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第八,教以等觀庶物,不滯功名。經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又云:行不言之教。又云:為而不恃,功成不處。
第九,教以無執無滯。經云:為者敗之,執者失之。又云:去甚、去奢、去泰。又云: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第十,教以謙下為基。經云: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又云: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又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為天下王。又云:大國宜為下。又云:善用人為下。又云: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以上皆本天子而言
第十一,教諸侯以正理國。經云:以正理國。又云:以智理國國之賊,不以智理國國之福。又云:民之難理,以其智多,是以難理。
第十二,教諸侯政無苛暴。經云:理大國若烹小鮮。又云: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又云;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第十三,教諸侯以道佐天子,不尚武功。經云: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強天下。又云:兵強則不勝。又云:善勝敵不争。又云: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復結繩而用之。又云: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云:勝而不美。
第十四,教諸侯守道化人。經云:古之善為士者,微妙玄通。又云:其政悶悶,其民淳淳。
第十五,教諸侯不翫兵黷武。經云:用兵有言,吾不敢為主而為客,不敢進寸而退尺。又云:抗兵相加,哀者勝。又云:禍莫大於輕敵。又云:善為士不武。又云:攘無臂,執無兵。又云:不争之德。
第十六,教諸侯不尚淫奢,輕搖薄賦,以養於人。經云: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又云: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第十七,教諸侯權器不可以示人。經云:魚不可脫於泉,國有利器不可以示人。又云: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
第十八,教以理國、修身、尊行三寶。經云:我有三寶,保而持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第十九,教人修身曲己則全,守柔則勝。經云:曲則全。又云:柔勝
剛,弱勝強。又云:柔弱勝剛強。又云:柔弱者生之徒,剛強者死之徒。又云:強梁者不得其死。
第二十,教人理身無為無欲。經云:常無欲觀其妙。又云: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第二十一,教人理身保道,養氣以全其生。經云:致虛極,守靜篤。又云:專氣致柔。又云:為腹不為目,去彼取此。又云:知其白,守其黑。又云:知其子,守其母。又云:我獨異於人,而貴求於食母。又云:綿綿常存,用之不勤。
第二十二,教人理身崇善去惡。經云: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又云: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又云:善人不善人之師。又云:挫其銳,解其紛。又云:上善若水。
第二十三,教人理身積德為本。經云:含德之厚。又云:上德若谷。又云: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又云: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第二十四,教人理身勤志於道。經云:上士聞道,勤而行之。又云:勇於不敢則活。
第二十五,教人理身忘棄功名,不耽俗學。經云:絕學無憂。又云:功成名遂身退。又云:成功不居。又云:為道日損。又云:名與身孰親。
第二十六,教人理身不貪世利。經云: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又云: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又云: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第二十七,教人理身外絕浮競,不衒己能。經云:不自見故明,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又云:大辯若
訥,大巧若拙。又云:廣德若不足。又云:大音希聲。又云:自知者明,自勝者強。
第二十八,教人理身不務榮寵。經云:寵辱若驚。又云: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又云: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第二十九,教人理身寡知慎言。經云: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又云:多言數窮,不如守中。又云: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又云: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
第三十,教出家之人道與俗反。經云: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又云:明道若昧,進道若退。
第三十一,教人出家養神則不死。經云:谷神不死,是謂玄牝。又云:深根固蒂,長生久視之道。又云:善建不拔,善抱不脫。
第三十二,教人體命善壽不亡。經云:死而不亡者壽。
第三十三,教人修身外身而無為。經云: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第三十四,教人理心虛心而會道。經云:虛其心,弱其志。
第三十五,教人處世和光於物。經云:和其光,同其塵。又云:大道汎兮,其可左右。又云:被褐懷玉。
第三十六,教人理身絕除嗜欲,畏慎謙光。經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又云: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第三十七,教人裒多益寡。經云:以有餘奉不足。又云:既以與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第三十八,教人體道修身,必獲其報。經云:陸行不遇兕虎,入軍不被甲兵。又云:以其無死地。
舉此三十八別,以明經之大意所詮之法。然則此經大則包羅無外,細則入於毫間,豈止三十八門便盡其要?為存教義,汎舉大綱,比之秋毫,萬分未得其一也。《禮記》云:道也者,不可須臾離,可離非道也。若為君之無道德,如瞻視之無兩目。若為臣之無道德,如胸腹之無五藏。理家之無道德,如尸彊而無氣。由是論之,道之於人不可闕矣。其若離言教,絕指陳,玄之又玄,妙之又妙,斯可以神照,不可以言傳,道之極矣。
上來總標已竟,向下開章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