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沈诚来的这么早,更加没想到沈文珍竟然在他心里这么没有影响力和吸引力。据说他才刚刚来了不到三分钟就急匆匆的离开了。我和郑明明紧赶慢赶,刚刚来得及看见他挺拔且瘦肖的背影。
郑明明鄙视的看了我那恨不得把眼珠子糊在他身上的丢脸行为,说:“不是每次都这么久吗?男生又不能进我们女生宿舍一直在大楼门口溜达什么劲儿啊!”
她一定是对沈诚没什么和我对他一样的想法,不然她一定不会说出这种话。如果她和我以及其他的在楼下犯花痴的小姑娘一样,她就会明白我那种无论他在楼下待了多久在我眼中都只有一瞬就飘然离去挥一挥衣袖,带走了天边的云彩和无数的少女心。我正对着七号宿舍楼的楼牌号,看着这栋巍峨的五层大楼。现在正是八九点钟,正是阳光刚刚从昨天晚上的黑暗中缓过来的时候,不算太耀眼,温顺的样子。如丝如纱的几缕金线映射在这栋宿舍楼上,让宿舍楼都多了几分温暖的感觉。我知道,越过这栋楼一个体育场和两栋学生公寓再加上一座小假山,就是他所住的13号学生公寓。开学那一天帮我搬行李的学长是和他同个宿舍的。那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他并且对他不可自拔。这一定是一种缘分。他主动跟帮我搬行李的学长打了招呼,那个不靠谱儿的学长却借此停下和他攀谈了起来。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他一定是搬不动我那塞满了漫画和小说的旅行袋了。他的脸很白,一看就是肾虚。也许是他良心发现,也许是他脸皮不够厚,觉得放我一个小姑娘孤零零的看着东西看着他们两个大男人东拉西扯实在不怎么好看,主动向我介绍,“这是沈诚。我们大学出了名的校草。”我抬起头看他,一眼就被迷住了,却口是心非说:“也不过如此。”其实那一天的沈诚真的很帅。我一直认为他不只是一个数控的本科生,还在光线学和美术学上以及摄影上有很深的造诣。那一天的他穿着一件黑色方格T恤,牛仔裤,干净利索的黑色短发,脸上的线条凌厉清楚,五官精致,迎着阳光将他的脸分出了明显的明暗交界线和黑白俩面,浑身透露出一股让人面红心跳的诱惑。
我常常想,人和人的缘分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在认识沈诚之前我一直又笨又蠢,没有什么人或者事情让我有什么动脑子的闭眼,可以遇见了他,我这么多年没用到的执着和智商全用在他身上了。儒家的传统文化讲究过犹不及,意思是事情做的过头就跟事情做的不够一样,都是不合适的。可惜大学里不怎么学《论语》,反而是大力推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我错误的将一定程度的量变引发质变这一真理错误的用在我和他的感情上,然后就悲剧了。我认为在感情里量变引发质变就是我努力的爱他,就会产生他也爱上我这一美妙的质变。
郑明明看着我一直盯着宿舍楼发呆,好奇的问:“你在看什么?”她也学着我仰起头看,却只看到了来来往往步履匆忙的人群,没有发现我此举中的深意。
难道她就没有发现我这个角度的侧脸和光线打在脸上比较好看吗?如果沈诚还没有走得话,他就可以刚好在一个看我特别好看的角度不经意间的看到我。据研究表明这种不经意间的美最容易让人一见倾心,惊为天人。自从看了这个研究之后我就经常在他时常出现的地方摆造型,勾引了不少我一看就懒得搭理的学长学弟,唯独没有那个我死皮赖脸想要去勾搭的沈诚。但是也有让我不得不去搭理我懒得搭理的人——李玉的男朋友宋文。这个音乐学院的小帅哥当初也曾在看过我摆造型之后对我表达过兴趣,却在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成了我舍友的男朋友。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直不怎么好意思和别人一样开他和李玉的玩笑。
我告诉郑明明我要追随着沈诚的脚步将他有可能踩过的大地和落叶重新踩一遍也算是我和他有过间接的局部身体接触了。她快被我恶心的吐了,对我表示了她深深地折服。她的原话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姑像你这样死皮赖脸的喜欢一个男生这么久他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更难得的是你竟然能做的基本上全是无用功,我也真的是服了。”她坚持的认为这是一件极其丢人且见不得人的事不利于她温和善解人意的才女形象,抛弃了我独自像一只灵敏的黄鼠狼一样猛的窜进了宿舍楼,转眼间没影了。我的反应只能是她跑得真快。
又是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可以干好多事情呢。
我慢悠悠的走在黄灿灿银杏叶的小路上。前天晚上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了整夜,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湿润润的淡淡的青草香,深深地嗅了一口,肺里清凉凉的。不少叶子因为风和雨的追求离开了枝干,沾满了雨水落在地上。我站在树下远远望去,大地都变成了金黄色。我嘴角上扬,因为我知道沈诚就在前面。
我常常被认为是那种没什么脑子的姑娘。这是错的。我只是对大多数东西和事情不感兴趣,没放在心上。我不知道清楚那么多对我的人生有什么好处。那些所谓的算计根本就是无关痛痒,不是吗?她们都误解了我,不,是她们并不了解我。我是有心机的,但是它只会在我特别执着的喜欢或是想要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被激发出来。到了平时我的情商和智商又会不自觉的缩水两倍以上。有哪一个女孩不会在感情里耍心机呢?只要爱了,你就会不自觉的,身不由己的耍心机吸引的目光。
这是他常走的路线,我知道。
我在下一个转角看见了在小超市买水刚刚出来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