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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鸣凤初啼

天色大清,煦风和畅,巍峨青山之间,忽地响起一声绵绵长啸。

啸声在空谷中往来回响,逐渐荡开。

山腰间,悬崖旁,一个少年负手挺立,笔直站在石台之上,胸前微微起伏,口鼻处,有丝丝白气交绕。

刚才这啸声,正是从他口中吐出,直冲山巅,涤荡层云。

这少年名叫李剑歌,身高.体.健,眉宇间仍带着稚气,然而目光中,却蕴含.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深邃,神色幽然。

实际上,这看似年轻的躯体内藏着的,早已不是原本的那个李剑歌。

原本的名字已不重要,自夺舍复生,融合了原本主人的残魂,接管了他的一切后,这个新的灵魂,就与前任一样,以李剑歌为名。

远处峰峦如聚,李剑歌遥望青峰,只觉得心神无比开阔,此前郁郁,已尽随这声长啸而散。

七天前,他突逢意外身亡,随即穿越至此,夺舍转世。

这七天之中,劫后余生的庆幸,对前世亲人的眷恋,对陌生世界的茫然与恐惧,在李剑歌的脑海中交缠纠葛,使他神思不属,难以自拔。

但今天登高后,他终究借着这无垠广阔的天地,彻底平复下来,按住一切繁杂情绪,接受现实。

世间事,诡异莫测;人之命,天道方知。

事已至此,便绝难改变,若始终心怀凄凄,愤懑不平,却也是枉然无用。

正所谓既来之,则安之,从今往后,前尘往事,诸多总总,就全部都埋在心底便好,无须再耿耿于怀,惶惶不可终日。

话说回来,李剑歌原本也并非是个习惯于伤春悲秋,多愁善感的性子。

只因这番遭遇着实非常神奇,又太过于突兀,让他一时间,总难免有些无法接受罢了。

现在既然冷静下来,那日子还要继续过,他大好青春,能死而复生,实在是上天对他的恩赐,又岂能辜负?

李剑歌就此重新振作,与此同时,晨曦挥洒山峦,旭日高升,天地间已然彻底明亮。

收拾了心情,又瞥了眼远处渺渺云麓,李剑歌转身便轻轻一跃,跳下石台。

说是石台,其实就是一块高约两丈有余的大块青石,位于山崖边上,只不过顶端较为平坦,有方寸之地,仅仅可容一人踏足而已。

紧贴着大青石的左后侧方向,有一座土包,前头插着个木牌,上边正面篆刻着三列染墨漆黑大字,工工正正,整齐划一。

字数共有十八个,所书的内容如下:“亡父李长庚之墓,孝子剑歌,大隋元化九年立。”

前世李剑歌尽管家世平平,人生轨迹毫无奇特,淡入白水,但总算有父有母,家庭完整,虽有小烦恼,却也和和美美。

然而这一世夺舍转生的前任,却是自幼父母尽丧,乃是孤儿一枚。

姓甚名谁未知,前十年其四处游荡,是小乞儿,靠拣食讨饭,以街坊邻居的残羹冷饭为生,艰难求存。

直到五年前,一个从外地来的瘸子收养了他,认其为子,这才总算有了个依靠。

那瘸子带着前任,跑到这山腰上结庐而居,给他饭吃,教他认字,授予武功,恩同再造,着实是把他当成亲儿子一般贴心对待。

自幼孤苦的前任知恩感恩,十分珍惜,也把瘸子当亲爹服侍,尽心尽力,从不怠慢,两父子就此隐居山间,相依为命。

不过前任的好日子没过多久,那瘸子却是负有旧伤,五年来,身子骨每况愈下,无论吃了多少药,也没多大效果。

十来天前,终于挨不过,行至大限,在床上撒手人寰,就此魂归西天去也。

李长庚,就是那瘸子的名字,而李剑歌这个名字也他为前任所取。

对于李剑歌而言,李长庚不仅是带他脱离苦海的恩.人,救命的菩萨,还是老师,是带他面向一个全新世界的引路人。

最重要的,更是他唯一的亲人,父亲,长辈,孤苦多年才好不容易有了个父亲,初尝父爱还没多久又痛失至爱,前任顿时陷入无比的悲恸中。

强撑着为瘸子办完后事,便心力憔悴,昏倒在其坟墓之前。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由于心神大乱,其内力失控,竟走火入魔,没过多久,在昏昏沉沉之际,濒临垂死。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异界来客,才能得以魂穿夺舍,借体复生。

脑中回转着这一切,李剑歌轻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扶住了木制墓碑。

他低声自语道:“放心吧,既然接受了一切,那我就会好好活下去的,连带着你们父子两个那一份,魂兮归去,魂兮归去……”

本意只是有感而发的李剑歌,在说完这一句后,却不知怎么的,突然感到心头一安,仿佛最后那点阴霾也随之消散。

打了个激灵,他站起身,面色古怪地环顾了四周一圈。

旭日初升,周围阳光明媚,附近青枝绿叶,远处还不时传来林中野兽鸟虫的动静,一派生机勃勃之景,没有任何诡异之处。

怔怔片刻后,李剑歌自嘲地一笑,甩甩头将心中的别扭抛之脑后,放下心来。

随即,他来到居住的草庐旁,把上衣一脱,露出精赤的身子,又褪.下长裤,只剩一条白色短腿中裤。

草庐旁有一口大缸,其内盛满了挑来的山间清泉,脱完衣服后,李剑歌提起水缸边的木桶,弯腰舀了近乎满桶的泉水,迎头便从上往下一浇。

泉水从他精壮健硕的身子上淌下,将其脚下地面尽皆沾湿,又如灵蛇乱蹿一般,迅速蔓延开去。

此时节虽是夏日,这会又升起太阳,但如此山泉,却还是极为寒凉的,清冷渗骨。

然而,在李剑歌洗来,只感到皮肤上毛孔一紧,便没有更多感触。

若他还是前世那个普通的宅男,是绝对没办法忍受住这种凉水像浇花一样来淋头盖身的,之所以现在能受得住,正是因为这具新身体的好本钱。

这个世界,是有武功存在的,而且武力水准远超地球,是那种传说中的武功。

李剑歌如今居住的这座山名叫涧潼山,在他和李长庚住进来之前,本是有主人的——一座名为“黑云寨”的势力曾经耸立在另一边的山头。

黑云寨并非官.府的军寨,而是一群绿林好汉,聚啸山林,打家劫舍的地盘,寨中.共有大大小小三百多个山匪。

匪首诨号“断魂刀”,是个脸漆黑如碳的络腮胡大汉,带着一帮手下,盘踞在此,打家劫舍,吃香喝辣,小日子过的好不痛快。

直到李长庚出现,带着李剑歌来到这座风景秀美的大山之中。

一个人!仅凭只身一人、长剑一把,李长庚便尽数屠灭了黑云寨上下满门,李剑歌永远忘不掉那震撼的一幕……

轻轻一挥,剑光闪烁,如梦似幻,“断魂刀”的那颗又丑又黑的脑袋,就直接掉在了地上,然后咕噜咕噜地,滚到他脚边。

记忆里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断魂刀”的那一对眼睛,余色中有着一丝凶狠,一丝迷惘和一丝难以置信。

看见李长庚父子后,才刚刚表现一点凶狠气息的“断魂刀”,便在措手不及下丢了性命。

至死,他都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死了,可谓死不瞑目。

在李长庚出手前,他的外表,看起来就是个气质温和的儒生,宽袍博带,和蔼可亲。

李剑歌从来没曾想过,以他那瘸了一条腿的瘦弱身躯,居然能爆发出那般凌厉到堪称美丽的身手,上一秒还是谦谦君子,陡然间竟化身修罗。

这两种截然不同风格之间的转变实在过于惊人,也因此在李剑歌的心头烙印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使其难以忘怀。

只可惜,那么厉害的人物,现如今也只能埋身于黄土之中,与这花花世界永别。

一念至此,李剑歌不禁又轻轻叹了口气,旋即神色一凛,缓缓垂下双臂。

做出这一动作后,他慢慢放松了呼吸,集中起意志,定下心神,很快,心头诸多杂乱的念头,便逐渐收束,进入了无我无妄的境界。

下一瞬,李剑歌长臂一揽,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摆出得传自李长庚的《元罡秘法拳》的起手式,开始进入修炼状态。

这套拳法精深玄奥,李剑歌苦修五年,仍旧只领悟到些许皮毛。

但多年演练,日夜不辍,拳势法门,早就无比熟悉。

拳势一招一式地展开,李剑歌渐渐感受到自身肌肉绷紧的地方,涌现出一股股热流,配合着自己的拳势,在身体各处四处蹿动。

而随着这些热流的的运转,体内也隐隐传来一阵阵微痛感,仿若千万根牛毛细针,在不断刺扎血肉。

他立刻知道,这些刺痛都来自于此前走火入魔时,周.身经脉所受到的隐秘损伤。

李剑歌的脸色愈发肃然,经脉的伤损情况比想象的还要严重一些,这七天来一直未曾理会,如今看来,倒是耽误了功夫。

不过,好在这会也还不算太晚,他闭上眼睛,开始以心法引导这些热流在经脉内的运转。

意念一动,原本乱窜的热流,顿时收摄,顺着他的念头,慢慢以最佳的韵律,契合起所打出的拳路,渐渐汇聚。

不同于以往躁动不安,这次的修炼,可谓心至意达,水到渠成,毫无阻滞。

卧跃在渊、长空破晓、直上九霄、云行雨施、飞星摘月……

一招一式,气血蒸腾,李剑歌越打越畅快,精神越来越好,动作愈发圆.润轻巧,无拘无束,挥洒自如,胸腹之间仿佛有一股气在喷薄欲出。

不知何时起,附近的落叶,在李剑歌四周飘荡起来,如同伴舞的侍者,在他左右舞动。

他左手牵动右手,右手带起腰.腹,身一转,形一顿,力自足底而起,运合上下,双臂划至顶端,如泰山压顶般,向下一拍。

这一招,正是元罡秘法拳的最后一式收招——天地合德。

嘭!李剑歌周.身之力和胸怀蕴藏的喷薄之气都从这一招中宣泄而出,空气中,兀地炸开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纹。

伴随着空气的脆响,竟打出了一阵凛冽的急风,卷动起落叶,猛地撞在三丈开外,一块人高的青石之上。

这拳打出,李剑歌按下双臂,缓缓吐出一口热气,睁开了眼睛。

唰!唰!唰!与此同时,那块青石表面,也噗哧两下,掉落了几块碎屑,飘起一团石粉,散落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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