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惨白霸气的阳光像千万道利剑直射到白色的瓷砖墙上,再经过千百次的反射后冒然闯进卧室。且不管你同意不同意,硬吻舔着紧闭的眼皮子,扰乱你的清梦。觉是再不能睡了,睁眼看看时间,不到六点!任凭众生如何的咒骂,第二天,它必定还会犯同样的错误。要想甩掉这恼人的阳光恐怕得等立秋后。
丝丝又一次被这超大气场的阳光提前叫下了床。厚重,深紫色的窗帘根本对付不了的,这群拥有超能力的强盗。
卧室里除了一张床,还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放着一大堆厚的,薄的,大的,小的,新的,旧的书。大部分书的封面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她随手抽出来一本,翻着,用来打发黄金般的大好清早。
大概书中的故事勾起了丝丝某根回忆的神经,她想起了兰兰的婚礼。那天打完电话后,忙着做饭安慰肚子,再没在脑子里出现过这事,更别说排上记事日程啦。今天星期三,距离星期六仅有三天的时间,到底要不要去呢?得做个决定呀。
她合上了书页,撑起下巴,作思考状。周末两天,跑一趟龙岩,火车上就得浪费二十个小时,满打满算在龙岩呆的时间实在不多。由于领导休假,工作上无形中多了许多事情。这几天挺忙的,累得够呛。如此跑一趟下来,差不多要趴下喽。又不能请假,那么多的事儿,不能没人做呀。可再想想与兰兰的交情,那有不去的理呀。很是头疼!
丝丝带个这个很是头疼的问题,上了一天的班。事情确实太多。多做一个人的事,时间太不够用。一整天忙得比打仗还急。哎,算了,算了,不回啦。下次有机会再作打算。
晚上,丝丝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兰兰。虽然十分地遗憾,兰兰还是非常理解她。了却了这桩事,压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被卸开了去,她正轻松自在地在房间里折腾着呢。她喜欢边听着轻音乐,边看书,或是写作。满屋子的漫妙舒缓的音乐,走到这个角落里听着,走到那个角落里还听着,是一件多么美的事情啊。
她就喜欢这么的浪漫,这么的诗意。独自一人的享受,那些韵律高尚,天簌般的抒情曲,或是钢琴曲。也就在这些远离尘世的圣音里,才能寻得着那独特的灵感,独特的梦想。
又看了一会书,觉得倦了,于是打开了电脑。
她在家几乎不怎么用电脑。公司里,整天面对着电脑健盘,已是腻了。回家后,再用电脑,还不让人吐。她对电脑没那么上瘾,也许得益于喜欢看书吧。满屋子里乱放的书,就证明她有随手翻书,随手扔书的习惯。面对着电脑屏幕,脑海里想着上网看看新闻吧!说什么自己也是做新闻的。好歹学习学习人家的高明。对着各色各样的网页胡乱点着,每个网站大体上的新闻都相似,很少有一个独家爆料。浏览一遍,差不多全知晓最近中国的,世界的,政治界的,体育界的,娱乐界的,军事界的发生了些什么。
看看距离上床的时间还早,又随手点开了新浪微搏。登录网站,铺天盖地的说法,想法,也就懒得看了。已是好久没上微搏了,微搏历史记录显示上次登录时间在三个月以前。上一篇佳作是:我为什么要生气。她有些记不得其中的详细内容,于是点开来,认真地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