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云:《春秋》之义,所传闻之世,略於小国,不书其卒;至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即文十三年“邾娄子蘧篨卒”之徒是也;至所见之世,文致大平,书小国而录之,卒月葬时。即下二十八年“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冬,葬滕悼公”之属是也。今此莒君,入昭公所见之世,宜令卒日葬时,而卒不日,复不书其葬者,正由其本是篡人,故因略之,不序其卒日,亦不序其葬矣。其本篡者,即上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是也。然则《春秋》之义,篡明者例书其葬,即卫晋、郑突、齐小白、阳生之徒是。今此去疾於上元年秋亦有“自齐入于莒”之文,即是篡明,例合书葬,但以本篡,故固不序。然则入昭公所见之世,小国之卒,例合书日,而上“三月,曹伯滕卒”亦不日者,庄二十三年冬十一月,“曹伯射始卒”之下,何氏云“曹伯达於《春秋》,当卒月葬时也”,如卒日葬月,嫌与大国同,故复卒不日。入所闻世,可日不复日。然则曹伯终生於桓十年时,以《春秋》敬老重恩之故,而得卒日葬月,以为大平,是以入所见之世,虽例可日亦不复日,是故上文上曹伯不书日矣。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莒无大夫,书杀公子者,未逾年而杀其君之子,不孝尤甚,故重而录之。称氏者,明君之子。
恢,苦回反。
[疏]注“莒无大夫”。
解云:庄二十七年传文。
注“称氏”至“之子”。
解云:小国大夫假令得见,皆不书氏,即莒庆之徒是也。今兼书公子者,欲明其是君之子故也。若言莒杀意恢,无以明嗣子不孝。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昧卒。
夷昧,音未,本亦作“末”。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其言去乐卒事何?据入者言万,去籥言名,不言卒事。
籥,羊略反。去乐,起吕反。注“去籥”及下文“去乐”同。
[疏]注“据入”至“卒事”。
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释,万入去籥”是也。然则彼乃入者言万,此则入者言籥;彼则去籥言名,此则漫言去乐而已。彼又不言卒事,与此异,是故弟子据而难之。
礼也。以加录卒事,即非礼,但当言去乐而已,若去籥矣,总言乐者,明悉去也。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恩痛不忍举。卒事。毕其祭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主,谓巳主祭者。臣闻君之丧,义不可以不即行,故使兄弟若宗人,摄行主事而往。不废祭者,古礼也。古有分土无分民,大夫不世,已父未必为今君臣也。《孝经》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疏]注“主谓”至“臣也”。
解云:谓巳於庙内主其祭事者矣。云古有分土无分民,知如此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之言故也。云大夫不世者,谓凡平大夫也,不得以有功德大夫难之。
注“孝经”至“敬同”。
解云:何氏之意,以资为取,言取事父之道以事君,所以得然者,而敬同故也。以此言之,则何氏解《孝经》,与郑称同,与康成异矣。云云之说,在《孝经疏》。
大夫闻大夫之丧,尸事毕而往。宾尸事毕而往也。日者,为卒日。
为,于伪反。
[疏]注“宾尸”至“往也”。
解云:正以礼,大夫祭谓之宾尸故也。云日者,为卒日者,正以《春秋》之义,失礼鬼神例日。今非失礼,知日为卒。
夏,蔡昭吴奔郑。不言出者,始封名言归,嫌与天子归有罪同,故夺其有国之辞,明专封。
昭吴,《左氏》作“朝吴”。
[疏]“夏,蔡昭吴奔郑”。
解云:《左氏》、《穀梁》皆言“朝吴出奔郑”,今此作“昭吴”字,又不言出者,所见之文异。案《左氏》、《穀梁》皆以朝吴为蔡大夫,则知此昭吴亦为蔡大夫矣。而旧解以昭吴为蔡侯卢之字者,似非何氏之意。
注“不言”至“专封”。
解云:今此昭吴出奔郑,不言出者,正以其君始封之时名书归,即上十三年“蔡侯庐归于蔡”是也。云嫌与天子归有罪同者,谓书名言归者,乃与天子归有罪之文近相似,故以为嫌,何者?僖公二十八年夏,“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注云“言复归者”,“剌天子归有罪矣”;冬,“曹伯襄复归于曹”,而注云“曹伯言复归者,天子归之。名者,与卫侯郑同义”。然则天子归有罪者,书名言归,向上“蔡侯庐归于蔡”,亦有罪归,故言嫌与天子归有罪同,非谓礭然相似。言故夺其有国之辞者,正以君子之归有所嫌,故夺其昭吴有国之辞,不言其出矣。云明专封者,欲明其蔡侯为楚所专封矣。吴既受诸侯之专封,不合有国,故不言大夫之出,夺其国文以见之。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并十七年食,盖与孛于大辰同占。
[疏]注“并十”至“同占”。
解云:谓此文“日有食之”,并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皆与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同占也。其占者,则“孛大辰”之下,注云“是后周分为二,天下两主,宋南里以亡”是也。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冬,公如晋。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楚子诱戎曼子,杀之。楚子何以不名?据诱蔡侯名。
戎曼,音蛮,又音万,二传作“戎蛮”,哀四年同。
[疏]注“据诱蔡侯名”。
解云:即上十一年夏,“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是也。
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曷为不疾?据俱诱也。若不疾,乃疾之也。以为固当常然者,乃所以为恶也,顾以无知薄责之。戎曼称子者,入昭公,见王道太平,百蛮贡职,夷狄皆进至其爵。不日者,本不卒。不地者,略也。
见,贤遍反。
[疏]注“戎曼”至“其爵”。
解云:上四年申之会,伐吴再见淮夷,五年冬“越人伐吴”,一见越人。所见之世而不进之者,君子因事见义故也,何者?淮夷与越,盖遣大夫会,此是君因可进而进之。且昭公之时,文致大平,实不治定,但可张法而已,宁可文皆进乎?
注“不日者,本不卒”。
解云:上十一年“夏,四月,丁已,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书其丁巳。今亦诱杀而不日者,正以戎曼乃是夷狄之内最为微国,虽於大平之世亦不合卒,是故《春秋》因略之,不书其日矣。云不地者,略也者,正以蔡侯诱杀,经书于申,今此不地,故言略也。
夏,公至自晋。
秋,八月,已亥,晋侯夷卒。
九月,大雩。先是公数如晋。
数如,音朔。
季孙隐如如晋。
冬,十月,葬晋昭公。
十有七年,春,小邾娄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贲浑戎。
贲浑,音六;下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孛者何?彗星也。三孛皆发问者,或言入,或言于,或言方,嫌为孛异,犹问录之。
星孛,音佩。彗,息遂反,又囚岁反。
[疏]“孛者何”。
解云:欲言星名,星名未有孛;欲言非星,录为星称,故执不知问。
注“三孛”至“录之”。
解云:言三孛皆发问者,即文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传云“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哀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东方”,传云“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东方何?见于旦也。何以书?记异也”,并此三处皆言“孛者何”,故言三孛皆发问也。所以三处皆问之者,正以文十四年经言“入于北斗”,此经言“于大辰”,哀十三年经言“于东方”,三文甚异,即嫌为孛之不同,是以处处犹发问而详录之,故云或言入,或言于,或言方,嫌为孛异,犹问录之。
其言于大辰何?据北斗言入于,大辰非常名。
[疏]注“据北斗言入于”。
解云:正以此经不言入,宜言于,北据入而难之。云大辰非常名者,正以东方七宿皆谓之辰,故曰大辰非七宿之常名,而经举之,因以为难也。
在大辰也。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谓心。
[疏]“大辰者何”。解云:正以大辰之名非一而已,不知何者,故执不知问。
注“大火谓心”。解云:《左氏传》“心为大火”是也。而《释天》云“柳,鹑火”者,正以柳在南方,亦可为出火之候故也,不谓心星非大火,然则《尔雅》不言心为大火者,文不备也。
大火为大辰,伐为大辰,伐,谓参伐也。大火与伐,天所以示民时早晚,天下所取正,故谓之大辰。辰,时也。
参,所林反。
[疏]“大火为大辰”。
解云:即《释天》云“大火谓之大辰”,李氏云“大火,苍龙宿之心,以候四时,故曰大辰”。孙氏、郭氏云“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是也。
注“伐,谓参伐也”。
解云:正以伐在参傍,与参连体而六星,故言伐谓参伐,伐与参为一候故也。
北辰亦为大辰。北辰,北极,天之中也。常居其所,迷惑不知东西者,须视北辰以别心伐所在,故加亦。亦者,两相须之意。
别,彼列反。
[疏]注“北辰,北极”。
解云:即《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李氏云“北极,天心,居北方,正四时,谓之北辰”,孙氏、郭氏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谓之北辰”是也。云天中也者,以天面言之故也。然则谓之极者,取於居中之义矣。而《春秋说》云“北者,高也。极者,藏也。言大一之星,高居深藏,故名北极也”者,与先儒说违,其何氏两解乎?云常居其所者,谓常居紫微宫所矣。
何以书?记异也。心者,天子明堂布政之宫,亦为孛。彗者,邪乱之气,扫故置新之象,是后周分为二,天下两主,宋南里以亡。
邪,似嗟反。
[疏]注“心者”至“之宫”。
解云:《春秋说》文。《星经》亦云。云亦为孛者,亦如北斗为彗所孛矣。
注“是后”至“以亡”。
解云:言周分为二,天下两主者,谓敬王在成周,王猛居王城,故下二十二年“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王城”,传云“王城者何?西周也”,何氏云“时居王城邑,自号西周王”;经又言“冬,十月,王子猛卒”,二十二年秋,“尹氏立王子朝”。然则王猛卒后,子朝复篡,恒与敬王处据相拒,故云周分为二,天下两主也,是以《运斗枢》云“星孛贼起,守大辰於五堂,乱兵填门,三王争,周以分”是也。然则彼有三王争者,通前后言之。今此云“周分为二,天下两主”者,正以子猛、子朝之篡是一也。言宋南里以亡者,即下二十一年夏,“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是也。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诈战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於越败吴于醉李。
槜李,音醉,本或作“醉”。敌也。俱无胜负,不可言败,故言战也。不月者,略两夷。
[疏]“诈战”至“战何”。
解云:经文言战,而传以诈战问之者,正以夷狄质薄,不能结日偏战。今此两夷而言战,故以诈战难之。
注“据於”至“醉李”。
解云:在定十四年夏也。彼此皆是两夷,无言战之经,是以据而难之。
注“不月者,略两夷”。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今此诈战而不月,故言略两夷。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异其同日而俱灾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四国,天下象也。是后王室乱,诸侯莫肯救,故天应以同日俱灾,若曰无天下云尔。
为,于伪反。忒,官得反。应,应对之应。
[疏]“记异也”。
解云:经言灾者,以其焚宗庙朝廷故也。传云异者,正以四国同日而俱灾。
注“四国,天下象也”。
解云:正以四国得为四方之国,故得谓之天下象。
注“是后王室乱,诸侯莫肯救”。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夏六月,“王室乱”,传云“何言乎王室乱”,注云“据天子之居称京师”;“言不及外也”,注云“宫谓之室。剌周室之微弱,邪庶并篡,无一诸侯之助,匹夫之救,如一家之乱也,故变京师言王室”,“不为天子讳者,方责天下不救之”者,是王室乱,诸侯莫肯救之事也。
六月,邾娄人入鄅。
鄅,音禹,又音矩。
秋,葬曹平公。
冬,许迁于白羽。
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娄。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蔡世子般弑父不忍日,此日者,加弑尔,非实弑也。
[疏]注“蔡世”至“弑也”。
解云: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何氏云“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是也。然则许亦中国而言日者,正以加弑,非实弑故也。知加弑者,下传备文。若夷狄弑父,则忍言其日者,即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彼注云“日者,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是也。
已卯,地震。季氏稍盛,宋南里以叛,王室大乱,诸侯莫肯救,晋人国郊,吴胜鸡父,尹氏立王子之朝应。
[疏]注“季氏”至“之应”。
解云:谓稍稍盛也。往前时豹、羯为政,自上十一年夏,“公如晋,至河乃复”;十三年平丘之会,“公不与盟”以来,季孙隐如数见经,至二十五年逐出昭公矣。云宋南里以叛者,在二十一年夏。云晋人国郊者,在下二十三年也,彼传云“郊者何?天子之色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是也。云吴胜鸡父者,即下二十三年秋七月,“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是也。云尹氏立王子朝者,即下二十三年秋,“尹氏立王子朝”是也。
秋,齐高发帅师伐莒。
贼未讨,何以书葬?
[疏]“贼未讨,何以书葬”者。