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章第八
疏:前章明天地無私,生成則能長久。此章明至人善行柔弱,故無尤。首標若水,示三能之近道。次云居地,盡七善之利物。結以不争,勸守柔以全勝也。○義曰:夫水之為德也,柔弱平和,居順處下,隨時壅决,任器方圓,流作泉源,散為霧露。凡物失之則死,得之則生,擊之無傷,執之無有,所以不及於道者,水有形而道無形也。雖有形為礙,其於利物之德,謙沖之用,近於道矣。老君舉水為喻以勸修道之人,欲令體七善三能,修身理國,兼以不爭之德,故無尤過之事矣。
上善若水。
注:將明至人上善之功,故舉水性幾道之喻也。
疏:上善,標人也。若水者,喻也。至虛懷,於法無住,忘善而善,是善之上。上善若水行,如水之能,具在下文,皆含法喻也。
義曰:上善之士體道修心,應變隨時,縱橫利物。老君欲顯上善之德,以歡後學之人,以水與道相鄰,故舉水為喻。上善有善而忘其善,如水之不矜其功。水不矜功,其功益大;善不伐善,其善益彰。既大且彰,為善之上矣。上惟南面之主,下洎栖巖之人,能如水焉,必得道矣。法喻者,以水為喻,以道為法,以上士為能行之人也。
水善利萬物而不争,處眾人之所惡。
疏:水性甘凉,散灑一切,被其潤澤,蒙利則長。故云善利。此一能也。
義曰:甘者,水之味也。凉者,水之體也。水為氣母,王於北方,以潤下為德,其色黑,其性智,其味鹹,其數六。北方者,陽德之始,陰氣之終也。生數一,與道同也。道亦為一,即無一之一,水亦為一,即有一之一也。無一之一為道之體,有一之一為道之用。則明水者,道之用也一切物類,皆資潤澤而得生成,以能潤故耐生萬物。故處三能之首也。
疏:天下柔弱莫過於水。平可取法,清能鑒人,乘流值坎,與之委順,在人所引,嘗不競爭。此二能也。
義曰:柔弱者,水之德也。《德經》第四十一章云:天下柔弱莫過於水。重舉水德,以勸守柔矣。夫其水也,居平則不流,法以平恕為本,故可取法也。水之不流,靜能鑒物,故曰人莫鑒於流水,而鑒於止水,以。其清且靜也。水性平也,故值不平則逝,值坎澤則止。東西南北,隨引所行,不與人争,無所不可。校量眾德,又云不及生物之功。故次之二能也。
疏:惡居下流,眾人恒趣,水則就卑受濁,處惡不辭,此三能也。
義曰:人之性也,徇常者眾,謙順者寡。好居上位,惡處下流。唯夫水也,處下不争,居污不辱,比前之德,前德為勝,故為三能也。
故幾於道。
注:幾,近也。
疏:利物明其弘益,不争表其柔弱,處惡示其含垢。此水性之三能。唯至人之一貫其行,如此去道不遐,故云近爾。
義曰:以前三能,故近於道。人君能宣弘益之德,秉謙沖之心,體含垢之行,則天下太平矣。理身者功務及物,柔以制性,處濁順俗,委迹謙光,則神仙可冀矣。
居善地,
注:上善之人處身柔弱,亦如水之居下,潤益一切,地以卑用,水好下流。
疏:至人所居善,能弘益如水在地,利物則多。又地道用卑,水好流下,同至人謙順,幾道性之柔弱,故云居善地。
義曰:此明處下樂卑,為安國存身之道也。天以清浮,故用其高。地以濁厚,故安其下。《易》曰天尊地卑,卑高以陳。又云地道卑而上行,則水順下而處卑,同至人之謙德矣。
心善淵。
注:用心深靜,亦如水之泉停也。
疏:至人之心善於安靜,如水之性湛爾泉停。水靜則清明,心閑則了悟。泉,深靜也。故云心善淵。
義曰:此明澄靜清虛,為潔己洗心之術也。臣心如水,臣門如市,斯之謂歟?
與善仁,
注:施與合乎至仁,亦如水之滋潤品物也。
疏:至人弘濟,常以與人。善施之功,合乎仁,行如水潤澤,無心愛憎,故云與善化。
義曰:此明潤澤品物,為博施濟眾之行也。既以與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亦斯義矣。
言善信,
注:發言信實,亦如水之行險,不失其信矣。
疏:上善之人言必真實,引化凡庶,善信不欺,如彼泉流,豈殊坎險?故云言善信。注云行險而不失其信者,《周易》坎卦之詞也。
義曰:此明信實無欺為真常審諦之教也。行險不失其信者,《周易》坎卦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也。夫理國長民,率身從道,言必信實,可以動天地,感神明,所以善惡之詞,興於一室之中,應乎千里之外。此信之至也。孔子云,去食去兵而存乎信,至哉言乎。
政善治,
注:從政善理,亦如水之洗滌羣物,令其清净也。
疏:政,正也。至人於事,動合無心,正容悟物,物因從正,正則自理,非善而何?如彼水性洗滌羣物,令其清净。故云善理。
義曰:此明真正化物,為革凡成聖人法也。正容悟物者,《莊子?田子方篇》子方名無擇,侍坐於魏文侯。文侯師子夏,而友子方。子方數稱谿工之道,文侯以為谿工子方之師也。子方曰:非也,無擇之里人耳。稱道數當,故無擇稱之。無擇之師,東郭順子也。其為人也,人貌而天虛,緣葆真,清而容物。物無道,正容以悟之,使人心意也銷。無擇何足以稱之。此所謂物之失道,東郭順子正其容儀,心冥于道,物睹自悟邪。志盡銷,亦可謂不言而化,不化而行。真道也哉。
事善能,
注:於事善能因任,亦如水之性,方圓隨器,不滯於物。
疏:至人圓明,於物無礙。凡有運動,在事皆通。通則善能,是名照了。如彼水性,决之為川,壅之為池,浮舟涵虛,無所不為,是善也。
義日:此明因機任物,為變應圓通之用也。水以方圓任器,壅决隨時,故能習海浮天,且廣且大。人君垂裳理物,委任賢良,用之不疑,各得其職,可以無為而理,臻乎泰寧之治矣。
動善時。
注:物感而應,不失其時,亦如水之春泮冬凝矣。
疏:至人之心,喻彼虛谷。方之鏡象,物感斯應。如彼水性,春泮冬凝,與時消息,故云動善時。
義曰:此明出處從時,為守道保生之戒。泮,散也。春布陽和,層冰釋散,冬有寒沍,流水堅凝,水之順時也。理國之道,理身之方,舒卷任時,因物之性,則至理矣,則保生矣。
夫唯不争,故無尤。
注:上善之人,虛心順物。如彼水性,壅止决流,既不違迕於物,故無尤過之地。
疏:尤,過也。至人善行,與物無傷,虛心曲全,未曾争競。波流頹靡,委順若斯,曾不違逢於物,放無尤過之地矣。
義曰:不争之德,德之先也。凡人之性,不能無争。為争之者,其事眾也。亂逆必争,暴慢必争,忿恚必争,奢泰必争,矜伐必争,勝尚必争,違愎必争,進取必争,勇怯必争,愛惡必争,專恣必争,寵嬖必争。王者有一於此,則興師海內。諸侯有一於此,則兵交其國。卿大夫有一於此,賊亂其家。士庶人有一於此,則害成於身。皆起於無思慮,愆禮法,不畏懼,不容忍,争乃興焉。故争城者殺人盈城,争地者殺人滿野。必當察起争之本,塞為争之源,無不理矣。語曰:君子無所争。又曰:在醜不争。下經曰:聖人之道,為而不争。不争之德,何過之有哉?虛心者,虛心無欲也。曲全者,曲己全人也。波流者,任性自適也。頹靡者,放曠無滯也。波流者,《莊子?應帝王篇》云:變化頹靡,世事波流,無往不同矣。委順者,委心順道也。體玆七善,遵彼三能,國泰長生之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