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在王宫里,小贝的日子过得很惬意。白天,亦风和亦凌自然跟在阿赫在一起。阿赫要亦凌陪着,亦凌要黏着亦风,结果三个孩子就拧成一团。偶尔会有一些小矛盾,不过,一会儿就会和好。除了吃饭,小贝只需要在晚上的时候陪着双胞胎,给他们讲讲故事,哄着他们入睡,其余的时间对小贝来说都是自由的。所以,平时小贝就喜欢多看看医书,增长自己的学识。她已经打算好了,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不可能一辈子赖在师傅身边,要学会自力更生找门营生才行。而这些年她会什么?以前是个丫头,只会端茶送水,这不能帮她解决温饱;后来在冷雨轩,学会了看书弹琴,唱歌跳舞,可是过日子不是风花雪月;只有跟着师傅,学了零星的医术,她很喜欢,也觉得很有用,所以她得抓紧一切机会多学习才能够独当一面。
“小贝,看你如饥似渴的样子,难道书中真的有黄金屋吗?”正当小贝看得入迷,李亭玉带着一干人浩浩荡荡地过来了。
“表小姐,你怎么来了?哎呀,你慢点,小心身子。”小贝连忙站起来,扶着大步走过来的表小姐。本来她也改口叫王后的,但表小姐不喜欢,哈努阿林自然不管这些,她也不习惯,所以最终还是依原来的习惯叫表小姐。
李亭玉倒不像她那样小心:“你就是大惊小怪,我有不是没有生养过,哪里这么小气了。”说话间,早有宫人搬过来凳子让她坐下。
“表小姐,这话你敢对大王说吗?”谁都知道大王宝贝表小姐,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当然敢啊。”--只不过要挨“收拾”罢了。“对了,小贝,那达慕大会还有两天就要正式举行了,现在外面就已经很热闹了,你不出去吗?”亭玉狡黠盯着小贝,如果小贝要出去,她是不是就可以陪着她一起出去了?
“过两天再带孩子们出去好了。”小贝怎么不知道她打的主意,整个一爱玩的主。到时候出去看来还得悄悄的,不然大王知道了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呢。
“哦--”看小贝的样子,亭玉一下子就蔫了。不过,她立刻就想起了另一个目的,“小贝,陪我出去走走呗。你老是这么坐着,对腰不好;老是看书,对眼睛不好;老是呆在屋子里,空气不新鲜,对肺不好;老是……”
“好了,表小姐,为了我好,我陪你出去走走。”见识过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无赖”,小贝很识时务地站起来,和亭玉一道出了门。一行人又浩浩荡荡地前往御花园。一路上,小贝禁不住感叹,王宫毕竟是王宫,景致确要比外面精致了许多,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还有匠人精心培育的各色鲜花,有一瞬间,小贝恍然觉得回到了京都。
“怎样,这里的景色还不错吧?”“很是秀丽。”“你好像不喜欢?”“没有。”不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辽阔的草原,有一种天高任鸟飞的自在,小贝在心里应道,这样的话她怎敢说出口呢,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廊一轩都是哈努阿林大王为了讨表小姐的欢心,特意找大硕的工匠费心建成的,不过,却实在让她想起了以前笼中鸟的日子。
“看久了也就那么回事儿,比起我的家乡差远了。小贝,你知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吗?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可惜这里永远也没有这样的赏心悦目。”李亭玉倒是诚实。
“表小姐?”小贝疑惑。表小姐的家乡怎么会在苏杭一带呢,她记得老太妃的娘家也是在京都呢。
李亭玉这才惊觉自己差点儿说漏了嘴,连忙掩饰:“你说那些文人雅士写的句子都是真的么,真想亲自去看一看。”自己是一缕异世孤魂的事情希望永远成为一个秘密,她可没有丝毫把握一旦说出来别的人不会把她当成妖怪看待。对于小贝,她费尽心思只是觉得对不起她,想要做一些弥补。想当年她在不知不觉中一穿到这个不知名的朝代,就马上要和原主亲亲的表哥成亲,这让她怎能接受?因此只能选择逃婚,只是一直担心照顾自己的小丫头会因此受到惩罚,才好不容易拜托克什尔夫妇帮她打听,必要时把她救出来。后来,果真知道她过得不好,想要离开,她也真心地帮了她。没有想到,小贝是个善良的女子,性格也很合她的脾性,两人居然成了好朋友。
“表小姐,我们到亭子里去坐一会儿吧。”看她神思有些恍惚,小贝有些担忧。
“我正有此意呢。”坐在亭子里,李亭玉又命人取来了古琴。小贝一脸期待。表小姐的琴弹得比那个英王妃还要好,她正可以趁此机会多学学。
“看着我干嘛,这是给你准备的。”李亭玉有些好笑,对琴棋书画,她只会看,只会听,要她自己动手简直就要了她的命。
“表小姐--”在表小姐面前弹琴不是班门弄斧么?
“听墨银说你的古琴弹得很好。”李亭玉做了个请的姿势,而后又俏皮地笑道:“再说我现在怀着宝宝,宝宝要多听音乐才会聪明。”小贝无法,只好坐过去:“表小姐要多指点哦。”其实看到琴的那一刻,她的手就有些痒痒了,好久没有弹了,心里还是渴望的。
一曲欢快的《百鸟朝凤》流畅地泻出,众人仿佛来到春之国,聆听着百鸟喜悦的和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