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昭十三年“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二十三年“春,正月,叔孙婼如晋。癸丑,叔鞅卒。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彼二文皆承月下,即蒙上月文,何为此注独为谨而月之者?意如之执,文承八月之下,彼月自为盟而发,不为执意如也。婼之执虽文承正月之下,彼月自为叔鞅而言,亦不是为婼而发。故襄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石买”,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皆不月也。此九月之下,更无他事,指言晋人执季孙,故知为危,谨而月之也。一解行父书月以见危,则意如及婼亦是危也。
执者不舍据昭二十三年“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不言舍。
孙婼,丑略反。而舍,公所也。今言舍者,以公在苕丘故也。公在苕丘而言舍者,明不得致也。若既不致,复不言舍,则无以见其舍。
复,扶又反,下同。以见,贤遍反,下“见公”同。执者致,据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而不致,公在也。在,在苕丘也。见舍于苕丘,还国则与公俱。不得致者,重在公。何其执而辞也?问何故书执季孙行父而言舍之,复不致之辞邪?犹存公也。时行父虽为晋所执,犹欲存公之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皆所以见公在苕丘。存意公亦存焉?问存舍之不致之意,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苕丘。
[疏]“执者”至“存也”。
释曰:经称执季孙行父舍之苕丘,故传称执者不舍,是据叔孙婼而发问也。“而舍,公所也”者,谓言所舍故也。公所者,即苕丘是也。执致者,谓昭二十四年“婼至自晋”是也。“而不致,公在也”者,谓今季孙归而不书至者,公在故也;以其与公同归,重在公,故不致也。何其执而辞也,谓问经意何其书执不以致为辞也。犹存公也,谓为晋所执,心欲存公所在,故不致行父,又言舍之也。存意公亦存焉,谓又问经意,直存舍之不致之意,则便可知公所在乎?公存也者,答上问意,但存此二事,即知公在也。公存者,谓在苕丘也。旧解注言二事,舍是一事也,於苕丘是二事,今以为乘上注意,则二事者,谓舍於苕丘及不致焉二事。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徐邈曰:“案襄二十三年‘臧孙纥出奔齐’,传曰:‘其日,正臧纥之出也。’礼:大夫去君,扫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已之,明有恩义也。”
纥,根发反。
[疏]注“徐邈”至“义也”。
释曰:侨如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臧纥则正其有罪而书日。二者不同,范引之者,欲明二者不异。臧孙云“正其有罪”,亦兼为君遇之不失所书日,侨如言君有恩而书日,亦兼正其罪可知,是互以相包,故引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焠盟于扈。
公至自会。无二事,会则致会,伐则致伐。上无会事,当言至自伐郑,而言至自会,甯所未详。郑君曰:“伐而致会,於伐事不成。”
乙酉,剌公子偃。大夫日卒,正也。先剌后名,杀无罪也。僖二十八年,“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剌之”,是有罪者,以先列其罪。
剌,七则反,传同:《尔雅》云:“杀也。”戍,式喻反。
[疏]“剌公子偃”。
释曰:徐邈云:“偃为侨如所谮,故云无罪。”《左氏》云:“为姜氏所立。”二者未知孰是。
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
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单子音善。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柯陵,郑地。
柯音歌。柯陵之盟,谋复伐郑也。复,扶又反。
秋,公至自会。不曰至自伐郑也,公不周乎伐郑也。周,信也。公逼诸侯为此盟尔,意不欲更伐郑。何以知公之不周乎伐郑?以其以会致也。何以知其盟复伐郑也?以其后会之人尽盟者也。后会,谓冬公会单子等是。不周乎伐郑,则何为日也?据无伐郑意而强盟,盟不由忠,不当日也。
而强,其丈反。言公之不背柯陵之盟也。舍已从人,遂伐郑。
[疏]“不曰”至“盟也”。
释曰:定四年,诸侯侵楚,“盟于皋鼬”,言“公至自会”者,经之常也。今传起违例之问者,定四年楚弱,而为诸侯所侵,侵讫而盟,故以盟为大事,故云“至自会”。郑自柯陵战后,不助中国,二年之间,三度兴兵,以伐为重盟为轻,故决其不以伐郑致,僖四年传云:“大伐楚也。”不以会致而以伐致,是其事也。案后会齐侯不出,而云后会之人尽盟者也,以今时身在,后遣大夫从师,故亦得云后会之人尽盟。
齐高无咎出奔莒。
九月,辛丑,用郊。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郊,春事也。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传曰:“四月,不时。”今言可者,方明秋末之不可,故以是为犹可也。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宫室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脩,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
[疏]“宫室”至“味也”。
释曰:论用郊而陈宫室者,礼有五经,莫重於祭。祭之盛者,莫大於郊。传意欲见严父然后至其天,家国备然后然享,故具说宫室、祭服、车马、官司之等,明神非徒享味而已,何得九月始用郊乎?徐邈云:“宫室谓郊之齐宫,衣服、车马亦谓郊之所用,言一事阙,则不可祭。”何得九月用郊,理不通也。
晋侯使荀罃来乞师。将伐郑。
荀罃,乌耕反。
[疏]“管侯”至“乞师”。
释曰:范别例云:“乞师例有三。”三者不释,从例可知也。乞例六者,乞师五,乞盟一,并之为六。乞师五者,公子遂、晋郤锜、栾黡、荀罃、士鲂是也。乞盟一者,郑伯是也。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言公不背柯陵之盟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
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蜃。貍蜃,鲁地也。
貍蜃,上力之反,下时轸反。十一月无壬申,壬申,乃十月也。致公而后录,臣子之义也。婴齐实以十月壬申日卒,而公以十一月还,先致公而后录其卒,故壬申在十一月下也。婴齐从公伐郑,致公然后伐郑之事毕,须公事毕,然后书臣卒,先君后臣之义也。其地,未逾竟也。竟音境。
[疏]“致公”至“竟也”。
释曰:《公羊》之意,以为臣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此云致公而后录其卒,是与《公羊》异。杜预解《左氏》,以为日误,又与二传不同也。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邾子玃且卒。玃,俱縳及。且,子馀反。
[疏]“邾子玃且卒”。
释曰:《世本》邾定公也。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焠、郤至。自祸於是起矣。厉公见杀之祸。
杀之,如字,又音试。
楚人灭舒庸。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
[疏]“君恶甚矣”。
释曰:於此发传者,以州蒲二年之间杀四大夫,故於此发恶例也。
齐杀其大夫国佐。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
宋鱼石复人于彭城。彭城,宋邑。鱼石十五年奔楚,经称复入者,明前奔时,入彭城以叛也,今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言复入。
[疏]注“彭城”至“复入”。
释曰:晋栾盈亦书复入者,以栾盈先入曲沃,后复入晋,故亦云复入也。后入曲沃,不云复入者,兵败奔曲沃,即既前文巳云复入于晋,故直云入曲沃。旧解以为初入国都,后入曲沃,言复入。若然,何不云复入曲沃,而云复入于晋?
公至自晋。
晋侯使士匄来聘。匄本又作丐,音盖。
秋,杞伯来朝。朝,直遥反,下同。
八月,邾子来朝。
筑鹿囿。筑墙为鹿地之苑。
囿音又。
[疏]“筑鹿囿”。
释曰:范知非为鹿筑囿,而以鹿为地名者,案郎囿既是地名,则此鹿亦当是地名,徐邈、何休皆云地名。天子囿方十里,伯方七里,子男方五里。言鲁先有囿,今复筑之,故书以示讥。则郎及蛇泉,亦是讥也。案《毛诗传》云:“囿者,天子百里,诸侯三十里。”与徐、何二说别者,《诗传》盖据孟子称“文王囿七十里,寡人三十里”,故约之为天子,诸侯三十里耳。未审徐、何二家据何为说也。
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薮,素口反。
巳丑,公薨于路寝。路寝,正也。男子不绝妇人之手,以齐终也。齐如字,又侧皆反。
冬,楚人、郑人侵宋。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某地。
杼,直吕反。虚,丘鱼反。朾,丑丁反。
[疏]“同盟”于“虚朾”。
释曰:此虚朾之盟不日者,何休云,公薨,丧,盟略之,故不日。事或然也。
丁未,葬我君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