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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昂柯森

“其实卡札尔这个人真的还不错……”菲利普大叔还在絮絮叨叨地卖弄着自己的见多识广和思想精湛,但不管是瑞恩还是巴斯都没有在听的意思,巴斯首先是有些紧张,因为他们的马车上,就装着瑞恩坚持要带出来的‘战利品’,那些武器上可都刻着一个恶魔的头像,要是被这些骑士老爷看到了,非得给他扣上一个邪教徒的帽子,抓去上火刑架不可,作为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少年,巴斯对这些东西可是害怕得很,按他的意思,早就全扔在废墟里了,但是终究拗不过瑞恩。

而军队开过之后,他又开始回味起那些威武华丽的骑士,然后整个人的心思都被吸走了——对于乡野少年而言,成为一个骑士,披上板甲,提上骑枪,征战沙场,那就是他们一生中能想到的最大的梦想了。

而瑞恩则在自己的思绪里越陷越深,开始考虑精灵兄弟为什么会认识菲利普大叔?菲利普大叔又是什么身份?他和这件事情是不是还有什么关系?这本来就已经复杂的一团乱麻一样的局面里,又加入了菲利普大叔这个因素,一下子就把局面搅得更加混乱,因为菲利普大叔是收养自己的人啊!这可能意味着自己的出身可能都不止是表面上这么简单,但自己出生在西境,帝国边陲的一个家族,和蒙特沃郡相距千里,这又能有什么关系啊?

陷入了自己的思虑后,他就完全没心思听菲利普大叔自以为高明的‘见解’了。

菲利普大叔看到两个孩子都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不由得觉得有些没面子,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拍了拍两个人的脑袋,不满地抱怨:“两个臭小子,还发什么愣!肉可都烤完了!晚饭不想吃干饼就快上车,赶到下一个村子去”威逼利诱了一番后,他又神秘地说道:“如果我们抓紧时间赶到下一个村子,说不定有机会在那里见到诺斯爵士呢!”。

“真的吗?!”巴斯一听诺斯爵士,就立刻来了精神,在一个乡下小地方,在蒙特沃郡,诺斯爵士算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了,能见到他,哪怕就是远远地看一眼,巴斯都觉得十分光荣,因此连蹦带跳地爬上了马车。

瑞恩对这种事自然没什么兴趣,别说他没那么幼稚,经历过废墟一战,他心中甚至已经把塔玛尔家族当作了潜在的敌人,虽然这个家族对现在的瑞恩而言是庞大了一点,一个实权伯爵领主,在帝国仅仅算是中层贵族,但对一个乡下少年而言,却是庞然大物了。

但这并不重要,不管塔玛尔如何强大,也无法和他曾经面对的那个笼罩着半个世界的组织相提并论,那个组织杀了他心爱的女孩,就像是随手碾死了一只蚂蚁,只是因为那个女孩撞破了这个组织的某个行动,所以他们就毫不留情地将她抹杀。

那些人从未想过会因此而付出什么代价,但经过二十年的绸缪,他却已经将对方逼到了濒死的绝路,至少有拉着对方一起同归于尽的把握,而那个组织的领导者,甚至完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怎么招惹了这个疯子。

那些人,他们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所以可以随意牺牲别人的生命,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招惹了谁!

如果对象仅仅是塔玛尔,那瑞恩并不需要忧心,只需要拿到次级法师的身份,再加上他的心机城府,不需要太复杂的布局,他就可以颠覆这个家族。但他经过了这一会儿的思考,隐约觉得这件事情的背后,可能不仅仅只是一个塔玛尔家族这么简单,因为那片废墟中的一切,都远远超过了一个伯爵所能掌握的范畴,这件事情波及之广,之高,可能比他想的还要夸张的多。

他可能只是不小心一脚踏入了这个巨大的漩涡之中,现在抽身而退,或许还来得及,但他还能退吗?艾伯特的仇,他绝对不能不报,虽然瑞恩懂得那套冰冷的利害法则,但他却相信这冰冷的法则之中,还有那么一丝温情,正是这一丝的温情,点亮了整个生命,让人不至于绝望,艾伯特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所感受到的第一份温暖,如果他连这个仇都不报,那他的生命,就真的只剩下那一套冰冷的利害了,那活过来又有什么意义?

再者说,那个恶魔头像给他带来的亲切感,再加上精灵兄弟认识菲利普大叔,也让他觉得自己踏入这个事件可能并非偶然,虽然他只是为了赚学费才去参加的任务,而且还是巴斯的提议。从表面的情况上来看,这确实只是一次偶然的事件,但以瑞恩的经验告诉他,一件事情表面上表现出来的,未必就是真相——他在魔法学院进学快三年了,怎么巴斯就在这个时候提议?为什么巴斯在诸多任务中,偏偏选中了这个?虽然巴斯未必是有意的,但这其中说不定就有什么力量在引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

不过,他现也没办法开口询者巴斯这些细节,因为菲利普大叔大叔就在旁边,大叔在森林里看到他醒过来时,脸上的担心让他觉得最好不要当着大叔的面询问这些事情,最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但虽然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有一点却是肯定的,他不能退出去,只能一脚踏进这个漩涡里,只是以他目前的实力,不管是个人实力,还是手上掌握的人脉和势力,他都没有资格参与到这个漩涡里去,就算进去,也只能是一枚棋子,而且是一枚对这个漩涡一无所知的棋子,这么莽撞地一头钻进去,随时会被这个漩涡撕成碎片。

所以他现在迫切地要提升自己的力量,同时尽量多地调查关于这件事情的情报,只有这样,他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而最容易做到这一切的地方,就是昂柯森,所以他也点了点头,赶紧爬上了马车。

菲利普驾驶着马车又走了一周,三人就离开了蒙特沃郡的辖区,进入了昂柯森自由领的地盘,途经几个村子,越过高耸的杜隆山脉,豁然开朗的视线中就是一马平川的大平原,河流交汇之处,就是那座雄伟的大城的轮廓。

驱车前行,中午时分,他们便来到昂柯森城下,首先映入眼帘的自然是绕城一周的宽广护城河和雄壮威武的城墙,白色的大理石条石在阳光下闪耀着象牙般的光芒,城门口,高耸的凯旋柱直插天际——这份曾经只由帝国皇室独享的荣耀,现在特别授予了昂柯森的领主,帝国军神,百年之内唯一一个帝国元帅,白银实力者,活着的传奇,昂碧丝·克鲁泽勋爵,为了表彰他在断剑之战中力挽狂澜,击败了新兴的强国圣剑王国,维护了这个古老的超级帝国的尊严的丰功伟绩。

三人接受了守卫的询问,驶过高大的门洞,昂柯森是一座很开放的城市,所以门口的盘查并不严厉,瑞恩不以为意,巴斯则显得忧心忡忡,瑞恩无奈地对哥哥的表现摇了摇头,抬起头,看着凯旋柱上在日光照射下栩栩如生的浮雕,那些盛大的仿佛神话一样的战场,是真实发生的,那也是这片大陆上百年之内,发生的最大规模的战争——即,断剑之战。那些夸耀功勋和力量的雕塑,让瑞恩觉得有些眩目。

进入这座都市,他则产生了一种仿佛穿越时空般的恍惚——这片大陆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只是中世纪的发展水平,中小型的城市逼仄污秽,在荒野之中甚至还能找到如同猿人一样的远古部落,但进入这座城市,却仿佛置身于十八世纪的伦敦或巴黎街头。

如果不是没有那些钢筋水泥浇筑的森林,没有车水马龙和闪烁的霓虹,瑞恩都快要确信这一点了,虽然已经在这座都市里生活了三年,但每一次来到这里,他还是不由得震惊,而这一次,因为多出的一段记忆,这种感觉就更加明显。

这座都市的生产和商业之发达,分工之细,甚至已经不输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城市,比如眼前为了方便四方行商和旅客存放车马而生的商行,服务专业的程度,根本就不像是这个时代该有的产物。

菲利普熟练地和商行雇员交接存放马车的时候,等待的瑞恩再次观察起这个都市,用崭新的眼光去看,就能发现更多让人惊叹的细节,这座城市的建筑、设施井然有序,甚至包括取水渠、排污渠都泾渭分明,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城市,绝不是中世纪那些随性搭建起来的城市可以相提并论的。

甚至就连罗马和华夏,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目光流转,扫过宽阔的街道、熙攘的人群,郁郁葱葱的行道树,看到的越多,他就越是惊讶,从而越发觉得唯有这样的都市,才是能让自己发挥的地方——他的实力不可能太强,华夏阴谋阳谋,在一个人人都有土地和军队的世界里,实在有点施展不开,因为这是一个相对而言更习惯用拳头说话的世界。而这座都市,则是不一样的,他有着一套智慧能够自大程度发挥作用的规则,这套规则最适合现在的瑞恩利用。

PS:从这一章开始,之后的剧情会变得比较拖沓,因为是为了埋伏笔和塑造主角的性格,我承认,这一段剧情实在不应该放在这里,不应该中断剧情的节奏,也不应该这么早就开始埋这么深的伏笔。但是发现的时候已经有点太晚了,来不及调整了,所以如果您觉得这一段写的很无聊很乏味的话,可以略过这一段,直接从后面的章节《寻恩I》开始看起。短时间内,可能到第一卷结束之前,都不会太过妨碍您阅读之后的剧情,如果日后发现有什么衔接不上的,可以回过头来找找源头。

因为我情节安排的失误对您造成的不便,洛谷在这里真诚地向您道歉,这本书确实是关于热血、争霸、权谋、战争的小说,这一段真是写的失误了,如果诸君喜欢这个类型,真的可以跟下去,新书,需要各位的支持。

PSS:今天就看到这句话的读者们,《寻恩I》会在今天晚上最迟十点发上来,请各位多多见谅,给洛谷一点点时间修改用词!洛谷在这里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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