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3595500000002

第2章 纸人索命

初次遇见梁王翰海的时候,正好赶上艮州经略安抚使沈石边的案子。

那日天还未亮,崆岘山涧一片寂静,远处传来鸣泉空旷的流水声,带有入秋的丝丝寒意。我很早起来,从苗圃最上层的石柜里取出一个封口石瓶,倒出黄豆粒大小的九枚丹丸。这是师父临出门前嘱托三师兄龙井去做的,要他在十五月圆之日去给一位叫做沈石边的大人送去九枚保元丹。

而三师兄龙井与二师兄龙羽进山采药未能回来,此等小事便落在我头上。

我穿了青幽幽的道服,外罩一件灰白色的鹤氅裘,手中紧紧攥着一件青瓷小瓶,踏着夜色就下了山。三师兄说过,“我们修仙的人要低调,越低调就越显得高深。”所以,他把我唯一的坐骑给偷偷炖掉了。那时,小母鸡还没有强壮到承受我的重量,三师兄就等不及它长大了。

从此,我开始佩服师父的眼光,姜还是老的辣,选坐骑嘛就要选只大个儿的——下至平头百姓上至王公贵族都在纷纷传颂,我们低调的师父骑着一只大鹤在空中飞来飞去,神姿仙态。

艮州经略安抚使沈大人在离此不远的城池里有一座私邸,相当富丽堂皇。据传他非常宠爱一名叫做金鱼的歌姬,便仿照殷商夏宫的模样,专门为她建造了这座府邸。

这些事情都是三师兄告诉我的,他说:“香儿啊,从这青石道一直往前走,便能看到沈宅后院。沿着沈宅的院墙朝左前行,再拐两道弯就是沈府的正门,你将这瓷瓶交给那金鱼歌姬便可以了。”

“金鱼歌姬?这里面不是保元丹吗?她,也吃保元丹?”我嘻嘻笑起来。

三师兄皱了皱眉头,答道:“这倒不是她要吃。好像是前年沈大人生病时,他的夫人曾经来求过丹药……但为何交给金鱼,师父却没有交代过,大概是这府上的女主人只有金鱼一个吧。”

“咦?那沈大人的原配妻子哪里去了?”

“哎呀!女人掐架的事情我怎么知道啊!”三师兄恼怒了一阵,又忧虑地说,“可是香儿,你只管交过去瓶子就好了,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莫多问莫多管,乖乖回到山里来。”

我笑嘻嘻地拍了拍三师兄的肩膀,“知道啦!放心吧!”

“还有,你千万不要四处乱跑……我担心你……”

“好啦!”我翻了个白眼,“要不我和二师兄去采药,你自个儿去送保元丹?”

三师兄望了二师兄一眼,对我认真地说:“你甭打他的主意了,二师兄是不近男色的!”

“滚!”我从门旁抽出扫把,连打带骂把三师兄赶出房门。

太不像话了!竟然暗指我像男人!我看了看自己身上低调的青白道服,摸了摸脂粉不施的脸孔与光滑乌黑的发髻,似乎与二师兄和三师兄没有什么区别。可,可我终归是个女儿家啊。

三师兄还说什么二师兄不近男色,他自己难道是女色?真是的!对此,我十分痛恨三师兄的啰唆,他不愧“山中话痨”之美誉,可与他结伴采药的二师兄却是山中最无趣最寡言最闷骚的男人,虽然是不近男色的,可也不近女色,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样子,弄得我一直好奇地围着他身边绕,看他到底在想什么。人类,怎么会没有喜好呢?

后来,这种举动被三师兄猜疑了,还以为我有什么想法。这也直接导致了二师兄与我的关系彻底冻结,他连一星半点儿都不愿意跟我说。有次,我问他水莽草是苦味还是辛味?谁知道他猛然后退几步,头也不回地跑掉了,弄得我一头雾水。等我转身的工夫,他又跑回来,往我嘴里塞来一摊生生碾碎的药末,味道极为酸苦,弄得我脸都皱在一起。从此,我宁可憋着不问,也不敢麻烦他了。

其实,二师兄原本一直陪着师父走南闯北的,可偏偏生了一张俊美的冷脸,无意间惹来无数狂蜂暴蝶。渐渐地,师父也就不怎么愿意让他下山了,只有非常尊贵的客人相邀,他才陪同师父前往。一直以来,他都默默待在晾晒台上。打理那些散发出独特味道的草药。

我望着两个男人离去的背影,真不知道这两个不同怪癖的男人是怎么结伴在一起的。自他们离开以后,这山谷就空了。

关于大师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大师兄,连他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和我一样,都得了师父高深的绝技,是使药的行家。而大师兄失踪了以后,三师兄才进的门,我曾经问过二师兄有关大师兄的事情,可他寡言少语,怎么都不肯说。于是,我们都知道上面有个大师兄,至于他是谁,已无据可考了……

其实,三师兄的担心不无多余,因为我天生便是跛足的女子,虽蜗居在山谷间,但总有人来求师父的丹药,他们用一种惊疑的目光盯着我的跛脚,问道:“你师父的丹药这么有名,为何治不好你的跛脚?”

我表面平静地望着丹鼎下的熊熊烈火,其实心里在憋火,说道:“我的脚是天生缺了一块骨头,不是随便什么药石都能治好的。”

缺了一块骨头。

初时回答这话时,有一种卑微的难堪。可是师父说了,上天赋予每个人的一切都是平等的,虽然缺了这块骨头,却注定我有着其他特殊的才能——比如说对药石的掌控能力,比如说试百毒而不侵。所以师父炼制出颜色各异的丹丸后,我就是他唯一的试药人。因此,我对药石的掌控能力也绝非普通人类所能比拟。

很久没有下山了,这坊间巷道毕竟不比山上,晦涩难行,我微跛的左脚时不时踩在青石缝隙处,崴得生疼。偶尔有一缕天光从房檐间漏出,很快又被遮挡住。我寻了半天才看到沈府的高墙别苑,刚要拐过去,却惊异地发现沈府后门竟然半开半合着,一团一团的红光从门缝中透出来,群魔乱舞,妖异非常。沈府里莫不是进了什么妖孽?

我屏住呼吸探过身去,却瞥见纸片一般的白色的影子匿入乌黑一团的屋檐下。天光暗淡,只见那纸人跌耸了半天,竟然顺着窗缝溜了进去。

“不好!”我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刚才猜得没错,这定是什么妖孽要去害人了,作为玄妙观的女弟子,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一着急,我便把三师兄的叮嘱全忘在脑后了,只顾着跌跌撞撞闯进来,斩妖除魔,救人性命。

时值深秋,花木稀疏,这几团红光原来是檐下成串的灯笼,被秋霜蒙上一层血色花纹,在那光线无法照射的黑暗角落处,无一不隐藏着数只蠢蠢欲动的精怪,他们看到我却毫无惊惶之意,而是东张西望地向着一个方向跑动。只见石阶、枯树、窗棂爬满了这种小巧玲珑的白色精怪,虽然不成什么气候,但数量如此可观,看来这沈府绝非干净的地方。

在一扇菱花门背后,精怪们消失不见,我确认这便是那纸人挤进的房间,便从后腰摸出一柄镇魂铃,轻轻推开房门,里面漆黑一团,分辨不清东西。我正犹豫着是否应该迈步进去,却听到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我转回头,一位穿着华贵的妇人惊慌失措地拿着烛台,颤抖地问:“你、你是何人?”

我举起手中的镇魂铃晃了晃,铃声在寂静的夜空中极为刺耳。

那妇人看到我这镇魂铃,忽然笑了,说道:“原来是玄妙观的道姑。莫非老爷书房中有着什么妖怪不成?既然如此,便将烛台给你,让你进去瞧个清楚。”

我谢过她,侧身进去,只见昏黄的烛光下,数条绳结断裂,书卷散落一地,窗边歪斜着我刚刚看到的白纸人,被细细的绳系着一端,发出熏人的气味。原来那纸人便是这样进来的啊,我只顾着进去斩妖除魔,忽略了纸人既没发出妖魔的光彩,又没有阵阵妖风,这就是一张纸人,没有生命,没有妖气。

我浑身都松懈下来,重重叹了一口气,忽然瞧见歪塌的书卷中,我寻找的经略安抚使沈石边沈大人正伏倒在书堆上,似在小憩。

“大人?”我走过去,轻轻触一下他的肩膀,沈大人的身体马上倾斜到一侧,只见他怒目圆睁,黑发随之而落,唇齿间似有乌血流出,好像刚死去不久。

“大人……”我握着镇魂铃的手颤抖着,正不知如何是好,身后的房门却砰的一声被关上了,紧接着被上了锁。

“夫人,夫人!”我吓了一跳,连忙敲打房门,却听到那妇人号啕大哭,“杀人啦!杀人啦!快来人哪!老爷被杀啦!”

“喂!那个……不是我!”我死命地敲打房门,铜锁也发出不甘而沉重的声音,“哐当,哐当,哐当当……”

恍惚间,放在袖子中的青花瓷瓶掉落在地,轰然碎成八片,里面的九粒保元丹滚得到处都是。

同类推荐
  • 边陲胡杨

    边陲胡杨

    本书讲述了扎根于边疆的解放军战士,在艰苦的条件下,坚守着为党为人民的信念,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忍受的困难,不抛弃、不放弃,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奋斗。边陲的胡杨傲然挺立,我们可爱的战士也如这挺拔的胡杨一般,笔直地矗立在祖国的边陲……
  • 红杏出墙记1:红杏出墙

    红杏出墙记1:红杏出墙

    小说《红杏出墙记》讲的是一个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江南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语言流畅自如,灵动传神,体现了作家高超的技巧和天赋。
  • 念你的时间比爱长

    念你的时间比爱长

    乔小池是一家咖啡屋的店员,美丽,忧郁。暖男陆信阳不知不觉被她吸引,并想要保护她照顾她,这些关怀却揭开了乔小池深埋心中的一段青春往事。乔小池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初中、高中时与苏城是同班同学,同样的内心孤独,令他们彼此走近。然而,苏城的母亲和未婚妻宁薇时常从中作梗,两人坚守的感情,终于在某个突然的日子里崩塌。苏城的一句话,“你只是一厢情愿”,将乔小池打入地狱。无法接受的乔小池选择逃离那座城市,来到了异地独自疗伤,直到遇到陆信阳,才慢慢打开心扉。
  • 我鄙视你

    我鄙视你

    赵小帅与姜勤勤毕业后进入同一警察局工作。由于接连发生两桩银行抢劫案,很快进入工作状态。与赵小帅搭档的资深警察邓子爱好周易算命,常常带领他进入风月场所。女友苏小妹被害,邓子决定自行报仇,邀请赵小帅帮忙。赵小帅与苏小妹的妹妹苏浅浅在网络上联系上了,神秘女子沈小柔每个周五会来到他的宿舍过夜,风尘女“方块A”受命要刺伤他。姜勤勤对他似若有情……男主人公的感情陷入了迷乱。更为惊人的消息是邓子暗地里是当地黑社会的一个大头目,为了还上百万赌债,银行抢劫案是他所为……爱情和友情、阴谋和义气、正直和狡诈,赵小帅遭遇了人生最复杂的考验。
  • 我们的生命之舞

    我们的生命之舞

    复仇是一个主题,情爱是一个主题;而复仇的结构,往往被情爱的结构所解构,而情爱的变化,又往往被复仇的暗流所干扰,于是爱与恨起伏不定,善与恶泾渭难分。本小说无头无尾,就像生活一样,就像时间一般,既可朝前追溯,又可往后寻索;既写到传统的固守,又写到时尚的张扬,但千言万语,只写了“人性”二字。
热门推荐
  • 漫威之神级商人

    漫威之神级商人

    漫威世界有了安布雷拉公司,超级英雄的世界变的不一样了,安布雷拉掌控着‘天网’、‘红后’、‘智脑维基’、‘超验骇客’这些人工智能意味着什么,漫威世界降临的变形金刚,明日边缘的外星人,铁血战士,异形,环太平洋中的怪兽,隐藏在黑暗中的林中小屋,黑夜传说.....,安布雷拉公司掌控者前轮回者科技流强者唐天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看来穿越了这个世界也不平静只能遇强则强了,接者买军火,让科技神教的福音传遍漫威。”本书重新写,希望各位读者支持。
  • 始龙吟天

    始龙吟天

    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有着不同的平行空间,其中最为强大的有三域:神域、龙域、魔域。万年之前,龙域衰落,神域独大,万龙覆灭,剩下的龙族苟延残喘,流落低级世界人域;千年之前,人域中继承了龙域道统的始龙国灭国,天下三分,族人遭戮;千年之后,始龙遗脉重现世间......当神女降世,魔君驾临,作为万龙之祖的始龙是否会如期觉醒?又将牵扯出怎样的恩怨情仇?轮回千载忆难消,几度龙吟转寂寥。儿女多情空泣泪,谁将赤血染红袍?
  • 接吻简史

    接吻简史

    接吻是人人都了解的事,但其来龙去脉鲜有人知,丹麦学者克里斯托弗尼罗普教授围绕“接吻的历史”这一主题,详细考察了西方世界的接吻历史,从文化的角度阐述了关于“吻”的历史发展和文学演变之路,将“吻”分成爱情之吻、友谊之吻、敬重之吻、和平之吻、柔情之吻等形形色色的类型,用大量的引经据典和诗歌故事,将接吻的整部历史写得妙趣横生、丰富多彩。书中配以大量世界名画及精美插图,与吻的罗曼文学史交相辉映,形成了一本美轮美奂的接吻之书。
  • 圣魔征天

    圣魔征天

    神道和魔道两者水火不容。神道,不断淬炼体内的圣气,于心脏练成圣核,最终普升天界。魔道,不断淬炼体内的魔气,于心脏练成魔核,最终堕入魔界。然而要选择哪边仅仅只是你一念之间的事情。这就是一个名为索罗的少年成为圣魔推翻天界的故事。——————————————还有,推荐票和收藏之类的事情就拜托读者们啦。
  • 雷流满面

    雷流满面

    被天雷击中,命大没死,还获得了异能,胸无大志,反应迟钝的主角,遇到了恶趣味的引路人,是功成名就,还是混时度日?
  • 一枕凰凉

    一枕凰凉

    黄粱美梦终是空,梦醒时分倍凄凉。往昔岁月相伴走,回首已是陌路人。你当我没心没肺,其实我早已伤心伤肺。如果有一天,我们相互伤害,我们兵戎相见,那么过往的美好是否还能抵挡得了未来所承受的痛苦吗?可是——如果没有如果,生活是否会朝着我们预期而行?永远站在你身边,永远爱你如初,信你如初......当初你的话语仍梦牵萦绕!可是——永远没有永远,诺言二字有口无心!是真是假,看不清道不明!我们的相遇终究是一场萍水相逢,无需牵挂,无需叹缘浅,多半的相遇不过是为了一场别离,或平平谈谈,或轰轰烈烈......
  • 念念不忘你的笑颜

    念念不忘你的笑颜

    你可否记得那懵懂的青春及梦幻的纯爱让我念念不忘的是你对我宠溺的微笑——颜沫溪我依然记得那单纯的情愫及清秀的身影让我念念不忘的是你略带青涩的笑颜——季初凯
  • 云雀渊

    云雀渊

    她是一只吸取仙气后破身为人的小云雀,不谙世事,可爱呆萌。他是九天之上潜渊山中一位仙风道骨无欲无求的人仙至尊渊默。她在他的眼皮下出生,他将她抚养至十八岁。十八岁,她跟随风流成性,放浪不羁的师傅青桓来至凡间。遇见清朗温润的少年印文冶,至情至性深爱渊默的的魔教至尊青萝,妖媚狠辣的妖灵族妖皇白璟。为爱?为情?为复仇?为正义……九天之上的至尊是否可以一直无欲无求,天真的雀儿眼前铺开的画卷,是否能描摹出她所想象的绚烂色彩?==========================================================女主非玛丽苏圣母,有仇必报有恩必还!作者保证坚决不会太监!!!坚决坚决!!!请放心入坑!!!
  • 一个写手的故事

    一个写手的故事

    第一部分2016年,他30岁,她22岁。他,生意失败蜗居出租屋,码字为生;她,大学毕业,正值青春灿烂。游戏与现实中奇迹般的邂逅,碰撞出爱情的火花。在爱情中相互拯救,勇敢前行。坎坷的往事、前路的奋斗、生活的幽默与惊喜。交织着离奇的身世、上溯数代人的命运纠缠,惊人的身份变迁、夹杂着两国间的恩怨情仇……他们能否坚持初心?第二部分来自银河联邦象征性的救助,沦为难民的地球幸存者在星际社会中艰难前行。虽奔波于生计,却心存重建地球的梦想……第三部分黑洞爆炸,时空回溯,重生于2004年。他变回18岁的少年,她是10岁的可爱小萝莉。保留了上一世的记忆与能力,他们将抒写新的故事……
  • 御猫媳妇是恶霸

    御猫媳妇是恶霸

    恶女丁月华要休了她夫君展昭。下水救人的女混混穿越时空变成了御猫展昭的媳妇丁月华,这南侠竟然长得跟她那个杀千刀的负心汉一模一样!丁月华下定决心去开封府击鼓告状,甘愿坐牢也要休夫!【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